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健康局招生考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時間:2022-04-28 04:3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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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我縣在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的招生考試工作安全順利進行,根據疫情防控有關文件精神,特制定《縣教育局招生考試疫情防控方案》如下:
一、加強領導,落實防控責任
縣教育局、縣衛生健康局是本縣教育招生考試期間肺炎疫情防控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人對招生考試疫情防控工作負總責。在縣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統籌領導下,縣教育局將招生考試工作納入當地疫情聯防聯控重點,主動協調衛健、公安、網信、市場監管等部門,健全完善聯防聯控措施。縣衛健局要加大駐點健康指導員力量配備,并為考試期間可能出現的考生就診和核酸檢測等提供綠色通道。考試期間,由縣衛健局、疾控中心和縣醫院三家相關人員組成的醫療防治和疫情防控工作組駐考點學校,指導和協助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考點學校承擔本校招生考試期間肺炎疫情防控的主體責任。考點學校成立由校長任組長,其他參加考試的學校領導、考點巡視員、衛生健康等相關部門人員組成的考點疫情防控工作專班,統一協調考點疫情防控工作。
二、考前防控措施
(一)考生要求
各報名點要及時通知在縣外學校就讀回參加考試的學生、歷屆考生,須在考前14天回到,并及時申領健康碼(證)。來自高中風險地區的學生,回后應進行核酸檢測(或提供近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的證明材料),應盡可能保障考生參加考試的權利。對考前無流行病學史的,有發熱、乏力等呼吸道癥狀的考生,憑醫院診斷證明或駐點健康指導員現場初檢意見,佩戴一次性外科口罩到備用考場進行考試。
(二)考試工作人員要求
考試工作人員須符合健康碼(證)綠碼且體溫正常、無其他身體不適的要求。既往病例、無癥狀感染者,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考前14天有流行病學史或考前14天健康碼(證)或體溫異常者,一律不得參加考試相關工作。
(三)考前健康申報
1.各學校在考前14天起每日密切關注本校學生的健康情況。教育局在考試前3天起,若有異常情況,將相關信息通知給考點。
2.各學校在考前14天起每日向縣教育局報告本校參加監考(考務)工作人員健康碼狀態(紅碼、黃碼、綠碼)、體溫狀況、有無其他身體不適等信息。一旦出現異常情況,各校應及時調整和補充工作人員。
(四)考場和物資準備
1.在駐校健康指導員的指導下,考點在考試前一天和每天考試結束后,對考點、考場進行清潔,開窗通風至少1小時以上。
2.各個考點至少設立2個備用考場,有500名考生以上的考點,要求設立3個備用考場。有醫院診斷證明的考生和臨時發現健康狀況有異的考生,應盡量安排在不同的備用考場。備用考場應與普通考場相對獨立,因疫情防控需要在備用考場參加考試的考生至少保持3米間距,且全程佩戴一次性外科口罩。
3.考點應備足備齊防控和消毒物資,并在進校測溫點、普通考場和備用考場配備一定數量的免洗手消毒液、一次性外科口罩等物資。
三、考試期間防控措施
(一)人員管控
考試期間,考點實行全封閉管理,除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外,其他人員一律不得進入考場。陪考教師應在指定地點休息,不得隨意進入其他區域。接送考生家長不能進入考點,不能在考點門口逗留,避免人員集聚。
(二)查碼測溫
在考點入口處進行體溫檢測,并實施查健康碼(證)管理。健康碼(證)或健康狀況異常(紅外線檢測如體溫異常,應實施水銀溫度計復核檢測)的考生,經駐點健康指導員初檢同意后,佩戴一次性外科口罩,安排專人陪同,通過專用通道到備用考場進行考試。健康碼(證)或健康狀況異常(門口查驗體溫異常,應實施水銀溫度計復核檢測)的考試工作人員,按校內發熱處置流程處置,同時立即安排其他人員替代。
(三)考場要求
考場一律開窗通風,原則上不使用空調。考試期間考生出現發熱、乏力等癥狀,應佩戴口罩,由專人負責轉移至備用考場考試。
(四)疫情報告要求
各考點每天要安排專人對考生及考試相關人員健康狀況進行統計分析。考試期間各考點要做好每半天一報(含零報告),有情況隨時報,不得瞞報、漏報或緩報。有特殊情況的,各考點應及時報縣教育局。
(五)用餐和住宿
考點安排考生用餐和住宿,要嚴格控制間距。
四、發熱考生應急處置
(一)在進入考點時或考試期間發現發熱、乏力等異常癥狀的考生應立即佩戴一次性外科口罩,經流行病學調查和駐點健康指導員初檢同意考試后,由專人陪同其到備用考場進行考試,同時通知家長等候。
(二)考生家長在其考試完成后,陪同考生由120救護車或家長私家車轉運至定點發熱門診排查。
(三)與發熱學生處于同一普通考場的其他學生,考試結束后原地休息,根據駐點健康指導員對發熱學生的病史排摸結果決定去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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