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工作方案范文
時間:2023-03-16 10:12:56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考核工作方案,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一、準備階段:
、成立街道年度考核領導小組:
組長:街道黨工委副書記梁靜
副組長:街道副處級組織員王守祥
成員:街道黨群科科長郝洛元
街道組織干事潘建新
街道黨群科工作人員王彥
二、實施階段:
、召開動員大會:學習《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公務員法》有關章節,學習南京市考核實施辦法及《南京市行政機關及公務員有效投訴的認定辦法》;對街道年度考核工作進行動員;公布區下達的街道年度優秀公務員指標數,區先進個人指標數及分配情況。
根據區下達的指標數:街道年度科及科級以下公務員,優秀公務員名;區先進個人名,經街道辦公會研究,分配:街道機關事業和其它集體人員名,行政村名,社區名,街道企業名。
、個人述職:個人對全年的工作實績和德才表現自我評價,填寫《年度考核登記表》;
形式:科有科以下人員以科室為單位述職;區管領導干部以全體大會形式集中述職。
、集中述職、測評:召開全體人員大會,區管領導干部述職(現職)集中對區管領導干部(現職)和科及以下人員投票測評;
、(更多精彩文章來自“秘書不求人”)考核小組群眾投票結果,結合被考評人的《考核記實手冊》記錄情況和下達的優秀公務員指標數、先進個人人數,提出初步考評等次意見和初步人選;
、街道黨工委會議,根據考核小組的意見進行審核,確定考核等次和先進人選;
、在區考核委員會對優秀公務員公示后,公布考核結果。發放考核結果通知書給個人。
三、總結階段:
、填寫并上報《年度考核人員名冊》、《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登記表》;
、根據年的市、區目標及街道的目標任務,充分發揮考核記錄手冊的作用,制定年度全年平時考核方案和計劃報人事局備案;
、資料整理、歸檔;
篇2
一、組織領導
年度考核工作在局黨組領導下進行,成立由局主要領導及各科室推薦一名工作人員代表組成的考核工作小組,負責考核工作的組織實施。
二、考核時間
考核總體于2016年1月25日開始。
三、考核對象、內容和結果
1、考核對象:局全體人員(含執法大隊)。
2、考核內容:圍繞職位職責和所承擔的工作任務,以履行職責和完成工作目標任務情況為主要依據,全面考核德、能、勤、績、廉,重點考核履職盡責、干事創業情況。
3、考核結果:公務員年度考核結果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四個等次;事業單位人員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次。
1、確定為優秀等次須具備下列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高;
(2)精通業務,工作能力強;
(3)工作責任心強,勤勉盡責,工作作風好;
(4)工作實績突出;
(5)清正廉潔。
2、確定為稱職或合格等次須具備下列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較高;
(2)熟悉業務,工作能力較強;
(3)工作責任心強,工作積極,工作作風較好;
(4)能夠完成本職工作;
(5)廉潔自律。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確定為基本稱職或基本合格等次:
(1)思想政治素質一般;
(2)履行職責的工作能力較弱;
(3)工作責任心較差,或工作作風方面存在明顯不足;
(4)能基本完成本職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數量不足、質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較大失誤;
(5)能基本做到廉潔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確定為不稱職或不合格等次:
(1)思想政治素質較差;
(2)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不能適應工作要求;
(3)工作責任心或工作作風差;
(4)不能完成工作任務,或在工作中因嚴重失誤、失職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社會影響;
(5)存在不廉潔問題,且情形較為嚴重。
公務員年度考核優秀等次人數,一般掌握在本機關參加年度考核總人數的15%以內。事業單位人員年度考核優秀等次人數一般掌握在參加年度考核總人數的20%以內。
四、考核程序
1、總結述職。被考核人員按照職位職責和有關要求進行年度工作總結,填寫《公務員年度考核登記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登記表》,并于2月15日將述職報告(含電子版)交局辦公室,局各科室分別組織本科室人員進行集體述職,原則上各科室在2月18日前總結述職結束。
2、綜合評測。測評采取綜合評測,以民主測評為主,全面考量干部工作實績,將干部年度獲得表彰獎勵等情況納入評測范圍。由考核工作小組統一組織民主測評,全體工作人員參加,以參加考核人員填寫的《公務員年度履職盡責工作項目清單》為主要內容進行測評,采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對參評進行民主測評。其中,對打不稱職或不合格等次的必須說明理由,否則視為廢票。民主測評結束后,由考核工作小組人員收回、匯總、統計。
3、提出考核等次建議。考核工作小組結合各科室工作任務完成及綜合評測得分等情況,按優秀比例不超過考核總人數的15%的規定,提出考核等次建議,報局黨組審定。
4、確定考核等次。召開局黨組會議,聽取考核工作小組對2016年度考核等次建議,在確定年度考核等次時,充分結合平時考核情況,研究確定考核等次。
5、公示。對確定為優秀等次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員在機關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結束后,確定考核結果。
篇3
每年對中心聘用人員考核,是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是為了建立有效的競爭、激勵機制,督促工作人員不斷提高自身素質,認真履行崗位職責,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完成,并為人員晉升、聘任、獎懲、培訓、辭退以及調整工資提供主要依據。通過考核,進一步完善科學管理,增強全體工作人員的團結意識、服務意識、效率意識和爭先創優意識,充分調動全體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創造性,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水平。
二、組織領導
成立以中心黨工委書記任組長,主任、副書記為副組長,黨工委成員、中心各科室長、各社區主任為成員的考核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有中心黨政辦主任兼任。
三、考核對象和范圍
區人社局正式聘用人員(含區市容局下劃的市容協管員、區安監局下劃的安監執法隊員)。
四、考核辦法
本辦法采用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由中心機關人員、區人社局對正式聘用人員在德、能、勤、績等方面進行評定。其中優秀等次人數比例應控制在本單位實際參加考核的聘用人員總數的15%以內。以中心和社區為單位,進行考核評比,考核最后一名(共計11名人員,其中中心2名,各社區1名)。將在中心考核組會議上做表態性個人整改發言,經考核組成員打分,確定最后三名,上報區人社局。
