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籍管理制度范文

時間:2023-03-13 22:3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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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籍管理制度

篇1

一、明確學籍管理責任

1、幼兒園的學籍管理由園長主管、業務園長為幼兒園學籍管理員具體負責。

2、各班級每一學期要負責好幼兒基本信息的登記,每一學期要做好幼兒花名冊記載等。

3、幼兒園學籍管理員、檔案管理員要認真做好幼兒學籍資料的收集與歸檔工作,要求文字資料與電子資料同時歸檔,資料收集要做到及時、準確,無遺漏、無差錯。

二、做好招生工作

1、加大宣傳力度,幼兒園負責在網站和各相關公告和張貼“招生簡章”,積極動員適齡兒童接受教育,切實做好每學年的新生招生工作。

2、幼兒園每學年嚴格按照區教育局的招生要求招收新生。

3、幼兒園每學年采取計劃招生,按照有關文件精神嚴格控制班額數(或根據教育局的相關規定)。

4、幼兒入園前須進行體格檢查,由方松街道出具健康證明,方可入園。

5、新生入園須按相關要求填寫好幼兒情況登記表(幼兒姓名、性別、家庭住址、父母姓名、工作單位、聯系電話等)。

三、做好畢業學生統計工作

1、做好畢業班學生的登記和上報工作。

2、根據區教考中心分配的小學,做好發放告家長書。并將資料交檔案室。

3、對畢業的幼兒發放離園證等。

四、落實學籍管理

1、關于幼兒轉學:

1)幼兒因家庭居住地的變化或其它特殊原因須轉學者,必須由家長提出申請,經托幼辦同意,方可辦理轉學手續。

2)為嚴格學籍管理制度,維持正常的教學秩序,提高教學質量,各班要在每學期末認真填寫幼兒變動情況登記表,并上報園長室。

2、關于幼兒休學:

1)因患病等特殊原因,無法堅持正常來園的幼兒,須由家長向班主任提出申請,并出具有關證明,經幼兒園審批同意后,方能辦理休學手續。

2)連續休息超過一個月,重新入園時,須到方松街道重新體檢,并出具相關健康證明,方可入園。

3)對因患病等特殊原因,無法堅持正常來園的幼兒,超過三個月,取消其在園學籍,重新入園時須重新報名。

篇二:鈴鐺幼兒園學籍管理制度

1. 新生入學前必須按規定做好體檢,并將體檢卡交保健老師處存放。

2. 新生入園需填寫好幼兒情況登記表。

3. 新生入園前需要向衛生老師提供預防接種的相關記錄,并登記。

4. 根據新生填寫的幼兒情況登記表,各班教師將本班幼兒的情況進行匯總,并編制好班級幼兒花名冊,并根據情況及時修整。(幼兒姓名、性別、家庭住址、父母姓名、工作單位、聯系電話等)

5. 編制幼兒點名冊,及時做好幼兒出缺席統計,對不來園的幼兒及時家訪。

6. 對不繳納管理費的幼兒,將取消幼兒學籍。

7. 對中途轉學、退學的幼兒需登記備案。班級老師根據證明負責陪同家長一起做好各種轉學、退學手續。(幼兒物品的發放、結帳等)

8. 對畢業的幼兒發放離園證。

9. 對幼兒獲獎證書進行復印留存,并專門造冊登記。

篇三:泗涇鎮中心幼兒園幼兒學籍管理制度

幼兒學籍管理是幼兒園常規管理內容。為了規范泗涇幼兒園的學籍管理,保證教育教學工作的有序性,我園根據上級部門有關規定,特制定泗涇鎮中心幼兒園幼兒學籍管理制度。具體內容如下:

1、泗涇幼兒園學籍管理由園長主管,業務園長分管,招生工作負責人為學籍管理員,班級學籍管理由班主任具體負責,實行班級學籍管理制。

2、幼兒園學籍管理員、檔案管理員要認真負責做好學籍信息的收集、歸檔等工作,要求文字資料與電子資料同時歸檔,確保信息準確、無遺漏、無差錯。

3、新生入學前必須按規定做好體檢,并將體檢卡、預防接種卡交保健老師處存放和登記。

4、新生入園須按相關要求填寫好幼兒情況登記表,各班班主任根據新生填寫的幼兒情況登記表,編制幼兒花名冊。

5、每學期初,各班教師對班級幼兒花名冊進行核對,根據情況及時調整。(幼兒姓名、性別、家庭住址、父母姓名、工作單位、聯系電話等)

6、各班班主任做好幼兒出缺席統計,對不來園的幼兒,教師及時用多種形式與家庭取得聯系,掌握缺席緣由,并按時上報保健室,準確做好網絡直報工作。

7、對中途轉學、退學的幼兒需有園長的證明并登記備案,班級老師根據證明負責陪同家長一起做好各種轉學、退學手續。(幼兒物品的發放、結賬等)

8、幼兒園檔案管理人員對幼兒獲獎證書進行復印留存。

9、其他說明:

篇2

【關鍵詞】 高校 學籍管理 協調 制度

學籍管理是高校教育教學活動中一項重要工作,它具有對教學活動進行規范、控制、激勵和調節的功能,對提高教學質量、增進辦學效益起著決定性作用。建立健全學籍制度是確保高校學籍管理工作有序進行的前提條件。各高校在學籍管理制度完善、優化過程中應做到,既能滿足高校管理者管理的需要,又能使大學生在該制度下發揮自身能動性,積極主動地學習。

一、高校學籍管理的制度建設

美國學者Tenece E Deal 和Keat D Peterson 認為"學校的文化是指可以描述一個學校的特征并可以反映出在歷史過程中形成的價值觀、信仰和傳統的一種深層形式。"[1]正如每一個成功的企業都有自己的組織文化一樣,每個高校都有自己的校訓,不同的校訓體現出不同學校的辦學理念、人才培養途徑。胡國銘在《制度性文化建設:中國建立現代大學制度的基本途徑》一文中說道"制度是思想的客觀化、具體化和有形化。"[2]那么高校的學籍管理制度必然也體現著一個學校的具體教育思想。

學籍管理制度應該是一所學校區別于他校的文化和歷史的體現,是學校的一個整體人文環境。這樣的人文環境,決定了高校獨特的目標定位、發展思想。對學生學業的要求是學校目標的重要組成部分,董澤芳在《大學的理念與追求》一書中曾說學校的目標應該遵循如下的客觀依據,"教育自身的特點和發展;國家的教育方針與培養規格;學校的現狀、歷史,亦即學校發展的基礎;社會所可能產生的正面和負面影響;環境有可能發生的對學校有影響的變化因等。"[3]雖學籍管理制度對學生學業要求的規定是對大學生最為基本的要求,但那并不代表是"千人一面"的全部要求,管理者在制定學籍管理制度時留給學生全面發展和個性化發展的空間。

學籍管理制度中既有上至制度執行的管理者下至遵從制度的學生必須遵守的"剛性"的規定,例如,學籍管理制度對學生的培養規格、結業、畢業等有明確的質與量的要求。當然,學籍管理中也存在那些在規定性的前提下能夠讓學生自己選擇的"柔性"條款。例如學生學習的年限、內容以及學生的學習方法。不難看出,學籍管理中的"剛性"條款體現的是質量保障機制和約束機制,"柔性"則體現的是在"以生為本"前提下的激勵機制。

現行學籍管理制度仍存在剛性過強的問題,筆者認為學籍管理制度應"人性化"的設置學生學習環節,為學生提供實踐機會,采取"以生為本"的管理方法,以增強學籍管理的"柔性",實現制度的剛性與柔性的統一。

二、學籍管理部門應改進運行機制

機制是系統內各構成要素之間的相互聯系、作用和調節方式,反映著制度動態的一面,是關于體制所確定的系統內各構成要素如何運行的問題。隨著在校人數的增多,高等學校規模不斷擴大,學科專業門類越來越多,學校實際上己經成為一個復雜的組織系統,已經不再是簡單的直線形組織模式,負責學籍管理的教務部門也不再是直接面對作為個體的學生。

另外,高校領導必須對學籍管理工作給予足夠重視。教務部門的工作都比較瑣碎,不會在學校整體工作中構成轟動力,這樣經常會得不到校領導的足夠重視,但是教務部門的工作又是必不可少的,在學校的各個部門中起到承上啟下,連接的作用。沒有學籍管理人員的工作,學校各部分工作將會割裂開。所以校領導應充分重視學籍管理工作人員,為其制定相應的激勵政策;做好明確的職業生涯規劃,進行與工作相關的培訓,提高學籍管理人員職業素質的同時,充分調動其工作熱情與積極性,對一些表現突出的學籍管理人員給予肯定和適當的獎勵,從而提高管理水平,給學生提供更好的服務。

三、學籍管理隊伍建設素質要提高

學籍管理工作是一項具體細致又繁忙復雜的業務管理工作,從事這項工作所付出的不僅是艱辛的勞動,還包括極大的耐心和責任心,它涉及到每個學生的切身利益,也關系到學校的辦學質量,所以高校學籍管理隊伍的建設顯得尤為重要,并一直被教育界提及。首先,學籍管理工作者要有很高的思想覺悟。其次,學籍管理工作者要有熟練的業務能力。再次,學籍管理人員應該具有創新精神。最后,學籍管理工作者還需要有與時俱進的精神。在網絡信息時代,雖然學籍工作已經脫離了過去手工操作的模式,但現代化的辦公設備不是一勞永逸的。隨著政治、經濟、文化的發展,高科技的發展更是日新月異,學籍管理工作者在工作中如果具備與時俱進的工作精神,那么很多高科技的工具、軟件將被其所用,學籍管理的整體水平也會邁上一個新臺階。

