認識與實踐論文范文

時間:2023-03-25 17:3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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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與實踐論文

篇1

關鍵詞:小學數學;數學文化;文化教育

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科技的不斷進步,人們越來越多重視小學數學文化教育的發展。數學文化的深奧以及強大的實用性使小學數學教育越來越受到社會的關注。數學不只是教學工具,更是培養學生理性思維的教學載體。要更加注重小學數學文化的教育,培養小學生的邏輯思維能力。

一、對小學數學文化教育的認識

數學是人類用其獨有的理性的思想不斷地對客觀世界進行的高層次抽象的創造活動,所以,數學文化體現了人類的精神世界。因此,要求小學數學教師要注重對學生數學文化的培養,讓學生領會到數學中所特有的數學思想、數學精神、數學學習方法以及數學的形成與發展。廣泛地說,數學涉及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因此,加強對小學數學文化教育的實踐是必要的。

二、小學數學文化教育的實踐與認識

1.在小學課堂中滲透數學文化

生活中處處可見數學文化,數學文化對小學學生的教育發展有著深遠的影響,要讓學生從繁重的數學文化的教育中解脫出來,在生活中去發現數學的奧秘,培養學生對數學文化的學習興趣,重視課堂數學文化的教育。在課堂教學中,數學教師不僅要教會學生認識數學、了解數學,還應該培養學生對小學數學的學習興趣。

例如,在對數字的教學中,教師要在課前對數字進行整理,通過有趣的課件讓學生了解數學,從中學到數學的相關知識,產生對數學的學習興趣。

2.在小學課堂外延伸對數學文化的教育

作為小學數學教師,不應只局限于課堂上的教學方式,應發揮學生在課堂外對數學文化的感悟,幫助學生進行理性的文化思維。鼓勵學生積極地參加豐富多彩的教學活動,有效地將數學文化融入小學數學教育的實踐中去,培養學生的興趣愛好,提高學生的數學成績,提高學生理性思考的能力,從而增強學生的邏輯思維能力。

總之,數學文化博大精深,小學數學文化貫穿于整個數學教育,是對教育的價值追求,因此,我們要重視對小學數學文化的教育,豐富小學數學文化的教學認識與實踐。

篇2

相應地,我軍人才隊伍建設的主要問題在于:官兵軍事科技素質、科學文化素質較低,高素質新型軍事人才數質量,尤其是聯合作戰指揮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緊缺。反映出的主要問題是,軍隊人事管理在提供戰爭所需要的人才的量與質上都存在差距。在崗位設置方面,崗位設置的信息化水平有待轉型。組織體制方面的問題是運行層面的核心問題。軍隊人事管理需要從體制機制層面基礎性地促生更多數量、更好質量的人才培養、使用與管理的實踐。基于軍隊人事管理的實踐存在這樣或那樣的突出問題,其中就蘊藏著起著基礎性作用的矛盾。軍隊人事管理的現實目標是,以保證人事崗之間的和諧關系,促進戰斗力建設。

比如在人員選拔和引進新生力量方面。主要有兩類辦法:一類是增量辦法。即從社會上引進人員。在從地方高中畢業生中招收士兵,爾后提高門檻、招收地方大學生。在招地方大學生的過程中,先是招文科生,后來是理工科背景。這種變化出現的一個直接的社會性原因是,大學生擴招后,數量多了,工作不好找了,部隊就成一個選項。有人擔心了,是不是真正為了獻身國防事業呢。這個客觀需求,政審、不斷培養能夠解決多少。作為正常的人員新陳代謝,有進必有出,必然產生退役安置的壓力。另一類是存量改造辦法。對現有人員進行改造。依靠培訓、代職、換崗交流、交叉代職等辦法,將現有人員升級改造為信息化戰爭和部隊信息化建設需要的人才。存量改造,需要培訓教育的轉型變革,訓練方法的革新跟進,需要管理制度的變化。目前我們的人事管理辦法與戰斗力建設要求之間存在差距,新四類人才培養開始施行,呼聲很高的職業化管理正在醞釀。總體上,引進的新生力量,還并沒有真正成為戰斗力建設新的推動力。無論是人員增量變化還是存量改造方面,都存在一個數量與質量間的矛盾。

基本矛盾的表現

軍事人員能力素質與信息化作戰需要不相適應,軍隊人員配置使用管理與信息化戰爭需要不相適應,表現在以下方面:

一是在選人用人方面個人利益與集體利益的沖突。選人用人的原則性方法主要有標準方法、領導確定的辦法、考試考核辦法、黨委確定的辦法。從理性的角度看,按標準選人效果最理想。但是制定具體的標準難以適應各類部隊、各類人員,分層次設置標準時又不得不考慮現實條件的變化。制定很細很具體的干部考核標準有難度,所以溫總理在講到十二五規劃執行中的困難時,提出的一點就是干部考核的標準問題。不管怎么樣,標準越細,人選越少,選人越簡單。實際上各種選人用人方法間都有交集。目前按標準選人、領導確定、考試考核、黨委確定這四種辦法我們都在用。在實際執行中也都或多或少存在問題。為將合適的人選到合適的崗位,實踐中的困難也很多。選人用人過程中主要是防止個人、小集團利益至上的問題。政策上也做了相應的調整。比如領導任期制的改革。為廢除軍隊干部任職終身制,在改革開放之初就限制了最高任職年齡,到年齡退休。1999年限制任職最高年限,規定師以上最高任職年限為10年。同時也加強了教育、規范和懲戒工作,用歷史和現實中任人為親、小集團現象加強警示教育,出臺通知辦法防失誤,以增加程序的方式,貫徹五湖四海原則、擴大選人用人的范圍,擴大干部工作民主,出隊干部考評體系與辦法,落實干部任用責任制,就是為了正確處理選人用人中的個人利益與集體利益的沖突,更好地貫徹黨管干部原則。

二是考核環節制度規定的可行性與操作性的沖突。之所以現實中出現對同一個考核對象不同考核組的考核結論會有所不同的現象,原因就在于考核標準不統一。標準不細,工作措施多頭,必然出現考核的差異。目前考評辦法在德、能、勤、績、體五方面,定性描述多,定量標準少,操作性欠佳。比如考核一個營長,首先是細化考核標準,考核的具體標準清晰后,考核過程與結果才更有針對性。其次才是采取談話、民主評議、業績考核等方法運用。這就需要制定出各個崗位的任職資格標準,對照標準逐項考核。但考核標準的彈性與操作性問題的解決需要一個過程。由于不同軍事單位性質任務的不同,人員素質與能力的差異,制定操作性很強的規范的標準難度很大。且軍事任務是變化著的,信息化與機械化條件下的能力與素質要求也不同,比如同樣是炮兵連長,但機械化條件下的炮兵連長,與信息化戰爭條件下的炮兵連長,崗位要求各不相同。究竟是程度上的不同,還是質上的不同,如何從標準和資格條件上加以體現,需要探索和研究。

三是福利待遇與退役環節的社會化標準與軍事化標準的沖突。現實中之所以出現人才自發地流向非作戰單位的現象,重要原因在于非作戰單位,生活有規律,很多單位福利待遇較高,而作戰部隊工作緊張而福利待遇較少。加上軍官對于住房、醫療、成家、家庭生活、孩子教育、娛樂、退役安置就業等現實利益問題的考慮,作戰單位以外的吸引力就較強,以及物質激勵、精神激勵等現實政策規定的某些滯后性,作戰部隊官兵在福利待遇、退役安置方面的社會性考慮就稍多,通過以個體流動的方式增加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社會流行的以社會化標準衡量的現實收益。這些問題尤其體現在一些基層單位年輕干部轉業的問題上。不論是安置好與壞,總存在一種生存發展環境改善的可能性,這就給其提供一種具有提升其社會生活水平的可能性選擇。再加上退役安置制度改革給服役20年以下干部提供的退役選擇或是計劃分配或是復員,就社會性的計劃分配來說,年紀越小,因不需要安排領導崗位,其安置難度相對于年令大、職務高的干部就越小;加上對于生存發展環境的可能性改變的期望與追求,社會性的價值選擇較之于對軍事價值的選擇來說就稍占優勢。

這種從現實生活中產生的價值性追求,無論評價如何,都有其深厚的現實生活土壤和價值觀人生觀的現實理性沉積,很難在短期內得到根本性解決。盡管說任何一個部隊的這種社會化標準與軍事化標準之間的沖突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但如何減小或彌合這種沖突的間距,是軍隊人事管理需要重點關注的現實與理論問題。

化解軍隊人事管理矛盾的基本思路

解決軍事人員的能力和素質與戰斗力建設所需要的人力資源之間的矛盾,事關戰斗力建設的人事關系的協調與建設,人事管理實踐與戰斗力建設實踐的結合是基礎性的解決路徑。在這一過程中,人事管理要適應戰斗力變化的需要,適應信息化戰爭的需要,結合人事管理的各種矛盾,在理論與實踐上需要重點處理人員選擇中個人利益與集體利益的沖突,人才培養要與軍事實踐需求的數量與結構相符合,人才使用要與戰斗力生成的效能與結構相符合,人才的激勵或退出要與戰斗力或生產力生成的社會化需要相符合。這些問題的解決,需要與我軍人事管理的目標相吻合。我軍人事管理的目標,要保證黨對軍隊的絕對領導,保證黨管干部原則的貫徹與落實;按照戰斗力要求編配人事崗關系,按照戰斗力結構協調人事崗關系;在業務工作環節要分類設定崗位、職位,以事為中心協調人崗關系,保證人事管理的協調性和穩定性。

(一)從核心管理理念上看,貫徹黨管干部的原則是保證黨對軍隊絕對領導的基石這是個歷史經驗。從三灣改編的支部建在連上,到1945年的黨委工作條例,現在的黨委制、政治機關制度、政治干部管理制度,其目的都在于實現黨管干部。軍隊人事管理一直在追求黨管干部的科學化,在制度上就體現為民主集中制。按照民主集中制的要求滿足黨管干部的時代性任務,需要在提升民主集中的質量方面求發展。軍隊人事管理工作中的政治機關提名,擴大干部工作民主,激勵和引導群眾積極參與等程序與辦法,都需要解決的是程序執行過程的客觀公正問題。比如,群眾評議的干部與黨委審批的干部出現沖突時,如何處理客觀公正的問題。作為群眾不可能熟悉每一個候選對象,只能對特別優秀的有印象,如果大家都差不多,群眾只能憑借個人愛好了,這里就有老鄉、親朋、好友的感情因素在里邊。領導也不能完全排除情感因素參雜其中,比如,領導交代給某個下屬辦的事多些,情感交流多些,就會更親近些。領導與群眾對候選對象了解程度的差異,可能是在大項任務上,但這些任務,有的是領導需要完成的,結果由下屬完成了,領導覺得應當在調職、獎勵等方面有所激勵,結果調職、獎勵成了領導對下屬的一種公權私用的工具。選人用人程序上要求個人述職,但群眾評議的標準如果僅憑個人感性因素來決定,客觀公正就難以保證。如何選人用人的對象性標準不具體,幾個崗位、幾個人選一個籠統的標準,選誰不選誰都行,個別領導就不把群眾意見當回事,時間一長群眾參與度就不高,民主集中制的執行質量就難以提高。如何消解群體意志或領導意志與黨對干部絕對領導目標的間隙與沖突,是需要重點解決的現實問題。這就需要在標準上,確定好黨選擇干部的標準。比如以任職經歷、素質考核、考評結果等過程性標準作為具體標準。但也有一個問題,與領導或政策靠得近的人,提前瞄準這些條件,早動手準備。這就需要將用人標準公開,讓群眾和領導就公開的標準選人用人。