(一)以單位現有聘用人員總數為實際參加年度考核的聘用人員總數,解除或終止聘用合同的聘用人員不參加年度考核。
(二)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當年考核可直接確定為不合格等次,不再聘用:
1、一年內病假3個月,事假1個月或病事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人員。
2、因身體健康原因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所聘崗位工作的。
3、其他無法履行聘用合同的人員。
本考核辦法由中心考核領導小組負責實施,依據考核成績定檔次,上報中心考核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并張榜公示。
五、考核內容及標準(100分)
(一)德(25分)
1、能夠積極參加政治學習。
2、能積極參加中心黨工委、公共服務中心組織的各類集體活動。
3、認真服從領導及部門負責人安排的各項工作。
4、工作有責任心、態度好,辦事善始善終,注重團結。
(二)能(25分)
1、加強政治理論學習,不斷提高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
2、工作積極主動,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3、積極參加中心組織的各類活動,如競賽、技能比賽等。
4、獨立完成本職工作。
(三)勤(25分)
1、按時上下班,不遲到、早退、曠工。
2、嚴格遵守考勤制度,不隨意請假,堅守工作崗位。
3、嚴格按規定參加外出學習或按請假程序外出學習及辦理相關事項。
4、按時參加各類集體活動。
(四)績(25分)
1、全面完成中心各科室的各項常規性工作。
2、認真完成本部門各項工作(除本職工作以外的部門工作)。
3、認真完成各項工作指標(重點考核工作業績以及群眾對其服務的滿意度)。
4、認真完成領導及部門負責人交辦的其他工作(其他臨時工作)。
六、考核方法步驟(時間安排)
(一)研究制定考核工作(11月20日-11月23日)
(二)學習文件、個人自我總結(11月24日-11月30日)
(三)召開全體工作人員會議。(12月5日)個人向中心、社區全體工作人員述職,述職不超過3分鐘。
(四)無記名投票測評(12月8日-9日)
(五)黨工委會研究確定(12月10日)。優秀占15%
七、考核結果運用
(一)年度考核被確定優秀等次的,按規定確認考核年限;年度考核被確定合格等次的,按規定確認考核年限。
篇4
一、量化考核的原則
(一)堅持以用戶為本,以服務用戶為宗旨的原則;
(二)堅持客觀、公正、科學,實事求是的原則;
(三)堅持按勞分配,多勞多得的原則;
(四)堅持實行獨立核算,按效計酬的原則。
二、量化考核的內容
(一)對象:公司所屬的第一供熱管理處(六峰路以西)和第二供熱管理處(六峰路以東)為綜合考核部門,其下所屬的各熱力交換站為具體考核對象,兩個供熱管理處應配合公司量化考核辦做好各項考核工作。
(二)形式:為定額考核。在供熱期間,以各個熱力交換站的用水費用、用電費用、用熱費用及用鹽費用做為其生產支出成本費用,收繳的熱費金額作為其生產收入成本額,在完成收支平衡考核任務的基礎上,增收部分給予提成獎勵。
(三)量化指標:分為生產經營成本指標和用戶投訴率考核指標。
生產經營成本指標要求各處的生產經營成本要收支平衡;用戶投訴率指標要求各處每萬平方米投訴不得超過1戶。
(四)生產經營成本指標:水、電、鹽價格按市場價格計算成本,熱價第一供熱管理處為28元/gj,第二供熱管理處為27元/gj。
(五)第一供熱管理處由耿廣峽同志任處長,鄭立軍同志主管;第二供熱管理處由王慧斌同志任處長,房瑞忠同志主管。
三、量化考核的實施辦法:
成立公司量化考核辦公室,考核辦主任由孟異波兼任,成員由辦公室、財務部、工程技術部、施工安裝部各抽調1名組成;倉庫由辦公室管理;熱線電話由工程技術部管理;原運行部丁小聰同志抽調至考核辦,同時負責第一、第二管理處化驗藥品的配制工作。
(一)職責
1、考核辦工作職責
(1)負責對公司所屬兩個供熱管理處、所有熱力交換站實施量化考核;
(2)負責監督被考核人是否遵守公司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對各項檢查工作建立臺賬登記,并對違反規定和要求的人和事提出處理意見;
(3)負責對各交換站的熱表、水表、電表的計量、維護和監督;
(4)負責對各站一次網的熱耗進行監督管理;
(5)對各處各站機組運行、供熱溫度、水質情況、經營、收費和用戶管理負有稽查責任;
(6)負責每周,每月各項指標完成情況的匯總,并進行各處、站的評比;
2、供熱管理處工作職責
(1)服從公司安排,模范執行公司各項管理制度;
(2)對本處范圍內的人身、設備安全、全面負責;
(3)對其所屬各站的運行,和站外的用戶管理負有監管責任;
(4)對其下屬各站的維修、收繳熱費負有全面責任;
(5)對其所屬人員有管理、調配權;
(6)對其所屬人員具有獎罰權;
(7)幫助所屬各站解決熱用戶存在的各種問題;
(8)對其所屬各站的運行、維修、用戶管理建立臺賬登記。
(二)維修
1、在供熱期間,各供熱管理處的維修費用、維修工具更新費用、小維修材料(如:小管件<φ159以下>、小零配件、小電料、短鋼管<2m以下>、膠管、螺絲、石棉板、青稞紙等)費用實行維修基金包干制度;
2、各供熱管理處的維修基金按所屬各站標準500元/萬m2×該站面積×(1+n%)(n為該站運行年數)分批發放,每批維修基金要按維修項目和花費金額上報公司考核辦備案公示,由其供熱管理處專人負責管理;
3、每個供熱管理處配一輛面包車,公司補給油料及維修費用7000元/采暖期。
4、各供熱管理處的維修基金在供暖期后,其結余部分可作為維修補貼發放。維修補貼發放人員為處相關人員,補貼發放情況上報公司考核辦備案公示。
(三)收費
1、收費由兩個供熱管理處對其下屬所有熱力交換站所帶的區域(居民用戶和單位用戶)全面負責熱費收繳工作。各處收費員負責每日把當天各項收費情況報給公司考核辦;
2、收費員每周、每月將收費情況匯總,上報考核辦;
3、收費員必須按規定全額收繳熱費,任何個人不能隨意減免,特殊情況由公司總經理決定。
(四)獎罰辦法
1、各站在供熱期結束后,通過成本核算,在完成該站生產經營成本指標的基礎上,增收部分給予該站20%的提成獎勵做為效益工資,按每人的崗位系數核實發放;
2、某一供熱管理處如果沒有完成生產經營成本指標,若每平方米平均虧損0.5元以內者,該供熱管理處所有人員工資下浮10%;若每平方米平均虧損0.5—1元者,該供熱管理處所有人員工資下浮20%;若每平方米平均虧損超過1元者,該供熱管理處所有人員下崗。
3、各供熱管理處,每萬平方米超過標準一戶投訴者,扣除該處效益工資的10%。
4、收費員收費不開發票,私自對熱用戶少收、免收、弄虛作假,金額在1000元以下者,按其熱用戶應交熱費數額加一倍罰款;金額在1000—5000元之間者,除按其熱用戶應交熱費數額加一倍罰款以外,調離其收費員工作崗位;金額在5000元以上者,除按其熱用戶應交熱費數額加一倍罰款外,待崗學習或開除公職。為鼓勵公司干部職工、居民用戶互相監督,將獎勵舉報人其罰款的50%。
5、公司考核辦每查處一戶居民熱用戶偷開閥門用暖,將對其處長罰款500元,同時獎勵考核辦人員50元;每查處一戶單位熱用戶偷開閥門用暖,將對其處長罰款1000元,同時獎勵考核辦人員100元;
6、各站私自變動站內水、電、熱計量設施,將對其處長罰款5000元。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后果者,待崗學習或開除公職;
7、收費員每周必須及時上繳熱費,每遲繳一天,一戶罰款50元。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后果者,待崗學習或開除公職;
