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雙公示工作方案

時間:2022-08-17 04:5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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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雙公示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關于《關于做好政務公開“雙公示”指標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扎實做好我局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公示工作(以下簡稱“雙公示”工作),進一步提升我局“雙公示”信用建設水平,現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認真貫徹落實深化改革、實現“放管服效”的有關精神,全面梳理我局行政處罰事項,實施動態管理,優化業務流程,提高服務水平,推動政務信息公開,發揮公眾對規范市場主體行為的積極作用,促進社會公平競爭,進一步優化發展環境。

二、職責分工

(一)全面公開工作

在門戶網站開設“雙公示”專欄,公開“雙公示”目錄及“雙公示”信息,并做好信息維護;定期與相關職能部門聯系,在相關網站進行數據更新,確保我局“雙公示”工作扎實推進。

責任領導:

責任股室:辦公室

責任人:

(二)信息報送工作

按照“誰產生,誰提供”的原則,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報送給辦公室,做到責任到人,具體到事,安排到位,并對公示信息的及時性、完整性和合規性負責,以便后期信息維護。

責任領導:

責任股室:就業促進股、勞動關系股、職業能力建設股、監察大隊、社保服務中心

責任人:

(三)督查通報工作

定期對“雙公示”工作開展階段性督查,及時將督查情況進行通報,總結“雙公示”工作經驗,進一步完善“雙公示”工作機制,規范工作流程,建立“雙公示”工作長效機制。

責任領導:

責任股室:辦公室

責任人:

三、工作任務

1.各科室根據各自工作職責認真梳理行政處罰事項,形成“雙公示”目錄并做好信息上報及公示工作。

2.作出行政處罰的科室要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公開前的保密審查,凡涉及國家秘密及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予公開的,一律不得公開。

3.各科室因重新作出行政行為導致公示信息發生變更的或撤銷的,應及時更新信息。

四、工作要求

1.各科室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后,應在7個工作日內在相關網站進行公示并建立好相關臺賬。

2.各科室必要時應主動與相關職能部門做好溝通,請求相關公示業務指導,確保公示信息合規、完整、準確。

3.按照落實“雙公示”工作的要求,完善網絡及其公示平臺的建設,進一步加強技術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