標準細化后,大家都知道競爭哪個崗位需要什么條件。細致的標準與條件是保證黨對軍隊絕對領導在選人用人環節客觀公正的法寶。黨管干部在進口方面由標準管理,黨委依據標準選人用人,從選人用人的事務性工作中解放出來,更好地抓運行過程中與人員素質能力相關的大事。

篇3

(一)教學團隊科研偏差嚴重

現如今,一些科研力量正在被一些以實踐為主的職業院校所重視,可是因為缺乏對其科研特點的準確認識以及受到傳統觀念的束縛,在科研方面還是有一些不足之處。首先是有些科研項目直接是以課題為主,缺乏與企業之間的實戰合作,不管是技術開發、成果轉化還是社會服務,能力都較為低下。其次是對教育的重視程度不足,特別缺少對各個實踐教學環節的研究,進而造成對實踐教育專業特點的模糊認識,不能夠以先進、多樣的教學方式執行教學任務,也不利于各項職業教育的實踐改革。最后是團隊建設的合理性要求不足,在科研教學過程中,存在著多種教師單一教學行為,各個教學團隊之間的合作寥寥無幾,這是不利于各種實踐教學專業教學質量的提升的。

(二)教學團隊合作效應低下

大部分教師沒有團隊意識,單純地將重點放在了自身的教學內容上,團隊之間的合作溝通基本為零。所以雖然存在專業課程體系的建設,還是不能切實地將專業教學的合理性工作緊密結合在一起,造成整個的專業教學零散雜亂。與此同時,教師對整個教學團隊的認同感低下,各個教師之間缺乏信任,也會對團隊的奉獻性和忠誠度造成影響,所以很多教師為了能夠在工作中更加輕松,便安于現狀,使得團隊的集體績效得不到彰顯。

二、專兼結合教學團隊的建設

“雙師”素質的專業教學團隊,指的是理論和實踐互補,愿意共同完成某項具體工作目標而開展的分工合作,彼此愿意互相承擔責任的個體專業隊伍。單從教師的層面分析,指的主要是對教師的知識、專業能力以及基本素質等的要求,也就是專業教師不但需要具備全面系統的專業理論知識,而且需要有較強的崗位實踐經驗。專兼結合的教學團隊建設,可以從以下幾方面入手,強化團隊建設。環境藝術設計專業覆蓋面較廣,在教學隊伍建設上繼續不同類型的雙師素質教師的加入,比如建造師、建筑師、設計師等。

(一)強化思政建設

從人本角度出發,強化教師團隊的思政建設,指引教師樹立正確的發展觀和教育觀,自覺遵守教師法規中規定的各種義務和責任。

(二)強化團隊領頭人培養

專業教學團隊的負責人在專兼結合的“雙師”素質專業教學隊伍中,屬于核心和骨干力量,也是教學團隊的負責人在一定的教學范圍中的學術成就和觀察能力,能夠切實把握住專業發展的方向,并且使用其自身豐富的教學經驗,熟練的教學技巧以及較強的實踐操作能力、帶頭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不容忽視。因此,最大程度地將負責人的作用發揮出來有著十分關鍵的作用,一方面需要從制度上對其專業建設的領導職能做規范化處理,另外一方面需要從人力、物力、財力等多個方面保證其能夠加入各種學術建設活動之中,承擔青年教師的教學重擔,并且以此有效地提升學校整體師資的教學能力建設。

(三)強化教師專業能力培養

以實踐為教學目標的人才培養,要求教師不但要有良好的課堂表達能力,而且需要有過硬的實踐能力。專兼結合的師資團隊建設最主要的就是實踐節能,這直接關系到學生的實踐活動,影響著人才質量培養,因此在團隊培養過程中需要教師專業能力的培養有足夠的重視。

三、結語

篇4

[關鍵詞]相對人抵抗權;無效行政行為;法律效力;行政法治

一、憲法上的公民抵抗權與行政法上的相對人抵抗權

抵抗權本是政治和憲法意義上的一個專有概念,特指公民擁有的,必要時可以對由國家法律所產生的義務,采取不服從以至抵抗的權利。[1](p.603)肯定人民擁有反抗政府權利的理論依據主要是社會契約論、人民論和天賦人權論。按照社會契約論和人民論,整個國家存在和運作類似于一個契約的簽訂,人民不僅是這個契約的簽訂者,以形成公意,同時也是契約和公意的服從者。至于政府只不過是公意的執行者,其權力是人民委托的。人民和政府的關系,“完全是一種委托,是一種信用;在那里,它們僅僅是者的官吏,是以者的名義在行使著者所托付給他的權力,而且只要者高興,就可以限制、改變和收回這種權力。”[2](pp.75-76)而基于天賦人權論,每個人都有與生俱來的、不可剝奪的權利。“人類天生都是自由平等和獨立的”,“任何人均不得侵犯他人的生命、健康、自由或財產。”[3](p.59)法律不是限制自由,而是擴大和保障自由,即保障基本人權。如果政府不尊重基本人權而濫加侵害,人民自然可以起而反抗,以保障其源于自然法的天賦人權。

最早規定公民抵抗權的是1776年美國弗吉尼亞《人權宣言》和美國《獨立宣言》。經過長期的發展,至今許多國家相繼在憲法中確立了公民抵抗權。其中以德國基本法的規定最為典型。德國在1968年6月24日公布的第十七次基本法修正案中,增加了基本法第20條第4項,規定對于任何意圖排除基本法第1至3項之秩序者,在別無其他救濟程序時,任何德國公民皆擁有抵抗權。

在憲法中規定公民抵抗權的本意是允許公民為維護憲法秩序、防止政府專制,在特別必要時,可以反抗專制的法律、抗拒國家機關的違法。但是,如果公民誤用和濫用這一權利,法律安定性和國家權威必然受到破壞。因此,出于對公民濫用抵抗權的擔憂,憲法對公民抵抗權行使條件往往要規定非常嚴格的條件。[①]因此“基本法雖然承認這個權利之存在,但距今整整二十年,卻未有一個有關人民援引的抵抗權案件,獲得聯邦之認可。這個抵抗權規定的實際作用,即可想而知矣!”[1](p.635)

如果說憲法上的公民抵抗權還只是停留在抽象的、空泛的憲法規定上,那么行政法上的相對人抵抗權在許多國家已經通過建立無效行政行為制度進行了充分的實踐。“行政行為無效的法律制度,實際上是在法律上賦予人們直接根據自己對法律的認識和判斷,公開無視和抵抗國家行政管理的權利。”[4](p.127)本文試就相對人抵抗權的行使對象、方式,以及我國現行立法上存在的不足和制度完善等方面進行探討。

二、相對人抵抗權的實現-對無效行政行為的拒絕與防衛

行政法學通說認為,行政行為一經成立即具有公定力,即行政主體作出的行政行為,不論合法還是違法,都應推定為合法有效,相關的當事人都應加以遵守或服從,這是行政效率原則的要求。[5](p.113)誠然,從早日達到行政目的,早日使行政法律關系得以確定的角度出發,承認行政行為的公定力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無論行政行為的違法性多么嚴重,行政相對人及其他有一定利害關系者只要不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便無法對抗行政行為的這種事實上的效力,無疑是極其不合理的。[6](p.59)法的安定性原則要求賦予行政行為存續力,即使行政行為可能存在瑕疵;但在行政行為具有明顯并且重大瑕疵的情況下,不應再適用法的安定性原則,而應當適用實質的正當性原則。[7](p.251)為了解決上述“安定性”與“正當性”之間的矛盾,西方國家(主要是大陸法系國家)提出了一種補救的理論,即無效行政行為理論,并在行政程序法中確立了相應的制度。

無效行政行為是指那些形式上雖已存在,但因重大且明顯違法,不待有權機關確認并宣告,自始、當然、確定地不發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為。[8](p.504)它具有以下三個一般特征:

第一,無效行政行為在性質上屬于形式行政行為。無效是對形式上已經作出的行政行為效力的一種否定性評價,其前提是行政行為在形式上已經存在。無效行政行為是違法行政行為的一種,而違法行政行為與合法行政行為一樣,也是一種行政行為。正因為無效行政行為是一種形式行政行為,在大陸法系國家才建立了可以由行政法院進行審查和確認的制度。[②]有時,人們為了強調無效行政行為違法的嚴重性,指出“一個無效的行政行為絕不是行政行為”。[9](p.104)。對此我們應當從論者的語境出發分析其語義,論者顯然是針對無效行政行為的法律效力而言的,指的是一個無效的行政行為根本不具有行政行為的法律效力。至于法國行政法院將嚴重而明顯的違法行為(如行政機關的行為與行政機關的權限毫無關系)稱為“無效和不存在”(nuletnonavenue),[10](p.166)也只是說明行政行為的效力不存在,而不是指行政行為在形式上也不存在。[③]

第二,無效行政行為在范圍上限于重大且明顯的違法行政行為。對于無效行政行為的范圍,雖然理論上無法達成完全一致的意見,但是在大陸法系國家和地區,支配著判例和學說的觀點,主要是重大明顯說。“無效行政行為,是指具備了行政行為所內在的瑕疵而違反了重要的法規,瑕疵的存在是明顯的這兩個情形。”[11](p.114)即就無效行政行為的違法性而言,其內在性質“重大”,外在表現“明顯”,并為一般人所感知和認同。許多國家和地區的行政程序法典關于無效行政行為的規定也表明,無效行政行為是指重大而且明顯的違法行政行為。例如,《聯邦德國行政程序法》(1976年5月25日通過,1997年1月1日重新修訂公布)第44條第1項規定:“行政行為具有嚴重瑕疵,該瑕疵按所考慮的一切情況明智判斷屬明顯者,行政行為無效。”

第三,無效行政行為在后果上表現為自始、當然和確定無效。具體包含三層含義:一是自始無效。即從行政行為作出時就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作出無效行政行為的機關或其他有權機關得隨時宣告或確認其無效,相對人也可隨時請求有權機關宣告或確認其無效。二是當然無效。即無論相對人是否主張無效,有權機關是否確認無效,無效行政行為都沒有法律效力,任何人可以忽視其存在而不予尊重和執行。三是確定無效。即行政行為的內容絕對不可能被法律所承認,它不僅從一開始就無效,而且不因事后的追認、轉換等補救而變

為有效。“一旦法院宣布某一行政行為在法律上無效,那就如同什么事也沒有發生一樣。”[12](p.45)

無效行政行為因具有重大和明顯的違法情形而自始不發生任何法律效力,意味著它不具有公定力以及由此產生的拘束力、確定力和執行力。因此,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相對人對無效行政行為除了可以不受任何時間限制地通過申訴、申請復議、提訟等途徑尋求救濟外,有權無視其存在,拒絕履行義務,必要時甚至可以采取勸阻、警告、逃脫等方式進行正當防衛和對抗。

當然,相對人對無效行政行為與一般違法行政行為進行區分時,其判斷標準主要是該行政行為是否存在重大、明顯違法。但是,由于重大、明顯違法標準的彈性,以及認識上存在的差異,不同的人對無效行政行為的判斷往往也會出現偏差。相對人對無效行政行為的判斷是否正確,其抵抗行為是否合法,最終還需得到有權機關的確認。如果有權機關不予認同,相對人就可能失去對一般違法行為尋求救濟的權利。“當事人對無效行政行為不需要采取任何行動;他不用理睬即可。實踐中這種做法卻帶有相當風險,因為無法保證以后所有的行政機關和行政法院也會這樣認為。公民在兩可情況下因而有相當的利害關系,必須看到無效性應具有約束力地被確定下來。……區分無效與可撤銷(簡單違法的)行政行為時,必須從法律的穩定性和法律的純潔性出發,并注意不能過分苛求當事人自己來反對違法的行政行為。可撤廢性構成一般原則,無效只屬于例外。”[13](p.137)“如果關系人自己認為行政行為無效,須冒一定和風險。行政機關很有可能不接受公民的意見而執行(違法、可撤銷但有效的)行政行為;而且,確認行政行為無效的請求也可能一無所獲。公民在法定期限內要求撤銷行政行為,才是明智之舉。”[7](p.254)

