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調解工作總結范文

時間:2023-03-29 09:3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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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調解工作總結

篇1

____社區在上級司法調解部門的正確領導下,充分認識加強人民調解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把人民調解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進一步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將法制宣傳、法律服務推向社區為主導思想,以及時化解矛盾,維護小區安定為工作目標,狠抓工作任務,現將____年調解全年工作總結如下:

一、____社區調解委會員始終把調解組織建設作為一項基礎來抓。提出了以調解網絡標準,調解組織高素質,調解工作高效益的三高目標,努力構建覆蓋社區每個角落的調解網絡體系。為了保證及時化解社區民間糾紛,給居民營造一個安居樂業的生活環境。社區黨支部加強了社區調委會的組織網絡建設,由“黨支部書記一手抓”任調委會主任,社區副主任擔任調委會的副主任,并讓一名少數民族擔任“民族”調解員,社區的法律顧問,義務聯防隊員,樓幢長等擔任成員,同時制定出較為完善的民間糾紛調解工作制度,形成了一個既有詳細分工,又能相互合作的工作網絡圖。

二、在開展調解工作中,社區在抓好社區調委會的組織網絡建設。規范了調委會的各項資料,工作中我們堅持做到了“四個及時”,學習、會議及時記錄,矛盾、糾紛及時排查登記,重大情況及時報告,調解糾紛及時歸檔。堅持規范化運作是做好標準人民調解的基本條件和基礎,堅持“調解結合、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及時化解民間糾紛是做好人民調解工作的關鍵。

三、我們社區每季度舉辦法律法規知識講座。“__”普法知識答卷調查,組織社區老人學習老年法,發放宣傳單,出黑板報,目的就是讓廣大居民懂法用法,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篇2

   

人民調解工作要維護社會穩定,必須掌握主動,重點在預防:一是建立了矛盾糾紛排查制度,經常深入到居民群眾中了解社區民意;二是治保員和義務聯防隊員即是工作人員又是矛盾糾紛信息員,利用他們入戶走訪巡邏的時間對本社區進行排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通過實行矛盾糾紛排查制度,我們掌握了調處矛盾糾紛的主動權,提高了矛盾糾紛調處的成功率。全年共排查矛盾糾紛37起,調解率100%,成功率達95%。對已處理的糾紛,建立回訪制度等防范措施,把排查、調解、處理有機地結合起來,做到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落實責任,及時有效地消除社區一切不安定隱患,規范了調解程序,使調解工作走上了規范化的軌道。

   

在調解矛盾糾紛中,我們做到情、理、法結合,動之以情,明之以理,曉之以法,嚴格遵守調解程序,注意選擇調解方式。在查明實分清責任的基礎上進行調解程序,幫助當事人達成,對于調解不了的矛盾糾紛,也在穩定事態的基礎上,做好當事人的思想工作,今年小區在改造,糾紛比較多,我們運用所學到的調解知識為他們調解糾紛,進行親情教育,以情感人。進行倫理道德教育,以德服人,進行法律法規教育,以法服人,及時化解了矛盾糾紛。

   

為進一步加強對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的幫教工作,我們朝陽社區調委會把“兩勞”回歸人員的幫教工作,作為維護穩定的重要工作來抓。調委會成立了“兩勞”幫教工作領導小組、調委會主任幫教領導小組組長全面負責落實對“兩勞”人員的幫教工作,社區調委會還建立了幫教檔案,設立登記卡和跟蹤教育卡,并建立定期回訪考察制度,做到底子清、情況明,并逐個落實了幫教責任人,轄區共有10多重點人員,社區片警和調解員經常去重點人員家與他們談話,共談話16次,同時關心他們的生活,學習情況,希望他們改過自新,通過就業和勞動在社會上有立足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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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寫人:___________

期:___________

2020年司法所年終工作總結

__年,在衡陽縣司法局和衡陽縣石市鄉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我所以“__”重要思想和黨的__大精神為指導,牢固樹立和踐行科學發展觀,突出抓好人民調解、法律援助、普法依法治理、安置幫教和___等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現將全年工作總結如下。

1、人民調解工作深入推進。對全鄉人民調解員進行了調查摸底匯總,進一步健全了人民調解___網絡,制訂了有關工作措施和相關工作制度,___實施了人民調解化解矛盾糾紛專項攻堅活動,加強矛盾糾紛排查化解調處力度,全鄉共調處各類矛盾糾紛___件,調處率達到98﹪以上,成功率達到97﹪以上。做到了小事不出村組,大事不出鄉,確保了全鄉大局穩定。

2、法律援助工作有效開展。進一步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網絡,加強各法律援助聯絡點的制度建設和指導工作,積極開展法律援助為民辦實事活動,為我鄉的社會弱勢群體和受害人提供法律政策等方面的幫助,法律援助的知譽度和滿意率得到了極大的提高。

3、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效顯著。開展了農村法制宣傳月、青少年法制宣傳教育周、12.4法制宣傳日活動,發放了《農民普法簡明讀本》,認真為人民群眾解答法律咨詢,積極為黨委政府建言獻策,___開展了全鄉干部年度學法用法考試活動,做好了“___”普法依法治理總結驗收工作,為“___”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開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4、安置幫教工作扎實跟進。進一步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對近五年的刑滿釋放和近三年的兩勞回歸人員進行匯總登記,建立了安置幫教臺賬卷宗和電子檔案表冊。對其進行走訪,與綜治辦、派出所及村組干部共同做好幫教工作,避免其重新違法犯罪。