四、處理好管理者與輔導員之間在學籍管理方面的關系

高等教育具有兩個最重要、最基本的系統,即思想教育系統和管理系統,兩者相輔相成。思想政治教育通過高校的學生工作人員對學生進行管理得到落實和實現。學生工作人員對學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能夠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達到科學管理、服務育人、管理育人的目的。作為溝通學校與學生的橋梁的高校學生工作人員在學籍管理的實施、傳達、發生作用的過程中處于不可替代的地位。因此,高校學籍管理工作的推進應該與學生工作人員的思想政治教育相結合。

學籍管理制度的完善與實施都不是教務部門人員單方面的責任,只有通過與學生工作人員相互協作,緊密配合才能使學籍管理制度在學生中得到更好的宣傳。并且學生工作人員還可以將其對學生的管理中掌握的第一手的資料反饋給教務部門人員,使其能夠根據學生的直觀反映完善、優化學籍管理制度。但我國大多數高校的學生工作人員是由專、兼職人員共同組成的。有的兼職工作人員自己本身就是學生,考慮問題還是從一名學生的角度出發,不能以學生管理者的思想分析問題、解決問題;專職的學生工作人員在心理上接受了自己是管理者,但大多數學校在其擔任學生管理工作崗位之前沒有對其進行過學籍管理方面的培訓,導致學生工作人員不能及時發現學生出現違反學籍管理規定的行為,而錯過對學生的最佳教育期。有的專職學生工作人員雖然知道了學生有違反學籍管理規定的行為,但與學生的朝夕相處,使得學生工作人員認為學生的錯誤是可以理解,可以原諒的,這就違背了學籍管理實施的嚴格性,增加教務部門執行學籍管理制度的難度。

學籍管理工作是高等院校校一級的管理條例,學生工作人員在上崗之日起不但要認真學習、準確掌握學籍管理制度,向學生宣傳學籍管理制度,利用它來管理學生,更要在教務部門人員執行學籍管理制度過程中給予理解和配合,這對于學校、學生還有學生工作人員本身都是有益的。高等學校學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必須有良好的學生管理體系才能完成,而良好的學生管理體系又需要以思想政治教育為基礎。一方面,它為思想教育工作提供了規范、準則和紀律保證,另一方面,思想教育工作也為嚴格學籍管理提供了思想基礎和政治方向。二者是相輔相成,不可或缺的。

參考文獻

[1]Tence E.Deal,Keat D.Peterson. Shaping School Culture: the Heart of Leadership.Wisconsin: Wisconsin Press.1968,1

篇3

論文摘要:學籍管理制度建設是高校人才培養的內在動力,新學籍管理規定頒布后,學籍管理制度雖然有所完善,但仍存在一些問題。本文主要分析了目前高校學籍管理制度存在的問題并提出了相應的對策。

學籍管理制度建設是高校人才培養的內在動力,高校發展是提高學籍管理制度文明程度的有力保障。學籍管理制度以條文的形式告訴學生學校為他們設計了一個怎么樣的學習軌道,告訴學生在校期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制度上規定的各種獎懲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使被管理者朝著高校發展的目標成長,從而促進高校發展,達到其教學目標。學籍管理制度還可以使學生感受到被人信任和期待,可以激發他們全身心投人學習,在遵守制度的同時,發展其自身的個性,從而達到或超越學籍管理制度的要求。學生愿意做出新的嘗試,接受新的挑戰。在學籍管理制度激發學生潛能的過程中,高校人才培養效率得以提高,高等教育得以發展。

1高校學籍管理制度存在的問題

2005年新的國家《普通高等學校學籍管理規定》將各高校將主輔修制度、重修制度、選課制度、學分績點制度、免修制度等學籍管理方法上升成為制度。從形式上注重了依法管理和對學生權利的關注,但仍存在一些問題:

1.1學籍管理制度對學生的重視不夠。現階段高校學籍制度,追求的仍然是保證管理者的管理自由,這種集權控制的學籍管理制度在高校職能的發揮上,不依賴于管理者的潛能發揮,而在于控制學生遵循規則的力度。部分高校的學籍管理制度規定:“學生在保留人學資格或保留學籍期間不得報考其他學校”,由此可以看出學校將學生的異動情況控制得非常嚴格,如果學生在保留人學資格期間發現了更適合于自己發展的道路,產生報考其他學校的要求,本就沒有辦法實現,這些都限制了學生的發展。以前有一種說法是考上了大學就吃喝不愁了,所謂的60分萬歲就是說你可以在學校混日子,反正到時候會有工作,國家會給分配,于是高校成了學生的“家長”,學生的命運把握在學校手中,學校強制管理的作風使只能服從學校的安排,隨著大眾化高等教育階段的來臨,高校收費和就業制度的出臺,學校無爭已經不復存在,學生需要自己交費上學,自謀職業,學校不再享有政府賦予的決定學生前途的政策權力,收了學生學費后,就必須滿足學生的全面發展需要,學籍管理制度應該成為滿足學生需要的一種手段。高校現行學籍管理制度雖然己經有了權利救濟途徑說明和程序的設定,但學生權利還不夠明確,學籍管理制度文本沒有規定學生應該享有的權利,維護權益在學籍管理過程顯得形式化,表面化,忽視學生權利的學籍管理制度很容易引起高校與學生之間的訴訟案。我國傳統人才培養模式強調按計劃與要求培養人才,專業劃分過細,教學重灌輸,輕啟發,重記憶,輕思考,學習方法過死,評價指標片面,評價方法單一,評價結果偏頗。與之相適應的學籍管理制度也具有同樣的計劃特點,導致學生綜合素質較差,創新能力較低,個性發展不突出。

1.2學籍管理制度各高校特色不明顯。權力集中和強制服從的高教管理體制是我國高校現有學籍管理制度的形成背景。國家及教育主管部門集舉辦權、辦學權、管理權于一身,自上而下做出決策并進行管理,學校自主辦學和獨立決策的權力較少。盡管國家新規定滲透了放權意識,但相當多的高校的學籍管理制度仍然在不同程度地抄襲國家學籍管理制度,沒有添加適合校本特色的相關內容。由于國家的制度無法顧及地區、行業和學校發展的差異性,高校對它的復制導致了千校一面的學籍管理模式,限制了學校之間競爭及教育資源的優化配置。高校的競爭呼喚學籍管理制度的校本特色,國家新的學生管理制度體現了擴大高校自主權思想,為學校自主管理提供了廣闊的空間,而現行高校學籍管理制度強調國家學籍管理制度的指示作用,忽視本校實際和學校發展的特色,在很大程度上使學籍管理制度與國家學籍管理制度雷同,成為精神文明建設的重復。在制度設計時,各高校沒有根據學校具體情況進行補充,沒有在制度上強化學校辦學特色。體育學院、理工科大學、綜合性大學等不同性質的學校在專業設置上各有特點,在學籍管理制度怎樣與學校專業特色相吻合的問題上,各高校卻很少研究。

1.3制度的產生過程不夠民主。現行學籍管理制度的形成首先來源于學校管理者的意向。制度文本的原始意圖很少有學生的意見,文本成型后甚至未指派學生代表參與討論,學校管理者作為學生情況的旁觀者,對學生情況的認識是有限的,制度生成過程中信息掌握不對稱和不充分,民主和公開原則缺乏。學校要培養一批具有社會批判意識和探究精神的新人,就應該培養學生正確對待權威和紀律的態度。高校可以通過協作提高學生的學習能力、理性的判斷能力與預見能力,使學生逐步成為具有責任能力的個體,使之享有與其責任能力相適應的自由權利。學籍管理者應努力為學生創造良好的民主制度的氛圍,讓學生充分參與制度生成過程,通過各種形式的感化,促使學籍管理制度在學生中形成制度的共同愿景。 1.4制度執行程序不夠規范。增強學籍管理制度的透明度,是制度執行過程首先應該遵循的程序,因為制度的透明度能提高管理效率,保障學生權益。關于學籍管理制度在學生中間公布這一工作,高校都做得不錯,大部分學校都能保證在學生人學時人手一冊,可是學校的宣傳力度卻很小,往往是一發了事,大學幾年時間再不問津。要保證制度在學生中的高透明度,學校必須通過各種途徑將制度進行宣傳,開展與學籍管理制度內容相關的各種活動,將制度內容內化到學生身上,只有這樣管理者才能引導學生認同并遵守制度。現行高校學籍管理制度在學生中宣傳力度不夠,有待進一步的提高。同時在學籍管理制度執行中,由于執行程序不規范,也出現了一些問題。因此,在高校學籍管理制度執行過程中,要建立科學、合理、嚴格固定的程序機制。正當程序是學生權利得以實現的保障。

2高校學籍管理制度存在問題的對策分析

2. 1增強學籍管理民主意識和法制意識。增強學籍管理的民主意識,首先在管理中將學生放到應有的主體地位,使管理工作做到尊重學生,理解學生,滿足學生并努力營造平等、民主的校園氛圍。其次讓學生在管理活動中參與選擇,參與創造,參與管理,參與決策,以增強學生對管理目標、制度、方法的認同感。最后保障學生民主自由的學習權利。現代大學是由具有創造性人格的個體組成,而創造性人格的發展和形成需要民主自由的外部條件。因此,保障學生民主自由的學習權利應成為學生管理工作的一種價值追求。我們要改變傳統的管理方式,權力的設置和運用不能只受只受道德標準的衡量與限制,應該堅持依法治校,將教育關系作為一種法律關系來看待,應當將尊重受教育者的合法權益作為教育者的首要義務。在行使教育管理權時,首先考慮的不應當是如何處置受教育者,而應當是這樣處置是否合法,是否會侵犯受教育者的權利,真正將受教育者作為一個平等的法律主體來對待。