篇5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客觀、準確、全面、公開原則,對2012年度委局機關干部參加學習培訓情況進行量化考核。通過學分制考核,激發干部參加學習培訓的自覺性和主動性,進一步提升培訓效果,為推動我市轉型發展、全面發展、科學發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持。
二、考核范圍
委局機關干部教育培訓學分制考核對象為委局機關參加全市干部在線學習的全體學員。
三、考核時間
2012年度干部教育培訓學分制考核工作于2013年3月底前完成。
四、考核權限設置與學分要求
委局機關干部教育培訓學分制考核管理,在委局班子統一領導下,由干部室、宣教室、機關黨委分工負責,履行對委局機關干部教育培訓學分制考核管理的宏觀指導、協調服務、監督檢查、制度規定的職能,負責對干部學分考核的審核、登記等日常工作。
縣處級干部年度學分不得低于60學分。其中:年度考核得分在100學分以上的為優秀,100—60學分為合格,60學分以下為不合格。
科級及以下干部年度學分不得低于50學分。其中:年度考核得分在90學分以上的為優秀,90—50學分為合格,50學分以下為不合格。
五、考核程序
學分制考核采取個人申報、由單位負責干部教育培訓的部門審核、組織評定的方式進行,考核結果由單位負責干部教育培訓的部門向個人反饋,年底在委局機關通報。
六、申報程序
學分申報實行網上申報和紙質申報。由學員個人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報單位干部教育培訓部門初審后,進行公示。公示結束后提交市委組織部審核。
篇6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為指導,以提高鄉村醫生醫療衛生服務水平以及群眾基本公共衛生受益度為核心,在嚴把鄉村醫生執業資格準入的基礎上,實施鄉村醫生定期考核制度,提高鄉村醫生的職業道德和業務素質,規范執業活動,保障人民健康,促進我縣醫療衛生事業的健康發展。
二、組織管理
縣衛計局成立鄉村醫生考核委員會,負責全縣鄉村醫生考核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
各鄉鎮衛生院、柏溪鎮公衛中心要成立由衛生院領導為組長,醫療、藥學、公共衛生等相關人員為成員的考核小組,負責統一協調部署和落實本轄區的考核工作,考核小組人員名單于2015年9月2日前報縣衛計局考核委員會。
三、考核對象
考核對象為依法取得鄉村醫生執業證書,并經注冊在村級醫療機構執業的鄉村醫生。
在村級醫療機構注冊的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護士等人員按照《執業醫師法》、《護士條例》等相關規定另行安排考核。
女55周歲、男60周歲,仍被聘用在村站工作的鄉村醫生,可不參加業務水平考核,但需進行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及職業道德考評。
四、考核內容
鄉村醫生考核包括業務考評(工作任務完成情況、業務水平、學習培訓情況、服務規范情況)和職業道德評定(醫德醫風情況、服務態度情況等)兩方面內容。
(一)業務考評主要包括:
1、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當地鄉鎮衛生院賦予的公共衛生任務完成情況、一般醫療服務(常見病和多發病的一般診治、轉診服務)開展情況。
2、業務水平:從事公共衛生和一般醫療服務所具備的知識和技能情況。
3、學習培訓情況:參加醫學培訓、在崗醫學學歷教育情況。
4、服務規范情況:依法執業和《基本藥物目錄》執行情況。
(二)職業道德評定主要內容包括:醫德醫風情況、服務態度情況等。
五、考核方式和程序
(一)考核方式
1、個人述職:以提交書面述職報告材料為宜。從事鄉村醫生工作所做的主要工作中(基本醫療、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取得的成績,受到的獎勵或處罰,存在的主要問題等。
2、日常工作和年度考核:采取日常工作和年度考核相結合,對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學習培訓情況等進行綜合評定,并填寫考核記錄。
3、業務水平測試:以2015年鄉村醫生培訓考試成績為依據。
4、職業道德評議:以鄉鎮衛生院評定為主,鄉鎮考核小組采取聽取鄉村醫生所在村的村民委員會、鄉村醫生和村民代表的意見,并形成書面評定記錄。
(二)考核程序
1、考核小組應于考核前20天書面通知(包括考核時間、地點、內容、程序、考核組成員單位、姓名、職務或職稱等內容)接受考核的鄉村醫生;鄉村醫生簽字,存于考核小組。不能書面通知的可采取電話通知等方式,并作好記錄。
2、考核小組根據業務考評情況和職業道德評定情況綜合評定考核結果。
3、考核小組于考核完成后1周內向鄉村醫生送達書面考核結果。
4、鄉村醫生對考核結果簽署意見,如鄉村醫生不簽署意見,送達人及證人應簽署送達時間、地點等。
5、考核小組在考核結束后2周內將考核結果向縣衛計局報告。
(三)職業道德評定
1、該項評定主要是評定鄉村醫生的醫德醫風情況,采取鄉鎮衛生院評定和向村民委員會、鄉村醫生及村民問卷調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分為合格、基本合格與不合格三個檔次。
2、村民委員會的問卷調查需有村支部書記或村主任簽字。
3、鄉村醫生的問卷調查在本村進行,本村已注冊鄉村醫生全部參加問卷調查。
4、村民問卷調查在本村進行,每村調查問卷為5份。
5、問卷調查由各鄉鎮考核小組負責,參加問卷調查人員應兩人以上,并共同在調查問卷上簽字。
(四)考核結果評定
1、業務考評分值為100分,其中業務水平考核為50分,工作任務完成情況40分,學習培訓情況1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
2、職業道德以鄉鎮衛生院評定為主,對鄉鎮衛生院評定為基本合格及合格人員再進行問卷調查。如村委會評定為合格或基本合格,問卷調查有80%以上為合格或基本合格的,其評定結果可上升一個檔次。如村委會評定為不合格,鄉村醫生和村民問卷調查合格率在80%以上的可認定為基本合格,問卷調查合格率不足80%的,仍認定為不合格。
3、最終考核結果的認定:業務考評得分在60分以上,職業道德考評為合格或基本合格者,認定為合格;業務考評得分在60分以下或職業道德評定為不合格者,認定為不合格。
4、對提出復核申請的鄉村醫生,由縣考核委員會組織復核,復核意見為最終考核結果。
(五)補考
1、對業務考評不合格的鄉村醫生,在30天內按業務考評程序組織補考。
2、對職業道德考評不合格的鄉村醫生,在30天內按職業道德考評程序組織再次考評。
3、再次考核合格者可認定為合格,再次考核仍不合格者既認定為不合格。
(六)考核結果
考核結果分為合格和不合格,結果將記入《鄉村醫生執業證書》中的“考核記錄”欄。經考核不合格的,縣衛計局將依法注銷其執業資格。
鄉村醫生對考核結果有異議,按照《鄉村醫生考核辦法》第十七條規定執行。
鄉村醫生考核結果,由縣衛計局在鄉村醫生所在鄉鎮進行公布。公布的主要內容包括村衛生室名稱、鄉村醫生姓名、性別、年齡、醫學學歷、考核結果等。
六、考核周期及首次考核工作安排
按照《鄉村醫生考核辦法》等規定,鄉村醫生的考核,每2年組織一次。
根據我縣實際情況,經研究決定,全縣鄉村醫生首次考核周期為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2015年11月30日前完成鄉村醫生考核評定工作,并于12月20日前將鄉村醫生考核情況和《鄉村醫生考核結果備案匯總表》附件3紙質和電子版報縣衛計局疾控股。
七、回避制度
鄉村醫生認為考核人員與其有利害關系,可能影響考核客觀公正的,可以向考核小組申請回避。理由正當的,考核小組應當予以準許。考核人員與接受考核的鄉村醫生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八、工作要求
(一)各鄉鎮衛生院及考核小組成員在考核過程中應保持客觀、公開、公正,嚴禁利用考核之機進行打擊報復;嚴禁收受紅包、禮品等。
篇7
一、工作原則
(一)從嚴治政,爭先進位;
(二)統籌管理,分類評估;
(三)量化指標,規范考核;