三、我國相對人抵抗權立法現狀分析

在我國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規范性文件中,不乏關于行政行為“無效”的規定。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78條規定:“無權批準征用、使用土地的單位或者個人非法批準占用土地的,超越批準權限非法批準占用土地的……批準文件無效。”《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第86條第1項規定:“對不按編制限額、所需職位要求及規定資格條件進行國家公務員的錄用、晉升、調入和轉任的,宣布無效。”更引人注目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以下簡稱“行政處罰法”)第3條第2款的規定:“沒有法定依據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處罰無效。”但是不難發現,上述關于行政行為“無效”的含義與行政法學上的無效行政行為理論并不等同。行政行為的“無效”是指行政行為不具有效力或效果,它是一個外延十分廣泛的概念,既包括行政行為的自始無效,也包括行政行為被撤銷、確認、變更或廢止而失去效力。[14](p.13)

另一方面,有的法律、法規和規章雖無行政行為無效的規定,卻已經明確賦予相對人對某些行政行為的抵抗權。其中最為典型的是行政處罰法第56條的規定:“行政機關對當事人進行處罰不使用罰款、沒收財物單據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門制發的罰款、沒收財物單據的,當事人有權拒絕處罰,并有權予以檢舉”。“有權拒絕”實際上意味著不使用罰款、沒收財物單據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門制發的罰款、沒收財物單據的行政處罰屬于無效行政行為。在此基礎上,2000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的《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解釋”)第57條第2款首次確立了“確認無效”的行政判決形式,從而為無效行政行為的司法實踐提供了依據。[④]

從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以下簡稱“行政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以下簡稱“行政復議法”)以及行政處罰法和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解釋等規定來看,就一般違法行政行為而言,相對人的復議、訴訟等救濟權利都能得到較好的保護。但就無效行政行為而言,仍然存在與法治主義相悖的問題,行政相對人的程序權利有待于得到完整保護。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解釋雖然吸納了無效行政行為理論,并首次確立了“確認無效”的新型判決形式,但真正要在司法實踐中得以充分運用,仍有許多問題需要解決。

1.無效行政行為與一般違法行政行為的界線不明。如行政處罰法第3條第2款規定的“沒有法定依據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處罰無效”中的“無效”外延過寬。行政處罰法第41條以及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解釋第57條第2款中,“不成立”與“無效”界限模糊,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解釋甚至將兩者并列,沒有嚴格加以區分。同時,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解釋規定人民法院對“被訴具體行政行為依法不成立或者無效的”,“應當作出被訴具體行政行為無效的判決”似有同語反復之嫌。“無效”概念不清,標準不明,人民法院又如何得以實際操作?

2.缺乏確認無效訴訟或復議的特別程序。首先,從現行的法律規定看,對于行政行為違法與無效,相對人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的程序和期限都未加區別。也就是說,對無效行政行為提訟或復議請求確認無效的程序,現行法律并未作出特別規定。如行政處罰法第44條明確規定:“行政處罰決定依法作出后,當事人在行政處罰決定的期限內,予以履行”。其次,雖然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解釋第57條首開了確認無效訴訟的先河,但也存在著明顯的缺陷,即把確認無效判決與確認違法判決并列,仍然沒有在訴訟程序上加以區別。這樣,確認無效判決在實踐中完全可能被撤銷判決或確認違法判決所替代,人民法院在司法實踐中對確認無效判決形式的適用、相對人對合法權益的自我保護都將大打折扣。

四、我國相對人抵抗權制度的完善

針對上述列舉的現行立法實踐中存在的問題,筆者認為在今后的行政程序立法中,必須進一步確立和完善無效行政行為制度,并重點解決以下幾個方面問題:

1.明確無效行政行為的確認標準。

對無效行政行為的界定,建議借鑒德國、西班牙等國家和我國臺灣、澳門地區的立法,采用列舉性條款和概括性條款相結合的方法進行規定,即列舉無效行政行為的主要情形,隨后附加“其他重大、明顯違法行為”這一概括性規定,以明確無效行政行為與一般違法行政行為的區別。這樣,相對人對無效行政行為行使抵抗權才有章可循,也便于人民法院審理行政訴訟案件和行政復議機關審查行政復議案件時具體操作。

2.增加對侵益性無效行政行為的防衛規范。

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中“不能成立”、“有權拒絕”等規定如何操作是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某些明顯、重大缺陷并不需要專家才能認定,而只需要具有常人的智識就能很容易地作出判斷。[15](p.52)筆者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0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能則》第128條規定的“正當防衛”,[⑤]應該當然地適應于行政領域,即對實施后將導致犯罪的無效行政行為,相對人可以采用適當的措施進行正當防衛,因正當防衛造成損害的,不承擔法律責任。對此有必要在有關立法和司法解釋中明確規定。同時鑒于行政行為的特殊性,相對人實施正當防衛應嚴格控制損害程度,原則上不應等于或大于無效行政行為可能造成的損害。

3.建立確認無效的特別程序。

無效行政行為的實踐,必須得到程序法的支撐。沒有特別的行政復議和訴訟程序,無效行政行為的法律規定在實踐中將成為一紙空文,相對人受行政行為侵害時,其正當權益也將難以得到法律的有效保護。因此建議:

(1)在行政訴訟法和行政復議法中,應分別規定確認無效判決和確認無效復議決定。同時明確規定,相對人提起確認無效的訴訟請求(復議申請)不受期限限制;原告(申請人)對確認無效的訴訟請求(復議申請)負有舉證責任,應當提供該具體行政行為無效的相關證據。

(2)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解釋第57條第2款應分解為二,即對“確認違法”和“確認無效”分別進行規定,并分別列舉確認違法判決和確認無效判決的適用情形。

4.改革現行強制執行的審查程序。

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組成合議庭對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進行審查時,應要求或允許被申請執行人參加該程序,改變僅審查“卷面有無錯誤”的傳統司法審查辦法。這樣,在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等救濟途徑以外,提供被申請執行人一個說理的機會,以證明其拒絕履行無效行政行為所設定義務的正當性,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人民法院經過審查,認為被申請執行人提出的證據足以證明行政行為無效的,應當作出不予執行的裁定。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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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劉莘。具體行政行為效力初探[J].中國法學,1998,(5)。46-56.

[注釋]

[①]例如,根據德國基本法第20條第4項的規定和的判決意見,公民抵抗權的行使條件包括:(1)程序之侵害;(2)嚴重公然之侵害;(3)最后手段。參見陳新民著:《德國公法學基礎理論》(下冊),山東人民出版社2001版,第613-618頁。

[②]當然,由于無效行政行為不具有行政行為的法律效力,任何人都沒有表示尊重和服從的義務,所以有關爭議也可通過民事訴訟、刑事訴訟或其他法律途徑解決,法院在民事訴訟或刑事訴訟中也可依申請或依職權確認其無效。大陸法系國家和地區建立無效行政行為制度的目的是為相對人提供更多的權利救濟途徑。

[③]王名揚先生認為:“不存在的行政行為在外形上也不存在。這種不存在可能是物質上的不存在,例如一件虛造的公文書,可能是法律上的不存在,例如行政機關的行為和行政機關的權限毫無關系。”王名揚著:《法國行政法》,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89版,第166頁。筆者認為,行政機關作出的與其權限無關的行為雖然在本質上不屬于行政行為,但它畢竟具有行政行為的形式,因而屬于一種形式行政行為。對于這種形式行政行為,完全可以將其視為無效行政行為并適用無效行政行為制度。事實上,法國和其他大陸法系各國都將這種行政行為的“不存在”納入無效行政行為的范圍。

篇5

論文關鍵詞:中學地理教學

 

中學地理學科的專業性強,它以整個地球為對象,要求學生掌握有關地球、地圖、世界氣候和自然帶以及分洲區域地理等基礎知識;掌握閱讀和運用圖表、地圖的初步技能,初步懂得地理環境各要素之間、人類與地理環境之間的相互聯系。涉及的時間悠久,地域廣闊,加上內容復雜,且以描述為主,理解難度大,背記知識多。令人感覺煩雜,枯燥乏味。面對這些情況,如何教好這門課?十幾年來,我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了一點探索。

一、認清教與學的關系,充分發揮師生兩個積極性

教與學是矛盾的兩個方面,兩者相輔相成決定教學的效果。從兩者關系看,學是目的,教是手段,教師的“教”,歸根結蒂為了學生的“學”;“教”的好壞要通過“學”的好壞來衡量。這告訴我們:教師的“教”要為學生的“學”服務;教師的教學方法應以符合學生的認識規律,讓學生原意學、容易學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

總之,教學活動是師生的雙邊活動,老師除自我主觀努力外,必須取得學生的配合,充分發揮學生的主體作用,充分調動學生在教學工作中的主動性和積極性。才能取得良好的教學效果。基于這樣的認識,我采取了如下做法:

首先,自己以高度的工作責任感,充分發揮老師的主導作用,努力備好每一堂課。對于備課教案的作用,很多老師有不同的看法,但我也許是習慣使然,對備課教案的依賴性很大。不備好一節課,不寫好詳細的教案,就好象心里沒有底一樣,我是不敢進課堂的。并做到每一節課后有小結。五個班級,每講完一個班,都對教案進行補充完善,發現問題,改進教法,力求精益求精;我覺得只有充分地備好課,作好有關方面準備和設計,才會胸有成竹,從容上陣,忙而不亂。

其次,注重講好緒論課,打響頭一炮。“良好的開端等于成功的一半”。緒論課講解什么叫地理學。為什么要學、怎樣學等問題教育論文教育學論文,是一門課的總綱;是對學生進行學習目的教育,激發學習自覺性和興趣的關鍵課;是給學生第一印象,為日后課程鋪道路的奠基課。因此,我牢牢遵循理論聯系實際的原則,從學生身邊的地理現象講起、與人類生存悠息相關的生產、生活資料之源泉,滄海桑田的變遷,威脅人們生命財產的地震開始,引出地理學科的研究對象和任務;通過對比中國地形圖和展示中國名勝掛圖,提出了:為什么形成了地形的如此格局?為什么中國氣候東南濕潤、西南高寒、西北干旱?為什么“春風不度玉門關”?祖國的名山奇峰為什么如此奇麗多姿、栩栩如生?等問題,揭示地理學與其他學科的關系,在整個知識體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激發學生的神奇感和求知欲;又跟大家交底:地理作為中學七科統考學科之一,經過短短兩年的學習,就要參加全市的地理結業會考,考試成績將按50%的比例計入中考升學成績,并強調“師傅領進門,修行在個人”,著重闡明教與學的關系,希望同學們以主人翁的態度為學好地地理這一學科而共同努力。

第三,在課堂教學這個環節中,關鍵是要調動學生的積極性。所以我注意采用豐富多彩的教學方法和生動的語言,來營造寬松愉快的學習氛圍,結合“地理就在身邊”教研活動,幾乎每節課都穿插與本節知識點有關的聯系學生實際的資料。比如:講氣候,就聯系長島的氣候特點;講季風,就聯系本地的冬夏風向;講地層,就聯系海邊懸崖的層疊現象;講地震,就聯系長島地震頻繁的原因;等等。使課本知識結合于實際,使理論知識具體化,抽象知識形象化,便于學生理解和掌握,容易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