篇4

第一條為做好職業高級中學(以下簡稱“職業高中”)學生學籍管理工作,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學校應建立健全學生學籍管理制度。職業高中學生應建立學生檔案。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于職業高中和職業高中班。

第二章入學與注冊

第四條職業高中按省(自治區、直轄市)、地(市、州)教育行政部門的有關招生規定錄取新生,由學校發給錄取通知書。

第五條凡被錄取的新生,須持錄取通知書和有關證件,按學校規定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如期報到者,須憑有關證明向學校申請延期報到。未經批準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六條新生入學后,學校應在三個月內按照招生規定復查。復查合格者,注冊后,取得學籍,不合格者,由學校依有關規定處理,并報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七條每學期開學時,學生要按期到校辦理注冊手續。因故不能按期注冊者,應事先請假,未經批準逾期兩周不注冊者,按自動退學處理。

第三章成績考核

第八條學校對學生進行德、智、體等方面考評、考核,成績和評語記入本人檔案。

第九條德育考評的內容,包括學生的政治覺悟、思想意識、道德品質、組織紀律以及學習和勞動中的表現等。學校每學期均要對學生進行操行評定,畢業時進行畢業鑒定。

第十條考核分為考試和考查兩種,成績評定采用百分制或四級(優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制。考試、考查課的成績是學生升、留級的依據。

學業考核,要根據教學計劃的規定,對學生的文化知識、專業知識、專業技能等進行考核。

體育考核要結合考勤對課內學習成績及課外體育鍛煉活動的情況進行綜合評定。

第十一條有條件的地方,學校要組織學生參加專業技術和工人技術等級考核。

第十二條學生因故不能參加考核,需事先提出申請,經批準后緩考。

第十三條學期考核不及格的課程(包括實踐課程),可在下學期開學前補考一次。其成績按及格不及格評定,并應注明“補考”字樣。

第十四條無故不參加考核或考核作弊者,該課程成績以零分計,不準參加補考,并視情節輕重,給以紀律處分。對確有悔改表現者,經學校批準,在畢業前可補考一次。

第四章紀律考勤

第十五條學生要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令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紀律。

第十六條學校要建立嚴格的考勤制度。學生上課、自習、實習、實驗、公益勞動、集體活動、軍訓等,都要考勤。因故不能參加者,必須請假。學校應對超假或無故曠課的學生,視情節給予批評教育或處分。

第五章升級與留級

第十七條學生每學年學完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經考核成績及格者或只有一門課程不及格者,準予升級。

第十八條非畢業學年第一學期經補考后仍有兩門及兩門以上課程不及格者,可隨班試讀,學年結束時需再補考一次。

第十九條在同一學年內,經補考后,累計仍有兩門及兩門以上課程不及格者,應予留級。該生所學專業如無后續班級,應服從學校安排。

第二十條學生留級超過兩次者令其退學。

第二十一條畢業學年學生不準留級。

第六章休學與復學

第二十二條學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堅持學習,以及請假缺課1學期內累計超過兩個月,跟原班學習確有困難者,可準予休學或令其休學。

第二十三條學生休學,要遞交休學申請書(因病休學的學生須持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經校長批準后,辦理休學手續。學生在休學期間,其學籍予以保留。

第二十四條學生休學,以一年為期,學制為兩年的,一次為限,學制為三四年的,兩次為限。

第二十五條學生休學期滿后,應及時申請復學(因病休學的學生須持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病愈證明),經學校審查批準后復學,隨原專業的下一年級學習或服從學校安排。逾期不申請復學者,按自動退學處理。

第七章轉學與轉專業

第二十六條學生一般不得轉專業。對個別學生因身體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轉換專業的,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或其他有關證明,向學校提出申請。經學校和聯辦單位同意后,辦理轉專業手續,并報地、市、州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第二十七條學生一般不得轉學。因家庭居住地遷移(戶口非同一市縣),或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轉學的學生,需向學校提出申請,經學校審查,并征得轉入學校及其聯辦單位的同意,報地、市、州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后,辦理轉學手續。

第二十八條轉學、轉專業,原則上不得從招生錄取分數低的學校或專業轉入錄取分數高的學校或專業。畢業年級的學生不得轉專業,轉學要嚴格控制。

第八章退學

第二十九條具備以下情況之一的學生,學校可準予退學或令其退學:

1.留級、休學次數超過規定者;

2.休學期滿仍不能復學或復學后不能堅持正常學習者;

3.經指定醫院診斷,患有精神病、癔病及其他嚴重疾病,意外傷殘,不能堅持或不宜在校學習者;

4.有正當理由,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提出申請退學者;

5.未經批準逾期兩周不注冊者;

6.因曠課受到處分后,仍不改正的。

就學1年以上而退學的學生,學年成績合格者,學校應發給肄業證書,并報地、市、州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第三十條學生非正常死亡或失蹤,所在學校需及時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第九章畢業與結業

第三十一條在籍學生,思想品德合格,學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考核成績及格,準予畢業,發給地、市、州教育行政部門驗印的畢業證書。

第三十二條畢業時,學完全部規定課程,經補考后學科成績仍有不及格或操行總評不合格者,發給結業證書。畢業后1年內經補考(限一次)成績全部及格或由用人單位(戶口所在地區)作出鑒定,證明操行評定達到合格者,可換發畢業證書,并注明“補發”字樣,其畢業時間自換發畢業證時算起。

第十章獎勵與處分

第三十三條對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表現突出及有某方面突出事跡的學生,學校可分別授予“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稱號或單項榮譽稱號,記入學生檔案。對各學年均被評為“三好學生”的應屆畢業生,可授予“優秀畢業生”稱號,頒發《優秀畢業生榮譽證書》。

篇5

[關鍵詞]聽證制度 學生管理 程序正義

[中圖分類號]G45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5843(2012)02-0094-03

聽證權是人類發展到一定歷史階段的產物,聽證權的產生有著深厚的社會基礎,是市場經濟、民主政治和權利文化共同發展滋養的結果。對于高校而言,聽證權作為相對人參與高校行政管理行為的程序性權利,具有限制高校行政權、保障師生權益的功能。2001年,北京師范大學首次適用“聽證會制度”,開啟了國內高校管理領域運用聽證制度的先河,但與國外高校相比,仍處于起步階段,諸多問題亟待深入研究。

一、聽證制度的歷史溯源及其基本意蘊

聽證制度是指“行政主體在作出影響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的決定前,由行政主體告知決定理由和聽證權利,行政相對人隨之向行政主體表達意見,提供證據,以及行政主體聽取意見,接納其證據的程序所構成的一種法律制度”。作為法律術語,聽證一詞最早源于英國古老的“自然公正原則”。該原則是英國皇家法院對下級法院和行政機關行使監督權時,要求它們公正行使權力的原則。英國1215年頒布的《自由大》中有關公民的“法律保護權”的觀念和制度,其基本精神就是以程序公正保證結果公正。正當法律程序的聽證,原來只適用于司法審判,意為在案件審判的過程中必須經過聽證,這種聽證制度被稱為“司法聽證”。后來,美國在英國的普通法原則和《自由大》的基礎上進一步發展和完善成了“正當法律程序”。

聽證制度的基本意蘊是聽取當事人的意見,維護程序正義。聽證制度體現了古老的“自然正義原則”:一是任何人不得成為自己案件的法官,二是當事人有陳述和被傾聽的權利。第二層意思在案例上最早可以追溯到英國劍橋大學本特利(Bentley)上訴案。本特利是劍橋大學的一名學生,被學校剝奪了學位,他在上訴中提出自己在被剝奪學位之前,劍橋大學從未給予他陳述意見的機會。這一主張得到了法官的支持,法官認為哪怕在伊甸同里亞當偷吃了禁果,上帝在懲罰亞當之前仍然將其叫到面前陳述意見。本特利上訴案確立了一個重要的程序法原則――必須給予利益被決定者陳述意見的機會,否則任何裁決其利益的決定均應無效。如有學者所述:“官府在處罰他人之時,正當的告知,適當的傾聽必不可少。”

聽證制度是個“舶來品”,我國運用聽證制度的歷史并不長。1996年,我國通過了《行政處罰法》,標志著我國首次在立法上確立聽證制度。1997年通過的《價格法》和2000年通過的《立法法》,分別對價格決策和地方立法聽證作了詳細規定。發展至今,我國已經在價格決策、行政處罰、國家賠償、地方立法等許多領域廣泛采用了聽證制度。聽證制度已經成為我國行政程序法的一項基本制度。

二、我國高校傳統學生管理模式下聽證程序缺失的現狀

聽證制度雖然在我國行政管理領域適用較廣,但在高校管理中的運用仍屬剛剛起步。由于受傳統高等教育思想的影響,學生一直被認為是管理的客體,如何充分發揮學生的主體性,讓學生參與學校管理,在學生管理中傾聽學生意見仍亟待改進。近年來,隨著我國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斷深入,一些高校開始逐漸吸收學生代表參與學校管理,但總體而言還存在很多問題,聽證程序規定缺失,即便有相關規定,在實踐中依然沒有貫徹到位,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高校學生參與學校管理的程序不規范

