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各項整治工作方案4篇
時間:2022-08-19 03: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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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衛生局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方案
為加強安全隱患排查體系建設,強化衛生系統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有效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確保區各醫療衛生單位消防安全,根據《市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火災隱患排查整治若干規定的通知》等省、市有關文件精神,結合衛生系統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以創建良好消防安全環境為目標,全面落實消防安全責任,深入排查整治火災隱患。廣泛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加強滅火救援演練,增強防控火災能力,減少火災隱患和火險危害,有效遏制火災事故,確保就醫患者和醫護人員生命財產安全。
二、工作重點
(一)堅持逐級落實消防責任。各醫療衛生單位要按照區政府和公安消防部門的部署,積極做好“清剿火患”專項行動各項工作,深入排查火災隱患,逐級落實責任制,建立領導分片、分部門包干制度,切實把工作落到實處。要繼續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回頭看”,尤其要對前期排查不到位或整治不徹底的區域、場所開展新一輪排查,從嚴查處火災隱患不整改、整改不徹底等消防違法行為,徹底消除火災隱患的死角盲區。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消防違法行為和“四個能力”建設不落實的問題,要納入重點整治范疇,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責任人、整改時限和整改要求,限期督促整改完畢。要逐級落實火災隱患掛牌督辦制度,定期跟蹤并通報整改進展情況。
(二)實行“網格化”排查。要以單位、部門、科室、區域或樓層為基本單元劃分火災隱患排查整治網格,每一個網格要明確落實檢查人員、任務及工作責任、對排查的單位、部門、科室、區域或樓層要建立健全工作檔案,做到單位場所及火災隱患底數清楚。對重點部位要進行地毯式排查,做到不漏一個單位和部門、不漏一個區域和科室,不漏一個樓層和場所。特別是門(急)診、病房等人員密集場所;供電供熱設施、承壓鍋爐、壓力容器、液態氧、高壓氧艙、電梯、放射源科室;在建工地、高層建筑、未經消防審核、驗收及備案的建筑,投入使用、營業前未經消防安全檢查的建筑,未經報批的裝修項目,建筑耐火材料;違章用火用電用氣用油,違規設置人員宿舍,未對員工住宿進行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術規范,堵塞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設施損壞、關停;自動消防設施操作人員未經培訓無證上崗,病區(房)逃生自救設備配置不符合規定等問題。
(三)全員參與宣傳演練。各單位要按照《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61號)要求,加強消防應急處置工作,認真制定、修訂滅火及應急疏散預案,創新火災逃生演練形式和方法,有針對性的開展一次全員參與的實地、實戰、實裝消防安全演練。要動員廣大干部職工參與到“清剿火患”專項宣傳中來,一起查找身邊的火災隱患。要采取適當方式,不定期公布或通報“清剿火患”專項行動情況,形成人人關注、人人參與的良好局面。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區衛生局成立領導小組。局長任組長,分管副書記任副組長,成員由局機關相關處室負責人和區屬各醫療衛生單位分管領導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分管副書記陳紹陽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成員:。
工作職責:負責組織協調全區衛生系統集中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在元旦、勞動節、國慶節、中秋節、春節等節假日和臺交會、海峽論壇、“9.8”投洽會、文博會等重大活動舉辦期間有針對性地開展專項檢查活動。各醫療衛生單位也要相應成立領導小組,迅速動員部署,細化工作措施,明確工作責任。
(二)全面排查,強化整治。持續扎實開展“清剿火患”專項排查整治,不斷完善排查隱患的措施和手段,廣泛發動職工查找并舉報火災隱患。對排查出的火災隱患,要登記造冊、建立臺帳,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對于一時整改不了的,要制定應急預案,并明確責任人及整改時限;對自身確無能力整改的,要報請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協調解決,采取跟蹤督辦、分片包干等辦法,確保火災隱患得到徹底整治。