(四)注重實績,群眾認可;
(五)強調結果,兼顧過程;
(六)獎優罰劣,末位淘汰。
二、實施范圍
(一)各科室、各村共計39個單位分兩類實施
1、各村(30個);
2、鎮機關科室(9個)
三、考評內容及評分單位
(1)招商引資工作由鎮招商領導小組制定評分細則并負責評分;
(2)項目建設工作由鎮經濟辦制定評分細則并負責評分;
(3)新農村建設工作由鎮社會事務辦制定評分細則并負責評分。
(4)和諧穩定工作由鎮綜治辦制定評分細則并負責評分;
(5)各村任務目標完成情況、服務經濟發展情況由鎮考核與績效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鎮考績辦)制定評分細則并負責評分;
(6)基層組織建設工作和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由鎮黨政辦、鎮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辦公室制定評分細則并負責評分;
(7)黨風廉政建設、優化發展環境及依法行政由鎮紀委制定評分細則并負責評分;
(8)全民創業工作由鎮全民創業領導小組制定評分細則并負責評分;
(9)精神文明建設由鎮社會事務辦制定評分細則并負責評分;
(10)計劃生育由鎮計生辦制定評分細則并負責評分;
(11)現代農業由鎮經濟辦制定評分細則并負責評分;
(12)財政收入由鎮經濟辦制定評分細則并負責評分;
(13)教育工作由鎮黨政辦制定評分細則并負責評分;
各評分科室要分別就各自負責事項制定詳細的評分辦法,6月20日前報鎮考績辦,經鎮考績辦審核把關,報鎮考核與績效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予以公開。各項評分上報后,報鎮考核與績效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審定,作為年終獎罰依據。
四、實施步驟
(一)指標設置
1、各類別一級指標為重點工作、日常工作、公眾評議、領導評議、第三方評估。
2、各類別二級指標分別為:村19個、鎮科室15個。
(二)進展跟蹤
1、各村、各科室要嚴格執行“日記錄、周報送”工作制度,每周首個工作日將上周工作進展情況報送鎮考績辦。重點工作進展情況要隨時報送。
2、鎮考績辦每周對各單位上周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跟蹤和匯總,摘要編發工作動態簡報,報送鎮考核與績效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閱示。
3、鎮考績辦每月采取隨機抽查、重點督查、跟蹤追查等方式,對各村、各科室工作開展情況進行過程監督、驗效問責。督查內容主要包括工作日志記錄、各項制度落實、日常工作完成、重點工作進展、難點工作推進等情況。
(三)季度通報
1、各村、各科室每季度前兩個工作日將上季度指標完成情況報送鎮考績辦。
2、各評分單位于每季度過后5個工作日內完成考核評分,并將考評結果報送鎮考績辦。
3、鎮考績辦根據評分匯總和日常督查情況,對各村、各科室各單位每季度得分和重點工作進展情況進行全鎮大會通報。
(四)年終總評
1、指標評估。各村、各科室于2015年元月1日前將全年工作完成情況報送鎮考績辦;各評分單位于2015年元月5日前完成考核評分并將考評結果報送鎮考績辦。
2、社會評價。由公眾評議、領導評議、第三方評估三項評議構成。公眾評議是指依據民主評議和企業評議兩項結果對各單位進行量化計分;領導評議是由鎮領導對各單位進行評議;第三方評估是委托第三方評估機構根據統計學方法實施評估。
3、匯總公示。鎮考績辦在核實認定指標得分和評議得分基礎上,綜合加、減分因素,于2015年元月10日前完成得分匯總并公示(5個工作日)。
4、確定結果。經公示、復核,確認評估結果,于2015年元月底前報鎮黨委會最后審定。
五、評分方式
(一)評估分值
評估實行百分制,各村、各科室均采取指標評估和社會評價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指標評估占90分,其中重點工作為60分,日常工作為30分,按照四個季度計分權重為10:10:10:70;社會評價占10分,其中公眾評議(包括民主評議、企業評議)、領導評議、第三方評估分別為3分、4分、3分,社會評價分半年和年終兩次進行,權重分別為30%和70%。
1、指標評估。各評分單位以量化的考核與績效管理指標為評估標準,對各村、各科室工作進行公開考核計分。
2、公眾評議。以我鎮民主評議和企業評議結果為依據進行加權計分。不在兩項評議范圍的單位,參照該辦法納入評議。
3、領導評議。由鎮領導班子成員采用等級評估劃檔(優秀、良好、一般、較差)的方法,對各單位目標完成情況作出績效評估,按不同檔次(分別以4分、3分、2分、1分)計分。
4、第三方評估。委托評估機構進行群眾滿意度調查,采用等級評估劃檔(優秀、良好、一般、較差)的方法,按不同檔次(分別以3分、2分、1分、0.5分)計分。
(二)評價方式
1、公眾評議由鎮紀委負責;
2、領導評議和第三方評估由鎮考績辦負責。
(三)加分因素
1、發揚“見紅旗就扛,逢第一就爭”的精神,所做工作獲國家級表彰或獎勵的加10分,獲省部級表彰或獎勵的加5分,獲市廳級表彰或獎勵的加3分,獲市委、市政府主管部門或縣委、縣政府表彰或獎勵的加1分;會議典型發言按獲同級表彰加分;獲中央、省、市領導肯定性批示的,分別加5分、3分、2分;省、市、縣在我鎮檢查指導工作,分別加5分、3分、2分。加分項目以正式文件、證書等為依據,由被考核單位提供,經鎮考績辦審核后予以加分;
2、在招商引資和項目建設過程中做出突出貢獻的,由鎮招商領導小組、鎮經濟辦拿出加分意見;
3、爭取政策資金和扶持資金數額較大的,由鎮經濟辦拿出加分意見;
4、各村、各科室在全民創業方面有突出成績的,由鎮創業辦拿出加分意見;
5、鎮黨委、政府臨時交辦的征地拆遷、造林綠化、城鎮建設、農村改造提升等階段性重點工作,由各牽頭科室拿出加分意見;
第2-5項加分項目,由鎮考績辦審核匯總后,報鎮考核與績效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研究適當加分。上述5項加分最高不超過30分。
(四)減分因素
1、納入考核與績效管理單位的領導班子成員及工作人員違法違紀受到查處的(自查自處的不減分),每起減2分;
2、所做工作受到中央、省、市通報批評或中央、省、市領導給予否定性批示的,分別減5分、3分、2分;重點工作、階段性工作受到鎮黨委、政府通報及主要領導批評的,每起減2分;
3、環境建設、社會治安、穩定、安全生產、計劃生育等項工作因失誤被問責的,每次減2分;
4、招商引資、項目建設未完成年初目標任務的,根據完成情況,由鎮招商領導小組、鎮經濟辦拿出減分意見。招商引資和項目建設經考核不實或落實不到位的,上一年度考核所得分數,在下一年度相應扣除;
5、各村、各科室在全民創業方面有突出成績的,由鎮創業辦拿出減分意見;
6、用不正當手段影響評分單位不能客觀公正評分、影響惡劣的,每次減5分。
第4、5項減分項目,由鎮考績辦審核匯總后,報鎮考核與績效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研究適當減分。其他減分項目經鎮考績辦審核后予以減分。上述6項減分最高不超過20分。
六、結果運用
(一)評估得分=指標評估得分+社會評價得分+加分-減分。評估結果經鎮考績辦確認,報鎮黨委會審定后,通報全鎮。評估結果分為優秀、良好、一般、較差四個檔次。其中,每類被考核單位前25%(含)為優秀,25%至75%(含)為良好,最后1名為較差,其他為一般。
(二)評估結果與干部年度考核掛鉤。被評為優秀、良好的村和科室,其干部考核“優秀”等次的人數分別按2人執行;被評為一般的,其干部考核“優秀”等次的人數原則上不超過1人;被評為較差的,其成員定為“基本稱職”或“不稱職”檔次,公職人員原則上不評定“優秀”等次。
(三)被評為優秀的村和科室,給予適當獎勵,用于補充辦公經費、獎勵有功人員。同時,機關科室可優先推薦1—2名副科級后備干部。
(四)被評為一般的村和科室,主要領導向鎮黨委、政府作出書面檢查。同時,鎮黨委派出督導組,幫助分析問題,研究整改措施,解決權力配置、工作機制、管理制度、工作紀律等方面的不足,有針對性地落實整改,作為下一階段考核與績效管理工作改進的依據和方向。