第四,教法學法兩手抓,重視學法指導。教法和學法是辯證統一的關系中國論文參考文獻格式。沒有好的教法,就談不上培養科學的學法,它是學生良好學習習慣和自學能力形成的前提和基礎,但有只研究教法不一定就能培養學生科學的學法,對學法的指導實質上是培養學生的學習能力。對一個教師來說,通過自己的教學能夠形成學生較強的學習能力才是自己教學能力的綜合體現。因此,強調學法指導,才是抓住了根本。我在教學中,主要從以下三方面入手,通過教師的“教”去指導學生的“學”:

(一)凸顯前后知識點的內在因果聯系,交給學生理解記憶為主的學習方法。比如:世界氣候類型的分布一節,是世界地理教學的重點,但也是教學上的“老大難”。因為要在四課時的時間內學會辨別八種熱帶、溫帶和寒帶氣候的特征和成因以及分布,每種氣候特征及其成因對于初一的學生來說,很難理解,尤其是涉及到氣壓帶和風帶的部分,當初我自己在學習這部分內容時,上課聽老師一種一種地講,也很感枯燥無味;我在教授這節課時,就嘗試從分析各種氣候類型的形成原因入手,在此基礎上提出了“記成因、知特征、推分布”的理解記憶法。使學生學會“舉一反三”,對成因理解了,那么對特征、分布也就自然容易記憶了。

(二)指導創造靈活記憶方法,提高學習效率。在中學各個學科中,地理可以說是個介于文理科之間的“邊緣”學科。雖說是要以理解記憶為主為基礎,做到“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但還是難免許多死記硬背的東西,遇到這種情況,我教給學生許多靈活的記憶方法,比如:對于枯燥的數據,多采用諧音記憶法。“爸爸誓爬珠峰顛, (8848米)姨舞舞進吐魯番,(-155米)”,“海岸線有一把錢,(18000千米) ” “我國水能儲量大 ,不要浪費留點吧!(6、8億千瓦)”“馬里亞納最深處,累得堯堯扔三次。(-11034米)” 對于重要的規律,多編成歌訣。象《雨帶推移歌》《全國省名歌》,對難記的圖形,多采用象形法,比如“非洲是梯形加三角”“澳大利亞象螃蟹”“南極洲象逗號”,諸如此類。也鼓勵學生自己去發現此類方法,去聯想,去編寫。有效地減輕了學生的記憶壓力,提高了學習效率。

(三) 用新舊對比法,以舊引新,講新復舊,異中求同 。講新概念、新知識時,利用新舊對比法和前后聯系法,啟發學生尋求新舊之間的共性和內在聯系,找出它們間的個性和區別,例如:學習“在地圖上辨別方向”,先回顧復習“地球的經緯網和經緯網所指示的方向”;講授“季風的形成”,先復習“海陸的熱力差異”;從而把新知識納入到舊知識的網絡中,既便于掌握新知又利于復習鞏固舊知識。達到了“溫故知新”的效果。

二、正確認識教書與育人的關系,建立民主平等的師生關系。

我原先想,作為任課老師教育論文教育學論文,尤其是所謂的副科小科教師,盡全力把書教好就行了,與學生的距離比較遠。可教育教學實踐告訴了我:一個學生學習上不去,固然有智力問題、方法問題,但首先是學習目的和對待困難的態度問題,一句話是思想問題、精神狀態問題。使我進一步認識到:教書不育人不可;教師的主導作用要著力于調動學生的主體作用。充分發揮兩個積極性。擰成一股繩,勁往一處使,才能取得良好的教學效果。教書與育人是不可分割的。不掌握學生的思想脈搏,不及時排除他們學習上的思想障礙,書也是決然教不好的,何況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的新人是每個老師的共同責任,從此后,較自覺地把教書和育人緊密地結合起來,把了解學生和教育學生列入教學工作日程,把它作為提高教學質量的重要環節來做;把課外教育和課內講授很好結合起來,把它當作教學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來抓。常到同學中走走、看看、問問,既關心他們的學習,也關心身體、思想、和生活;平時以平等寬容的態度,以“過來人”的身分與他們談心、交心。積極引導、幫助鼓勵學生學習,漸漸與他們的關系融洽了,心心相通了。大部分同學有話敢跟我講也愿跟我講了。這使我最大限度的了解每一位學生的品質、個性特點和家庭情況,建立融洽、和諧的師生關系,便于營造生動活潑、主動探索的課堂氛圍,為我的教學工作創造了非常有利的條件。

三、突出地理學科特點,理論聯系實際,加強直觀教學。目的、方法、效果是辯證統一的。教學方法為學科教學服務;只有抓住本學科的學科特點才能選擇相應的適當的教學方法,從而得到良好的教學效果。地理學科以地球和自然界為對象,研究地理事物空間分布。一方面,特別強調現實性、實踐性、實用性;而另一方面,我們又不可能都到各地典型現場去參觀,更不能直接感知那些或緩慢或激烈的地質作用過程和地理規律展示。如果光憑書本理論教學,既抽象又枯燥,既死板又脫離實際,難以取得良好效果。為此,我在教學中,盡可能多的聯系生產和生活實際,多用直觀教學法,力求把平面問題立體化,抽象問題形象化。

(一)、啟發提問處處結合實際。地理規律和理論很枯燥,但地理教材可聯系實際的方面很多,既可聯系生產生活實際,又有豐富人文知識、人地關系充實教材,并明確要求學生運用所學的知識,能解決實際問題,這就為教師結合實際進行啟發,然后上升為理性知識提供了豐富的材料。比如講述中國地勢的特點時。先提疑問,我國的許多大河都向哪個方向流?為什么?思考題的出現,調動了學生求知的熱情和希望作出解答的好奇心。學生自學課文后,分組討論,選出最佳答案是:河流大多向東流。因為我國的地勢西高東低,并呈三級階梯。我適時提問:“西高東低的地勢對氣流和河流有什么的影響?”同學們認真讀課文領會全文后學生得出:使我國多數大河滾滾東流,溝通了東西交通;使東部海洋的濕潤氣流順著東低西高的地勢深入內陸,形成降水。再如,講述中國地形變化時,我先從黃河的淤塞說起:“歷史上黃河寬闊的河道由于河水帶來的泥沙日積月累,慢慢被淤平,形成沖積平原——華北平原,河口處也形成越來越大的三角洲;而一個地區發生地震時,卻由平坦的地形變的高低不平。那么地形變化的原因是什么?”同學們想得到答案,他們急切的去讀課文,從而得出了地形變化是內力和外力共同作用的這一結論。

(二)、重視運用地圖和圖片導教、導學、導練 。地圖是地理教材的重要部分,具有全面、形象、直觀的特點,被稱為“百科全書”,是地理知識的重要載體,也是學習地理知識的重要工具。因為地圖不僅能反映地理事物的分布,從中我們還能分析出地理事物之間的聯系、地理現象產生的原因等。我把閱讀、記憶、使用地圖視為學好地理的秘訣。首先,教給學生閱讀地圖的“三看法”:一先看位置和輪廓中國論文參考文獻格式。地理位置包括經緯度位置和海陸位置,所以打開地圖后,先看該區域的經緯度是多少,是位于沿海還是地處內陸,該區域大致是什么形狀。這樣就有了空間感和方位感,以后一提到這里,在頭腦中就有一個比較確切的印象。二看顏色。在分層設色地形圖上,不同的顏色代表不同的海拔高度,通過仔細觀察不同的顏色的范圍大小、地區分布,即可掌握該地的地形地勢特點。三看“面、線、點”。 就是指按“面、線、點”的順序認識地理事物的分布。“面”是指像高原、平原、湖泊、海洋等地理事物,它們所占的空間范圍大,在地圖中最為顯眼,所以先從認識它們入手較好,要看清這些事物的名稱、位置、范圍等特點。“線”是指像山脈、河流、交通線等地理要素,要注意其走向、名稱等;“點”是指城市、村莊、工礦區等點狀分布的地理要素。然后,還要學會分析不同的地理事物之間的聯系。如,地形對氣候、河流走向、工農業生產、交通運輸等各方面的影響。其次,不管是講授新知識,還是復習舊知識,還是做練習,我都以地圖為先導,沒有掛圖,就用手繪板圖,課上畫圖費時間教育論文教育學論文,就在課前畫好小黑板。在實踐中,我體會到,加強地圖運用,既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又培養學生的觀察、記憶、想象的能力,又能最大限度的展示地理各要素之間的聯系,比如地形、氣候、工業和農業的分布等。

另外,我們平時注意 想方設法,盡力收集有關的地地理圖片,如:火山噴發、錢塘大潮、壺口瀑布、海嘯與地震等,緊密結合教學內容適時出示,進行生動、形象的教學,且寓學于樂,大大激發了大家的學習興趣。對于教學中涉及到的事物和規律,也盡量以圖片圖像直觀的展示在課堂上。例如在教水資源開發利用中存在的問題時,我先出示《熟視無睹》和《就地取材》兩幅掛圖,然后出示疑問:“我國水資源相當緊張,但利用中又存在哪些問題?”激勵學生聯系圖像得出答案:①是浪費驚人;②是污染嚴重。課堂講授中,也隨時手繪板圖,比如:火山的構造、高低氣壓帶的形成、地形雨、河流流域與分水嶺,等等。以圖像的形式直觀再現了在自然界中很難直接面對的現象和規律,生動形象,深入淺出,受到學生的歡迎。

(三)、 結合演示實驗激發興趣。利用地理教學儀器進行演示,并提出啟發性的問題,符合從感性認識到理性認識的過程,這樣做不但使學生對所學知識印象深刻,而且理解透徹。例如在講述等高線地形圖時,我設計了山峰演示圖,在山峰(用玉米棒代表)上纏上等高線(鐵絲),并標上海拔。然后把玉米拿走,按住頂端壓下去,等高線圖出現,是一個閉合多圈圖,并且海拔由外向內逐漸升高,從而根據此圖判斷它是山峰。在此基礎上,讓同學們自己動手制作盆地地形圖、陡崖地形圖,由于是自己動手,所以印象深刻。在講述地殼運動時,褶皺和斷層對地形的影響很明顯,它們的作用會形成兩種不同的山脈。學生們很難判斷到底是哪種作用所形成。我制作了《褶皺模型》和《斷層模型》在課堂上演示,并提出疑問'為什么斷層形成的山邊緣往往是陡崖?'(因為斷層形成的山,是沿著斷裂部分錯動而形成的,所以邊緣往往是陡崖)。通過演示實驗,讓學生親自觀察,增加了學生的感性認識,發展了形象思維,比較輕松地理解和掌握了一些重點和難點知識。

 

長島縣教育體育局教研室 劉長慶

二一一年三月十二日

篇6

摘 要:中等職業教育是職業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為社會培養知識型、發展型的技能人才。然而,目前中等職業學校語文教學面臨著一系列問題,教師的傳授方式缺乏人本思想,學習動力不足等,這些都嚴重影響到了學生語文綜合素質的培養。基于此,本文以人本主義學習理論為指導,對我國目前的中職教育進行深入分析,并提出了在人本理論指導下中職院校教師如何有效地實施語文教學。

關鍵詞:人本理論;中職語文;教學方法

引言

職業教育是我國四大教育類型中的一種,它著力培養學生的職業技能、職業道德、就業能力以及創業能力,從而為社會和國家提供知識型、發展型的技能人才。多年來,中等職業學校對于國家的相關政策始終積極響應,為了讓學生在校期間能夠學有所長,一般在課程安排中以專業課為主,從而滿足社會對于專業型人才的需求。但是,中等職業學校在將專業課作為主要授課方向時,嚴重忽略了學生的文化基礎課的學習。尤其是近幾年,職業教育改革的步伐逐漸深入,在職業教育中文化基礎課相對于專業課的地位更是每況愈下,所以無論是在學校課時的安排上還是學生重視程度上文化課都處于“副”的地位,從而導致了教師主觀上的隨遇而安,學生主觀上的無動于衷,文化課原本應有的“社會地位”和影響力在中職院校中一去不復返,尤其是語文教學質量更是不盡人意。然而,實質上,語文所有的作用是其他學科難以替代的,語文學習能夠鍛煉學生的理解能力,如果沒有一定的理解能力,學生在學習其他學科時不能正確理解文中所述的原理、現象的,而且對學生今后的生活和工作也有著很重要的影響。基于此,本文主要對基于人本理論的中職語文教學實踐進行深入研究,提高中職語文教學質量,培養學生良好的語文綜合素養,為學生今后的繼續學習和終身學習奠定基礎。

