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審計論文范文

時間:2023-03-19 17: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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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金審計論文

篇1

(一)績效審計是完善社會保險制度的基礎依據當前我國社會保險制度逐步完善,在提高我國社會保障水平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險制度也處于不斷地調整之中,而如何具體優化調整社會保險制度,需要通過績效審計工作對現有制度的有效性進行評價分析,進而制定合理的改進措施。

(二)績效審計是評價社會保險風險問題的關鍵社會保險體系中同樣存在著風險問題,管理不慎極有可能影響社會保險收入分配以及支付功能,為了確保社會保險體系的正常穩定運轉,就需要通過績效審計工作,評價分析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存在的風險點,為管理部門進行決策提供參考。

(三)績效審計是確保社會保險基金安全、增值的重要手段通過績效審計工作不僅可以確保社會保險基金繳費及時,而且還可以避免違規擠占以及挪用社會保險基金等問題的發生,同時也能夠準確的評價出社會保險基金的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有助于社會保險基金的保值增值。

二、我國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對于社會保險基金績效審計工作重視程度不足當前我國審計機關的審計工作領域涉及內容較多,審計機關的人力以及財力投入不足,社會保險基金績效審計工作的開展力度不大。再加上重視程度不足,導致我國社會保險基金管理機制上存在的漏洞問題得不到及時的發現與糾正,而且我國的社會保險基金審計目前主要停留在合法性審計階段,審計工作亟待完善。

(二)社會保險基金的績效審計工作不全面我國的社會保險基金審計工作主要是停留在社會保險基金的收入與支出環節,還存在著審計不夠細致深入,審查不全面的問題,不能充分全面的對社會保險基金投資運營的不足之處進行反映。

(三)社會保險基金審計工作缺乏統一的評價標準我國社會保險基金審計工作還存在著缺乏全面完善的審計評價標準,現行的一些社會保險基金審計評價標準非常少,沒有全面的社會保險基金審計準則等相應的可操作性指導文件,導致社會保險基金績效的評價缺乏指導。

(四)績效審計工作人員能力素質有待提升社會保險基金的績效審計工作與普通的審計工作有著較大的差別,對于審計工作人員的知識結構、專業技能、政策理論水平以及研究分析能力都有著更高的要求。然而目前我國審計機關工作人員主要是以“財會型”的審計人才為主,對于公共管理以及行政作用發揮不夠熟悉,不利于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績效審計工作的開展。

三、社會保險基金績效審計完善策略

(一)健全社會保險基金績效審計管理體制審計機關應該充分認識到社會保險基金績效審計對于確保社會保險基金安全,推動我國社會保障工作開展的重要作用,不斷完善社會保險基金績效審計體系,尤其是提高社會保險基金審計的獨立性和權威性,確保社會保險基金審計工作的正常開展。其次,為了便于社會保險基金審計工作的開展有指導有遵循,應該結合我國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績效審計法以及績效審計準則,可以通過出臺文件的方式明確社會保險基金績效審計工作的目標、內容、程序以及方法。

(二)確保社會保險審計工作的全面性對于社會保險基金的審計,應該分為保險基金的籌集、投資運營、支付以及影響四個方面開展審計工作。在基金的籌集階段,重點是對社會保險基金征繳是否及時、足額,程序是否合理,征繳比例是否適當等內容進行審計監督。在投資運營審計階段,則重點是對投資運營是否公開透明,是否存在將基金用于貸款抵押等現象進行審計,以確保基金的安全與完整為目的。在支付審計階段則主要是對保險金的支付合法性、支出是否符合預算計劃、領取人員條件以及領取數額是否符合規定等內容進行審計。在基金影響審計上,主要是對社會保險基金的發放對參保群體以及社會保障制度環境產生的影響進行分析,進而對社會保障水平進行評價。通過這幾方面的全面績效審計,準確的反映社會保險基金的全過程管理情況。

(三)構建科學的社會保險基金審計評價指標在社會保險基金審計評價指標的制定上,應該遵循簡明實用、系統性、可比性、適度性以及可測量性的原則選擇評價指標。在具體的評價指標的選擇上,應該包括經濟型評價標準、效率性評價標準、效果評價標準、公開透明性評價標準以及真實合法性評價標準,通過這些評價指標,準確的反映社會保險基金的管理成本、收益情況、投資運營效果、相關信息的公開情況以及收支管理等程序規定的履行情況。

(四)強化社會保險基金績效審計的人才培養社會保險基金績效審計由于審計對象、審計方式的不同,因此審計工作也有著較強的特殊性,對于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也提出了較高的要求。審計機關應該在政策、法律法規、績效審計專業知識、金融、投資運營管理等方面對審計工作人員進行系統全面的培訓,提升審計工作人員在社會保險基金審計工作方面的專業技能水平。此外,還應該針對審計報告的編寫等相關要求,對審計人員進行培訓,確保能夠在審計報告中提出更合理的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建議和意見。

四、結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