雖然有部分高校允許學生參與到自身管理制度的決策中來,但是程序不規范且無具體制度保障,多是臨時性地通過座談會、校園網、校務公開欄、校長信箱、校長接待日等渠道來征集學生的意見建議。實際上,學生關注度不夠,參與程度不高,很難提出高質量的意見建議。

(二)高校學生參與學校管理的范圍不明確

在部分高校的管理制度中,并沒有明確界定學生對于什么樣的管理行為可以參與決策。學生參與學校管理的內容不多、層次較低、方式簡單。學生參與管理的內容大多集中在與學生個體日常生活相關的衣食住行、娛樂、擇業創業等方面,在學校的教學管理、學科發展、目標規劃、定位選擇、改革發展等方面往往缺乏學生參與。

(三)高校學生參與學校管理的效果欠佳

由于缺乏較為明確的制度保障,即使學生參與到高校管理和決策的過程中,也很容易出現意見分散、觀點表達不夠集中的弊端;討論和爭論雖有,但是缺少令校方和學生均感到滿意的結論,特別是涉及到高校管理的重要內容、實質性問題時,仍然缺乏有組織、有秩序、實質性的決策參與過程。

總之,高校學生參與學校管理在國內已經起步,但是由于缺乏堅實的理論支撐和制度保障,學生參與質量不高,效果欠佳,難以達到預期的效果。然而,聽證制度恰恰能填補高校管理在這方面存在的空白,在高校全面建立和完善學生管理聽證制度,不僅能起到優化決策過程、提高決策的科學性等作用,亦能實現充分保障學生權利、提高學校民主管理程度之目的。

三、我國高校建立學生管理聽證制度的主要依據

在高校學生管理領域建立聽證這一程序法律制度,不僅具有深厚的理論依據,而且具有充分的現實合理性。

(一)由高校管理權的性質所決定

我國的《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明確規定高校具有“按照學校章程自主管理”的權利,高校根據授權可以行使招生就業、學籍管理、學位授予、獎勵處分等多項管理權。高校的管理權來源于行政授權,教育事務管理具有公共性質,因此高校的管理權是一種公權力。高校作為教育機構公法人,雖然有別于一般的行政主體,但其行使的管理權仍是國家教育權的重要組成部分,應適用嚴格的行政程序法則,如沒有限制,這種權力亦將被濫用,滋生腐敗。權力的行使需要監督,正如有學者所指出的:“鑒于我國目前教育領域的法律、法規在權利救濟程序規定方面缺乏的現狀,在高校學生管理權的行使中引入聽證制度勢在必行。”

(二)是高校學生權利的保障所需

雖然我國《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并未直接規定聽證制度,但在多處規定中,均體現了學生在接受處分前具有陳述意見、表達異議的權利。如其中第5條規定:“學生在校期間依法享有對學校給予的處分或者處理有異議,向學校、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訴;對學校、教職員工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提出申訴或者依法提訟的權利。”第56條則明確規定:“學校在對學生作出處分之前,應當聽取學生或者人的陳述和申辯。”第64條強調:“對犯錯誤的學生處分要適當,處理結論要同本人見面,允許本人申辯、申訴和保留不同意見。”南此可知,《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所規定的這些學生權利,為高校在學生管理領域進一步確立聽證制度提供了法

律上的依據。

(三)高校和諧校園建設所要求

聽證制度蘊含著正當程序原則公開公正的法律精神,其制度設計要求充分保障相對人的陳述、申辯、指證等基本權利。在學生違紀處分中引入聽證制度,學校可以深入了解案情,根據校紀校規作出妥當的處理。同時,被處分的學生因為在處分前獲得了充分表達個人意見的機會,能感受到學校在處理過程中對其人格的尊重,有助于真正從內心認識錯誤,在接受處罰的同時接受教育。另外,學生在聽證過程中充分表達自身權益也是一種民主法治觀念的培養和鍛煉。總之,高校在學生管理領域運用聽證制度可以避免因處理不當而導致的矛盾沖突,化解糾紛,消除對立,促進和諧校園建設。

四、完善我國高校學生管理聽證制度的實踐建議

2003年,中山大學舉行了全國首次學生食堂價格聽證會。2006年,浙江大學將聽證制度引入校園,明確規定給予學生開除處分前學生可申請聽證。2009年,浙江工商大學建立了國內高校第一個聽證大廳。可以看到,國內部分高校已經開始了將聽證制度引入學生管理領域的實踐探索。筆者認為,建立與完善我國高校學生管理聽證制度,應努力做到以下五個方面。

(一)聽證制度的指導思想應確立

聽證制度的基本意蘊是要聽取當事人的意見,維護程序正義。隨著高校學生事務管理模式的改革,學生已經不再是單一的管理對象和客體,“服務學生成長成才、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已經成為高校學生事務管理者的重要使命。因此,在高校學生管理聽證制度制定和實施過程中均應體現學生權利本位的指導思想,確保學生權益。

(二)聽證制度的地位應法定

聽證制度不應是高校學生管理行為中的一種臨時性措施,聽證制度的實施對于優化高校學生管理決策水平、增強決策科學性是十分必要的。也就是說,高校學生管理者不能隨心所欲地使用或者不使用聽證程序,聽證程序必須制度化和長期化,聽證制度應當在高校學生管理中具有相對同定的地位。高校學生管理者首先要充分認識到聽證制度在學生管理中的重要意義,將聽證制度納入學校規范化管理的必要內容之中,確立和提升聽證制度的地位。

(三)聽證事項的范圍應明確

高校學生事務管理紛繁復雜,涉及到方方面面,但并不是所有事務都有必要使用聽證制度,聽證制度適用的事項和范圍需要事先在相關規定中加以明確。

1 高校內部規范性文件的制定。高校制定的內部規范性文件體現了大學管理的自治性,但有些高校內部規范性文件的制定過程中“越位”現象嚴重,特別是關于學生權利和義務的內容,經常對學生權利作限制性規定,而對學生義務作擴充性規定。因此,高校在制定與學生有關的內部規范性文件時,運用聽證程序是十分必要的。建立聽證制度實質上是對學生主體的尊重,充分聽取學生群體的意見,體現了大學學生管理決策的民主化和人性化。

2 高校學生管理的獎懲行為。高校學生管理中的獎懲行為是日常管理的一部分,在高校學生管理中很常見,獎與懲都有適用聽證制度的必要。獎勵性管理如獎學金評定、優秀學生評定、留學選拔等等,主要是指事關學生重要利益的獎勵行為;懲罰性管理行為諸如對學生作弊、打架斗毆等違紀行為的處罰等。筆者認為,我們應修改現有的高校僅僅對懲罰管理行為傾聽學生意見,適用聽證程序,而忽視事關學生重大利益的獎勵行為的有關規定。為避免學生重大利益獎勵行為的不公,也應嘗試適用聽證程序,而對于原先的懲罰性學生管理行為適用聽證程序的規定,應擴大其適用范圍,不僅限于學生留校察看、開除學籍等重大處分,為避免處理不當,記過、警告等處分一樣有陳述意見、適用聽證程序的必要。

3 高校涉及學生發展的重大舉措。隨著我國近幾年高等教育的發展,高校不斷改進設施,例如新校區建設、設備更新、圖書館擴建等,這些舉措都與在校學生學習生活息息相關。高校在作出這些重要決策前,有必要傾聽學生意見?保障學生對學校發展的知情權和建議權。高校管理者也可以通過聽證程序,了解學生意見,集思廣益,擇優選擇。有的高校在決策時無視學生意見,在學生宿舍搬遷或改建時遇到部分學生抵制,發生糾紛,如果能提前運用聽證程序,則可以獲得學生的理解,化解不必要的矛盾。

(四)聽證參與人的選定應科學

聽證會實際上是各種利益主體就共同關心的主題表達意見的過程。能否廣泛聽取和收集意見是確保最終決策是否科學的重要因素。由此可知,聽證參與人的選擇是非常關鍵的。如果不能有效征集聽證參與人的意見,那聽證會的效果就要打折。聽證參與人的選定對于聽證制度作用的發揮關系很大,高校管理者在選擇聽證參與人方面應當慎重思考,在選定聽證參與人時不能避重就輕,選擇利益無關人,要盡可能地選擇與聽證事項有關的學生群體。在聽證會前還有必要提前向聽證參與人發放資料,培訓聽證制度知識,說明聽證會規則,這樣聽證人不僅能充分發表意見,還能發表出高水平的意見,有利于全面提高聽證制度的實效。

(五)聽證過程的環節應完備

高校學生管理領域的聽證制度包括準備、舉行和結論等三個階段的內容,這三個階段各有側重,相互關聯。

1 聽證準備。這一階段的主要任務是確立聽證主題、選定聽證參與人、準備聽證材料、通知聽證時間地點等。聽證一般應選擇公開進行,以保證聽證程序的公正透明。但是,如聽證事項涉及到學生個人隱私,從維護學生權益出發,應選擇不公開的方式進行聽證。對于不能有效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權益的學生,在聽證準備階段,聽證組織方還應事先告知其可委托人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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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籍管理制度的制定缺少法律規范

隨著高等教育體制改革的深入和發展,成人高校學籍過程管理成為人們日益關注的問題,相比之下,對成人高校的角色定位、學籍管理制度效力、責任等問題卻很少有人論及。目前,高校與學生法律關系模糊,高校學生管理制度中的法律性質不明確。由于缺少有效的立法協調機制,學籍管理制度制定過程缺乏法律支撐與指導,導致制定制度不嚴格、不民主,執行制度缺乏效力。

