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社會和諧

時間:2022-12-08 03: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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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社會和諧

促進社會和諧,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目標和必要條件。學習貫徹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精神,就是要充分認識促進社會和諧對于推動經濟社會又快又好發展的極其重要的意義,按照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從解決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現實問題入手,扎扎實實推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

“十一五”時期是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更好地協調各方面的利益關系,促進社會和諧,對于我們緊緊抓住和用好重要戰略機遇期,更廣泛地調動廣大人民群眾的積極性,推進黨和人民的事業不斷發展,保證黨和國家的長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就業是民生之本。要把擴大就業擺在經濟社會發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堅持勞動者自主擇業、市場調節就業、政府促進就業的方針,鼓勵自謀職業和自主創業,充分發揮市場在勞動力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形成有利于擴大就業的經濟結構,落實積極促進就業再就業的各項優惠政策,改善就業和創業環境,不斷擴大社會就業。

建立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是維護社會公正、協調社會利益、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方面。要加快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完善城鎮養老保險制度,建立健全城鎮職工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制度,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認真解決進城務工人員的社會保障問題,重視解決農村貧困人口的生活困難,有條件的地方要逐步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擴大社會保障的覆蓋面。

合理調節收入分配是維護社會公平的一個重要問題。要堅持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更加注重社會公平,加大收入分配調節力度,著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嚴格執行最低工資制度,規范收入分配秩序,努力緩解地區之間和部分社會成員收入差距擴大的趨勢。

促進社會和諧,要求我們建立完善的社會管理體制和機制。要加強基層建設,推進社會管理體制創新,建立政府調控機制同社會協調機制互聯、政府行政功能同社會自治功能互補、政府管理力量同社會調節力量互動的社會管理網絡,形成對全社會有效覆蓋和全面管理的體系。要深刻認識和把握新的歷史條件下人民內部矛盾的特點和規律,完善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方式方法,注重從源頭上減少人民內部矛盾的發生,建立健全社會矛盾糾紛調處機制,加強矛盾糾紛排查工作,依法及時合理地處理群眾反映的問題。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完善安全生產監管體制機制,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頻發的勢頭。要加強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完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機制,建立健全社會預警機制、突發事件應急機制和社會動員機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要增強執政意識和政權意識,切實維護社會穩定和國家安全。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我們黨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面的全局出發提出的一項重大任務。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是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有機統一、互為條件、不可分割的整體。以科學發展觀統領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在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同時,繼續推進社會主義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為經濟建設提供有力的體制保障、智力支持和良好的社會氛圍,我們就一定能夠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不斷推向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