1.人本主義學習理論概述

1.1人本主義學習理論概念分析

20世紀五六十年代美國興起了一種心理學思潮――人本主義心理學,該思潮的代表人物是馬斯洛和羅杰斯,其獨特的學習觀影響了二十世紀后半期的教育。人本理論的出現使人們對教育的看法和審視教育的角度有了全新的改變,它的重點是讓學習者從自己的角度來感知世界,并且有著自己的個人感知觀點,有著自己的主觀能動性。

1.2教學目標

人本主義強調學習的促進是教學的目標,而學習是學生在好奇心的驅使下去吸收任何他覺得有趣和需要的知識。羅杰斯認為,學生學習主要分為認知學習和經驗學習兩種類型,學習方式分為有意義學習和無意義學習,經驗學習和有意義學習、認知學習和無意義學習是完全一致的。其中,經驗學習主要以學生的經驗生長為中西,學習動力則主要以學生的主動性和自發性為主,學習就是將學生的興趣、愛好、愿望融合其中,學習效果較為顯著,那么也必然是有意義的學習。認知學部分只涉及到心智,并不涉及學生的情感和個人意義,所以它與學生無關,很大部分內容對學生自己沒有個人意義,那么它必然是一種無意義的學習方式。

對于有意義學習,羅杰斯認為主要具有四個特征:特征一,全神貫注,指的是學生將個人的認知和情感均投入到學習活動之中;特征二,自動自發,學習是需要學習的主體主動投入到這個過程,并在這個過程中憑借自己的能力去發現探索學習的意義,特征三,全面發展,學習的意義除了能夠讓學生獲得一定的知識外,另一方面對于學生人格的塑造、良好行為的形成以及為人處事的態度有著極為深遠的意義;特征四,自我評估,學生在學習過程中對自身的學習情況有著大致的了解,因此學習者可以對自己的學習要求、學習目標是否完成做出客觀的評估。

2.人本理論對中等職業學校語文教學的啟示

2.1教師要樹立以學生發展為本的理念

人本理論倡導的是“以人為本”作為一種價值取向,所以“以學生發展為本”是職業學校語文教師急需樹立的十分重要的教育理念。中職教師在傳授學生知識時,首先要讓學生從思想觀念上意識到語文知識的重要性,不要將其看作是一門副科來對待,要讓學生明白語文課堂處處體現著人文關懷,學生不僅要掌握語文知識,同時也要在學習語文的過程中塑造自身的品格、培養開放的思維方式,使課堂成為弘揚生命意識和主體精神的殿堂。

當然,“以學生發展為本”,并非單指部分學生的發展,而是指適應社會需要的全體學生的發展,是指學生在原有基礎上的可持續的終身發展。為了培養學生的社會適應能力,中職院校的教師需要“以生為本”分析每個學生的特性,并規劃其發展方向,把語文教學定位在進一步提高學生的個性發展、人格塑造以及學生的社會適應能力上。

2.2激發學生學習語文的動機和興趣

人本主義學習理論認為學習時一個認知與情感相結合的整個精神世界的活動,二者是彼此融合在一起,不可分割的。學習時不能脫離學生的情緒感受而孤立進行的,否則會使學生產生厭學的情緒,學生在學習過程中的消極情緒體驗和自我認識是存在偏差的,教學效果也將會大打折扣。人本理論認為學習不只是一種信息的接收和加工的過程,如果學生在學習過程中認為所學的知識內容沒有太多的價值和意義,那么語文教學與學生的情感生活將會分離,無法起到幫助學生塑造人格的作用,學生的道德素養也會缺失。

2.3構建平等、和諧的師生關系

在語文教學過程中,教師和學生的關系就像心理治療人員和委托人的關系一樣,教師的主要責任就是引導、鼓勵、關心和幫助學生,要以學生的興趣、愛好為基點,幫助學生學會學習和駕馭生活,引導其學會用正確的態度對待語文學習,充分調動學生的主觀能動性,利用語文知識武裝自己,促使其潛能得到發揮。

此外,學生是學習的主體,在語文教學中首先要處理好教師和學生的關系。對于學生而言,教師的教是外因,學生自身才是其學習的內因,所以要充分發揮學生的主觀能動性,引導學生自覺地接受教育,逐步成為合格的社會化人。

3.結語

綜上所述,筆者堅信通過基于人本理論的中職語文教學方法的思考和實踐,是能夠尋找到適合學生的教學方法的,并能充分發揮學生的潛在能力,使其成為社會的知識型、發展型技能人才。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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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畢業論文(設計)指導工作改革的背景

(一) 社會方面

普通高校擴招、高等教育大眾化時代的到來,使得進入高校學習的門檻越來越低,學生整體基礎水平下降;電子信息技術、計算機互聯網的發達,為學生自主學習、接受新知識新技術提供了方便,也使學生通過互聯網搜索論文參考資料并拼接成自己的論文變得很容易。在市場經濟下,社會上急功近利、學術腐敗等不良風氣也不可避免地侵蝕學生。

(二)學校方面

廣州大學2009年以前制定的成人高等教育人才培養方案,“本科化”的模式仍比較突出,缺乏適合成教人才培養理念的實踐環節培養模式。廣州大學成人高等教育實行一級管理模式,繼續教育學院為辦學實體,僅有少量的專職教師,辦學規模大,專業(專業方向)雜,校外辦學點多,在調用與管理本校教師資源,統一、規范畢業論文(設計)質量標準以及進行質量監控方面還不足

(三)學生方面

成人學生業余學習,缺乏系統的專業理論學習,缺少論文寫作基礎訓練;多數面臨工作與家庭的壓力,學習動機主要是為了獲得畢業文憑,內部動力不足。為了達到順利畢業的目標,學生往往采取的是避免失敗的做法,或者是沒有挑戰性的任務,認真思考、獨立完成畢業論文(設計)的態度普遍欠缺。

(四)教師方面

指導教師來源不一,缺乏統一審核、把關,水平良莠不齊;由于多數是兼職教師指導論文,教師責任心差的不在少數。

二、多管齊下,實施畢業論文(設計)指導工作改革的舉措

(一)修訂人才培養方案,注重應用型,提高寫作能力與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人才培養方案是學校實現高等人才培養目標與基本規格要求的總體設計藍圖和具體實施措施,是學校組織教學和管理人才培養過程的主要依據 。成人高等教育人才培養方案是否切合實際,注重應用型、實踐性,直接關系到人才培養的質量。2008年,為使成人高等教育更適應成人的特點和需求,學校全面修訂了成人高等教育人才培養方案,在2009年版的成人高等教育人才培養方案中,針對學生寫作能力欠缺、畢業論文質量不高的狀況,加強了課程的人文特色,專科和專升本的課程設置分別增加了《應用寫作》和《大學語文》這兩門公共課程,增強學生的寫作意識,培養學生的寫作能力,力求打好論文寫作的基礎;在課程的總體設置上,精簡理論,強化實踐,不僅在實踐教學平臺適當增加集中實施的實踐課程比例,增強實踐性課程的適應性和針對性,在其它課程平臺的課程,特別是一些實踐性較強的理論課,也減少理論學時,適當增加課內實踐學時,力求減少理論知識與實踐之間存在差距,培養學生用專業知識解決現實問題的基礎,使撰寫畢業論文有料可寫,而不是盲目抄襲、拼湊。

(二)改變單一的論文寫作形式,采取更為適合成人特點的多種畢業論文形式

從2009年開始,學校決定,成人高等教育畢業論文(設計)應充分利用成人學生豐富的社會經驗,緊密結合工作實際和專業開展選題工作。從寫作形式上,改變當前的成人高等教育畢業論文寫作形式單一,非論文即設計的狀況,緊密結合學生的工作實際,允許畢業論文形式采取更為適合成人特點的方案設計、實驗研究、社會調查、經濟分析、案例分析、讀書報告等,以充分發揮學生的個性,發揮學生的特長,同時最大限度減少抄襲現象。為此,學校專門發通知說明,申報學士學位的學生必須撰寫畢業論文或畢業設計;不申報學位的學生按專業特點可選擇上述畢業論文(設計)的各種寫作形式,并列出29個專業建議選擇寫作形式一覽表。

(三)加強各個環節的管理,建立全面系統的質量監控體系

1. 建立規范系統的畢業論文(設計)指導工作文件資料

畢業論文(設計)指導工作文件資料是完成指導任務的指南與依據,為了使畢業論文(設計)指導有統一規范的依據,學校從2009年起逐步修訂、完善畢業論文(設計)指導的有關資料,目前已建立一套系統規范的畢業論文(設計)指導工作文件,包括表格6份,撰寫規范及格式模板1份,各專業撰寫要求及范文19份,以及論文指導實施細則、有關通知等。這些文件資料全部分類有序地掛在網上,為學生、教師使用提供了方便。

2. 統一選拔與管理指導教師,集中輔導與個別指導相結合

由校本部統籌安排校本部及校外點聘請廣州大學專業學院相關專業具有講師(中級職稱)及以上職稱的教師擔任畢業論文(設計)指導教師;在廣州大學教師資源不足的情況下,校外點可以自行聘請非廣州大學教師擔任畢業論文(設計)指導教師,所聘指導教師任職資格必須先報校本部審核批準。同時嚴格控制每位教師指導的學生人數,理工類專業原則上不超過7人,人文管理類專業原則上不超過10人;初次指導畢業論文(設計)的教師,指導的學生人數可減少2-3人;已有指導畢業論文(設計)經驗的教師,指導的學生人數可適當增加,最多不超過15人。要求教師指導學生論文(設計)至少3次并做好記錄(指導市區內教學點學生,至少面授1次),指導形式包括面授、電話、電子郵件、書信等。指導教師必須督促學生將教師指導的主要內容如實填寫在《導師工作記錄表》中,同時也要妥善保存與學生聯系并指導的記錄,以作為進行指導的依據。有效控制了教師指導學生的人數、質量。

3. 嚴格答辯工作

從2009年開始,為統一答辯標準,把好質量關,學校將由各專業學院自行組織的答辯活動改為由繼續教育學院在校本部統一組織,同時在答辯學生較多或較遠的教學點設4個校外答辯點。學校規定,成立答辯領導小組對校外答辯點的答辯工作進行檢查監督,校外答辯點的答辯組長必須由廣州大學派出的教師擔任。對答辯的工作要求、答辯過程有關問題的指南學校都有統一的、明確到位的文字解說。通過組織嚴格的畢業論文集中答辯,能從中發現和糾正教師個別指導存在的一些突出問題,確保學士學位論文質量的提高。

4. 加強過程管理,規范操作模式

第一階段,畢業論文(設計)指導任務分配給老師之后,要求指導老師轉發國家教育部《學位論文作假行為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第34號令)給所指導的學生并進行學術道德、學術規范的宣傳教育,強調指導老師對制止學生畢業論文(設計)作假行為負有責任。同時向指導教師提供班主任(或主管)和學生的聯系電話,要求班主任為每一指導教師指導的學生組選一組長,主要負責協助指導教師聯系組內其他同學和傳達有關要求,并負責收取全組同學完成的論文(設計)集中交教務科或函授部及所轄各教學點。