___、___工作有效啟動。對轄區內的___對象做好接收登記,建立了檔案臺帳,制定了矯正方案,對其進行走訪,簽訂監管協議,制定和實施監督管理措施,為其就業和生活提供指導和幫助,對其實行日常行為考核,強化教育矯正效果,促使其順利回歸社會。

6、大走訪、大宣傳、大排查活動積極開展。按照縣政法委統一部署,開展了政法系統大走訪、大宣傳、大排查活動。到石市鄉鐵流村、三望村、龍潭村三個村進行走訪宣傳,與村組干部一道就矛盾化解、管理創新、公正執法深入交換意見。對困難家庭進行幫扶,對矛盾隱患進行排查化解。

7、鄉綜治___中心建設的協助工作。我鄉綜治___中心建設以司法所為依托,我所積極為各項硬件軟件設施提供人力和物力上的協助,從而進一步贏得了鄉黨委政府對司法行政工作的滿意和大力支持,并以此為契機,助推司法行政各項工作再___階。

8、配合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除做好各項本職工作外,我所還積極配合衡陽縣石市鄉黨委政府做好了鄉村建設、計劃生育、人口普查等中心工作,得到了黨委政府的肯定。

今年我所的工作雖取得了一些成績,但也存在工作缺乏開創性、協調能力不夠強、與先進優秀司法所相比還有差距等不足,這些都要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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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人民調解委員會組織細則全文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建設,根據《人民調解委員會組織條例》,結合我省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人民調解委員會是村民委員會和居民委員會下設的調解民間糾紛的群眾性組織。

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負責管理和指導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工作。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管理指導人民調解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由司法助理員負責。

基層人民法院從業務上指導人民調解委員會開展工作。

第三條 人民調解委員會工作必須貫徹調防結合、以防為主的方針,以防止民間糾紛激化為重點。

人民調解委員會應經常傾聽群眾意見,自覺接受群眾監督,不斷改進工作。

第四條 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民間糾紛不得收費。

第二章 人民調解組織的設置和人員配備

第五條 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以及三百人以上的廠、礦、場要設立人民調解委員會。

自然村、居民區以及不足三百人的廠、礦、場要設立調解小組或配備調解員。

珠江三角洲、沿海經濟發達地區的鄉鎮,可在已形成人口集居的工業區設立人民調解委員會,管理屬下工廠、企業的調解工作。

第六條 人民調解委員會由委員三至七人組成,設主任一人,必要時可以設副主任。

調解小組由三人組成,設小組長一人。

人民調解委員會組成人員及分工,要張榜公布。

人民調解委員會委員除由村民委員會成員或者居民委員會成員兼任以外,由群眾選舉產生,每三年改選一次,可以連選連任。

多民族居住地區的人民調解委員會,應當有少數民族的成員。

第七條 為人公正,聯系群眾,熱心人民調解工作,并有一定法律知識和政策水平的成年公民,可以當選為人民調解委員會委員。

第八條 人民調解委員會委員因年齡過大、兼職過多、工作調動或戶口轉移等情況,造成不能任職或不利于工作時,由原選舉單位及時補選;有嚴重失職或者違法亂紀的,由原選舉單位撤換。

第三章 人民調解委員會的任務和工作制度

第九條 人民調解委員會的任務是:

(一)調解婚姻、繼承、贍養、撫養、扶養、家庭、房屋宅基地、債務、生產經營、鄰里、賠償及其他民間糾紛;

(二)向群眾宣傳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教育公民自覺遵紀守法;尊重社會公德;

(三)定期向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反映民間糾紛和調解工作的情況。廠礦、企業、農場、林場調解委員會要定期向單位的領導反映民間糾紛和調解工作的情況。

第十條 人民調解委員會要建立下列制度:

(一)學習制度。調解委員會應定期召開會議,交流經驗,學習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和人民調解業務知識。

(二)匯報制度。調解委員會至少每季度向司法助理員或司法辦公室匯報一次調解工作情況,對發生民間糾紛激化的事件,應及時上報。

(三)糾紛摸查制度。調解委員會每月應對轄區內糾紛進行一次摸查,對可能發生糾紛的人和事要落實人力和措施做好疏導工作。

(四)登記制度。調解糾紛和來信來訪要登記,并歸檔存查。

(五)回訪制度。對調解解決的糾紛,要堅持重點回訪。對各類經濟賠償及生活費用協議的執行情況,要通過回訪監督執行。

(六)總結評比制度。調解委員會半年和年終要進行工作總結,搞好初評和總評。

第四章 調解工作的原則和紀律

第十一條 人民調解委員會要遵守如下工作原則:

(一)依據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進行調解,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沒有明確規定的,依據社會公德進行調解;

(二)在雙方當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礎上進行調解;

(三)尊重當事人的訴訟權利,不得因未經調解或者調解不成而阻止當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人民調解委員會必須遵守如下紀律:

(一)不得徇私舞弊;

(二)不得對當事人壓制、打擊報復;

(三)不得侮辱、處罰當事人;

(四)不得泄露當事人的隱私;

(五)不得吃請受禮。

第五章 調解工作程序和調解協議書

第十三條 人民調解委員會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及時調解糾紛,當事人沒有申請的,也可以主動調解。

