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工作要點
時間:2022-03-03 16: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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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強化司法所規范化建設,著力提升基層治理效能
(一)全面完成司法所提檔升級總結驗收。今年是《省司法所建設提檔升級三年行動計劃(2020—2022年)》總結驗收之年。各司法所要按照《全國司法所工作規范》和《省示范司法所評定實施細則》要求,進一步完善司法所硬件和軟件建設,全力打造“智慧司法所”,積極創建省示范司法所評定。新潭司法所要主動向新潭鎮黨委政府匯報,積極爭取支持,力爭10月底前完成司法所規范化建設,確保全區司法所規范化建設順利通過省廳、市局驗收。
(二)充分發揮司法所職能作用。深入貫徹落實省廳黨委《關于充分發揮司法所職能作用著力提升基層治理法治化水平的指導意見》,根據省廳、市局部署,探索開展司法所承擔法制審核、基層行政執法協調監督等工作,推動基層法治政府建設。切實把依法治理、法律服務、法治建設等職能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有效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法律服務需求,真正打通法律服務“最后一公里”。
二、創新矛盾糾紛調處方法,著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一)精心打造“楓橋經驗”實踐。堅持和發展好新時代“楓橋經驗”,持續推廣“作退一步想”工作法,緊密結合實際,不斷發展、完善、宣傳、推廣好“法治門診”“樂合和”“解憂聊吧”“夕陽紅”等一批具有特色的調解品牌,進一步豐富調解方式方法,不斷提升調解成功率,努力實現“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鎮(街道)、重大矛盾不上交”目標。
(二)全力防范化解矛盾風險。緊緊圍繞為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營造安全穩定的政治社會環境這一主線,組織開展“人民調解為人民,全力護航二十大”專題活動,集中時間排查化解一批重點領域和典型突出的矛盾糾紛。特別要加強國慶、“兩會”等重大節慶期間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要把涉及農村宅基地、承包地、涉企、涉疫、婚姻家庭等矛盾糾紛作為排查調處的重點,做到防范在源頭、化解在基層。
(三)推進“百姓評理說事點”建設。認真貫徹落實《區建設“百姓評理說事點”的實施意見》要求,積極為人民群眾搭建說事、議事、調事平臺,暢通和規范群眾訴求表達、利益協調、權益保障通道,加強矛盾糾紛排查和風險研判,完善社會矛盾糾紛多元預防化解機制,努力將矛盾糾紛消滅在萌芽狀態。2月底前,各鎮、街道至少打造一個“百姓評理說事點”示范點。年底前,實現全區村(社區)“百姓評理說事點”全覆蓋。
(四)不斷提升人民調解工作效能。強化人民調解員政治素質和業務技能提升,認真開展各級各類人民調解員業務培訓。通過集中培訓、以會代訓、以案釋法等方式,抓好鎮(街)、村(社區)調解員的業務培訓,不斷提升人民調解員履職能力和服務水平。扎實開展調解案件卷宗質量評比活動,加大人民調解案件審核力度,進一步提高全區人民調解工作效能。
三、推深做實安置幫教工作,著力推進“平安”建設
(一)實現安置幫教對象無縫對接。切實加強疫情防控常態化下的刑滿釋放人員銜接安置、救助幫扶和跟蹤幫教工作。進一步規范刑滿釋放人員銜接管理,強化與監所雙向信息溝通機制。加強全國安置幫教工作信息管理系統應用,認真做好人員核查和反饋,落實重點幫教對象必接必送機制。開展刑滿釋放人員大走訪大幫扶專項行動,努力減少安置幫教對象重新犯罪。
(二)嚴格落實安置幫教工作制度。認真學習上級有關文件規定,進一步加強刑滿釋放人員日常監管工作。認真做好重大節日、重要時間節點刑滿釋放人員摸排、走訪、談話、幫扶等工作,切實做到底數清、情況明、措施實。加強與公安、社區等單位的溝通交流,扎實開展失聯人員查找,努力形成工作合力。積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安置幫教工作,扎實推進“陽光中途之家”建設,切實提升幫教工作針對性和實效性。
(三)推進遠程視頻會見工作。貫徹落實《省犯罪嫌疑人遠程視頻會見工作管理規定》,加強遠程視頻會見室規范化建設,規范審批程序和探視流程,進一步擴大覆蓋面、提升便捷度、豐富功能性,努力提供優質服務。
四、做好“兩員”選任管理工作,著力促進司法公平正義
(一)完善人民陪審員選任管理工作機制。加強與人民法院、公安機關的配合協作,及時調整補充任期屆滿的人民陪審員。會同法院做好人民陪審員名單備案、全國人民陪審員選任管理系統數據及時錄入以及人民陪審員業務培訓、日常考核等工作。
(二)提升人民監督員監督質效。學習貫徹新修訂的《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辦法》,配合上級完善人民監督員的選任、培訓、考核、獎懲、保障等工作機制。推進人民監督員信息庫建設,健全完善人民監督員個人檔案和履職臺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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