第二階段,在第二學期開學初,發通知提醒教師、學生按計劃完成畢業論文(設計)指導任務,督促需參加答辯的學生及早完成定稿,催促未與指導教師聯系或進度慢的學生要抓緊時間。繼續電話抽查,檢查落實指導教師畢業論文(設計)指導進展情況。

第三階段,發通知對答辯問題、論文(設計)繳交問題進行具體安排。由于成人學生業余學習的特點,加上畢業論文(設計)指導教師不全是任課教師,指導主要是通過現代通訊手段來完成,每到畢業論文(設計)資料繳交期間,指導教師如何盡快收齊學生全部論文(設計)材料再交管理部門是一件十分棘手的事。過去論文(設計)繳交往往會拖延時間,為此滯后成績的錄入并影響其他后續工作。從2012年開始,在強調指導教師必須對學生提交的論文(設計)資料在內容與格式上嚴格把關,符合規范要求才能評分和同意學生提交正式的論文(設計)資料打印件的基礎上,學校將老師要交的資料與學生要交的資料分開收繳:教務科與函授部分別負責接收教師繳交的校本部與校外點論文(設計)資料;學生要交的論文(設計)資料,要求每個論文(設計)組學生組長集中收齊后就近在所屬教學點提交。為了方便師生,校本部專門安排一周的值班時間接收論文(設計)資料。這樣做,加快了畢業論文(設計)資料繳交的進度,也使管理部門忙而不亂、工作有序進行。

三、設想與展望

(一)在利用計算機教務系統對畢業論文(設計)指導工作進行管理、利用校園網絡平臺畢業論文(設計)指導資料以及師生互動交流指導還有待開發。

(二)如何有效監控學生論文(設計)是否抄襲、造假等,教師指導論文(設計)的工作量是否飽滿、指導是否到位還需進一步研究。

(三)班主任是聯系學生與管理部門的橋梁,班主任對畢業論文(設計)指導工作的輔助作用較大,應得到相應報酬并進一步有效發揮班主任的作用。

(四)非論文形式的寫作指導資料還需進一步修訂、細化,使之覆蓋的專業面更廣。

參考文獻:

篇8

關鍵詞:會計;繼續教育;建議

中圖分類號:G6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01-0-01

會計員工將繼續教學教育,會計人員的知識和技巧變革,改變,擴大和改善,完善自己的知識結構,改善他們的業務,專業及道德標準和創新能力,教學水平也被稱為會計的工作作為一個重要的經濟功能和管理的職能,為經濟建設業務,以及在經濟改革和發展方面,起到的角色奠定了堅實的基礎。經濟的開發,更重要的會計。近年來隨著會計制度改革的不斷深化,不斷推出新的標準的會計管理的法律法規,進一步改進和完善會計理論發生了翻天覆地的改變。在這種新的情況下,對現有會計工作人員的結構,運營能力和知識的法律概念,已經不能滿足需求量,例如,規則和準則的新的會計系統的認識,被審計單位的會計人員是不在地方的小知識,有的甚至占下崗工人,當了不少阻力以及風險審計署署。能力來適應開發的腳步是放置在每個會計人員,過時的知識,觀念的老齡化,技術落后,但胸無大志的會計人員面前的嚴峻課題,勢必要被淘汰。會計為基礎的會計團隊,的級別和會計工作的人員的質量,直接影響其質量的主要承擔者。所以,探討會計隊伍建設,調整經濟發展方式的高低是否關鍵。

一、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存在的問題

1.沒有完全意識到持續進修的意義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是沒有給予足夠的重視,大多數會計將繼續他職能教學中,響應的年度審核的記賬憑證,和膚淺的情況下少選一些課程,以應付考試的現象。繼續教育職能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缺乏熱情的學習后,自己的單位會計核算和會計分隔依據,也暴露出所固有的持續教育的弊端。看得見,會計人員,將繼續教學功能繼續教學質量帶來的嚴重影響,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職能職能重點,是不實際的,甚至是參加持續教育的思想和行動統一,這是困難的才能收到很好的改善。

2.用人單位不支付足夠的重視

在大部分單位職能,繼續的教育和培訓,提高專業化水平訓練及學習的功能,會計部門職能,工作職能和太少職能,投資基金業務部工作人員的職能的單位的價值。此外,往往是有限的繼續教育,主要以理論為導向的,實用職能會計專業知識,培訓統一的會計制度,會計準則,專業操守和不太注意的功能。此外,一些小型和中型的私營企業的,為了省錢,不布置會計人員的參加訓練。可見,用人單位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職能重點應該得到改善,應給予系統和實質的幫助。

3.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和培訓機構

會計人員的繼續教育學分,在培訓的功能職能的功能,功能注冊會計師和社會教育的機構。該等社交的訓練場教學設備,教學環境職能基本的功能,還沒有符合的大規模培訓需求最熱的,以及一些功利主義的,管理不善讓一切順其自然。在許多地方,在各級會計函授學校或他們各自的職能,財政部門會計教育中心等功能職能,可以開展會計持續教育的機構,以及其他單位或機構進入此壞境。

4.單一職能會計人員繼續教育

從事這項工作的專職教師數量不足,的老師缺乏統一的規劃,會計持續教育的,教師培訓的單個來源的不穩定性。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師資培訓,主要來源于地方院校教學會計核算教師,本地職能會計師事務所注冊會計師,財政和稅收部門工作人員,以及當地的業務的一位高級會計職員。老師質素的問題會計人員,持續教育事業的發展已經成為一個重要職關鍵環節。

5.增加接受持續教育太狹隘

伴隨經濟功能,以知識為基礎職能功能,不同級別的會計人員會計管理層,會計,科研人員和執業會計師,正面臨著知識更新的功能的難題。只關注會計繼續教學,認證的會計人員更新知識,致使一部分的會計管理職能及研究人員,以忽略不常用的一天到的日常工作學習新的知識。范圍這是勢必做出顯著的會計人員持續教育的,持續教育的會計難以成為最好的態勢。

6.職能會計員工繼續教育

會計員工繼續教育,教材職能有針對性的職能缺乏可操作性,計算機,外語知識有密切的關系,會計人員,缺乏訓練和計算機專業知識職能的功能缺乏,特別是在會計電算化的日漸普及,往往是一個越大的影響上的工作。看得見的落后的培訓教材,受到了阻礙對會計人員持續教育事業的發展,會計職員的培訓教材,必須是能夠跟上時并進的需要,來適應新世紀來臨的會計持續教育的。

二、對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建議

1.改善的級別的培訓機構

繼續教育更加成熟團體機構。至少有三種方面包括企業,教育,職業和團體。教育培訓機構的會計崗位,不同的職能,如比較有針對性會計持續教育的不同功能的功能,基本上能改善會計隊伍的級別。經專家組職能是,一個很好的方法來事實證明教師資格制度,提高教學水平。要在不同的領域可滿足不同層次,不同行業的會收到工作人員,持續教育的功能,功能需要用到不同部分的教師,教學質量將會得到大幅改善。范圍應擴大至持續教育,學習職能專業會計師,會計的系統功能,和有關的法律和規定,而且還要加強解決實際問題有能力,專業的理論知識的培育,以了解更多要的反差的知識管理,數字經濟,網際網路經濟體系。

2.用人單位和會計職員職能積極職能

主動性職能教學人員的持續,功能范圍擴大到,主管領導的重要意義,職能認識職能加強對會計人員持續教育的,感到鼓舞透過不同形式的新法規,新的準則,新型系統的,新職能商務學習。具體的措施包括部署的培訓時間,的培訓費用職能償還的功能,評估培訓的有效性。會計人員要加大宣傳工作,改善會計意識的學習意識,使他們真正理解其意義的持續教育的,積極性促進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繼續教育與終身教育的理念的成立。

參考文獻:

[1]張琳琳.對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問題的探討[J].太原城市職業技術學院學報,2008(09):13.

篇9

關鍵詞 文化產業類英語人才 建設意義

中圖分類號:G642 文獻標識碼:A DOI:10.16400/ki.kjdkz.2016.02.013

0 引言

世界上越來越多的國家認識到發展文化產業對于增強國家軟實力的重要性。要促進我國文化產業發展,除了大膽引進世界優秀成果外,還必須將我國文化產業推向世界。這就需要搭建世界性的文化產業交流平臺,實現對我國文化產業的新的文化滋養,提升其國際競爭力。要搭建這一平臺就要選擇和依靠恰當的語言載體。作為具有世界影響力的一門國際語言,再加上其在中國的廣泛普及,英語責無旁貸地成為構建中國文化產業國際交流平臺的不二之選。用英語實現中國文化產業的國際表達,將最大限度地增強中國文化產業的世界輻射力和同化力。鑒于此,要切實加強我國文化產業類英語人才建設,其意義十分重大,值得學界仔細梳理與探究。

1 文化產業類英語人才界定

文化產業類英語人才指那些既懂文化產業專業知識技能又能用英語進行相關專業和職業交流的復合型應用型人才。培養此類人才的最終目的是服務于文化產業的發展,掌握文化產業專業知技能和通曉行業規范與習慣是該類人才的首要職業素養,具備英語語言技能是該職業素養在國際舞臺得以充分展現的保證。要培養此類人才,絕不可能通過將文化產業專業知識與英語語言技能機械相加而得;跨專業的甚至是跨學科的知識學習和技能訓練要求此類人員主體首先在實現知識整合的過程中充分發揮自主創新能力。自發的創新性與強大的整合能力是這類人才最突出的特點。只有兼備文化產業和英語語言兩種知識技能又能將兩者融會貫通的人員才稱得上文化產業類英語人才。

2 切實加強文化產業類英語人才建設的意義

2.1 是適應文化科技化時代人才培養模式的必然趨勢

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科技是文化產業的引擎。對傳統文化產業進行技術改造,推進新興文化產業發展,都要依靠科技進步。科技進步能夠不斷提升文化產品的創作力、感染力和文化的表現力、傳播力、影響力。①黨的十強調:“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文化強國建設,促進文化和科技融合。”通過運用數字技術、網絡技術、信息技術等,提升文化服務水平和服務品質,拓展文化服務空間,增強文化服務效果,推動優秀文化產品數字化、網絡化傳播。推動更多富有時代氣息、民族特色、反映中國文化原創性的文化產品走出國門、走向世界,從而提升我國文化軟實力。②實現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推進社會主義文化強國建設,要以先進科技手段推進文化內容創新。推進文化與科技的融合,提升中國文化的軟實力,是文化科技服務國家發展戰略的時代擔當。③

《教育部關于推進高等職業教育改革創新引領職業教育科學發展的若干意見》(教職成[2011]12號)中提出:“高等職業教育必須……主動適應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培養數量充足、結構合理的高端技能型專門人才,在促進就業、改善民生方面以及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歷史進程中發揮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文化科技化時代潮流不可逆轉的形勢下,高等職業教育在人才培養模式上必須適時調整,積極應對。為承擔現代文化產業體系建設的時代責任,高職教育必須采取更加有針對性的人才培養模式,建立科學完整的學科體系。堅持創新培養,要培養出既懂文化,又懂市場、懂英語的外向型、創新型、復合型的人才。④為豐富充實文化產業人才的復合性內涵,推進我國文化的國際傳播,增強我國文化產業的國際競爭力,文化產業英語人才的培養迫在眉睫,勢在必行。

2.2 是提高文化產業人才隊伍綜合素養的客觀要求

要加快發展我國文化產業,必須構建專業的人才隊伍,提高其綜合素養。國內學界關于文化產業人才隊伍的綜合素養雖有不同的界定,但概括起來無外乎較好的文化素養、傳媒知識、創新能力、市場運作能力及管理能力等。⑤其中文化素養無疑支撐是文化產業的精髓和根本,文化產業人才的文化素養高低則直接影響產業的可持續發展能力。