對容易激化或正在發生的民間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要及時調解。

第十四條 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糾紛可以由委員一人或數人進行;跨地區、跨單位的糾紛,可以由有關的各方調解組織共同調解。

地區之間調解組織不協調時,由有關的司法助理員共同商量解決。

第十五條 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糾紛,可以邀請有關單位和個人參加,被邀請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支持和協助。

第十六條 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糾紛,必須本著有利團結、有利生產、有利進步的原則,在查明事實,分清是非的基礎上,充分說理,耐心疏導,消除隔閡,幫助當事人達成協議。

對于簡易糾紛的調解,可以不制作筆錄和調解協議書;對于重大糾紛以及需要有文字根據督促當事人履行協議的糾紛,應當制作筆錄,并在調解達成協議后,制作調解協議書;當事人主動提出請求的,也可以制作調解協議書。

第十七條 調解協議書內容:

(一)糾紛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工作單位和住址;

(二)糾紛的類別;

(三)糾紛的事實和調解的依據;

(四)雙方達成協議的事項。

調解協議書由雙方當事人和調解人員簽名,加蓋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印章。調解協議書應一式多份,糾紛當事人和調解委員會各執一份。須單位協助督促執行的,調解協議書要送達有關單位留存。

第十八條 人民調解委員會下達的調解協議,當事人應當履行。

經過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達成協議后又反悔的,任何一方可以請求基層人民政府處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基層人民政府接到當事人對調解協議不服的請求,應當在收到請求之日起十日內作出處理決定。

基層人民政府對于人民調解委員會主持下依法達成的調解協議,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應當責成當事人履行;當事人仍不服的,應當支持合理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

基層人民政府對于違背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調解協議,應當給予撤銷,并作出正確的決定。

第六章 獎懲

第二十條 各級人民政府對成績顯著的人民調解委員會和調解委員應當予以表彰和獎勵。

對在防止民間糾紛激化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或者特殊貢獻的人民調解組織和調解人員,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給予記功、獎勵,具體做法可按照《廣東省防止民間糾紛激化有功集體和個人獎勵辦法》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對違法亂紀的調解員,視情節輕重,由所在單位、上一級司法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對人民調解工作人員,應根據情況給予適當的補貼。

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工作經費和調解委員的補貼經費,由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經當地群眾民主討論給予合理解決。

第二十三條 人民調解委員會主任每年由縣(區)司法局組織培訓一次,經費由縣(區)人民政府給予解決;人民調解委員會每年由鄉鎮司法助理員組織培訓一次,經費由鄉鎮人民政府給予解決。

第二十四條 本細則自一九九O年六月一日起施行。

人民調解委員會人民調解委員會是依法設立的調解民間糾紛的群眾性組織。

我國基層解決人民內部糾紛的群眾性組織.

人民調解委員會在城市以居民委員會為單位,農村以村民委員會為單位建立.其任務是:

(1)及時發現糾紛,迅速解決爭端.

(2)防止矛盾激化,預防,減少犯罪的發生.

(3)積極為城市,農村經濟體制改革服務.

(4)進行社會主義法制宣傳教育

篇5

根據市司法局的工作部署,結合劉臺子鄉的工作實際,在司法所收編的第一年,我們以創新務實的工作姿態,認真學習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五中全會”精神,按照“執法為民”的要求,認真實踐依法治國的方略,創新普法與依法治理工作,拓展和規范法律服務,夯實基層基礎,加強隊伍建設,堅持執法為民的思想,牢固樹立正確的執法觀念和服務觀念,切實改進工作作風,做到觀念上有新轉變,思想上有新飛躍,思路上有新調整,工作上有新突破,在提高工作水平,提升干部形象上有新發展,更好地為地方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服務。現將2006年上半年全鄉司法行政各項工作開展情況總結如下:

一、司法所建設

今年是司法所收編的第一年,高標準、高質量、高起點建好司法所是我們的工作重點之一,司法所現有編制2人。

為了逐步實現司法所的規范化管理,我們制定了下列規章制度:1、司法所工作職責。2、司法所應遵守的原則和工作要求。3、司法所工作制度。4、兩勞安置幫教管理規定。5、例會制度。6、司法所長的工作職責。7、檔案管理工作制度。8、人民調解工作管理辦法。

上述規章制度均已懸掛上墻,起到了提高司法所的知名度,宣傳了司法所的工作職能,樹立司法所形象的重要作用。

二、人民調解工作

半年來,鄉司法所建立健全了包含鄉人民調解委員會的11個調委會,人員進行調整充實。經調整后,1個鄉級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成員10人,10個村級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成員30人。在4月20日,我們利用鄉政府工作會議之機,召集組織了全鄉10個基層調委會共30名調解成員集中進行了業務培訓,通過培訓,使我鄉人民調解員提升了自身素質,業務知識和實際操作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充分發揮了人民調解組織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方面的重要作用。半年來,我鄉人民調解委員會充分發揮其職能作用,在鞏固去年的成績后,多次深入各村、組排查調處各類矛盾糾紛16件,其中:土地糾紛3件,調成3件;婚姻糾紛6件,調成6件;鄰里糾紛4件,調成4件;其他糾紛3件,調成3件,調處成功率100%。

