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管理調研報告
時間:2022-09-04 04: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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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管理工作涵蓋預算、政府采購、資產管理、財務審計等諸多方面,具有工作內容雜、涉及的部門和環節多、內部控制難的特點。如何將預算管理、資產管理、政府采購、財務審計的有機結合,實現依法理財、深化改革、加強管理、強化監督的財務管理工作目標,是擺在基層國稅財務部門面前的一項十分突出、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
一、目前國稅財務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財務管理工作找不到落腳點,被機關事務管理邊緣化。由于經費審批部門對財務管理方面的規定不甚了解,加之財務審計和監督活動相對滯后,行政管理過程中違反財務管理規定的問題時有發生,財務部門內部各崗位之間缺乏適時溝通,呈多張皮的格局:管出納的,不問資產管理和政府采購,管理資產的,不管政府采購的規定,管政府采購的,又不掌握大宗支出情況,各類財務管理活動之間缺乏紐帶和橋梁,形不成有機的整體,財務管理往往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缺乏主動權,管理質量始終難以迅速提高。
二是內部會計控制制度不嚴密,支付復核名存實亡。按照財政部《內部會計控制規范---貨幣資金(試行)》規定: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的支付申請、支付審批、支付復核、辦理支付程序辦理貨幣資金支付業務。在實際執行過程中,經過審批后無條件地辦理支付,已經成為絕大部分單位和人員的思維定式和習慣做法,財務部門或財務人員一旦提出異議,會認為違背常理,勢必招致非議。
三是財務人員素質參差不齊,知識結構、年齡結構不合理,懂業務、會管理、能協調的通才不多,會計信息失真,隨意或者錯誤使用核算科目、自行調賬等問題也時有發生。
二、財務管理應以對支付復核為基點,促進其他各項工作的全面發展
隨著國庫集中支付改革、定員定額改革在國稅系統的逐步推行,國稅系統的財務管理工作已經走上科學化、規范化和精細化管理的快車道。如何擺脫財務管理邊緣化的窘境,應當從建立和完善符合現代管理要求的內部控制制度入手,通過加強日常收支活動事中的審查監督,將財務管理的相關問題,有效解決在貨幣資金兌付前。具體講就是做好支付復核環節的“三個強化”。
(一)強化支付復核崗位職責。必須遵循財務管理工作的內在要求和一般規律,建立和完善支付申請、支付審批、支付復核和辦理支付貨幣資金支付的內部控制制度,特別是要強化支付復核環節的審查監督:由財務部門負責人或指定的專人承擔支付復核職責,對經過審批的貨幣資金支付申請進行復核,并賦予支付復核崗位是否付款的最終裁定權,復核無誤并簽字后,交由出納人員辦理支付手續,未經復核簽字的,出納人員拒絕支付。對不符合財務制度要求的支出業務,要求經辦人改正、補充,對改正、補充后仍不符合的,有權拒絕受理。
(二)強化貨幣資金支付的流程控制。根據會計控制原理,設計《貨幣資金支付申請及原始憑證粘貼單》,在“支出事項要素欄”設定:事由、金額、科目名稱(會計核算科目)和政府采購情況等;在貨幣資金支付流轉環節設定:報銷人、部門負責人、審核人、審批人、用款渠道(零余額賬戶還是實有資金賬戶)、支付復核等。以格式化的審批單據作為對貨幣資金支付進行流程控制的鏈條,將完整反映財務支出活動必需的支出要素和申請、審批、復核、出納、核算等環節串連起來,融為一體,提高支付復核的程序性、必要性和可操作性。
(三)強化財務管理諸事項的全面審查。支付復核崗位除了按常規復核貨幣資金支付申請的批準范圍、權限、程序是否正確,手續及相關單證是否齊備,金額計算是否正確,支付方式、支付單位是否妥當外。針對財務管理工作涉及部門(崗位)、環節多、內部控制難的特點,堅持寓財務管理的各項具體工作于貨幣資金支付復核之中,增加五個方面財務事項的審查。
首先是強化對預算執行情況的跟蹤和監督。審核人員應對照年度支出預算,增加審核大額支出項目是否確立沒有預算不能開支的觀念,有無納入年度預算,對于沒有預算的支出事項不予報銷,如是特殊情況需要變動時,一般通過調整預算,報經局領導批準后執行,從而增強預算執行的剛性,確保預算安排的各項資金落實及合理使用。
二是強化對政府采購計劃執行情況的監督。對未按照有關規定實施政府采購或擅自采購發生的支出不予報銷。對已實施政府采購的支出,及時與本部門負責政府采購的人員銜接,審查其是否向財務部門報送政府采購計劃,是否執行總局、省局集中采購目錄、限額標準和和管理權限,歸檔的政府采購資料是否齊備。復核人員根據經辦單位提供的資料,確認是否為政府采購,出納人員據此按照國庫集中支付改革有關支票填制要求,填寫支付令代碼,辦理付款。
三是強化對固定資產增加等環節的監督,維護固定資產的安全和完整。對固定資產購置支出,重點審查是否編制購置計劃,列入當年預算,有關部門在購置資產前,是否填制《固定資產增加審批表》,履行報批手續,購入后,管理部門是否填制《固定資產驗收單》并登記入資產賬,復核人員根據經辦人提供的表、單,分別確認“辦公設備購置支出、交通工具購置支出、信息網絡購建支出或其他資本性支出”,由會計人員據以記賬。
四是強化對資金支出渠道的調度。在《貨幣資金支付申請及原始憑證粘貼單》的“用款渠道”欄目中,由復核人根據支出的科目名稱、中央財政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的使用進度,確定支出在中財撥款或“其他收入”中列支,從而達到優化中央財政撥款的支出結構的目的,保證中央財政下撥的項目經費用好、用足。
五是正確確定會計核算科目。審核人員按照《行政單位會計科目》,科學確定各項支出核算的科目名稱,分別歸入人員支出、公用支出科目,會計人員只需按照已經明確的會計科目進行記賬,使各項支出準確定位、各得其所,既可以提高會計核算科目的準確性和會計信息質量,改變會計報表、賬冊、憑證信息不對稱,會計信息失真的問題。同時又能夠減輕會計人員的工作量,提高記賬的效率。
從財務管理的最薄弱和最關鍵的環節—支付復核入手,找到預算、資產、政府采購、審計各項工作結合點,推進預算控制、資產控制和政府采購控制等制度的全面建設,形成科學的財務決策、執行和監督機制,一定能堵塞漏洞,消除隱患,推進國稅部門財務管理工作的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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