(三)落實責任,強化督導。加大督促檢查和幫扶指導力度,及時對本單內部火災隱患排查整改情況進行檢查督辦,定期通報整治信息,及時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做法。嚴格落實獎懲,對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實、成效不明顯的,要給予通報批評;因監管不力、把關不嚴導致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實行責任倒查,依法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區衛生局將適時組織專項督查,通報工作進展情況,實行跟蹤督辦。
四、消防安全檢查要點
(一)查消防合法性
1.檢查建筑(場所)消防審核、驗收、開業前消防安全檢查情況,查閱單位合法性文件(可為復印件),并通過檔案或監督數字化系統進行核對,或者檢查消防設計備案、消防竣工驗收備案憑證。
2.查驗建筑(場所)投入使用的時間和改造、裝修時間,根據投入使用的時間和改造裝修時間確定適用的消防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
(二)查消防管理
1.消防安全組織機構健全。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以及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明確并落實責任。
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制定防火檢查巡查及火災隱患整改制度、用電用油用氣安全管理制度、消防設施器材維護保養管理制度、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等,并按要求建立檔案臺帳。
3.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落實。嚴格用火用電用氣管理,火災危險部位(包括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有嚴格的管理措施;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巡查,能及時發現和消除火災隱患;商場市場、賓館飯店、學校、醫院、公共娛樂場所按標準化管理要求實施管理;兩個以上單位共同管理或者使用的建筑物,各方消防安全責任明確并落實,公共部位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到位。
4.重點崗位人員經專門培訓,持證上崗。新員工須經崗前消防培訓,所有員工會報警、會撲救初期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
5.對消防設施定期檢查、檢測、維護保養,并有詳細完整的記錄。自動消防設施每年全面檢測一次,檢測單位和人員資質符合國家相關要求。
6.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較科學合理,有定期演練記錄。
7.消防檔案臺帳完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按要求建立健全消防檔案,內容詳實,能全面反映單位消防基本情況和工作狀況,并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其他單位將單位基本概況、公安消防機構填發的各種法律文書、與消防工作有關的材料和記錄等統一保管備查。
8、模擬設置火災場景,檢查單位的應急處置程序和能力、管理水平以及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值班員或專(兼)職消防員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消防軟管卷盤、室內消火栓等撲救初期火災,會報警,會組織人員疏散,熟知本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對設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場所,還應隨機選擇一個探測器加煙或手動報警,發出警報后,值班員或專(兼)職消防員攜帶手提式滅火器到現場確認,及時向消防控制室報告情況,并懂火災應急處置程序。
(三)查建筑防火
1.建筑物的使用性質是否符合相關規定。用途變更國家規范規定有更高更嚴要求的,應報消防部門備案同意。
2.防火間距是否符合要求。
3.消防車道是否符合要求。
4.建筑外窗是否設置影響消防撲救的廣告牌等障礙物。
5.生產、儲存、經營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是否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
(四)查消防控制室
1.值班員不少于2人,應經過培訓,持證上崗。
2.有每日值班記錄,記錄完整準確。
3.有設備檢查記錄,記錄完整準確。
4.消防控制室按規定張貼《消防控制室管理及應急程序》和其它需要的內容。
5.詢問控制室值班人員,值班人員能熟練掌握應急程序,能熟練操作消防控制設備,能熟練報警,能熟練按本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開展工作。
6.消防控制室防火分隔到位,有直通室外的出口,控制室應急照明能連續保持正常照明的照度。