三、兩勞安置幫教工作

抓好兩勞安置幫教工作組織是保證,制度是規范。在組織健全的基礎上,我們建立了兩勞安置幫教工作管理規定并懸掛上墻。管理規定的主要內容有:(1)兩勞安置幫教工作管理規定(2)銜接制度(3)重點幫教制度(4)例會制度(5)匯報制度(6)檔案制度。

兩勞安置幫教工作是維護地區穩定,維護社會治安,防止釋放人員重新犯罪,給社會重新造成危害的重要日常工作。目前全鄉范圍內共有刑釋解教人員8名,其中:鳳鳴村3名,李維村2名,前劉村2名,鹽鍋村1名。在各村幫教領導小組的指導下,對每一個幫教對象成立了幫教小組,做他們的思想工作,想盡一切辦法幫他們解決這樣那樣的困難,經過各個幫教小組耐心細致的工作,很好的完成了幫教工作任務,為維護我鄉的穩定和創建“平安鄉”做出了重大貢獻。目前,我鄉8名安置幫教對象(含新回歸1名)均已得到妥善安置,無重新犯罪跡象,今年我鄉共解除了3名安置幫教人員。

四、普法和法宣工作

普法和法宣工作是司法所日常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主動協調鄉政府各職能部門,做好經常性和階段性普法和法宣工作是我們的責任。

今年我們配合計生辦、民政辦、綜治辦、土地建設辦宣傳各項法律四次,宣傳的法律有:《人口和計劃生育法》、《土地法》、《婚姻法》、《交通法規》等。宣傳的主要形式有:張貼法宣標語、出動宣傳廣播車、懸掛橫幅、下發法宣材料、制作法宣板報等。據不完全統計,接受宣傳的人數在5000人以上。

上半年,我們對在校學生進行了以預防青少年犯罪為主題的法制宣講活動3次,受教育師生達600余人次,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是一件經常性的日常工作,通過法制宣傳教育,使全體干部和廣大群眾知法、懂法、守法和利用法律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能力。

五、工作中存在問題

一是思想仍比較保守。造成司法所工作開展與我市先進鄉鎮司法所相比仍存在較大差距,仍待進一步解放思想。

二是資金匱乏。司法行政事業的發展需要資金支持,現在普法、法律援助等工作的開展急需資金支持。

篇6

一、健全人民調解網絡體系,積極發揮基層調解組織作用。二、基層司法所逐步走向規范化建設,法律服務業務工作持續、穩定發展。

1、我縣共有7鄉、2鎮、一個街道共計10個基層司法所,編制14個,實有人數11人(有1人是地方事業編制);全縣9個基層司法所,有獨立的辦公用房,達到了每所辦公面積100平方米,全部產權為司法局所有;(僅街道辦司法所的辦公用房是街道辦事處的產權)。在辦公設施上,10個鄉鎮(街道)司法所全部配有微機、打印機、照相機、摩托車,其中7個司法所配備了面包車,所內各種規章、制度健全、簿冊齊全,現已有8個所步入省級規范化司法所的行列,6個司法所所長為副科級配備。此外,在抓司法所規范化建設的同時,我們還在司法所人員素質上、業務規范上、內部管理上、工作上下力氣抓,努力探索建立基層司法行政綜合平臺,進一步活躍基層司法所行政工作,在抓上述工作的同時,各鄉鎮(街道)司法所還要主動爭取轄區黨委、政府的支持和幫助,解決人民調解和其它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和問題,積極爭取黨委、政府在安排抓鄉鎮中心工作的同時,布置人民調解工作,努力將人民調解工作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相結合,與人民來信、來訪相結合,使新時期人民調解工作在新農村社會主義法制建設中發揮更大的作用。三、積極抓好民間糾紛排查,創造良好社會環境。

為了有效維護全縣的社會穩定和經濟穩定,創造良好社會環境,結合我縣的實際情況,研究下發了《“大排查、大調處”工作活動方案》及《基層矛盾糾紛分拆研判工作的通知》,同時,成立了三級矛盾糾紛排查調處領導小組,并分級制定了工作制度和責任制,為全年的排查調處、研判活動取得實效打下堅實基礎。排查中各鄉鎮(街道)司法所與村、社區人民調解員協調配合進行排查,基本做到了不漏組、不漏戶、不漏人,做到了分類梳理,逐個登記,信息準、情況明、底數清,真正將矛盾有效排查在事發地,控制在萌芽狀態,半年來,共排查各類矛盾糾紛71件、調處65件,對6件調解達不成協議的通過訴訟程序解決,充分發揮了鄉鎮、村、屯三級人民調解組織網絡作用。

四、切實加強“調訪一體化”工作。

我縣“調訪一體化”工作于2004年就已基本步入規范化軌道,在原有的基礎,今年主要從以下幾方面開展工作:一是開展培訓工作;二是調整了村、社區無法發揮作用,思想意識不強、積極性不高的人員;三是積極開展矛盾糾紛集中排查治理活動;四是加強了“調訪一體化”的宣傳工作;五是加強“調訪一體化”的規范化建設。半年來,我縣各鄉(鎮)、街道辦事處調訪辦公室,共接待各類上訪事項28件,調訪人員解決20件,移交司法機關6件,轉上級行政處理2件。全縣各級調訪組織通過積極開展工作,較好地發揮了維護基層穩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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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患未除停業 新患限期整改