(五)被評為較差的單位,對主要領導予以黃牌警告,通報全鎮;班子成員不享受年度考核獎金(績效工資)。下一年度,該科室干部不予提拔重用。連續兩年被評為較差的村和科室,對主要領導予以免職。
七、有關要求
(一)加強領導。各村和科室要成立相應組織,明確專人負責,切實抓好考核與績效管理工作,并報鎮考績辦備案。
(二)制定方案。要結合實際,制定本村和科室考核與績效管理工作方案,并報主管鎮領導批準后實行,同時報鎮考績辦備案。
篇8
通過開展2015年評議考核工作,深入考查局屬各相關單位行使行政執法職權的情況,深入推進交通運輸基層執法站所“三基三化”建設,提高交通運輸行政管理能力和水平,促進公路、水路執法規范化建設,為加快閩西現代交通運輸業的發展提供可靠的法制保障。
二、組織領導
為保證2015年執法評議考核工作的順利實施,局成立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工作領導小組:
三、評議考核的內容
(一)行政許可審批情況:
1.建立和實施行政許可、行政審批工作制度的情況;
2.設定行政許可、行政審批項目情況;
3.行政許可案件辦理情況;
4.對被許可人實施許可、審批事項的監督檢查情況。
(二)行政處罰、強制案件辦理情況:
1.案卷文書制作主體、事實、適用依據、程序等合法性情況;
2.執法程序規范性情況;
3.檔案卷宗規整情況。
(三)交通運輸基層執法站所建設情況:
1.基層執法站所“三基三化”建設落實情況;
2.公路執法專項整改工作落實情況;
3.組織執法人員參訓考試情況。
四、評議考核的方法
本次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工作采取各相關單位自評和全面考評相結合、案卷評查與實地督導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五、評議考核的步驟
(一)組織動員(5月23日之前)
由局法制股牽頭,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考評方案,并組織動員部署。
(二)自查自評階段(5月24日—6月7日)
各相關單位,按照本方案的通知要求,先進行自查自評。其中重點做好案卷評查、基層執法站所建設和實地督查,并將自查自評情況形成書面報告于6月7日前報縣局法制股。
法制股要按照交通運輸部制定的《交通運輸基層執法站所行政執法評議考核表》(附件1)、《交通運輸行政處罰案卷評查標準》(附件2)和《交通運輸行政強制案卷評查標準》(附件3)、《交通運輸行政許可案卷評查標準》(附件4)以及《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違法違紀情況調查表》(附件5)中的標準,對局屬各相關單位進行自查自評;縣交通綜合執法大隊按照交通運輸部制定的《交通運輸基層執法站所行政執法評議考核表》、《交通運輸行政處罰案卷評查標準》和《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違法違紀情況調查表》進行自查自評;縣運輸管理所按照《交通運輸行政許可案卷評查標準》進行自查自評。
(三)全面考評階段(6月8日—6月14日)
1.全面考評的方式。局將組成考評組,在各相關單位自評工作基礎上,以案卷評查、基層執法站所建設、督導檢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綜合測評各相關單位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工作的開展情況。
2.評議考核實行百分制,總分100分,由案卷評查、基層執法站所建設、督導檢查三部分組成。
(1)案卷評查。對具有行政職權的單位隨機抽取2013年以來辦理的行政許可案件總數的20%、行政處罰案卷總數的15%、實施行政強制措施的行政處罰案卷的30%進行評查,重點評查強制文書的使用情況。
(2)基層站所考核。抽查縣交通綜合執法大隊進行基層站所實地考核情況,考核內容為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三基三化”建設情況。
(3)督導檢查。采取聽匯報、查看相關資料及日常監督記錄、明察暗訪等方式,對相關單位履行法定職責情況、公路執法專項整改落實情況進行實地督導。
(四)總結迎檢通報階段(6月23日—8月30日)
1.對考評情況進行歸納、分析、匯總,肯定成績,指出不足,提出進一步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形成專題報告,并將此次考評情況進行通報。
2.認真處理好考評中暴露的重要問題,對與法律法規規章相抵觸的規范性文件,責令單位撤銷或者修改;對不履行或不嚴格履行法定職責的,責令履行或限期改正;對作出的違法和不當的具體行政行為,糾正或責令改正;行政執法主體不合法的,責令予以糾正。
3.對本次考評工作中發現的好的經驗和做法及時進行總結推廣。針對考評組提出的反饋意見及時進行整改,以迎接市局7月份對各縣(市、區)的督導檢查。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周密謀劃。
各單位要站在推進法治政府部門建設,轉變發展方式、加快發展現代化交通運輸業的高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扎實推進,真正把這次執法考評作為今年交通運輸法制工作的一項重點工作抓緊、抓實、抓好,抓出實效,確保不搞形式、不走過場。
(二)嚴格考評,確保質量。
執法考評工作要深入基層,通過督導檢查,確確實實掌握基層執法單位的實際情況,探索解決交通運輸系統依法行政執法工作中存在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進一步規范交通運輸系統行政執法行為,強化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監督,提高交通運輸行政執法水平。
篇9
一、考核原則
學院教職工年度考核工作要堅持客觀公正、民主公開、注重實績的原則,做到科學、全面、準確地評價全院教職工的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
二、考核范圍與對象
考核對象為全院在職教職工(包括聘用人員)。2007年9月30日以后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應當參加所在部門年度考核,由所在部門領導對其進行鑒定,不評等級。2007年9月30日以后到院工作的人員由所在部門領導對其進行鑒定,不進行等級評定。
三、考核內容
考核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四個方面。教師的考核側重對政治思想、教學能力、教學表現、教學效果等方面進行考核。中層領導干部的考核側重對政治思想、勤政廉政、工作能力、服務態度、履行職責、工作效率、完成任務質量及工作實績。黨政管理人員和教學輔助人員的考核側重對政治思想、工作能力、工作表現、工作效率、完成任務質量的考核。
四、考核要求
(一)成立“廣西國際商務職業技術學院2007年度考核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年度考核工作的領導。
(二)考核原則上以部門為單位進行,由本部門領導負責。下列幾個部門合并成組進行考核:教務處、督導辦合并考核,由周龍軍同志負責;學院辦公室、學院工會、評估辦合并考核,由盧品慕同志負責;科研處、財務處合并考核,由趙海鷹同志負責;學生工作處、團委合并考核,由徐海寧同志負責。各部門(組)成立考核小組對本部門(組)成員進行考核。
(三)根據干部管理權限,院級領導干部由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考核,正處級干部由商務廳考核,學院其他中層領導干部在學院內組織考核。