語言既是文化內容的重要組成部分,又是文化的載體。語言不僅是表達文化的一種重要方式,更是傳播文化不可或缺的形式。培養文化產業英語人才,就是要整合人才的文化知識和語言知識,寓文化知識于語言知識學習之中。學習英語語言,在文化層面起碼可以達到三個目標。第一,通過展示中英兩種文化的異同,使學習者形成文化對比,對英語國家的人們在行為舉止、生活方式、價值觀念等方面有所認識,從而達到跨文化理解。第二,通過對英語文化現象的闡釋,培養學習者的文化意識,增強其對英語文化的敏感性。第三,在上述跨文化理解和文化意識形成的基礎上,引導學習者憑借文化知識來解決交流問題,使其掌握適合英語語境的正確交際方式,并能夠根據英語語言文化來調整語言輸出和輸入,即最終形成學習者的文化能力。⑥要成為有國際競爭力的文化產業人才,這樣的文化能力顯然是必備的素養之一。學習英語語言和文化知識,培養文化產業英語人才,是提高文化產業人才隊伍綜合素養的內在和客觀需要。

2.3 是發展文化產業所需人力資本和能力支持的有力保障

人力資本是體現在勞動者身上的以勞動者的數量和質量表示的資本,勞動者的知識、技術水平、勞動技能的高低不同,決定了人力資本對經濟的生產性作用的不同。⑦發展文化產業,形成產業經濟,不僅要培養更多的文化產業人才,更重要的是要不斷提高其專業水平和質量。相關研究表明,增值人力資本能夠大幅度提升我國文化產業增長。加強對文化產業從業人員的教育和再教育,如在崗培訓,一方面,可以實現人力資本的增值,另一方面,可以顯著提升文化產業的增長。

隨著實踐的深入,中國與現代世界體系的聯系和互動將更加緊密和頻繁,中國文化產業市場與世界市場也將進一步融合。這將是中國文化“走出去”,參與國際交流與競爭不可逆轉的步伐。一方面,我國文化產業從業人員要迎接外來文化,并在這一過程中學習和借鑒國際文化市場中有利于我國文化產業發展壯大的經驗。另一方面,還要推出中國文化,或者在憑借國際經驗對中國文化進行改造創新的基礎上推出中國文化。迎推之間的這一雙向過程都需要合乎國際規范的專業交流。作為一門世界性語言,英語將在大多數場合責無旁貸地充當交流的媒介和工具。就文化產業所需專業人才而言,其所需具備的知識素養將盡可能多地包括國際文化市場的相關內容,如國際慣例、國際法規等,甚至是可供中國文化產業填補的國際缺陷。但是,如果其中缺少相關的英語知識和英語交流的能力,無疑將嚴重削弱甚至損害職業交流的效果,妨礙我國文化和文化產業走向世界的進程。

因此,加強對文化產業從業人員的細化教育,提高其專業水準和其應對國際融合的工作能力,使相關人力資本保值增值,加強培養文化產業英語人才將是有力保障。

2.4 是實施文化產業專門人才戰略的有效途徑

文化產業具有多學科、跨領域的特性。因此,要實現其快速持續創新發展,根本上要培養出一批高素質、具有多學科背景的專才,實施文化產業專門人才戰略。當然我們應該看到,在文化產業領域,高技術和高文化日益關聯融合,這便對文化產業專才的知識和能力結構提出了要求。其中之一便是要能夠抓住機遇,多觀察學習借鑒國外的成功經驗,從而使自己走向世界。⑧加強本土培養人才與國外先進文化產業機構的交流與合作,拓展其國際視野,打造其職業和行業能力的世界級水準。

文化產業英語作為面向職業目的的英語分支,是基礎英語與文化產業相關行業結合而成的特色英語。除了基礎性,它更多地表現出行業和職業的適用性和實用性,具有行業用語的功能。通過學習文化產業英語,旨在培養既掌握專業知識,又具有職業英語能力的復合型人才。⑨這樣的人才不僅能夠快速適應文化產業的職業崗位,更能夠以英語為媒介而有效融入國外文化與社會經濟環境。在我國文化產業不斷走出國門尋求世界認同的必然進程中,文化產業英語人才的對外文化傳播能力將成為有效宣傳、推廣我國文化的有力保障和可靠支撐。鑒于此,培養文化產業英語人才可以豐富文化產業人才的綜合素養,切實滿足文化產業人才的專門用途,是實施文化產業專門人才戰略的有效途徑。

3 結語

文化產業類英語人才是中國文化軟實力持續增長的有力保障,是支撐中國在國際社會和平崛起的重要因素。在我國文化產業經歷了“十五”、“十一五”的起步階段和“十二五”的快速發展階段之后,終于迎來了“十三五”期間提質升級的攻堅時刻。大數據時代對文化產業的解構、變革與融合要求不斷升級的人才支撐與之匹配。培養文化產業類英語專門人才,是順應中國文化產業可持續發展要求的必然舉措,這對于中國文化 “走出去”最終實現鏗鏘有力的世界交響具有不容忽視的意義。

本文系四川省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十二五”規劃2013年度市州課題:文化產業英語人才建設與成都市城市軟實力發展的研究(項目編號:SC13D006)階段性成果

注釋

① 王志剛.推動文化與科技融合加強文化科技創新.經濟日報,2011-11-27.

② 伍建國.對高職高專人才培養目標涵義的體會.中國高職高專教育網,2011.12.16.

③ 聞科.推進文化與科技融合,開創文化科技工作新局面.藝術百家,2011(1).

④ 歐陽友權.文化產業人才培養矛盾與對策.第九屆中國文化產業新年論壇上的講話.

⑤ 李后強,鄧子強.發展文化產業應該實施資源轉化戰略.求是理論網,2011.12.19.

⑥ 李紅恩.論英語課程的文化品格.西南大學,2012.

⑦ 舒爾茨.論人力資本投資.吳珠華等,譯.北京:北京經濟學院出版社,1992.

篇10

保險行政管理畢業論文

內容提要:作為一名從事三年人壽理賠的核賠員,在理賠整個過程中牽涉到很多有關保險受益人的問題,這與受益人條款,受益人制度有緊密聯系。在理賠中通過審核決定,并計算出保險金給付額,然后賠案處理的最后一個步驟就是給付保險金。保險金如何準確的支付,就非常的重要。由于壽險業在我國的發展剛剛起步,與其有關的一些具體法律問題在我國《保險法》及相關司法解釋中還沒有相應的規定。所以會遇到很多問題,產生很多糾紛,甚至是訴訟,如果處理不好的話,就會使賠案遲遲不能解決,就會給保險公司造成經濟和名譽上的損失。

保單所有人是人壽保險中的一個新名詞。保險單所有人是保險單上該欄內所載明的人,或是其繼承人、受讓人。保險單所規定的所有權由保險單所有人行使,包括:制定和變更受益人,退保,轉讓保險單所有權,借款,領取紅利,選擇保險金給付方式等。在人壽保險中,投保人、被保險人和保險單所有人是同一個人的情況局多數,然而,有時保險單所有人也可以是受益人或其他人。為了理順這種關系,增加使用保險單所有人這個名稱是有必要的。其中受益人在整個保險單中是十分重要的,所以說我們研究談討一下受益人的有關問題在理賠中的應用是必要的。

所以,我將從受益人的變更,受益人的指定,受益權的轉讓,受益人的分類以及受益人制度在理賠中經常遇到的問題和受益人制度的完善等諸多方面進行論述。

關鍵詞保險受益人理賠被保險人繼承

一、受益人的定義:

在理賠實踐中我們常常會遇到這樣幾個名詞:

投保人又稱為要保人,是指與保險公司訂立保險合同,并按照保險合同負有交付保險費義務的人。

被保險人,是指根據保險合同,其財產利益或人身受保險合同保障,在保險事故發生后,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投保人往往同時就是被保險人。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險合同中,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可以同時作為受益人。在投保人、被保險人與受益人不是同一人時,投保人指定受益人必須經被保險人同意,投保人變更受益人時,也必須經被保險人同意。在指定受益人的情況下,實際上是被保險人將保險金請求權轉讓給受益人。保險受益人是保險最大利益的享受者,是保險保障的對象。

保險單所有人首先有權指定受益人,受益人是被保險人死亡后有權領取保險金的人,一般應是自然人,而受益人對被保險人不一定具有可保利益,人們可以為自己選擇的受益人的利益替自己生命保險。人壽保險合同的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三者的關系是:投保人和被保險人是同一人,另指定他人為受益人,或者投保人和被保險人不是同一個人,而指定自己為受益人。但是,在大多數情況下,投保人和被保險人是同一個人,受益人是他人。以下主要是根據這種情況來分析受益人條款以及在理賠中遇到的有關受益人的問題。

二、關于受益人的變更

如果人壽保險合同規定保留投保人變更受益人的權利,投保人若要變更受

益人就必須書面通知保險公司,并辦理批改手續,否則保險公司不受此約束。我國保險公司規定,變更受益人必須得到保險公司的批準。

早期的人壽保險合同幾乎都規定受益人是不可變更的,而現代的人壽保險合同一般都保留投保人變更受益人的權利,但有時也允許指定不可變更的受益人。在指定不可變更的受益人的情況下,受益人取得了一種既得了一種既得權利,未經受益人本人同意,不準變更受益人。投保人仍擁有保險單所有人的其他權利,諸如退保、取得保險單質押貸款、領取紅利等①。另一種觀點是,當影響受益人利益時,投保人行使任何合同權利都要征得受益人的同意,投保人和受益人好像是保險單的共同所有人。但是,不可變更的受益人不可以強迫投保人繼續繳付保險費。如果投保人不繼續繳付保險費,也不排除讓受益人來代其繳付保險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六十三條第一款:“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可以變更受益人并書面通知保險人。保險人收到變更受益人的書面通知后,應當在保險單上批注。”②所以提示投保人和被保險人:首先必須慎重仔細填寫保險受益人;其次在變更時必須按照保險法規定以書面形式通知保險公司。同時,為了避免將來不必要的麻煩,保單簽發后,任何可能會影響風險程度的重要事頂的變更都應及時通知保險公司。

變更受益人是被保險人的權利,壽險實踐中被保險人變更受益人的情況也較常見,為了避免法律糾紛,被保險人從事這一行為時應注意兩方面的問題,首先,變更受益人的意思表示應以書面形式作出,并立即通知保險公司,以便其在保單上作出批注;其次,這種意思表示應獨立作出,并明確追加或變更受益人的意思。

三、特定受益人和成員受益人

特定受益人是指名的受益人,一家企業也可以是一個指名的受益人,而成員受益人則是不指名的,只是指定某單位的成員為受益人,如被保險人的子女。當被保險人希望保險金在家庭成員中間平均分配,使用成員受益人是恰當的。由于識別成員存在困難,保險公司會限制成員的受益人的名稱。有時投保人在指定成員受益人時用詞含糊,只能根據意圖來解釋。例如,指定“我的未成年子女”為受益人。指定受益人的時間與給付保險金的時間可能相隔多年。究竟誰有權領取保險金?根據意圖解釋,“未成年子女”這個用語只能說明在指定受益人時他們都是未成年子女,并不說明給付保險金時受益人是未成年人;而且,“子女”這個用語包括前妻和后妻所生的子女、養子、養女以及他們所承認的非婚生子女。因此,投保人應用清晰文字來指定成員受益人。子女中有些可能會比被保險人更早死亡,如果希望其孫子孫女得到其父母的份額,也應該予以說明。

四、有關受益權的轉讓

在保險中會涉及到轉讓問題,即受益人是否享有受益權轉讓權。受益權是指受益人根據保險合同中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的指定,享有的保險金給付請求權。除保險合同約定外,受益人取得的權利僅以保險金的請求權為限,至于保險金的返還請求權等權利原則上仍屬于投保人,受益人不能取得。通常認為受益權系原始取得,所以受益人取得的保險金不得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不能用以抵還被保險人生前的債務,并且可以免繳遺產稅。受益人以外的任何人無權分享受益人領取的保險金。③