本刊訊 今年初,從福建省福州市政府召開的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聯席會議上獲悉,火災隱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動開展以來,福州市政府大力推行重大火災隱患掛牌督辦制度。去年12月25日,福州市依法對首批40家重大火災隱患單位實行政府掛牌督辦。截至目前,已有10家整改完畢,16家正在積極整改中,另有14家仍未整改。

福州市政府有關人員表示,“整治隱患,勢在必行,決不手軟”。近期,市政府將召集這14家單位的法人代表,召開現場辦公會協調解決火災隱患整改資金,明確整改責任、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對拒不整改的單位,市政府將依法責令其停產停業,直至火災隱患徹底整改。

聯席會議上,福州市政府決定對10家已經整改完畢的單位,經消防、安監等部門驗收確認合格后予以摘牌;對16家正在積極整改的,且整改方案周全、主要火災隱患已除的單位,整改期限延長至3月15日。聯席會議上,福州市政府還決定對近期排查出的19家火災隱患單位實行第二批政府督辦,并要求這些單位在兩個月內整改完畢。

(李金華)

長汀法院妥善處理交通肇事民事賠償案

截止2月25日,長汀縣法院共受理交通肇事案11件,民事賠償部份,其中4件訴訟調解、7件訴前(人民調解)調解、調解解決涉案金額104.2694元、調解結案率100%、平均結案時間15天。

長汀法院審理交通肇事刑事附帶民事案注重抓好社會與法律效果,逐步摸索,從實踐中總結出成功處理附帶民事賠償案件的“四步棋”。第一步棋是對待當事人要誠心,特別是對待原告方,其本身或親人受損,承受著巨大的痛苦,應象親人般的溫暖對待他們,絕不能再讓其在追討賠償時再受心靈的創傷,迅速提升當事人對法院工作的滿意率。第二步棋是快“立、審、執”,體現高效率。對這類案件,當天立案、當天受理、當天移送,當天組織調解。第三步棋是堅持調解貫穿始終,體現高調解率。該院始終注重調解工作,把調解工作擺在審判工作的重中之中常抓不懈,通過長期摸索,從實踐中總結出成功調解的三個“切入點”即找準案件爭議的焦點,掌握當事人的訴訟心理;找準當事人之間的利益平衡點,引導當事人換位思考;找準法理與情理的融合點,調動各方面的因素,并堅持用“五心”“六法”調處糾紛。同時在搞好訴訟調解外,構筑“大調解”格局的工作思路,采取五項制度,指導基層人民調解工作,使訴訟調解與人民調解取得雙豐收。第四步棋是及時督促履行到位,體現高兌現率。對調解達成協議后,承辦法官并不是就此了結案件,而是負責督促被告人履行到位。

(陳立烽蘭文)

“十項制度”規范“安委會”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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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爭創特色提升檔次,實施普法依法治理品牌工程

1、進一步深化法治文化陣地建設。精心組織各類法治宣傳主題活動,打造漢城湖法治主題公園、北三環大明宮法治文化廣場,以加強法治文化建設為基礎,不斷深化面對群眾的宣傳教育,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在全社會努力形成尊重法律、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圍。

2、進一步深化法治建設工作。做好年終的法治百分制考核工作。在全區范圍內建立一批普法依法治理聯系點、示范點,對全區中小學法制副校長進行法律和相關業務知識培訓。確保政府常務會每年學法不少于六次,繼續加強對全區政法干警、行政執法人員依法行政相關法律知識培訓。不斷深化“依法行政示范單位”、“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等法治創建活動。抓好“法治校園”、“執法示范窗口單位”、“誠信守法企業”建設,全面提升我區依法治理水平。

3、構建普法工作新格局。要以領導干部、公務員、青少年、企事業單位經營管理人員和農民等為普法重點,以各行業領域法制宣傳教育牽頭單位為主,形成共同協作普法的大格局。新建和改(擴)建一批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設一批村(社區)市民法治學校。繼續深化“三項服務進社區”活動,每個街道至少舉辦一次“法治大講堂”活動;組建一個普法講師團;制作一部普法宣傳片、舉辦一次社區(村組)干部法制培訓、播放一場法治電影、開展一次送法進社區(村組)活動。在全區中小學開學初,舉行“法律宣傳周”活動,增強青少年學法、用法、守法的觀念,提高法律素養。

4、探索普法工作新形式。創建一批“法律六進”示范點,開展法治文化書畫、動漫、涂鴉大賽。通過普法網站、電子顯示屏、手機短信、大型廣告牌、普法大講堂等創新做法進行普法宣傳,做好“有約-法制熱點1+1微訪談”,及時圍繞熱點事件、重大問題涉及的法律法規進行解析,主動法制信息、法律知識,運用現代傳媒優勢增強法制宣傳效果。圍繞黨委、政府拆遷、城改、違章建筑拆除等中心工作做好專項法制宣傳教育,不斷提高全民法律意識,引導群眾用法律解決問題,不斷提高全普法工作的針對性和實際效果。

5、迎接普法工作中期督導。高標準迎接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對“六五”普法規劃進行中期督導檢查,評選和表彰一批“六五”普法中期工作先進單位和個人,推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深入開展。

