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生活保障經驗做法
時間:2022-07-02 09: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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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市區深入學習實踐、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牢固樹立民生政績觀,按照“全市爭第一、全省爭一流、全國爭前移”的工作要求,以建設“全省城鄉最充分就業區”和“全省社會保障全覆蓋區”為目標,解放思想,開拓創新,積極破解失地農民的安居、就業和社會保障難題,構建了一個和諧、文明、共享的發展環境,實現了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我們的主要做法是:
一、建設安置小區,破解失地農民安居難題
土地征用后,失地農民最迫切要求解決的是住房問題。近年來,為保障失地農民安居樂業,我們大規模地開展安置房建設,集中、統一安置被征地農民,今年又創造性地啟動了“村為主”集體土地性質安置房建設,找到了一條解決失地農民住房的好辦法。一是集中建設安置小區。從2004年開始,啟動征地拆遷農民集中安置小區建設,目前已經建成安置小區5個,提供安置房4000多套。這些安置房經過小區規劃、戶型設計并征求農民群眾意見后,均由各街道(鎮)所轄的置業公司負責辦理規劃、建設、國土等手續,采取多種融資手段、多樣化的建設模式進行建設。安置房僅面向征地拆遷群眾,其銷售定價由市物價部門核定,約為市場價的40%,虧損部分由政府進行補貼。這項政策深受群眾歡迎,較好地解決了拆遷群眾“買得起房、買得到好房”問題。二是以“村為主”集中安置。近兩年來,隨著土地征用速度不斷加快,安置房建設進度很難做到征拆與安置同步。為破解這一難題,區對安置房建設用地性質進行了新的突破,啟動了“村為主”集體土地性質的安置房建設工作。今年,有3個安置小區均是采用在集體建設用地上以村為主進行安置房建設,為實現征拆與安置同步奠定了堅實的基礎。三是預留用地安置。市政府出臺了專門文件,明確安置留地按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土地總面積的10%—15%確定。按照“定地址、定規模、定指標”的要求,落實了一批預留安置用地。同時結合新農村建設,預留安置用地全部用于農民住房建設,并探索農民跨村跨組集中建房形式,目前1個村的農民集中居住區已初步建成。
二、打造就業平臺,破解失地農民就業難題
失地農民普遍年齡偏大、文化程度偏低、缺乏職業技能,失去土地后就業非常困難,僅靠自身難以解決長遠生計問題。近年來,區加強政策引導,加大財政投入,打造促進就業的專業平臺,探索了一條行之有效的失地農民就業之路。一是打造職業技能培訓平臺。缺乏職業技能是造成失地農民就業困難的主要原因。區把提供免費技能培訓放在促進就業工作的首位,建立了短期技能性培訓、長期系統性培訓兩個層次,與職業院校合作培訓、與企業聯合辦班實習、自辦培訓班三種形式的職業技能培訓體系。在短期職業技能培訓方面,根據失地農民的就業意愿和市場需要,采取自辦和聯辦的形式,面向失地農民免費開辦了20多個專業方向的技能培訓班,讓他們迅速掌握一技之長。同時,因地制宜創新培訓方式,通過開辦夜校培訓班、
syb創業培訓班,提高失地農民的文化素質,引導失地農民從“等就業”轉向“爭創業”。在長期培訓方面,與4所職業技校合作,建立人力資源培訓基地,與園區企業簽訂技能人才用工合同,選送失地農民到培訓基地接受1—3年的專業教育,在全市首創了“職業院校+企業+失地農民”的訂單式培訓模式。同時,建立升學獎勵制度,鼓勵失地農民子弟提高文化素質,根據考取的不同類型學校,失地農民子弟升學可享受1500—
2500元不等的一次性升學獎勵。二是打造就業服務平臺。組建了高新區人力資源開發研究學會,政府、企業、職業院校共同研究解決失地農民培訓、就業、保障中存在的問題,為促進就業提供適合的服務和政策;建立了失地農民信息管理系統,通過滾動式的用工需求信息庫和求職人員檔案庫,實現了區、街道、社區就業服務機構與用人單位信息的互動交流,給失地農民及時提供專業化的就業指導服務;建設了“新區人力資源網”,開設政策咨詢、求職、招聘、網上辦公等欄目,通過網上平臺為失地農民培訓、求職與就業搭建了一個良好的信息溝通平臺;與園區企業建立密切聯系,定期舉辦現場招聘會,推介失地農民就業。三是打造就業援助平臺。鼓勵企業招用失地農民,對用人單位與失地農民簽訂6個月以上勞動合同的給予獎勵,對開發社區就業崗位、興辦勞務派遣經濟實體的用人單位給予專項資金支持。政府自身建設施工、市政維護、環衛保潔、公共后勤等方面的工作崗位中,優先招用失地農民,目前這些崗位失地農民比例達50%以上。特別是對失地農民中“零就業”家庭和“4050”人員,開展了大規模的援助活動。在今年創建全國衛生城市活動中,招聘了大量的失地農民“4050”人員從事市容環衛監督員、保潔員、衛生員等工作,較好地解決了失地農民中“4050”人員的就業問題。
三、構建社保體系,破解失地農民社會保障難題
一次性貨幣安置政策,不能完全解決好失地農民的后顧之憂。為全面解決失地農民迫切希望的養老、醫療等基本生活保障問題,今年,區大膽突破,全面啟動和實施被征地人員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率先在全省全面實施和啟動被征地人員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一是政策更加完善。出臺了被征地人員就業培訓和基本生活保障、被征地人員醫療保險等政策,在被征地人員養老、醫療、過渡生活補助、老年生活費等方面實現了重大突破,放寬了失地農民參加農墾養老保險和企業養老保險的政策面,提供了幅度更大、時間更長的補貼。資金主要來源于征用土地中的集體土地補償部分和各級政府的財政投入。未來10年,區財政至少需支出15億元用于被征地人員的基本生活保障,區也將比較系統的、徹底地解決被征地農民的長遠生計問題,實現最大限度和最廣覆蓋的社會保障。二是保障力度更大。在養老保險方面,被征地人員符合條件參加農墾系統養老保險的人員可以享受到最多15年的個人繳費補貼,補貼標準為個人繳費標準的75%,個人只須繳納25%,目前全省僅區實行;其他參加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的被征地人員,也可以享受到5—12年的繳費補貼。在醫療保險方面,被征地人員參加城鎮靈活就業人員醫療保險,個人承擔繳費基數的2%,退休后或退休人員不再繳費,終生享受醫療保險待遇。在其他方面,對第三年齡段(男50-60歲、女45-55歲)人員設置了生活補助費制度,對未能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老年人設置了老年生活費制度。三是群眾反映更好。目前,有6500多人次被征地人員辦理了各項基本生活保障業務,累計發放農墾養老金1290多萬元,發放失地人員養老保險補貼、生活補助費、醫療費1400萬元。群眾實實在在地受益后,紛紛表示“感謝政府的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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