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應對社區黨建中的新問題

時間:2022-04-24 04: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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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應對社區黨建中的新問題

社區黨建工作,就是要組織社區內的全體黨員,以地區性、群眾性、社會性、公益性工作為重點,努力把黨的工作滲透到紛繁復雜的經濟活動中;滲透到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滲透到群眾性的文明創造活動中;滲透到豐富多彩的文化娛樂活動中;使社區貼近群眾,貼近生活。而目前,部分中小欠發達城市的社區黨建面臨著不少新的問題,不少社區黨務工作者在思想認識上產生了種種困惑,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社區黨建的進一步推進。

困惑之一:職責任務的多樣化與實際工作職權、力量的矛盾。歷經了從居委會到社區的演變,社區管理的區域變了,工作的職能擴大了,對黨務工作者的要求提高了,這些都是自然的,可盡管如此,剛剛適應社區這一新鮮名詞的黨務工作者們卻弄不清楚社區所扮演的角色到底是居民自治機構,還是在政府基層組織和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間徘徊的組織。隨著社區這一新鮮名詞的日漸叫響,市場經濟又使得大量的“單位人”涌入社區,社區黨建職責多樣化的發展趨勢日益明顯。不僅要吸納下崗失業、買斷工齡、流動黨員轉入社區,離退休黨員甚至包括在職黨員也要接受單位、社區的“雙重管理”;社區的黨務工作者不再是單純的“黨務工作者”,而是行政、黨務“一肩挑”,他們必須配合相關職能部門開展各種各樣的工作。

一方面,政府職能部門和派出機關給社區下任務、定指標、評優劣、施獎罰;另一方面,社區既不能借助相關部門力量,也不能憑借自己的職能權限采取行政手段去完成上級交辦的任務。居民事務社會化,這固然是社區黨建和社區發展的一個必然趨勢,可卻大大的突破了部分欠發達城市社區黨務工作者現有職責所能承受的底線,“責、權、利”的平衡木出現了嚴重的傾斜,“責”重而“權”少。擴充社區支部職能使之成為一級基層黨組織,或是縮減社區黨建的現有職責,遏制多樣化發展趨勢,這個兩難選擇顯然不是社區黨務工作者所能考慮的范圍,但當前工作內容和任務的明顯增加確是不爭的事實,職能與職責變化所帶來的沖擊讓社區黨務工作者陷入了尷尬。

困惑之二:黨建工作與繁雜的日常工作難以協調。城市管理中心的下移和“兩級政府、三層管理”的實施使社區黨務工作者在實際工作中一方面必須得應付一些長期性的“中心工作”和日常性事務,如城管創建活動中的三天一檢、五天一查,另一方面,還得配合相關職能部門開展一系列的工作,真正是所謂“上面千根線,下面一線穿”。如此一來,導致社區黨務工作者與居民交往大多就事論事,僅局限于純居民時期的進出蓋章、計劃生育證明、鄰里糾紛調解,全面了解少,動態跟蹤少。而對與社區黨建密切相關的志愿者隊伍、社區文體活動、弱勢群體幫扶機制和黨員先鋒作用的發揮等工作則缺乏深層次的思考。

困惑之三:黨建工作的新內容與社區黨務工作者認知度、居民理解度的偏差。破產企業黨員進入社區、單位黨員實行雙層管理、非公經濟組織建立黨組織等新生事物使社區黨建的原有模式得以改變,黨員管理的難度明顯增大。受自身條件限制,尚處于起步階段的中小城市社區黨建普遍存在下崗職工黨員不相信社區、單位黨員瞧不起社區、離退休黨員顧不上社區、純居民黨員幫不了社區的情況。加之由于社區黨支部過多精力用于完成上級交辦的任務,工作自主性不足,轄區內黨建的工作力度不夠,對繁雜事務性工作的窮于應付和自身素質的限制從而使社區黨務工作者對新政策產生不理解。

他們只滿足于完成上級交辦的各項任務和經濟指標,對社區黨建的“新目標、新格局”認識不清,對外來人口、流動黨員束手無策,視轄區單位參與社區共建為畏途,客觀條件和自身素質的制約使他們看不到“大社區、大黨建”的希望。走訪中,一位社區工作者形容自己是典型的“講好話、做好人,純粹地憑感情、憑笑臉做事”。令人可悲的是,由這種尷尬帶來的錯誤認知還更廣泛地存在于社區居民中,社區黨務工作者成了眾居民口中的清掃衛生、專門收取衛生費的“馬路天使”,這種社區黨建工作者的形象跟人們的希望、政策的要求相差何止十萬八千里!

困惑之四:有限的活動經費和擴大的支出不成比例。社區現有的經費來源渠道狹窄,除了市區兩級下撥的創建經費和原居委會時代的一點房產租賃,就靠駐轄區單位和聯建單位的些微贊助了。而某些連自己的“窩”都沒有的社區每年就摳摳地揪著那些下撥款,有限的經費除去人員工資后,用于支付電話費、水電費、辦公用品后就所剩無幾,對于開展各種社區公益活動,就只能是“巧婦難為無米之炊”了。隨著駐轄區企業的紛紛破產買斷,事業單位企業化運作的趨勢,來自駐轄區單位的贊助也只能是越來越少。與此相反,在社區所管理的人員、所經手的事項越來越多的情況下,政府和各職能部門并沒有“費隨事轉、利隨權移”,往往是離退休的、破產企業的黨員轉到社區來了,相關單位就不聞不問了,組織生活也好,黨費收繳也好,都成了社區的事。長此以往,轉來的黨員不滿意,活動開展得不好;社區其他的工作人員不滿意,錢少了,工作重了,居民的怨氣也多了;社區黨務工作者就在這種“干了事拿不到錢,給了錢也辦不了自己的事”的尷尬里費力地掙扎著。

我們有必要切實地面對社區黨建中存在的這些問題,從進一步明確新型社區黨建的目標任務開始,進而建立和完善包括協調機制、服務機制、約束激勵機制、保障機制在內的社區黨建工作機制。同時拓寬群眾工作的渠道,增強黨員的“社區黨建意識”,加強街道社區黨組織的自身建設和干部隊伍建設,夯實我們的組織基礎,使我們黨始終保持在社區中的先進性和戰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