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發展金融力調研報告
時間:2022-05-21 04: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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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我國科技貸款相對下降、企業科技貸款趨難、融資渠道十分有限,科技“腿短”的困境尚未得到根本改善。
為此,需要通過金融體制創新扶持科技發展,切實發揮金融對企業和全社會科技創新的推動作用。
現狀
目前,我國金融業對科技投入,在融資方式及總體規模上仍十分有限。特別是債券融資、風險投資、投資基金、信用擔保以及政府引導下的銀企合作等新的科技投資方式,尚處于起步階段。
我國金融機構貸款一直是金融業對科技投入的主要形式。目前我國企事業單位科技資金來源主要是企業自籌資金、政府資金和金融機構貸款三大來源。其中企業資金是科技經費的最大來源,比如19*年至20年,占科技經費總額的比重從43.2%提高到56.3%;政府資金是科技經費的第二大資金來源,同期占科技經費的比重從30.77%下降到25.35%;金融機構貸款同期年均增長13.15%,占科技經費的比重從12.16下降到7.37%。而從金融業對科技的投入方式看,主要渠道是金融機構科技貸款。近年來金融機構對科技貸款占金融機構貸款增加額的比重雖逐年遞增,但其側重于支持大中型工業企業,以自然科學中的農業科學和工程科學與技術領域的項目為主,對300萬元以下的小型項目和1000萬元以上的大項目支持力度較大。
隨著近年來我國股票市場發展迅猛,它已經成為我國企業外源融資中僅次于金融機構貸款的第二大融資渠道。特別是股票市場融資成為高新技術企業重要融資渠道。據統計,19*年至20*年7月,我國1271家上市公司中有518家屬于高新技術行業,占整個上市公司數量的40.76%,共融資1655億元,占整個股市融資總額的35.12%。但高新技術企業的股市融資額與整個科技投資的籌資額相比,規模仍然有限:19*年至20*年間,科技經費資金籌集總額為13660.43億元,其中金融機構貸款總額為1508.6億元,占11.04%;高新技術上市公司股票融資總額為1376.99億元,只占10.08%。
而同期,債券融資、風險投資、投資基金、信用擔保以及政府引導下的銀企合作等新的科技投資方式僅處于起步階段。以債券融資促進科技投資,直到20*年才在科技部組織下進行首次嘗試,發行了8億元“中國高新技術產業區企業債券”,用于12個國家高新區的19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目前已經成立的200余家風險投資公司,總資本規模僅100億元左右,同8萬余家民營科技企業數量相比,風險投資公司的數量、規模遠不能滿足中小型科技企業的融資需求。19*年成立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發展起到了促進作用,但資助規模有限。目前國內已經開展了多種方式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業務,但以地方政府主導下的信用擔保方式為主,覆蓋面較小。
問題
近年來我國金融業科技投入中存在科技貸款相對下降,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始終存在,促進科技投資的金融機制比較落后,關鍵是缺乏健全有效的政策性金融扶持機制。
1995年以后,雖然科技貸款占金融機構貸款增加額的比重逐年遞增,但金融機構貸款占科技經費籌集總額的比重不斷下降,金融業對科技投資的總體支持力度相對下降。主要原因:一是企業和政府對科技投資的力度不斷增強,使金融機構貸款重要性相對弱化;二是1993年下半年后政府采取了緊縮性宏觀調控政策,對科技貸款產生了較大沖擊。1995年至1997年金融機構貸款年均增速回落到23.33%,科技貸款年均增速則大幅度回落到10.5%,科技貸款占金融機構貸款增加額的比重在10%左右;三是近年來國有銀行商業化改革使銀行放貸特別是對發放風險較高的科技貸款更為慎重,導致科技貸款在科技經費籌集額中的比重逐年下降。
與此同時,金融科技貸款50%以上主要流向大中型企業。據央行20*年專題調查,隨著商業銀行市場化改革進程的不斷加快,金融機構規避風險的意識增強,信貸資金日益向經濟發達地區、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和優質企業集中;而中小企業特別是不發達地區的中小企業由于信用等級普遍偏低、信用擔保和抵押困難、貸款金額較小、手續煩瑣以及部分小企業存在逃廢銀行債務等原因,融資日益困難。近年來出臺的鼓勵金融機構加強對中小企業融資服務的一系列政策措施,雖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中小企業貸款難的問題,但并未根本解決。從企事業單位科技籌資外源融資渠道上看,盡管我國已經形成包括股票市場、債券市場、外匯市場、期貨市場、同業拆借市場等金融市場格局,但專門服務于科技投資的金融市場還很不健全。股市融資相對于科技貸款而言,仍是金融業科技投資的次要方式。金融業的其他科技投資方式雖然已經啟動,但規模和實際作用十分有限。
面對科技投資的高風險,僅靠市場并不能完全解決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初創投資需要。目前國內已經有多種類型的中小企業融資服務機構,如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科技小企業的孵化器以及政府引導下的銀企合作等。這些機構對部分中小企業的發展起到重要的促進作用,但均是部門性或地方性組織,財力有限,多數規模很小,覆蓋面狹窄,遠未形成區域或全國范圍的政策性金融扶持機構,難以滿足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發展需求。