7.了解消防設施聯動方式,檢查建筑消防設施各系統是否處于良好工作狀態,消防控制設備運行正常,能否正確顯示火災報警信號和消防設施的動作、狀態信號。報警主機自檢狀態是否正常,有無故障點、屏蔽點,故障點、屏蔽點是否及時報修,有無記錄。報警主機是否有記憶功能,能否正確打印有關信息。
8.檢查消防電源工作狀況。切換報警主機主、備電源,檢查其供電功能。
(五)查消防泵房和屋頂水箱
1.消火栓泵、噴淋泵、穩壓(增壓)泵的控制柜開關設置在自動(接通)位置,標識準確、清晰、簡單易懂。
2.現場手動啟動消火栓泵、噴淋泵工作正常,平常消火栓泵、噴淋泵電控柜開關置于自動狀態。
3.消火栓泵和噴淋泵進、出水管閥門和系統管道上閥門準確標明開、關狀態,是否保持常開。
4.防水池儲水量達到規定水位,補水管道閥門保持常開。
5.泵房防火分隔符合要求,泵房內應急照明能連續保持正常照明的照度。
6.頂水箱水量充足,相應閥門、工作組件處于開啟狀態,標識清晰。
7.頂水箱如采用臨時高壓消防給水系統,穩壓設施應能正常工作,壓力符合要求。
(六)查防排煙設施
1.筑(場所)按照要求設置防排煙設施。
2.筑物內已設防排煙設施的,防排煙風口設置形式和位置符合規范要求,排煙口應為常閉狀態,排煙口應設在頂棚或靠近頂棚的墻面上。
3.(排)風機現場、遠程啟動正常,送(排)風機電控開關置于自動狀態。
4.排煙口現場手動開啟及聯動啟動正常(可用風速儀或紙片測試)。
5.建筑室外防排煙進、出風口符合規范要求或有可靠措施,防止排煙系統排煙口排出的煙氣進入防煙系統進風口。
6.防排煙機房應設應急照明,并保證連續供電和正常照度。
(七)查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1.檢查每個報警閥組。報警閥組件完整,報警閥前后的閥門、通向延時器的閥門處于開啟狀態,報警閥組壓力表顯示正常工作狀態。
2.對濕式報警閥進行閥后放水。將消防控制室聯動控制設備設置在自動位置,放水后水力警鈴動作,壓力開關正常動作,噴淋泵啟動,控制設備能正確顯示壓力開關動作及啟泵信號。
3.對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進行末端放水試驗。將消防控制室聯動控制設備設置在自動位置,在報警閥控制范圍內,選取最不利點進行末端試水(注意觀察壓力表示數是否符合要求),水流指示器動作,控制設備能正確顯示水流報警信號;壓力開關動作,水力警鈴發出警報,噴淋泵啟動,控制設備能正確顯示壓力開關動作及啟泵信號。
(八)查消火栓系統
1.室內消火栓箱內的水槍、水帶、栓口、閥門等配件齊全,水帶與接口綁扎牢固,無霉變損壞。
2.檢查室內消火栓系統功能。可通過消防控制室或室內消火栓內啟泵按鈕啟動消防泵工作,最不利點消火栓靜水和出水壓力(即靜壓和動壓)符合要求。
3.室外消火栓不被埋壓、圈占、遮擋,便于消防車停靠使用,室外消火栓標識應明顯,有專用開啟工具,閥門開啟靈活、方便,出水正常。
4.水泵接合器不被埋壓、圈占、遮擋,標識明顯,便于消防車供水,并標明供水系統的類型及供水范圍。
(九)查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選擇不同樓層或防火分區,盡量檢查不同回路火災報警探測器或相同回路不同種類火災報警探測器,至少做三項測試。
1.檢查故障報警功能。摘掉一個探測器,控制室報警主機和樓層區域控制器能正確顯示故障報警信號。
2.檢查火災報警功能。任選一個感煙探測器進行加煙測試,控制室報警主機和樓層區域控制器能正確顯示火災報警信號。
3.檢查火警優先功能。摘掉一個探測器,同時給另一感煙探測器加煙,控制室報警主機和樓層區域控制器能優先顯示火災報警信號。
4.檢查消防電話通話情況。至少抽查一處消防電話通話功能(消防電話指固定消防電話或插孔消防電話),盡量選擇在消防控制室和水泵房、發電機房等處測試消防電話功能,消防控制室與相關場所能相互正常通話。
5.火災應急廣播能分區播放,播放內容準確、清楚,能正確引導人員疏散。
6.按照系統的聯動邏輯關系,現場對主要消防系統設備進行聯動測試,查看聯動控制設施動作信號反饋情況。
(十)查防火分隔設施
1.防火分區和防火分隔設施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改變原設計防火分區和防火分隔設施。
2.防火卷簾分隔是否到位,下方無障礙物。自動、手動啟動防火卷簾,卷簾能下落至地板面,反饋信號正確。已設置在疏散走道的防火卷簾兩側是否設控制開關。
3.管道井、電纜井,以及管道、電纜穿越樓板和墻體處的孔洞封堵密實。
4.廚房、配電室、鍋爐房、柴油發電機房等火災危險性較大的部位與周圍其他場所采取嚴格的防火分隔,且有嚴密的火災防范措施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十一)查安全疏散設施
1.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樓梯間設置符合要求,并保持暢通,未鎖閉,無任何物品堆放。各類提示性、警示性、禁止性標識齊全。
2.疏散樓梯圍護結構完整,無違反規范要求設置房間,無可燃氣體管道和甲、乙、丙類液體管道,首層有直通室外的出口。
3.封閉樓梯、防煙樓梯及其前室的防火門向疏散方向開啟,具有自閉功能,并處于常閉狀態;平時因頻繁使用需要常開的防火門能自動、手動關閉;平時需要控制人員隨意出入的疏散門,不用任何工具能從內部開啟,并有明顯標識和使用提示;常開防火門的啟閉狀態在消防控制室能正確顯示、聯動正常。
4.疏散用門應向疏散方向開啟,不應采用側拉門,嚴禁采用轉門。公共娛樂場所安全出口處不得設置門檻、臺階,不得采用卷簾門、轉門、吊門和側拉門,門口不得設置影響疏散的遮擋物。
5.疏散指示標志及應急照明燈的數量、類型、安裝高度符合要求。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及前室、公共建筑疏散走道、人員密集場所觀眾廳、展覽廳、商業營業廳、多功能等廳室應設火災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志安裝在離地面1米以下,能在疏散路線上明顯看到指示,并明確指向安全出口(基本要求:場所任一點都能導向清晰并保持視覺連續性)。