二、拓展領域創新機制,實施矛盾糾紛調解深化工程

6、深入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銜接聯動的“三調聯動”工作體系。進一步健全醫療糾紛、物業管理、道路交通、集貿市場等專業性、行業性人民調解組織,建立人民調解員人才信息庫,選聘首席調解員。落實“以獎代補”的激勵政策,深入開展人民調解示范點和金牌調解員創建活動。建立人民調解信息員隊伍,實行網格化管理,圍繞“春節”、“兩會”召開和全區中心工作,集中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大化解”專項活動。組織開展《人民調解法》宣傳月活動,評比表彰全區首批人民調解示范點和首屆十佳金牌調解員。

三、延伸觸角更新理念,實施公證法律服務惠民工程

7、不斷加強律師管理水平。繼續加強律師行業黨建工作,嚴格律師事務所和律師隊伍管理,從參與社會公益事業、為困難群眾提供法律援助、為政府提供支持等方面制定考核指標和考核辦法。扎實開展律師“優質法律服務年”活動,推進“陽光執業”。開展“一項目一律師”市級重點項目法律服務團活動,組建區政府決策咨詢法律顧問團,為參與市場經濟活動進行事前法律咨詢、事中法律審核、事后法律監督。進一步完善律師參與涉法工作網絡,探索建立區級領導接訪律師服務團。進一步完善律師執業狀況評價機制和失信懲戒機制,評比表彰全區首屆十佳愛心律師。

8、不斷擴大法律援助覆蓋面。進一步擴大法律援助網絡機構建設的覆蓋面,在全區工、青、婦等社會組織和律師事務所、公證處廣泛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積極開展案件評查活動,不斷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質量,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質量評估機制,保持監督檢查工作常態化。發揮12348援助專線作用,降低法律援助門檻,重點加大對各類特殊群體的法律援助力度。開展“法律援助服務示范窗口”創建活動,大力推進法律援助便民設施建設,進一步調整援助范圍和經濟困難標準,確保應援盡援、應援優援。

9、不斷提升公證工作質量。開展公證從業人員培訓教育,牢固樹立公信意識、服務意識、誠信意識和質量意識,確保依法辦案、依法辦證。繼續深入開展公證質量大評查活動,完善錯假證責任追究制度,不斷提升公證質量和公信力。積極拓寬服務領域,在服務人民群眾日常公證業務需求的同時,積極圍繞換屆選舉、安置房分配、違章建筑拆除等涉及經濟發展大計的重大事項以及政府重點項目、重點工程、重點工作開展工作。要深入開展“百處萬件”公證法律援助活動,讓更多人民群眾得到實惠。

四、破除瓶頸豐富手段,實施社會管理創新推進工程

10、不斷探索安置幫教工作新途徑。深化安置幫教工作,做實“四有”安置幫教模式,簽訂安置幫教目標責任書,落實跟蹤幫教機制,探索刑釋解教人員危險性評估體系,全面加強銜接管理和教育幫扶。積極創建各類刑釋解教人員培訓基地,要加強司法行政機關與安置幫教工作成員單位的聯系與協作,充分利用現有社會資源,主動與勞動力市場和人才市場等單位協商,積極合建安置就業基地,確保刑釋解教人員回歸有業就、社會有人幫。

11、不斷探索社區矯正工作新模式。進一步完善打造區社區矯正安置幫教過渡性教育安置基地新航驛站,全面鋪開矯正宣告、心理疏導、遠程視頻、技能培訓、安置就業等幫扶工作。強力打造“一站(新航驛站)三基地(思想教育基地、技能培訓基地、安置就業基地)”,實化社區矯正工作。探索建立社區矯正聯席會議制度,規范社區矯正對象的日常管理工作,落實社區矯正對象的接收、管理、考核、獎懲、解除、收監等各項工作制度,采用手機定位管理系統,確保“底子清、情況明,不脫管、不漏管”。扎實做好區人大代表、區政協委員視察社區矯正的準備工作,推進特殊人群管理規范化、制度化。

五、加速推進夯實基礎,實施規范辦公創一流工程

12、大力推進基層司法行政標準化建設。以律師事務所、基層司法所、基層法律服務所和公證處、法律援助機構為重點,深化所所結對創建工作,大力推進標準化、規范化建設,統一規范標識、健全組織機構、細化工作制度、完善管理規章、制定監督體系,使我區司法行政所有基層單位和工作部門實現責任分工明確、崗位任務清晰、權利義務到位、賞罰標準規范、監督機制健全的目標。

13、大力推進人民調解組織規范化建設。加強和規范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設,通過嚴把入口關、培訓關、管理關、獎勵關,完善人民調解員分級培訓機制,加強人員的管理,規范待遇標準等方式,力爭將這支隊伍納入正規管理渠道。集中時間、地點、人員,扎實開展人民調解員專項業務培訓,力爭實現人民調解員隊伍全員輪訓、持證上崗。按照“五有、六落實、六統一”的要求,加強調委會規范化建設,通過開展人民調解示范點創建、人民調委會“三查三評”活動和爭創“標兵調委會”、金牌調解員等活動,全面提升各類調委會整體建設水平。

14、探索建立社區法律服務機構。探索在社區(村組)建立法律服務站(點),為廣大人民群眾提供“綜合性、一站式、窗口化”的公益法律服務,最大限度的方便人民群眾實現法律需求。要圍繞“三官一律”進社區活動,引導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走進社區,積極服務基層民主法治建設,為社區(村)群眾提供周到便捷的法律咨詢、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幫助群眾解決遇到的法律問題。進一步開展三項服務進社區活動,增設便民服務點,增強法律服務機構在社區的服務功能。