(二)管理制度不健全,制度發展不均衡

成人教育學籍管理制度一直借鑒《普通高校學生管理規定》和《高校學生行為準則》的規定。雖然從管理模塊上看,成人教育與普通高等教育相同點較多,但普通高校是培養全日制學生,而成人教育的教學不僅局限在校內進行,還在函授站進行,成人教育的學習形式多樣,教學方式、學籍管理、學生管理都與普通高校有很大的差異。此外,成人學籍管理制度基本是以省(市、自治區)為單位制定的,在入學報到期限、成績考核、轉專業與轉學、學制、休學、退學等要求方面,各省之間有很大區別。例如,廣東省教育廳會對成人學生部分科目進行統考、抽考,而在許多省,統考和抽考一般由高校統一安排。這些制度的差異,折射出成人高等教育發展的不規范。

(三)政府權限集中,執行制度手續繁瑣

轉專業、轉學是學籍異動的兩個主要方面。隨著成人教育的發展和改革,多數省(市)對于轉專業和轉學的要求都逐漸降低,辦理手續簡化,學籍異動的管理更加人性化,除體育、藝術類等專業外,理工學科范疇、文史學科范疇內部都可以互轉。從政策執行的角度上看,因為成人高校學籍管理部門熟知本校學生情況,了解學生動態,許多省份成人高校都有轉專業的審批權,再報送省教育廳備案即可。個別省份對于轉專業的學生要求較為嚴格,各高校的管理權限小,學生入校后發現報考專業不適合自己長遠發展,因轉專業手續繁瑣,學生學習積極性降低,甚至退學。雖然學籍管理制度對轉學進行了規定,但是如果細化轉學手續,轉學手續難度高。即使轉學不轉專業,各高校的專業目標、專業定位不同,教學計劃、課程設置都有很大區別,甚至課程成績、學分相互得不到認可,給轉學者造成困難。

(四)剛性學制束縛學習積極性

經本文調研,成人學生中許多是在職工作人員,參加成人高等教育學習的主要目的,有18%是為了取得文憑,有68%是為了提升專業知識水平,學生不僅看重學習時間的長短,還很看重教學水平的高低。目前,高中起點專科和專科起點本科的成人教育學制為3年或者2年半,高中起點本科教育學制為4年或5年。在剛性學制的時間限制下,一些學生只能按教學計劃要求按部就班完成學業,降低了學有余力學生的學習積極性。許多成人高校學制仍舊以剛性學制為主,教學模式單一,照搬普通高校課程大綱,缺乏對學生個性化指導,公共課較多,專業課程理論教學和實踐工作脫節。

(五)制度執行程序不夠嚴格,缺少法律規范

學籍管理制度不健全,程序規定不規范,必然導致執行程序不嚴格,從而引發高校學籍自主管理權與學生受教育權的沖突,發生了一些不該發生的制度執行問題。例如,個別成人學生因未被授予學位而狀告母校,主要是由于高校形成處分決議后,沒有將處分決定告知學生,也未告知其應有的相關權利和申訴渠道,制度執行不規范。有些學生或者家長法律意識淡漠,常為解決某一問題擁堵學校大門,甚至采用更激進的措施。沒有科學合理的學籍管理制度和正當程序,無論是學校的“執法均等”還是學生合理合法的請求、選擇、知情權益就難以得到保障和維護。缺乏法律依據的行為不僅損害了成人高等教育各方權益,還嚴重影響了成人高等教育制度的約束力和執行力。從長遠分析,則可能對成人高等教育事業持續發展造成不良影響。

二、改革策略

(一)學籍管理制度納入法治化軌道

為順應高等教育改革和發展的需要,成人高校應以國家制度規定為依托,依法治校,從法律視角分析現階段成人學籍管理制度的不完善性,逐步規范、細化各種制度,構建適合成人學籍管理的管理制度,做到學校要有管理自,學生要有受教育權。尤其是對學生轉專業、轉學、休學、復學、退學、畢業、結業等要求堅持以生為本,既保證學生受教育權、申訴權,又要從學校自主管理角度出發管理和約束學生。因此,完善健全的學籍管理制度是開展各項工作的前提。

(二)健全學籍管理制度,簡化執行程序

目前,各省制定的成人學籍管理制度差異性大,有的省份由教育廳制定并出臺了成人高等學校學籍管理規定等一系列制度,也有的省份沒有出臺具體的成人高等學校學籍管理規定。為保障成人高等教育的可持續發展,各省應逐步健全成人高等學校學籍管理制度,使各成人高等院校及其函授站“有法可依”。同時,省級主管部門在細化、落實教育部規定,制定本省學籍管理制度時,不僅要考慮到省內成人高等院校的實際情況,還要從成人函授站分布、制度執行性的角度出發,考慮到省級學籍管理制度的貫通性。這不僅能促進各省成人高等教育的均衡發展,還能保證各成人高校學籍管理工作的良好銜接。

(三)細化學籍管理制度,完善學籍管理體系

健全學籍管理制度體系,應重點加強以下制度建設。

1.成績考核要求

成人學生基本上按照學校的教學計劃統一上課,但各高校對于考試和考查課程的比例要求存在很大差異。因此,在制定學籍管理制度時,應該以條款的形式對課程分類、考試和考查課程比例做必要說明,對考核形式、成績評定依據、標準要有明確的規范和闡述。同時,還要保證制度的規范性和可執行性。

2.轉專業制度

在轉專業要求方面,根據教育部“學生可以按學校的規定申請轉專業”的規定,省級主管部門在批準學生是否可以轉專業方面,應該給予學校自主管理權限。從教學管理的角度考慮,學校了解學生實際情況,可以結合學生培養效果、學習需求進行轉專業,這也是保證正常教學管理的重要手段;從學生管理角度考慮,公平、有效轉專業是維護學生權益的重要體現。同時,高校在制定轉專業細則方面,既要緊密依據教育部的規章制度行文,又要結合專業特點、專業定位制定條款,細化學生申請轉專業的范圍、申請條件和流程,明確轉專業在學科門類、學歷層次、學籍狀態界限以及課程補休與免修要求。

(四)強化教學改革,落實、實行彈性學制

彈性學制是指學生有一定選擇性的學習,由學生結合自身情況和學校培養方案制定自己的學習計劃,其學習年限也有一定伸縮性。彈性學制的落實應用,需要有一系列完善的制度規章作保障。目前,許多成人高校在試行彈性學制,但教學安排、考試安排、學籍管理制度都沒有緊密契合彈性學制的安排,造成了學制只延長不縮短。因此,真正落實應用彈性學制,把“彈”字作為學籍制度建設、教育教學改革的核心,是現階段成人高等教育學籍管理制度的發展方向。

(五)嚴格執行學籍制度,正確行使高校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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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籍管理工作的主要內容和重要性

高校學籍管理是指對學生從入學到畢業的在校階段所涉及到的入學注冊、學業成績、轉專業、轉學、休學、復學、退學、畢業、身份信息更改、學歷證書等相關事宜的管理,是對學生學習和生活的行為規范。高校學籍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以新生入學資格復核、學籍電子注冊、學籍檔案建立等為主要內容的入學管理;以學生信息管理、學籍異動管理(休學、退學、復學、轉學、轉專業、升留降級、獎勵與處分等)處理、學年注冊等為主的在校生管理;以畢業資格審查、畢業相片采集、學歷學位證書制作、學歷電子注冊注冊為主的畢業管理。

高校通過學生在校期間的學籍變化情況,了解和掌握學生基本情況,從而對學生管理工作進行研究和決策。因此,學籍管理在穩定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保質保量地完成教學任務,促進高校校風學風的建設,提高教學質量,培養優秀人才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同時,完善的學籍管理制度對遏制非法中介、規范高校招生、打擊學歷造假、維護用人單位的權益方面等也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2學籍管理工作存在的問題

2.1學籍管理制度不夠完善

高等教育的迅猛發展帶來了一系列變化,如招生數量增加、辦學規模擴大,生源結構復雜化、教學資源日趨緊張等,這些高等教育發展的新形勢,對高校學籍管理工作提出了新任務和新要求。但高校所使的現行管理理論和制度,不少未及時進行補充和修訂,符合學生個性發展的制度如彈性學制、學分制等沒有很好落實,難以適應學籍管理形勢的發展變化。

2.2學籍管理系統功能不全

學籍管理工作因本身任務重、數據量大等特征要求必須使用功能強、效率高的管理系統。而當前高校使用的學籍管理系統往往無法滿足實際工作需求,管理部門之間學籍信息無法互通、共享,影響工作效率;系統網絡化不足,學生辦事耗時耗力,造成學籍管理工作量大,重復性勞動多;系統不能與學信網、各級數據平臺很好地兼容,適應性和穩定性不強。

2.3管理理念落后

高校在學籍管理工作中,往往存在上級對管理人員重使用、輕培訓的現象,學籍管理人員在實際管理過程中經常出現按慣例、按指示辦事的情況,使工作停留在傳統型、事務型的意識和能力上,缺乏靈活性。具體表現在學籍管理人員面對較為繁瑣的學生事務時,往往通過行政命令手段或強硬態度解決,很少對學生進行必要的思想教育和情感教育,忽視了對學生的人性關懷。

2.4管理隊伍能力不足

學籍管理工作技術性較強,且繁瑣枯燥,要求管理人員要具備過硬的業務素質和心理素質。部分管理人員未經過系統的培訓,欠缺學籍管理專業理論知識、現代信息管理技術和實戰操作經驗,對規章制度和相關政策文件的理解不夠深入,實際工作中面對大量繁雜的事務時容易出現錯誤,極大地考驗著學籍管理人員的綜合能力。這也造成學籍管理人員的流動性一直高居不下,給學籍管理工作的穩定性、延續性造成很大影響。