借鑒
各國經驗表明,政策性扶持體系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能夠起到重要促進作用,需要政府籌建政策性金融服務體系,但必須以市場運作方式為參照,重心是完善政策性金融服務體系推動企業科技投入。
為了保證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快速發展,許多國家均建立了針對中小型科技企業的政策性金融扶持機制和風險投資服務體系,大致可以分為五類:一是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府和半政府組織。如美國國會的中小企業委員會、政府的中小企業會議和中小企業管理局。二是政策性貸款機構。主要有三類:以政府部門形式出現的貸款機構,如日本的商工組中央金庫、國民金融公庫和中小企業金融公庫;政策性銀行,如韓國為扶持中小企業建立的產業銀行;以基金形式出現的貸款機構,如為中小企業發放貸款并提供擔保的英國鳳凰基金等。三是政策性擔保機構。如美國中小企業管理局、日本的中小企業信用保險公庫、韓國的信用保證基金和技術信用保證基金等。四是風險投資公司。主要有獨立私人風險投資公司、合作風險投資公司和政府中小企業投資公司三種類型。五是二板市場。如美國的NASDAQ、新加坡的SESDAQ等。
這些均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起到了重要促進作用,它們的經驗給我們的啟示在于:
第一,籌建政策性金融服務體系需要政府出資參與,政府的參與程度需要適時調整。政策性金融機構的資金來源主要有政府財政投入、發行債券、吸收存款或金融機構借款等四方面,發展中國家由于資金相對缺乏,需要政府更多干預,政策性金融體系多以政府獨資模式為主。目前我國金融市場不發達,在籌措我國政策性金融體系啟動資金的初期,政府可以較大程度上參與是十分必要的,但在時機成熟的時候,需要逐步引入市場機制,降低政府參與程度,使政策性金融體系實現可持續發展。第二,我國政策性金融體系的資金使用要以市場利率為基準。在美國,中小企業管理局規定利率由借貸雙方議定,但利率要以華爾街公布的當日基準利率為依據,最高不得超過基準利率2.25個百分點;在日本,中小企業金融公庫提供的特別貸款通常只比基準利率高0.1-0.3個百分點。此外,其提供的外幣貸款利率也主要參照倫敦同業拆借市場利率。我國建立政策性金融體系的時候,應當借鑒這些經驗,資金使用需要以市場價格為參照,否則極易重蹈過去我國政策性資金濫用的覆轍。第三,政策性金融組織形式要滿足特定服務對象的需求。由于國與國之間、相同國度的不同地域以及不同經濟發展階段之間,政策性金融設置形式關鍵在于因地制宜。
對策
要從根本上解決我國金融業對科技投入的力度不足問題,必須通過金融創新,建立起以“市場引導投資方向,政府提供政策環境,企業作為投資主體、金融作為主要手段”為宗旨、“全方位、全階段、全手段”的金融科技投資服務體系。
建立健全風險投資機制并以政策性金融作為輔助,是解決中小型科技企業融資問題的有效途徑。就此,我們提出八點建議:
第一,籌建政策性銀行,扶持科技創新。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目前有必要成立至少一家專門為中小企業服務、為科技創新服務的政策性銀行。可供選擇的方案有:一是成立一家專門商業銀行性質的科技銀行,其中部分業務屬于專門為科技創新服務的政策性金融業務;二是成立一家專門為中小企業提供政策性金融服務的中小企業銀行;三是成立一家專門為科技創新活動提供政策性金融服務的科技開發銀行。從現實來看,建議首先成立政策性科技開發銀行。
第二,完善信貸擔保,鼓勵科技貸款??煽紤]成立專門服務科技創新的信用擔保機構,鼓勵各類商業銀行增加對企業科技創新活動的貸款支持。
第三,大力發展民營銀行,鼓勵支持科技創新。
第四,適時創設科技板市場,加快風險投資市場的發展。我國需要進一步發展風險投資公司和風險投資基金,更需要盡快推出針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二板市場等風險投資退出機制。
第五,發行科技創新債券,促進債券市場發展。發展企業債券市場是未來我國金融體制改革的必然選擇之一,在認真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可考慮擴大發債的規模和發債范圍,讓更多的科技創新企業能夠擁有發債的機會。
第六,繼續發展投資基金,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從健全投資基金機制、引導社會閑散資金合法投資的角度看,政府應放寬基金的設立條件和準入方式,加快風險投資基金的發展,允許設立私募基金,鼓勵民間資金更多地流入科技創新領域。
第七,成立科技創新保險公司,開設科技創新保險品種。切實為企業提供“科技創新險”或“新產品開發險”等必需的保險品種,為促進科技創新提供良好的保險服務。
第八,運用市場化手段,提高現有政策性金融資源的效率。首先可考慮以科技部掌握的部分資金作為“核心資本”,發展成為若干家帶有風險投資性質的“國家科技創新種子基金”,吸納數倍于己的民間資本進入,形成倍數效應。其次建立由科技部發起并吸納民間資本參股,共同組建我國第一家科技保險公司,以填補科技保險這一空白領域。最后建議由科技部發起成立科技創新風險評估公司,對于未來科技創新的發展方向、潛在的經濟效益及其風險進行評估,以引導和帶動金融業加大對科技創新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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