15、積極推進業務用房建設。加速推進司法業務用房建設項目,設計規劃新辦公樓功能設置及裝修布局,不斷加大對司法行政基層基礎工作的投入力度,堅持實施司法所經費使用報賬制度,加大力度創建省級規范化司法所,爭取8個司法所全部創建達標。

六、注重學習科學管理,實施群眾滿意度提升工程

16、提升綜合能力。認真組織開展黨的十精神學習貫徹活動,通過舉辦專題報告會、組織巡回演講等形式,提升干部政治素養和理論水平。要加大干部隊伍培訓力度,針對不同層次、不同人員和不同需求,制定切合實際的培訓計劃,分層分級進行培訓。創新學習模式,采取走出去請進來的方式,大力開展理論學習和崗位大練兵活動。切實加強基層司法所、律師事務所、法律服務所的學習,深入開展創建文明單位和學習型組織活動,全面提高全系統各級干部的政治素養和業務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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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上半年“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總結

天九鎮上半年“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嚴格按照上級的要求,根據工作目標,認真做好安排,狠抓落實,務求實效。對照目標管理和考核驗收制度,著力抓好今年的“四五”普法工作達到了預期的效果,現將主要工作總結如下:

一、把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工作不斷引向深入

⒈抓全民學法。上半年我們始終把“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擺在首位,對干部群眾以及能夠接受教育的全鎮公民普及了憲法、行政許可法、森林法、土地管理法、國務院條例、國務院宋教事務條例、江西省預防職務犯罪條例、省統計管理條例、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條例、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以及有關城市規劃建設和勞動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規,鎮村刊出法制板報期,進村入戶送發宣傳普法資料多份,組織培訓骨干期包括以會代訓,考試次,參考人數占應考人數的,平均分數為,使全鎮公民掌握了更多的法律知識。進一步增強了法制觀念和依法行政依法辦事的自覺性。

⒉制訂了鎮年度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規劃,并把工作規劃下發到各村單位。

⒊同各行政村和鎮屬單位簽訂了“四五”普法依法治理責任狀。

⒋宣傳形式多樣化。為使“四五”普法工作扎實開展,不斷深入,鎮普法辦配合各村單位普法機構,先后舉辦骨干培訓班期,刊出宣傳板報五期,書寫各種標語多條,其中永久性標語多條開展法律咨詢次,送法下鄉次,宣傳資料多份,由于宣傳靈活,形式多樣,受到了較好的宣傳效果,普法教育面達到了以上。

二、矛盾糾紛排查調查工作

⒈組織機構建全,各村居委會均由人以上成立了人民調解委員會,全鎮共有人民調解員人,除此之外,各村民小組還設有維穩信息員人由于組織機構健全,措施得力,各村調委會基本上做到了小事不出組,大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化解在基層。

⒉嚴格執行排查制度,我鎮嚴格按照上面的要求,村天,鎮天進行一次矛盾糾紛排查報告制度,對重大民間糾紛及時討論,研究分析,提出解決辦法,制訂處理方案,把不安全因素消滅在萌芽狀態,做到早發現早處理,上半年調處各類民間糾紛起。

三、安置幫教工作

⒈領導重視。將安置幫教工作列入了黨政議事日程,每季度在黨政聯席會議上聽取安置幫教工作情況匯報,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

⒉機構完善。鎮、村組和相關單位,凡有“兩勞”回籍人員的單位,都成立了幫教小組,并指定專人負責,全鎮共有“兩勞”回籍人員名,對每位回籍人員均由名以上幫教人員負責幫教,并對每位回籍人員進行了走訪。

⒊保障經費。上半年鎮財政在安置幫教方面投入經費元,保證了安置幫教工作的順利進行。

四、再接再勵,全面完成“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目標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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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0年度工作總結

(一)服務群眾,決勝脫貧攻堅

在脫貧攻堅決勝之年,深入結合“戶戶訪、人人忙”主題教育及“兩聯一進”群眾工作,深入貫徹落實脫貧攻堅安排部署,切實解決幫扶村實際困難,全局干部職工深系貧困戶、非貧困戶開展慰問走訪活動,了解貧困戶、非貧困戶的生產、生活情況,與聯系群眾同吃、同住、同勞動,通過親切交談,宣傳黨和國家的政策法規,按計劃進行分批蹲點,切實幫助聯系群眾解決實際困難。全年前往十里鄉召開各類會議20余場次,全局職工聯系貧困戶21戶,走訪聯系村寨群眾150余戶共計850余人次,累計走訪200余次,共收集群眾問題訴求19條,解決實際困難11個,提出處理意見建議8條,解釋答復問題10個。

(二)服務大局,推進依法行政

一是扎實推進合法性審查工作。本年度,共為縣政府常務會議題審查意見100件,法律事務5件,規范性文件6件,重大行政決策1件。嚴格履行備案制度,按要求向州政府、縣人大常委會報備縣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3件。二是規范執法提升執法水平。開展全縣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5次走訪38個行政執法部門,組織開展人民群眾最不滿意行政執法突出問題承諾整改活動;嚴格把握執法人員資格,今年共清理過期執法證件58個,年審合格執法證225個;組織全縣執法人員執法單位分管領導38名和一線執法人員110名進行全縣行政執法業務能力專題培訓;嚴格把握執法人員辦證身份審核關,清理僵尸執法證件58個,新辦執法證件30個,目前全縣共有執法持證人員260人,組織94人開展行政執法資格考試。三是依法開展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同步推行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和機制優化,辦理行政復議案件1件(不予受理),均在全國行政復議工作平臺錄入運行;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今年以來,全縣發生的行政應訴案件的行政機關主要負責人出庭應訴率達100%。