3以人為本的學籍管理理念實質

在教育活動中,學生既是教育的主體,又是教育的目的,這就要求教育必須以人為本,注重人的主體地位,充分解放學生的思想,保證學生的潛能得到全面的開發。近年來,隨著辦學規模迅速擴大,高校的學籍管理工作都不同程度地忽視了學生的主體地位,缺乏對學生的人性關注,在管理過程中,往往只重視教務管理工作,過于強調制度化和命令式,忽視了學生的自我管理。同時,某些管理制度過于死板落后,靈活性不足,扼殺了學生的創新能力和實踐能力,無法適應人才培養的新要求。教育的根本目的在于育人,任何教育教學管理工作都應該圍繞該目的進行,學籍管理工作也必須緊緊圍繞“育人”這一中心思想開展,從學生需要和社會需求出發,注重學生在學籍管理中的主體地位。

4建設以人為本高校學籍管理制度的建議

4.1完善學籍管理制度

回顧學籍管理工作發展歷史,從2001年國家實行高等教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制度,到2004年開通學歷電子注冊圖像校對系統,再到2011年教育部啟動學籍學歷信息管理數字密鑰工程,保障學生學歷信息的機密性、真實性和完整性等。這些重大舉措,無一不對學籍管理工作的發展起到良好的促進作用。因此,高校在建設學籍管理制度時,要結合我國的教育政策方針和制度,在教育主管部門的統一指導下,改變思想觀念,堅持以人為本的思想,從而保證建立的制度能夠更加符合學生的需求。大學生是一個向往自由的群體,追逐個性的特點尤為突出,所以學校應表現出更多的人文關懷,從而使學生能夠在輕松、愉悅的學習氛圍下學習、成長,激發學生創造性。同時,高校在建設學籍管理制度時,也要最大限度地保證學生的合法權益,給予學生更多的選擇和保障,積極號召學生參與到建設學籍管理制度工作中,從而制定出更加合理民主、更加符合學生需求的學籍管理制度。

4.2建立以人為本的學籍管理機制

學籍管理是學生管理工作的基礎,而健全的管理機制則是學籍管理的重要環節,關乎教學秩序的穩定與否。高校在進行學籍管理工作時,應從學生的切身利益出發,努力建立健全的學籍管理機制。首先,高校對學籍管理工作的重視應上升到學校層面,成立由校、院(系)兩級領導的工作小組,各部門共管齊抓,院(系)教學秘書和輔導員(班主任)具體落實,同時爭取讓全校師生參與學籍工作的監督,不斷完善工作運行機制。同時,高校學籍管理應本著“管理者即負責者”原則,建立管理分級責任制,明確管理人員工作責任。如規章制度的制定及完善由誰承當,組織和人員的統籌、協調和監督該誰負責,具體的執行工作又該如何分配角色等。只有明確了職責,健全了責任制度,學籍管理工作才能規范、高效。再次,建立健全的學生申訴機制。不管是基本的學業記載、信息異動、在校期間獲得的榮譽或受到的處分等都對學生的就業、未來的生活產生一定的影響,學生認為不公平的處理結果應給予學生申訴的權利,如成立校長信箱、院長開放日,設立舉報箱等,讓學生有良好的渠道表達訴求。

4.3提高學籍管理人員水平

學籍管理人員不僅需要較強的信息技術處理能力,也要具備一定的教育理論知識。一方面學籍管理人員除了認真學習和研究各項政策和規定,還需自覺學習相關的理論知識和技能,以完善自身知識結構和業務素質。如利用教育主管部門舉辦的學籍管理業務培訓來交流管理經驗,學習業務技能,取長補短;此外,學籍管理人員要培養良好的工作態度,在繁瑣枯燥的學籍管理工作保持高度責任感,承擔起一名合格教育工作者的角色。同時在行使管理權利時,應從學生的角度出發為學生解決困難,樹立主動服務意識,把“管理即服務”的思想落實到實際工作中。高校也應制定行之有效的學籍工作獎懲措施,定期對學籍管理人員進行考核,以考促學,拓寬學籍管理人員知識面,提高工作效率。

4.4完善學籍管理系統

如今,隨著高校辦學規模的日益擴大,學籍信息量的急劇增長和日趨復雜,傳統的管理手段已經無法滿足多樣化的學籍管理需求,因此必須不斷強化學籍管理信息系統,以適應現代教育管理的發展需求。

4.4.1建立完善的學籍系統管理平臺

首先,完善學籍管理系統的功能。完善“學籍管理”“注冊流程管理”“學生管理”“學生證明管理”“通知書管理”等學籍管理系統功能模塊的設置,并根據需要不斷調整和設置新的管理功能。其次,維護學籍管理數據庫的正常使用。學籍數據庫是基礎數據庫,學籍管理系統必須做到實時更新學籍數據才能保證教務系統正常運行,財務系統正常收取學生學費,圖書管理系統正常借還書等。最后,做好學籍系統管理平臺與其它數據平臺的對接工作,實現學籍信息的兼容,優化學籍信息資料檔案管理,減少重復勞動。

4.4.2充分利用現代化科學技術和網絡手段,促進學籍管理信息化

建立從新生報到入學、繳費注冊、學年注冊、學籍異動、獎勵、違紀處分、畢業審核、學歷電子注冊等信息化管理手段。通過校園網,讓學生隨時可上網查詢自己的信息、成績、學分、選課、繳費等情況,對自己的成績和學籍信息有異議的可及時反映,還能查詢到學籍管理的規章制度,了解期末考試總體安排,掌握轉專業、提前就業、考勤、考試、領取畢業證書等有關規定,甚至能自助進行休學、復學、課程免修、免考、保留學籍申請,通過信息化、網絡化管理,盡最大可能為學生提供服務支持平臺。

4.5注重管理理念的靈活性

學籍管理作為一項政策性較強的工作,要求實際工作中要努力遵循相應的規章制度,但基于教育管理的客觀規律和人本理念,學籍管理工作必須靈活化。首先,學生對教育的選擇具有個性化和多樣化的要求,靈活的管理方式有助于充分挖掘學生的潛力。如實行彈性學制和學分制,在學習方式和學習內容的選擇上多樣化,學生可按規定選擇提前或延遲畢業。這樣可以讓更多的學生根據自己的學習特點、學習需求和學習節奏來安排大學生活,把學生從大學課程的接受者變為決策者。其次,要充分尊重學生意愿和興趣。如轉專業,一來學校應根據社會對人才需求情況的發展變化,經學生同意,必要時適當調整學生所學專業;二來允許學生根據自己的興趣愛好、能力特長等自主選擇適合自身發展的專業。學籍管理的靈活化深刻體現了“以人為本”的人文情懷和人性關懷,有助于學生將學籍管理上的規定轉化為學習的內在動力,有利于受教育者的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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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國高等繼續教育學籍管理歷史沿革

(一)學年制學籍管理。學年制學籍管理是我國在20世紀50年代效仿蘇聯的大學制度實施的成人高等教育學籍管理,其最大的特點是參照全日制高等教育教學管理制度,由相關教育行政部門制定規范完善的學籍管理制度,有具體的課程學習計劃、課時量和學年安排,要求參加學習的成年人在規定的時間內修完規定的課時量。學年制學籍管理制度一直持續到20世紀80年代高等繼續教育改革。(二)學分制學籍管理。20世紀80年代初,面對當時大學錄取比例低、全日制大學生數量較少、不能滿足社會對高學歷人才需要的現狀,高等繼續教育擴大招生規模,學籍管理也從傳統的學年制學籍管理向學分制學籍管理制度改革。不同于傳統學年制學籍管理,學分制學籍管理要求學員必須獲得相應專業課程的學分,累計學分達到標準才有資格獲得高等教育畢業證書。針對傳統學年制學籍管理制度中存在的學員無所謂成績好壞、不關心知識掌握程度、只要一個學年結束就能拿到學分、無法對教學質量進行監控等弊病,學分制學籍管理要求學員必須通過相應的專業課程考試,且學習時長達到規定數才能申請相關證書,保證了高等繼續教育的育人目的。同時,學分制管理還給予了學生一定的學習自,學生可以在修完公共必修課和專業必修課的同時,選修自己感興趣的選修課程,有利于調動學員的學習積極性。(三)彈性學分制學籍管理。進入21世紀,現代信息技術的飛速發展以及移動智能終端的普及,深刻地改變了人們的學習方式。世界知名高校紛紛開展了公開課、慕課等在線網絡課堂建設,只要有一根網線,一個智能終端(電腦、平板、手機),現代人就可以實現足不出戶進行學習。對應時代的變革,高等繼續教育的學籍管理也從傳統的學分制學籍管理向彈性學分制學籍管理變革。彈性學分制管理最大的特點是將“彈性”學制與學分融入學籍管理中,學員可以通過學分銀行系統進行學習成果認證與轉換,有利于學員根據自身的需要選擇專業內容,學分轉換系統則搭建起了終身教育的“立交橋”,串聯起不同學校、不同教育機構、不同學習方式之間的學習成果,讓高等繼續教育沿著培養綜合性復合人才的道路不斷前行。