(四)年度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與不合格四個等級。各部門(組)要按部門(組)應參加年度考核人數(含中層領導干部)的15%進行推薦評為優秀等級的人員。
(五)所有人員要按時做好書面年度工作總結,中層領導干部的述職報告要按時交到學院組織人事處,所有人員須填寫《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含工人)年度考核表登記表》,專業技術人員均要填寫《廣西壯族自治區專業技術人員考核登記表》,以上表格須以部門(組)為單位按時交到院組織人事處。
五、考核辦法
(一)教師的考核按《廣西國際商務職業技術學院教師工作考評辦法》(桂商外經貿知[2003]37號)文執行,由各系部組織進行教師教學工作考核評定,報教務處審核。教務處評議匯總后將教師年度考評結果反饋回各系、部,各系、部根據考評結果開展年度評議。
(二)學生政治輔導員的考核,由各系黨支部(未成立黨支部的系由系考核小組負責)及學生工作處共同評議。考核采取分項評分的辦法進行,分學生評議、系考核、學生工作處考核三方面,各項滿分100分,其中學生評議占總評議的30%,系考核占40%,學生工作處考核占30%。
(三)黨政管理人員和教學輔助人員的考核由部門(組)組織進行。
(四)各部門(組)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召開部門年度考核會議,并協調有關部門對被考核人員進行考核。各系黨支部書記、主任要對本部門考核結果進行把關,共同研究,按系所有人員15%的比例推薦評為優秀等級的人選,將考核結果統計交到組織人事處。
(五)學院考核領導小組召開會議,對教職員工年度考核作等級審定。
(六)公示年度考核優秀人員名單。
(七)得出最終考核結果。
七、時間安排
(一)2007年12月20日至2007年12月26日,各部門(組)組織填寫《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含工人)年度考核表登記表》和《廣西壯族自治區專業技術人員考核登記表》)(此兩個登記表請到學院網站下載),對教職工進行考核評議,并按部門(組)參加考核總人數15%的比例推薦評為優秀等級的人選。
(二)2007年12月27日前,各部門(組)把教職工的考核結果連同各人員填寫好的《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含工人)年度考核表登記表》、《廣西壯族自治區專業技術人員考核登記表》報送組織人事處。
(三)2007年12月27日-2008年1月2日,組織人事處匯總各部門考核情況,上報考核工作領導小組。
(四)2008年1月3日,學院召開2007年度考核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審定考核結果。
(五)2008年1月4至8日,對獲年度考核優秀等級名單進行公示。
(六)2007年1月9日,公布考核結果。
附件:1.廣西國際商務職業技術學院學專任教師年度考核量化測評標準(僅作為參考)
篇10
一、考核內容
圍繞學習貫徹黨的會議精神和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情況;落實第二次中央xq工作座談會精神情況;聚焦xq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總目標和兵師黨委決策部署,全面深化農牧團場綜合配套改革,推動社會穩定、經濟發展、民生改善、生態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以及完成重點任務情況;嚴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發揮領導核心作用,貫徹民主集中制、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開展 “訪惠聚”活動和“兩學一做”、“學轉促”學習教育情況;強化“兵”的職能,發揮兵團特殊作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民族團結和兵地融合情況;推進法治建設的情況進行考核。
二、考核原則
綜合考核以平時考核為基礎,在考核責任主體不變、基本內容不變的前提下,遵循以下原則:
1、堅持有統有分、統分結合;
2、堅持分類進行、綜合評價;
3、堅持客觀公正、注重實績;
4、堅持問題導向、強化運用;
5、堅持務實有效、簡便易行。
三、考核對象
師市黨委管理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含二級局、非領導職務干部、援疆干部、掛職干部、“訪惠聚”工作組成員、“住連管寺管委會”工作成員以及師市黨委直屬的副處級、正科級單位領導班子及班子成員)。
四、考核內容運用
此次考核內容主要有師市黨委管理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考核和團處級試用期滿一年干部的考核。采取一次考核,結果多次運用的原則。即對團場團處級干部的考核結果,既用于對干部個人年度考核定等的依據,又用于試用期干部是否通過試用期的依據。
五、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考核具體要求
(一)領導班子考核評價和定等原則
領導班子考核評價實行百分制,由分項考核和民主測評兩部分組成。分項考核得分由各分項考核責任單位根據平時考核和年度考核情況綜合研究提出;民主測評得分為得票情況量化分值。
領導班子考核責任單位及分值設置情況如下:
1.團場領導班子考核評價
(1)分項考核(各責任單位,70分)
對團場領導班子的分項考核主要有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核、組織建設考核、意識形態考核、統戰和民族宗教工作、安全生產考核、環境保護考核、團場目標管理考核、人口和計劃生育考核、團場集聚人口能力、科教文衛、民生建設和工程建設等。
以上分項考核指標由各職能部門打分。
(2)民主測評(組織部,30分)民主測評主要包括發揮黨委領導核心作用、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貫徹民主集中制、維護穩定、經濟發展、改善民生、深化團場綜合配套改革、改進作風、民族團結、向南發展、兵地融合、完成重點任務和解決突出問題等方面內容。
民主測評意見按照“好”“較好”“一般”“差”四個檔次設置并量化(好,按照得票率×100%×30計算;較好,按照得票率×80%×30計算;一般,按照得票率×60%×30計算;差,按0計算)。
2.zd系統和直屬事業單位領導班子考核評價
(1)分項考核(各責任單位,70分)
對zd系統和直屬事業單位的分項考核主要有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核、組織建設考核、意識形態考核、統戰和民族宗教工作、安全考核和履行工作職責及重點工作完成情況等。
以上分項考核指標由各職能部門打分。
(2)民主測評(組織部,30分)
民主測評主要包括發揮黨委領導核心作用、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貫徹民主集中制、發揮職能作用、推動改革、改進作風、民族團結和兵地融合、完成重點任務和解決突出問題等方面內容。
3.直屬企業單位領導班子考核評價
(1)分項考核(各責任單位,70分)
對直屬企業單位的分項考核主要有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核、組織建設考核、意識形態考核、統戰和民族宗教工作、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額、利潤總額、資產負債率、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安全生產考核和環境保護考核等。
以上分項考核指標由各職能部門打分。
(2)民主測評(組織部,30分)
