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職工生活現狀調研報告

時間:2022-03-05 04: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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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企職工生活現狀調研報告

各縣人民政府,州國資委:

為認真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大統籌城鄉發展力度進一步夯實農業農村發展基礎的若干意見》(中發〔〕1號)精神,切實解決國有企業困難職工及家庭成員生活保障問題,根據州委常委、常務副州長徐愛民同志的指示,近期將對全州國有企業困難職工及其家庭成員的生活狀況進行一次摸底調查。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調查范圍

全州國有企業和已改制的國有企業職工及其家庭成員。

二、調查內容

調查對象主要是職工家庭成員為農村戶口且在城鎮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人均住房面積低于13㎡,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地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線(980元)的家庭。

三、調查時間

年3月15日至3月25日為各企業職工填表上報階段。

年3月26日至3月31日為各縣和州國資委匯總上報階段。

年4月上旬為州政府研究室匯總上報階段。

四、調查要求

(一)調查的企業職工包括在職職工和離退休職工。

(二)家庭成員是指與職工同食同住的家庭人員或者直接供養關系人員。

(三)在職職工和離退休職工的家庭中有兩人以上在同一企業的,按一人匯總上報;不在同一企業的,由其所在企業分別匯總上報。

(四)表一由企業職工填寫,按規定時限上報所在企業。表二由企業填寫,按規定時限上報:縣屬國有企業報縣政府辦公室,由縣政府辦公室匯總后報州政府研究室;州屬國有企業報州國資委,由州國資委匯總后送州政府研究室;由州政府研究室研究提出實施意見送州政府領導審定。

(五)企業職工要如實填報,不得弄虛作假,企業人力資源部門要認真核實,并在本單位內部進行公示(3天即可),公示期滿無異議后,企業負責人簽字、單位蓋章方可上報。

五、上報要求

(一)各縣政府辦公室和州國資委務必于年3月31日前將《國有企業職工及家庭成員生活情況調查匯總表(企業填寫)》以電子郵件的方式報州政府研究室。

聯系人:;聯系電話:;電子郵箱:。

(二)《國有企業職工及家庭成員生活情況調查表(職工填寫)》和《國有企業職工及家庭成員生活情況調查匯總表(企業填寫)》可在(政務網)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