二、高等繼續教育學籍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學籍異動率高帶來的管理混亂。高等繼續教育與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最大的區別在于學員情況復雜,大多數為在職人員或者社會人員,工作和學習時間沖突,大部分只能利用周末及節假日進行學習,有可能受到更換工作、結婚、生子、離婚等一系列生活事件的影響,從而出現如降級、休學、轉校等頻繁的學籍異動,給高等繼續教育管理帶來一定的難度。加之與全日制高等教育不同的是,高等繼續教育的學員雖然是先參加統考,考試通過后在教育部的學信網上注冊學籍,但因為學習時間自由,學籍相關資料收集管理工作較為混亂,學籍管理難度較大,學員學習隨意性較大,不乏中途放棄學習者。(二)學籍管理制度相對滯后。相比全日制高等教育,教育部目前沒有針對高校的成人繼續教育出臺相關的學生學籍管理規章制度。不少高校的高等繼續教育學籍管理相關規定是參照本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的學籍管理制度來制定并實施的。然而正如前面所言,參加繼續教育的學員情況復雜,學籍異動頻繁,用管理全日制高校學生學籍管理的制度來管理這些利用工作閑暇時間來讀書的學員顯然是不合適的。同時,繼續教育在高校中所占比例較少,高校的重視程度不夠,大部分高等繼續教育的學籍檔案管理工作缺乏規范的流程和操作,使得繼續教育的學籍檔案存在不少的問題,部分學員的學籍建檔不及時,材料缺失嚴重,學籍檔案更新較慢。(三)學籍管理沿用傳統辦法,缺乏網絡操作平臺。進入21世紀,全國各大高校的學生學籍管理已基本上構建了網上管理平臺,學生可以憑借自己的學號實現學籍查詢、考試報名及成績查詢、選課等相關自助查詢。然而與之對應的是高等繼續教育的學籍管理相對滯后,參加繼續教育學習的學員沒有對應的網絡平臺,學籍管理還在沿用傳統的紙質材料管理方式,隨著高等繼續教育學員人數的日益增加,傳統的紙質檔案管理弊端頻顯:紙質材料既占地方又容易丟失,上報處理不及時等現象時有發生,更有甚者將這些材料堆放到學生畢業申請學位時才統一處理。(四)學籍管理工作難度和強度較大。隨著高校擴招,高等繼續教育的學生人數也在逐年增長,辦學形式的多樣化和新增專業,讓高等教育學籍管理工作的難度和強度加大。首先,如前所述,高校繼續教育學籍管理人員面對繁重的事務性管理工作,不堪重負,沒有更多的時間和精力思考工作創新的問題。其次,各二級學院、繼續教育點主管教學的人員對繼續教育學籍管理的政策了解不深入,學生遇到問題時統一推給教務處,也增加了繼續教育學籍工作人員的工作強度。

三、新時期高等繼續教育學籍管理創新舉措

面對當前高等繼續教育學籍管理中存在的種種問題,應當從規范高等繼續教育學籍管理制度、建立新時期開放型成人高等繼續教育學籍管理體系入手,提升學籍管理人員的素質,建立相應的學籍管理網絡平臺,創新新時期高等繼續教育學籍管理。(一)建立規范的高等繼續教育學員管理制度。高等繼續教育學員頻繁的降級、休學、轉校等學籍異動,除了學員自身的原因外,還存在學籍管理制度不完善、相關信息通知不到位的因素。因此,首先要從建立規范的高等繼續教育學員管理制度入手,在學員入學時做好相關學籍材料收集工作,為每個同學建立一套完整的學籍管理檔案,加強對繼續教育學員的管理通知,利用現在便捷的網絡通訊工具,通過QQ群、微信群等形式,及時通知學員學校相關信息,保障每一個參加繼續教育學習的學員不因為錯過學籍通知而留降級。對于因為自身原因需要留降級甚至轉學的學員,學校要從理解支持的角度做好學員的學籍異動工作。(二)完善高等繼續教育學生學籍管理制度。針對當前各高校的高等繼續教育學籍管理相關規定,參照本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的學籍管理制度制定并實施的現狀,高校要重視繼續教育的學籍管理工作,從繼續教育學員學習的特點出發,制定一套適合社會學員學習的學籍標準,例如,使用彈性學分制學籍管理方式,做好學員的學習成果認證與轉換,共同搭建學習型社會終身教育立交橋。同時,學校應當建立繼續教育學籍檔案負責制,做到資料收集齊全,檢查、歸檔和保密措施一一做到位,保證高等繼續教育學籍檔案的嚴肅性,做好學員的學籍管理工作。建立由二級學院各繼續教育點主要負責的學籍管理模式,加強各繼續教育點與教務處學籍管理辦公室的銜接工作,共同做好高校繼續教育學籍管理工作。(三)建立高等繼續教育網上學籍管理平臺。高校應當重視繼續教育學籍的網絡平臺建設,做到繼續教育學員學籍材料電子化,使學生可以通過網絡隨時查詢自己的學籍狀態,打印相關課程成績。高校繼續教育學籍數字化也節省了學籍管理工作人員的工作量,無紙化辦公節約了紙張資源,節省了檔案堆放空間,踐行了生態環保理念,做到了學籍管理的科學化與信息化。同時,為了做好互聯網時代“人人皆學、時時可學、處處能學”的學習型社會建設工作,高校還要思考如何將課程教學與網絡云課堂相結合,推動新時代下的網絡慕課、公開課建設,為廣大愛讀書、想學習的成年人提供形式多樣的學習途徑。(四)學籍管理工作中強調“以人為本”。高校繼續教育學籍管理也應該強調“以人為本”,學籍管理工作中要站在學生的立場考慮。首先,高校繼續教育學籍管理工作要正確認識到已經工作了的繼續教育學員彼此學習能力差異較大,學習時間零散,學習目的多樣化,針對繼續教育成人學員要實施更有彈性、更人性的學籍管理制度,以幫助學員順利完成學業。其次,加強對繼續教育學員的管理工作,做好學籍管理的宣傳工作。教務處從事繼續教育學籍管理的工作人員可以考慮,將相關學籍管理規定裝訂成冊發給學生,讓學生在入學時就能清楚知道學校的學籍規定。最后,教務處要做好高校繼續教育學歷管理的二級管理工作,通過加大教學點相關工作人員的相關培訓工作,減輕學籍管理工作人員的工作壓力。

作者:馬忠玲 單位:西北大學繼續教育學院

參考文獻:

[1]方敏.高等繼續教育學籍管理的變革及其發展探析[J].高等繼續教育學報,2013.9:78-80

篇9

【摘 要】為了適應時代的發展,教育部推行全國學籍統一管理制度,建立了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和中小學生數據庫。該學籍管理制度和系統具有連續學籍可跟蹤、統一管理可共享、制式平臺可監控、相關拓展可持續四個方面的優勢,但在系統的安全、穩定、易用方面還有一些隱患。

關鍵詞 中小學學籍;學籍統一管理;信息化

【中圖分類號】G424 【文獻標識碼】A

【論文編號】1671-7384(2014)02-0035-02

學籍是學生在校學習期間的成長記錄,也是評價學生的重要依據。學籍管理制度是一項基本的教育管理制度,是學校和教育行政部門一項重要的日常工作。完善的學籍管理制度和先進的學籍管理手段對于提高學籍管理工作的質量和效率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流動人口的不斷增加,相應地,學生跨地區、跨省轉學日益增多,這使得學籍管理工作日趨復雜。建立在戶籍制度上的中小學學籍管理體制已經不能適應新的形勢,改變傳統的學籍管理模式和方法,推進中小學學籍管理信息化勢在必行,建立全國統一的中小學學籍管理系統更是迫在眉睫。

為了適應時代的發展,教育部建立了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該系統是教育信息化的重要組成部分,于2013年秋季學期實現全國聯網并試運行。該系統為每名中小學生建立全國唯一的、跟隨一生的學籍編號,并在全國范圍內實現學生轉學、升學等動態跟蹤管理,為解決農村“控輟保學”、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留守學生等教育熱點、難點問題提供有力支撐。

據報道,截至2013年8月,全國已有包括內蒙古、遼寧、吉林、浙江、福建、河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貴州、甘肅、寧夏的14個省市完成了系統部署;包括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福建、河南、廣東、廣西、海南、四川、貴州、西藏、甘肅、青海、寧夏、兵團、北京、浙江的20個省市基本完成了數據采集或數據補錄工作;包括內蒙古、吉林、河南、廣東、廣西、海南、貴州、寧夏的8個省市的3520萬名學生的數據已進入全國系統。有感于全國各個地區所表現出的不同程度的學籍管理的統一,筆者對于即將到來的全國中小學學籍管理的統一有些期許,也有些擔憂。

全國中小學學籍統一管理的優勢

為了解決各地各自為政的不統一的學籍管理局面,為了實現全國中小學學籍管理的統一,教育部建立的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為每名中小學生建立全國唯一的、跟隨一生的學籍編號,并實行“籍隨人走,終生不變”的學籍管理制度,并在全國范圍內實現學生轉學、升學等動態跟蹤管理。這種系統和制度具有以下優勢。

1.連續學籍可跟蹤

傳統的學籍管理制度是以受教育程度高低而進行區分管理的分段式管理制度,而每個階段的學籍管理有所差異,甚至相同學段不同地區的學籍管理也不相同。這種情況下,學生異地轉學、升學等學籍異動情況很容易導致學籍中信息的中斷和缺失,難以追蹤學生終身學習歷程。而從小學入學開始建立唯一的學籍號,一直沿用到研究生教育甚至到繼續教育階段,便可以解決分段式管理中極容易出現的信息不連續問題,并擁有完整的學生終生學籍檔案追蹤,從而讓學生在小學、中學換校時實現完美銜接,及時全面地了解學生在校情況。