民主測評主要包括發揮黨委領導核心作用、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貫徹民主集中制、發揮職能作用、深化國有企業改革、改進作風、企業經營狀況、完成重點任務和解決突出問題等方面內容。
4.對師市機關各部門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考核,由師市直黨工委參照本方案組織進行;對各單位下屬處級單位由行業主管部門考核。
5.領導班子考核定等原則
領導班子考核等次分為好、較好、一般、差四個等次。考核等次原則上根據領導班子綜合考核得分和“一票否決”等情況綜合確定。
(1)評定為“好’’等次的,團場領導班子綜合考核得分一般應不低于90分,且無“一票否決”事項;直屬企事業單位領導班子綜合考核得分一般應不低于90分,且排名在同類班子的前30%,無“一票否決”事項。
(2)評定為“較好’’等次的,領導班子綜合考核得分一般應不低于80分,且無“一票否決’’事項。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應評定為“一般”等次:
①某項工作受到師市以上通報批評的;
②因工作落實不力,發生重大暴力恐怖事件、重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重大環境事故、重大、系統性區域性質量安全事件、重大財經違規行為且審計整改率低的;
③抓基層黨建工作考核民主測評“好”和“較好”得票率達不到三分之二,但“差”票得票率不超過三分之一的。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應評定為“差”等次:
①領導班子綜合考核得分低于60分,且排名在同類班子中后15%的;
②發生重大違法行政案件造成惡劣影響和嚴重后果的;
③抓基層黨建工作考核民主測評“差”得票率超過三分之一,經組織認定確實存在問題的。
(二)關于領導干部考核評價和定等原則
1.領導班子正職考核評價
領導干部考核評價實行百分制,各級各部門黨政正職采取班子總分成績的30%和民主測評總分的70%計算百分制成績。沒有班子的各單位黨政正職由行業主管部門提供30%的成績。
2.領導班子副職及其他干部考核評價
(1)領導評價(30分)。團場黨委書記、政委根據年度履職情況,商團場黨委副書記、團(場)長對班子副職及其他師市黨委管理干部按總分30分進行打分評價。機關部門、直屬企事業單位黨組(黨委)書記商行政正職對班子副職及其他師市黨委管理干部按總分30分進行打分評價,無黨組(黨委)書記的單位由行政正職或負責人對班子副職或其他師市黨委管理干部進行評價。班子副職及其他師市黨委管理干部的打分工作由所在單位政工部門(或黨辦)負責,分數確定后,由所在單位加蓋公章后安排專人于12月30日前報師市黨委組織部。
(2)民主測評(70分)。測評內容:德、能、勤、績、廉。
3.領導干部考核定等原則
領導干部考核等次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等次。考核等次根據領導干部所在班子考核定等情況和干部考核得分等情況綜合確定。
(1)評定為“優秀”等次的,團場領導班子正職考核得分一般應不低于80分、無“一票否決”事項;機關部門、直屬企事業單位正職考核得分一般應不低于75分,且排名在同類干部的前40%,無“一票否決”事項;領導班子副職和其他師市黨委管理干部考核得分一般應不低于60分、無“一票否決”事項。
團場領導班子正職不計入團場領導干部評優基數、評優比例不受限制。其他師市黨委管理干部優秀等次名額一般不超過本單位或同類型單位師市黨委管理干部數的15%。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應評定為“基本稱職’’等次:
①領導干部考核得分低于50分但不低于40分,且排名在同類干部后3%的;
②領導干部民主測評“優秀”和“稱職”得票率達不到三分之二,“不稱職”得票率不超過三分之一的;
③分管工作受到師市通報批評的;
④對工作人員嚴重違紀違法負有領導責任的;
⑤有問責情形的。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應評定為“不稱職”等次:
①領導干部考核得分低于40分,且排名在同類干部后1%的;
②領導干部民主測評“不稱職”得票率超過三分之一的;
③違反政治紀律,不按政治規矩辦事的;
④有其他不適宜擔任現職情形的。
(4)其他領導干部,一般應評定為“稱職”等次。
領導班子正職(含二級局正職)定等,由師市黨委研究確定,所在單位黨委(黨組)不提出定等建議;各單位領導班子副職和其他師市黨委管理的干部考核定等由所在單位黨委(黨組、黨總支)研究提出建議,師市黨委組織部結合各單位總體評優比例情況統籌報黨委確定。領導班子考核評定為“一般”或“差”等次的,正職和負有直接責任的班子成員不能評定為“優秀”等次;黨組(黨委)書記抓基層黨建綜合評價未被評定為“優秀”等次的,年度考核不能評定為“優秀”等次。受到省部級以上表彰獎勵的,可適當提高評優比例。領導職數較少的處級單位和無主管部門的副處級單位,可按1個優秀名額推薦,由師市黨委統籌確定。一級局轄多個二級局或副處級單位的,一般優秀等次名額不超過領導干部總數的15%。師市機關部門副職的評優,按照以總支述職、測評為基礎,師市黨委綜合統籌確定。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確定等次:
①因職務行為以外的錯誤受到嚴重警告處分的;
②受一年處分的第二年,或受二年處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
③受處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
④受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處分的;
⑤涉嫌違紀違法被立案檢查、調查期間尚未結案的。
(6)師市黨委管理的援疆干部不計入受援地、受援單位評優基數、評優比例不受限制。
(7)按照規定有一票否決、兵團干部在線學習任務未完成或其他規定不得評為優秀情形的,相關領導不得評優。
六、各單位團處級試用期干部考核具體要求
對2017年新提任且試用期滿一年的干部,進行試用期考核。
1.考核一般采取本人書面述職、個別談話等方式,全面了解領導干部試用期間的思想政治表現、組織領導能力、工作作風、工作實績和廉潔自律等情況,重點考核其對試任職務的適應能力和履行職責的情況。考核前,領導干部所在單位黨委(黨組)應對領導干部能否正式任職提出初步意見,提前報師市黨委組織部。
2.團處級干部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經師市黨委組織部部務會研究后,報師市黨委書記審批,辦理正式任職手續,正式任職前,委托單位黨委按規定與試用期干部談話。
3.領導干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經師市黨委組織部部務會研究提出意見,報師市黨委常委會討論決定,免去試任職務,一般按試用前原職級安排適當工作。
七、考核方法程序
(一)撰寫總結述職材料。
領導班子根據考核內容撰寫年度工作總結,每項考核內容形成專項報告。年度工作總結要把貫徹落實中央和自治區、兵團、師市黨委決策部署,發揮職能作用情況作為主要內容,簡要報告其他考核內容。報告要突出以下方面內容:
1.學習貫徹黨的精神、《》、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情況;
2.落實中央關于深化兵團改革精神,全面推進團場綜合配套改革情況,第二次中央xq工作座談會精神和兵團黨委、師市黨委重要決策部署,推動經濟發展、民生改善、生態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以及完成重點任務情況;
3.嚴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發揮領導核心作用,發揚黨內民主、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嚴格黨內組織生活和行為操守,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開展“兩學一做” 常態化制度化、“學轉促”、“訪惠聚”和“住連管寺”活動情況;