(三)強化基層,維護社會穩定

一是強化特殊人群管控,做好社區矯正工作。認真開展審前社會調查,按照法定程序,對審前擬適用社區矯正的被告、罪犯開展社會調查評估15人次。健全特殊人員管控機制,嚴格落實報道及請銷假等制度,逐步健全社區服刑人員日常管理、檢查考核、獎懲激勵等工作制度。強化社矯對象監督管理,常態化量化分析并進行再犯罪風險評估,對全縣57名社區服刑人員的活動軌跡實施常態化手機定位監控。二是加大服務管理力度,深化安置幫教工作。無縫對接,全面排查走訪,動態排查率達100%。制定實施方案,幫助服刑在教人員解決生活、就業、子女就學等實際問題。三是強化調解組織建設,強化糾紛排查調處,筑牢人民調解防線。充分整合資源,全縣建立調解組織147個,目前,全縣110個行政村,12個社區居委會都達到了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印章、人員。健全人民調解隊伍。由選舉和聘鄉鎮、村(社區)任命調解員,指定行業性、專業性調委會成員共155名,村(居)民人民調解委員486人。完善人民調解制度。建立健全矛盾糾紛排查登記、討論以及調解員學習等各種項制度。開展人民調解工作。各調解組織堅持“調防結合,以防為主,多種手段,協同作戰”原則,積極發揮“第一道防線”作用,創新調解工作方式,深入開展調解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做到了矛盾糾紛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化解,有力維護了社會和諧穩定。截至目前,本年度全縣人民調解組織排查糾紛195次、預防糾紛76件,成功調解矛盾糾紛17起,調解成功率達100%。

(四)深推“法律政策七進”,構建法治社會

開年來,面對嚴峻的疫情防控形勢和艱巨的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災害防治工作,緊緊圍繞“保穩定、戰役情、強治理”工作基調,全縣深入推進“法律政策七進”,全面建設法治社會。

一是抓實隊伍建設,延伸普法觸角。構建了“1+7+25+64+N”的普法隊伍格局(即:縣級藏漢雙語宣講團1個、專業法律政策宣傳隊7支、鄉鎮法律政策宣傳小分隊25支、法治副校長(法治輔導員)64名,在寺廟、鄉村(社區)、醫院、企業、景區等領域行業培養N名“法律政策明白人”),同時,整合力量和資源,發動司法助理員、人民調解員、網格員、基層法律工作者、村“兩委”、法律政策明白人等,利用流動宣傳車、“村村響”大喇叭、紅袖標“小喇叭”等方式方法,切實延伸普法觸角,全面提升法律政策宣傳普及覆蓋面。

二是強化法治宣傳,助力疫情阻擊。以“法律政策七進”工作為抓手,在全縣范圍內開展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法治宣傳教育專項行動,印制并發放了各類宣傳資料31500余份,出動法治宣傳教育工作人員150余人次,流動宣傳車120臺次,開展流動宣傳145次,播放普法音頻300余小時覆蓋全縣147個行政村(社區)96340余人次;設置法律政策宣傳點3處,積極開展法律咨詢服務291次,解答法律咨詢涉及人數850余人次;充分運用新媒體+普法模式,強化“線上+線下”宣傳,通過短信、微博、微信、QQ群等形式推送《法治陽光》等普鏈接62條,發送普法短信75000余條,將疫情防控所涉法規政策發送到全縣每一位干部群眾的手中,全面滿足人民群眾的法治需求,保障疫情防控工作依法有序開展。

三是持續分類推進,“七進”全面實施。今年,全縣持續開展“法律政策進寺廟”26場次;“法律政策進鄉村(社區)”551場次;“法律政策進學校”45場次;“法律政策進企業”10場次;“法律政策進機關”11場次;“法律政策進景區”4場次;“法律政策進醫院”3場次,發放各類普法物品共計13500余件(其中:普法掛歷2000冊),發放普法讀物《州“兩聯一進”法律知識讀本》3000余本、《民法典》1000本、各類普法資料63000余冊,解答法律咨詢人數410人,發送普法短信29000余條,懸掛宣傳橫幅31幅,群發送微信220余條,受教育人數達74600余人次,法律政策宣傳普及覆蓋率達98%以上。

四是強化檢查督促,保障工作實效。?4月以來,縣依法治縣辦、縣司法局對全縣各鄉(鎮)、縣級各部門進行了“七五”普法工作初驗,對于落實力度薄弱、開展不到位的鄉鎮、部門提出整改意見,并要求限期整改。我縣“七五”普法工作在全州督導檢查中被充分肯定。

二、2021年工作計劃

在2021年工作中,將持續抓好以下幾個方面工作:

一是堅持服務群眾,助力脫貧攻堅。堅持按照脫貧攻堅工作安排部署,嚴格落實“兩聯一進”群眾工作群覆蓋要求,落實“人人訪,戶戶忙”主題實踐活動要求,積極開展扶貧工作,服務群眾,解民所需,為民辦事,助力全縣脫貧攻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