2.統一管理可共享

一名多次轉學的學生可能擁有多份不同的學籍檔案,這種情況的出現很大程度是因為各地的學籍管理只是局限在自己所負責的小范圍內,與周圍地區缺乏必要的聯系,繼而導致虛假注冊學籍和跨省、跨地區、跨學校重復注冊學籍等問題的出現,使得“高考移民”和跨區擇校現象屢禁不止。如今,唯一學籍號和全國范圍內學籍統一管理從根本上避免了此類問題的出現。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的建設將在全國范圍內實現學生轉學、升學等的實時跟蹤和動態管理,包括對全國范圍內的學生注冊、學生信息維護、畢業升級、學籍異動等的信息化管理,及時跟蹤全國各地的學生流動,全面掌握全國各地中小學生的真實情況,從而杜絕虛假學籍、重復學籍的亂象和“高考移民”、跨區擇校等問題。

3.制式平臺可監控

以往的學籍管理制度很難掌控流動學生的準確數據,尤其在學籍異動時,虛假學籍、重復學籍屢禁不止。如今,全國統一的學籍管理則有效避免了學籍管理制度“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現象。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的建設遵循“一個也不能少”的原則,著力實現全國各級各類學校的全面覆蓋,因此系統可以精確地統計教育行政部門所需的信息,為教育政策的制定和教育經費的撥付提供精準的數據,從而有效地杜絕教育經費撥付的誤差,防止個別學校虛報學生數量套取教育經費、吃“教育空餉”的現象。

4.相關拓展可持續

本著“人盡其才,物盡其用”的應用方法,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在實現學籍管理的基礎上,可以延伸出一些相關的拓展應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和全國中小學生數據庫還可以滿足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校在學生資助、教育經費保障、營養改善計劃、校車管理、控輟保學、事業統計、日常管理和科學決策、優化資源配置方面的需求。同時,全國還將逐步推廣使用免費的學生卡,這種學生卡可以把學生學籍管理、學期注冊、圖書館、計算機房、網絡繳費、醫療等各方面的應用整合在一起,具有存儲學生的各項信息、餐卡、借書證、學生證、公交卡等多項功能。

隨著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使用得越來越頻繁,越來越熟練,還將逐漸研發出更多的延伸功能以方便全國各級教育行政部門、中小學校和廣大的中小學生們使用。

全國中小學學籍統一管理的隱患

全國中小學學籍統一管理的優勢是顯著的,但是其中也隱藏著不少的隱患。

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的使用過程中,系統運行安全排在第一位,千萬不能讓系統成為泄露學生個人信息的新途徑。同時,系統運行穩定性十分重要,全國中小學生學籍管理平臺的使用時段大都比較集中,即在每學期的開始和結束階段較為頻繁,如果出現類似鐵路購票系統的“間歇性癱瘓癥狀”,那么本來利國利民的好事情可能就要變得毀譽參半。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并不需要多么的華麗漂亮,易用卻是必不可少的,盡量不要給學業負擔沉重的中小學生增加額外的使用負擔。

另外,以前一些地區學籍管理中的小問題可能并不明顯,但隨著全國中小學學籍管理的統一,各個省市地區匯總到全國,便容易形成較大的困難。比如,就地區而言可能只有百十人轉學、擇校,但是放到全國范圍內,數量可能就要以萬來計,尤其涉及地區之間,省市之間,情況尤為復雜。可以預估的是,這種類似由大數量的小問題積累而成的“困難戶”不在少數,如何省時省力、便捷迅速地處理好這種事情,在學籍管理統一過程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隨著全國學籍統一管理制度的實行和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的建立,有效、簡便地管理中小學學生學籍成為可能。而且由學籍管理系統延伸出來的附加功能在多個省市地區也已經有所開展,比如,北京市中小學生的學籍卡中除了含有學生學籍的基本信息之外,還匯聚了公交一卡通、校園一卡通的功能,給學生的日常生活帶來了便利,深受學生歡迎。由此可見,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的建立對于學籍管理可謂是劃時代的進步。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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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

關鍵詞:學籍管理 管理現狀 管理對策

學籍管理是指學校依據國家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結合學校規定,對學生入學到畢業整個學習階段過程的管理。高校學籍是指學生在經過高考考試合格,按國家招生規定正式錄取,并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辦理入學手續,在教育部學籍學歷信息管理平臺上進行新生學籍電子注冊后方能取得的學生資格,取得入學資格的新生經審查和復審合格取得錄取學校的學籍。由此可見高校學籍管理的一項重要任務。

一、高校學籍管理的目的

學籍管理的目的就是依據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為學生創造良好的育人環境和教學秩序,按照既定的培養目標,把學生培養成為有競爭力的德、智、體全面發展的優秀人才。學籍管理的規范化是衡量一個學校教育管理正規化的標準之一,它直接影響整個學校的教學進程。如果學籍管理混亂,那么整個學校的教學管理也將出現一片混亂,正常的教學秩序也將被打亂。因此,搞好學籍管理工作,對維持教學秩序的正常運轉,培養高質量人才具有重要意義。

二、高校學籍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高校學籍管理制度宣傳力度不夠

在高校學籍管理中,很多人認為,學生了解學校有關管理規定是很自然的事情,《學生手冊》發給他們,學生就理應了解里面的內容;有些教學管理人員對有關學籍管理的規章制度不了解,或根本不當一回事,或認為學籍管理是教學管理部門的事,與已無關;學校很少組織學生、教師等管理人員進行學習和討論;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影響教學秩序和教學效果,主要是因為宣傳工作力度做得不夠。學籍管理是針對每個取得學籍的學生進行的各方面的管理,關系到學生的切身利益。如果學生在校期間受到學籍管理的處分時,就會對學校做出的決定難以理解和接受。那么,不僅學籍管理制度就很難執行,學生的個人利益也會收到侵犯,學籍管理的目的和意義就無法實現。

2、高校學籍管理人員綜合素質不高

學籍管理是一項復雜、繁瑣而且工作量大,影響因素多的工作,這就要求每位管理人員要有耐心和責任心,還要具備相關的教學管理經驗,熟悉教學管理的過程。其次,學籍管理在高校管理體制中容易被輕視,認為只是一項事務性的工作,其實不然,學籍管理是通過管理學籍達到對學生實施教育的目的;其三,對學籍管理人員上崗前沒有經過專業培訓,在任期間沒有為學籍管理人員提供學習、交流和培訓的機會,僅僅依靠原有的知識和在工作中積累的經驗,導致學籍管理人員的管理水平難以適應高校規模的擴展和學生人數不段增加帶來的挑戰和壓力。

3、高校學籍管理中職能部門之間缺乏配合

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可能會因各種原因出現學籍異動的現象,在學生辦理相關手續時往往出現職能部門缺乏配合,工作流程不明確,處理不及時等的問題,導致職能部門之間數據不一致的現象,對學校整體的學籍管理工作帶來不利的影響。

三、學籍管理工作的對策和建議

1、完善學籍管理制度,加強學籍管理規定宣傳,強化學籍管理意識

學籍管理要從以往以教務處為主的一級管理體制逐步改革為院、系兩級管理體制。教務處作為學籍管理的目標管理部門,對學籍管理整個過程起監督、平衡、協調、決策功能;各系作為學籍管理的過程管理單位,承擔學籍管理的具體實施、提供信息、參謀建議等工作,形成良好的運行機制,從而保證學籍管理工作有效運行。 學籍管理規定內容繁多,不是每個學生都清楚,因此,教學部門應宣傳,廣泛地向學生宣講學籍管理條例,可以給學生做講座,組織學生進行知識問答等活動,讓學生以這些方式了解內容,了解學籍管理的目的和意義,清楚各項規章制度、要求和辦理程序等。

2、加強學籍管理人員自身素質的提高,提高學籍管理質量

無論是院級還是系級的學籍管理人員,在其擔任管理工作之前,應進行相應的培訓和考核工作,掌握學籍管理相關規定和工作流程,準確把握教育部對學籍管理的規定。學籍管理是一項極其嚴肅的工作,其管理結果直接與學生的前途、命運密切相關。這就要求學籍管理人員必須本著對學生高度負責的態度,做好學籍管理工作。另外,加強教務處與各系銜接也是保證學籍管理質量的關鍵。教務處主要起承上啟下的作用,各系主要負責具體實施、提供原始數據和材料,任何一個環節的脫節,都會造成管理漏洞。因此,加強院、系之間的聯系,有利于做好學籍管理工作,是保障教學活動正常運行的關鍵之一。

3、加大職能部門之間的配合

高校的學籍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實施情況是否良好,不應單方面的取決于學籍管理部門以及學籍管理人員。如果把學籍管理工作正真做好,則需要各相關職能部門及相關人員的相互配合,而且要采用科學、規范的管理手段進行管理,有效利用學籍管理軟件進行日常管理,保證各部門之間使用同一個管理軟件進行操作,管理人員辦理相關手續時要保證準確性和時效性。通過這樣的方式和手段,減少部門之間數據不一致的現象,并且在某一個部門出現問題時,能夠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

高校學籍管理是一項長久、深入而又具體細致的管理工作,做好學籍管理工作,必須在實踐中不斷總結成熟的經驗和技術,進一步探索新的管理方法,提高學籍管理的科學性、規范性、時效性,對學校的教育管理工作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隨著高校制度的不斷改革,學籍管理制度也逐步往科學化、規范化方向發展。因此,對學籍管理人員要求也在逐步提高。只有不斷改進管理方法,學習管理經驗,才能為學生創造良好的學習氛圍,培養更加優質的后備人才。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