4.強化“兵”的職能,發揮兵團特殊作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民族團結、兵地融合和向南發展的情況;
5.推進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建設、法治建設、環境保護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情況。
領導干部按照分工全面總結一年的德、能、勤、績、廉等情況,撰寫述職述德述廉述學(以下簡稱“四述”)報告。報告要把遵守黨的政治紀律政治規矩,貫徹民主集中制,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參加專題教育活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以及依法辦事情況等作為重要內容。黨委(黨組)書記要把落實黨風廉政建設、抓基層黨建第一責任和加強“三支隊伍”建設作為重要內容;黨委(黨組)成員要把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一崗雙責、履行黨建責任作為重要內容。
領導班子工作總結、領導干部“四述”報告,要突出問題導向,認真查擺謀穩定、抓黨建、改作風、促發展中存在的問題。領導班子工作總結由黨委(黨組)集體審定,領導干部“四述”報告由黨委(黨組)主要負責同志審簽。領導班子工作總結(不含專項報告)和領導干部“四述”報告提前發參會人員閱讀,為考核做好準備。
(二)召開考核會議。
綜合考核會議由帶隊師領導作動員,黨委(黨組)書記主持,并代表領導班子報告年度總結工作、黨委書記抓黨建工作報告。其他班子成員及處級干部年度考核“四述”報告均采取書面形式。上述有關材料要提前印發給參會人員。
各單位要按照要求制定參會人員名冊、民主評議表、布置會場、印制各類表冊、確定聯絡員等。
各農牧團場及水管處參加述職述廉大會的人員范圍是:黨委領導班子成員,黨委委員、紀委班子成員,其他團(處)級干部,機關科室負責人,直屬單位主要領導,人民團體主要負責人,部分基層一線黨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要有一定人數參加(10%左右)。
zd系統各單位參加述職述廉的范圍是:單位黨委(黨組)領導班子成員,其他副處級領導干部,各科室主要領導和各墾區領導班子成員,一定數量的“兩代表一委員”。
直屬企事業單位參加述職述廉大會的人員范圍是:黨委(黨組)領導班子成員,其他團處級干部,機關全體干部,下屬單位領導班子成員。
師市機關團處級干部的考核主要以黨總支為單位,參會范圍為黨總支全體正式工作人員。
(三)民主測評。
在綜合考核會議上,對考核內容進行測評。領導班子正職和副職后備干部會議推薦工作,結合綜合考核民主測評、民主評議一并進行。
(四)評定等次。
根據綜合考核情況和責任單位提出的意見,按照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要求,結合平時掌握情況,在征求有關方面意見基礎上,師市黨委組織部綜合分析形成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定等建議方案,報師市黨委常委會議審議。
(五)上報材料。
1.各單位黨委(黨組)根據后備干部民主推薦結果,結合平時掌握的情況,集體研究提出團處級后備干部人選。正團處級后備干部人選按照領導班子正職職數1︰1比例確定;副團處級后備干部人選,由各單位黨委(黨組)按照領導班子副職職數1︰1的比例確定,并上報后備干部人員花名冊和登記表。
2.各單位在考核結束后,根據考核組意見反饋情況,上報單位副職(包含其他處級干部、援疆干部等)定等意見。
八、綜合考核結果的運用
1.師市黨委組織部分別向各單位、各部門反饋考核的相關情況。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應當根據反饋情況、結合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或專題會議,認真總結經驗,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提出整改措施。
2.公務員(含參公)單位的領導干部確定為優秀等次的,按照《公務員獎勵規定(試行)》(中組發〔2008〕2號)有關規定予以獎勵。
3.領導班子確定為差等次的,進行綜合分析研判,提出組織調整的意見。
領導干部確定為基本稱職等次的,正職由師市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進行批評教育、誡勉談話,限期整改;連續兩年確定為基本稱職的,進行組織調整。
領導干部確定為不稱職等次的,視具體情況適時進行組織調整。
4.對綜合考核中發現涉及領導干部工作和作風等方面的問題,分別依據中央《關于組織人事部門對領導干部進行提醒、函詢和誡勉的實施細則》、《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試行)》和兵團《關于組織人事部門對干部進行打招呼的實施辦法(試行)》等規定,對干部進行及時提醒、批評教育或函詢、誡勉談話以及予以調整、追究責任等。
九、一般干部的考核
一般干部的考核主要是指對師市機關科級及以下公務員、zd系統各單位科級及以下公務員、已實行公務員制度的團場機關科級及以下職務公務員和師市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的科級及以下工作人員。考核工作主要由師市人社局、師市直黨工委負責。
十、其他要求
1.師市黨委管理的援疆干部的年度考核,除已進行考核的,其余人員與所在單位其他師市黨委管理干部一并進行考核。進疆工作不足半年的,原則在派出單位參加考核(各受援單位要與援疆干部派出單位提前做好溝通,以防出現重復考核和均未考核的情況)。
2.參加“訪惠聚”活動的干部年度考核,由“訪惠聚”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有關要求組織實施;參加“住連管寺管委會”活動的干部年度考核,由師市黨委統戰部根據有關要求組織實施。
3.擔任多個職務的領導干部,一般在承擔主要工作職責的單位進行年度考核。
4.新提拔任職的領導干部,按現任職務在現單位進行考核。交流任職的領導干部,由現單位進行年度考核,交流任職不足半年的,其交流前的有關情況由原單位提供。
5.參加培訓學習的領導干部,在現單位考核,考核期間本人可不回單位進行“四述”,可采取書面形式進行,其學習、培訓的相關情況由所在學習、培訓單位提供,其中參加一年制以上學習培訓的,不參加“四述”、民主測評和民主評議。
6.掛職鍛煉或參加專項工作的領導干部,在掛職期間由掛職或服務單位考核,并確定等次;掛職或服務不足半年的,由掛職或服務單位提供表現情況,在派出單位考核并確定等次。
7.到齡免職的領導干部,已批準退休的,不參加年度考核。
8.師市機關各部門的年度總結考核工作由師市直黨工委按通知相關要求具體負責組織落實。
9.團處級領導干部考核結束后,填寫“團處級干部年度考核”登記表,由機關各總支、各單位負責統一收集和上報師市黨委組織部。師市機關一般干部總結結束后,填寫“公務員年度考核登記表”,并由總支統一收集上報師市人社局。
10.各考核組及各單位要及時與師市黨委組織部相關業務科室溝通聯系,黨風廉政建設測評表報師市紀委,黨委(黨組)抓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民主評議結果上報師市黨委組織部組織科,干部選拔任用“一報告兩評議”上報師市黨委組織部干部監督科,其他材料上報師市黨委組織部干部科。
11.對各單位班子評價的分項責任單位,打分情況請于12月30日前報師市黨委組織部干部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