受益權不是一種現實的權利,僅僅是一種期待權。因此,在保險事故發生之前,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可以隨時申請變更受益人。只有當被保險人死亡后,受益權才能變為現實的財產權,受益人才能夠向保險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保單的轉讓并不否定受益人的受益權,僅僅是受益人的權利在一定程度上受制于受讓人。受益人經指定后,其對保險合同僅有一種期待利益,受益人非經被保險人同意,或保險合同列明允許轉讓的,不得將利益轉讓給他人。受益人違反規定

轉讓其期待利益的,應視為無效。該轉讓的結果實際上相當于投保人或被保險人變更受益人。保險公司在接到受益權轉讓申請后,應認真審查受益權轉讓申請是否符合法律的規定,以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五、順序受益人

如前所述,受益人有可能在被保險人之前死亡,或者與被保險人同時死亡,如果在指定受益人時同時指定第一受益人和第二受益人,則可以避免在出現上述情況下給付保險金的麻煩。第一受益人是被保險人死亡后首先有權領取保險金的人。第二受益人則是在第一受益人死于被保險人之前情況下有權領取保險金的人。如果第一受益人在沒有領完分期給付的保險金之前死亡,其余保險金向第二受益人給付。在許多家庭中,丈夫指定妻子為第一受益人,或妻子指定丈夫為第一受益人,子女則被指定為第二受益人。為了便于處理被保險人和受益人同時死亡或受益人只相隔數小時后死亡的問題,許多人壽保險單有一項“遺屬條款”,它規定,為了有權取得保險金,受益人在被保險人死亡后必須生存一段時期。④

六、法定受益人

目前的人身保險實務中,受益人指定不明是一普遍現象。在太平洋壽險開封中支的人身壽險的受益人一欄中有60%的保單填寫的都是“法定”、“法定受益人”這一表述在《保險法》等法規中都找不到,有人認為是指被保險人沒有明確指定受益人,根據法律規定應當享有保險金繼承權的人。實務中,也通常將“法定受益人”視為未指定受益人來處理。在人壽保險的投保單填寫項目中,“受益人”一欄的填寫是比較重要的,它關系到發生保險事故時誰會得到保險的保障。

在人壽險保險公司理賠實際工作中會產生很多問題,根據《繼承法》的規定給付保險金會面臨很多問題,處理不當極有可能會陷入被保險人財產繼承糾紛之中。主要有以下問題

1,“法定”混同出現的問題:長期壽險保單在各家壽險公司的保單中占有相當的比重。隨著時間的變遷,投保人、被保險人的家庭結構很可能會發生變化。如不明確指定受益人,僅約定受益人“法定”,就會使保險事故發生時的保險金領取人處于不確定狀態。繼承法規定的法定繼承人范圍是:第一順序為被繼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為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于被繼承人之前的子女的直系親屬享有代位繼承權;對公婆或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兒媳或女婿也有繼承權。繼承開始后,只有既無遺贈撫養協議,又無遺囑或遺贈時才能適用法定繼承。⑤被保險人的遺產按法定繼承處理時才會有法定繼承人。

2、在保險金給付上的差別在理賠中帶來的問題: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在投保時將受益人填定為“法定”或“法定受益人”,保險公司應按《繼承法》的規定進行給付。根據《繼承法》第三十三條之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如被保險人生前有未繳納的稅款或負有債務,則相關當事人可以依據《繼承法》中的規定對被保險人的遺產提出先予清償要求。所以,增大保險公司的審核義務。投保人、被保險人在投保時如明確指明了受益人,發生理賠時,受益人仍生存,則受益人可以依據保險合同得到被保險人的死亡保險金,保險公司在給付保險金時只需核對受益人的身份證明即可,處理起來會很簡單。如果看被保險人有無遺贈撫養協議、遺囑和遺贈,然后才能按法定繼承進行給付,給付時還負有核對被保險人法定繼承人的義務。這種情況下保險公司在給付保險金時會很謹慎,因為一旦處理不當,可能就會遺漏繼承人,損害相關權利人的合法繼承權,如果補救措施不到位就會置身于被保險人的繼承糾紛之中。處理不好在理賠中就很難準確的給付保險金。

所以,保險單上“受益人”一欄填寫為“法定”或“法定受益人”,會導致沒有指定受益人的后果。理賠時不僅增加了保險人履行給付保險金義務的難度,而且有可能違背投保人、被保險人投保時的保障設想。因此,投保人壽保險時,明確指定受益人是非常重要的。

七、未成年的受益人

指定一個人未成年的受益人會產生一些獨特的問題。例如,指定一個未成年人為不可變更的受益人,投保人要改變受益人就需經他本人同意,而未成年人沒有這樣的行為能力,未成年人就必須有一個監護人,監護人有著保護未成年人的義務,往往不會同意改變受益人。又如,保險公司一般不會直接向未成年人給付保險金,這也需要指定一個監護人。如果由法院指定一個監護人,則會推遲保險金給付,并需要一筆法律費用。一種辦法是在遺囑中指定一個監護人;另一種辦法是向一個受托人給付保險金,該受托人有權為未成年人的利益運用資金。

如果人壽保險合同規定保留投保人變更受益人的權利,投保人若要變更受益人就必須書面通知保險公司,并辦理批改手續,否則保險公司不受此約束。我國保險公司規定,變更受益人必須得到保險公司的批準。

八、在理賠實踐中遇到的幾種特殊情況

在理賠實踐中受益人的給付通常不難處理,但有幾種特殊情況不好處理,下面進行具體分析:

1,受益人在被保險人之前死亡

如果不可變更的受益人,在被保險人之前死亡,該受益人的既得權利能否轉讓給其繼承人?如果有多個受益人,對這個問題要從兩方面分析。一種情況是,所有受益人都是在被保險人之前死亡,這允許投保人重新指定受益人。如果只有單個受益人,受益人在被保險人之前死亡,自然也以這種方式解決。另一種情況是,一些受益人在被保險人之前死亡,另一些受益人在被保險人死亡時仍生存,那么究竟是仍生存的受益人有權取得全部保險金,還是僅取得原有的份額?換言之,那些在被保險人之前死亡的受益人的權益能否轉讓給繼承人。對于這個問題,有時候的裁決不一致。最好的辦法是,在指定受益人時對這種情況予以說明。

2,受益人與被保險人同時死亡

最高人民法院制訂的《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二條規定:“相互有繼承關系的幾個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確定死亡先后時間的,推定沒有繼承人的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繼承人的,如幾個死亡人輩份不同,推定長輩先死亡;幾個死亡人輩份相同,推定同時死亡,彼此不發生繼承,由他們各自的繼承人分別繼承。”

所以受益人與被保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無法確定先后順序,保險金如何給付的問題。對此,我國保險法并無明確規定。繼承人享有對被繼承人財產的繼承權與其對被繼承人生前所盡的義務是對等的,而受益人的受益權源于被保險人或投保人的指定,因此不能以繼承人和被繼承人之間的關系衡量受益人與被保險人之間的關系。如果受益人與被保險人在同一事故中死亡,無法證明死亡的先后順序的,若推定被保險人先于受益人死亡,則保險金歸受益人所有,由于受益人也已經死亡,保險金就成為受益人的遺產,由受益人的法定繼承人繼承。這種結果,使得保險金可能由與被保險人關系非常疏遠甚至沒有什么利益關系的人所得,違背了投保人為自己的利益或者為被保險人的利益投保的初衷。因此,按照投保人的遺產處理更符合保險的精神。

3,離婚對受益人地位的影響

許多離婚訴訟的財產協議未提及人壽保險單,在發生婚姻糾紛的情況下,往往忘記了把配偶指定為受益人這一件事情。在這種情況下,離婚的判決不影響配偶的受益人地位,既仍有取得保險金的權利,因為受益人對被保險人不一定要有可保利益。

我國《保險法》對受益人條款的主要規定是:受益人由被保險人或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必須經被保險人同意,另規定了受益順序和受益份額等。而根據我國《保險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可以變更受益人并書面通知保險人。保險人收到變更受益人的書面通知后,應當在保險單上批注。投保人變更受益人時須經被保險人同意。

對于婚后投保,離異后再婚者,如果將其所寫的“法定”理解為投保時法定,則其前夫(妻)有得到保險金的權利;如果理解為出險時法定,則其現任夫(妻)有取得該保險金的權利。持不同觀點的人處理這個問題所得的結果是不同的,如依投保人投保時的真實意思表示來說。但在壽險理賠實踐中是按前一種觀點是正確的,投保人希望按投保時自己的家庭狀況確定受益人,按法定繼承來分配保險金是在被保險人死亡之后,此時的“法定”會因被保險人家庭關系的變化而與投保時的“法定”不同,保險金的兌現可能與當初簽訂壽險合同時投保人、被保險人的意愿相悖。

4、受益人致被保險人死亡

我國《保險法》第65條第1款規定:“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者疾病的,保險人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險費的,保險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向其他享有權利的受益人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③《保險法》第64條規定:受益人依法喪失或放棄受益權,沒有其他受益人的。被保險人死亡后,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由保險人向被保險人的繼承人履行給付保險金的義務。③從這一規定可見,只有在受益人喪失或放棄受益權且沒有其他受益人存在的情況下,保險金才得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處理。而在受益人為數人時,其中一人或幾人依法喪失受益權或放棄受益權,其他善意受益人的權益仍應得到保護,即其他善意受益人有權請求給付全部或部分保險金。不能因一人或幾人的非法行為使得保險合同存在的基礎全部動搖,導致保險人免除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人壽保險金的取得是不確定的,因為人的生命是不確定、不穩定的。

九、我國《保險法》中受益權規定在理賠中的完善

隨著我國加入世貿和中國保險市場的逐步開放,保險公司也越來越多,保險業的競爭必將更加激烈。保險中理賠的也會越來越多,為了保險市場的穩定發展,要切實的聯系受益人有關的制度和條款在理賠中的實際應用,完善受益人制度和條款在理賠中帶來的麻煩,是非常重要的。本人根據實際工作經驗提出在理賠中的幾點完善:

1,在受益人的變更中保險法應該把遺囑和公正的效力問題進行說明,避免

在理賠實際處理中找不到準確的依據。

2,“法定受益人”這一表述在《保險法》等法規中都找不到,而客戶常常

這樣填寫,而保險公司也默認這樣填寫。增強有關受益人方面的審核義務,不僅有利于規范保險公司的條款制定,而且有助于保險理賠糾紛的順利解決,切實保障受益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我國保險市場的有序發展。

3,理賠中遇到的受益人死亡的幾種特殊情況如:受益人與被保險人在同一

事件中死亡,無法確定先后順序,保險金如何給付的問題,在保險法中也無明確規定。所以,完善保險法的規定和保險條款的規定是十分重要的。

4,保險公司在處理有關的問題時,與客戶進行溝通是必要的,保險公司在

完善有關的條款同時也要提示客戶注意這方面的問題,必要的話應該詳細解釋有關問題,把工作做在前面,使客戶在出險前已經明白清楚,避免在理賠時產生糾紛。

隨著保險中理賠的會越來越多,為了保險市場的穩定發展,要切實的聯系受益人有關的制度和條款在理賠中的實際應用,完善受益人制度和條款在理賠中帶來的麻煩,是非常重要的。

參考文獻

①《保險法原理》孫積祿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3年

②《健康保險》陳滔西南財經大學出版社2002年

③《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2002年

④《人身保險原理和實務》許謹良上海財經大學出版社

2003年

⑤《民法學》李由義北京大學出版社2004年

注:;

②摘自《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5頁;

③摘自《人身保險原理和實務》第7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