6.應急照明燈主、備用電源切換功能正常,供電保持連續性,照度符合要求(可切斷照明電試驗)。
(十二)查滅火器
1.滅火器選型正確,配置數量充足。
2.儲壓式滅火器壓力符合要求,壓力表指針在綠區。
3.滅火器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每點配置滅火器一般不應少于2只,保護距離宜為15-20米,不影響安全疏散。
4.滅火器有定期維護檢查的記錄。
(十三)查裝修材料
1.人員密集場所嚴禁使用易燃、可燃高分子材料裝修。
2.疏散樓梯間及其前室和安全出口的門廳,其頂棚、墻面和地面應采用不燃材料裝修。
3.房間、走道的頂棚、墻面、地面使用符合規范要求的裝修材料。
4.疏散走道兩側和安全出口附近無誤導人員安全疏散的反光鏡子、玻璃等裝修材料。
(十四)查其他
1.建筑(場所)新增、更換消防產品時,應按消防產品監督管理規定檢查消防產品。
2.其他消防設施(如氣體、泡沫滅火系統等)處于準工作狀態,系統組件完整,各組件、閥門、開關等按要求處于啟閉位置,各種儀表顯示屏顯示位置在正常允許范圍內。
3.電器設備、燃氣用具、開關、插座、照明燈具等的設置和使用,以及電氣線路、燃氣管道等的材質和敷設符合要求。
4.集中設置的可燃氣體、可燃液體瓶(罐)應設于室外,室內可燃氣體、可燃液體管道采用金屬管道,并設有緊急事故切斷閥。
5.了解建筑外墻和屋頂保溫系統構造和材料使用情況;了解外墻和屋頂使用易燃可燃保溫材料的建筑,其樓板與外保溫系統之間的防火分隔或封堵情況,以及外墻和屋頂最外保護層材料的燃燒性能;外墻和屋頂使用易燃可燃保溫、防水材料的建筑,有嚴格的動火管理制度和嚴密的火災防范措施。
第二篇:衛生局安全生產及消防安全整治方案
一、總體要求
2014年區衛生系統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工作要以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和各級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為指導,學習貫徹等中央領導同志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進一步增強紅線意識和底線意識,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及監管職責,扎實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不斷完善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全面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圓滿完成上級下達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目標責任,確保醫療衛生單位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形式持續穩定,為“美麗·共同締造”創造良好的環境。
二、主要工作
(一)落實安全目標責任。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的要求,進一步健全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其它領導干部按分工抓好業務范圍內生產安全的安全管理體系。要完善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出臺有關安全生產的獎懲制度,并進行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兌現獎懲。要將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工作目標任務和責任層層分解,細化落實到各個崗位和人員,每季度召開防范生產安全事故會議,研究解決安全生產重大問題。要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情況考核落實安全生產問責制度,切實做到業務工作和安全生產工作同布置、同檢查、同落實、同考核。今年各單位消防“四個能力”建設復查達標率必須達到100%,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必須100%持證上崗;必須確保不發生亡人火災事故和較大(含)以上火災事故。
(二)抓好隱患排查整治。配合安全生產“兩月一督查”,嚴格落實安全隱患自查自糾制度,全面排查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各種危險因素和管理漏洞,重點突出危險化學品、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建筑施工、特種設備等領域。要繼續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清剿火患”戰役、打擊特種設備“三非”行為等檢查,逐步建立隱患排查治理常態化機制,同時不斷細化檢查方案,明確檢查內容,規范檢查記錄,落實整改措施,加強人員經費保障,確保檢查扎實有效。
(三)筑牢安全生產基礎。按照《區關于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工作實施方案》(廈海安辦〔2014〕4號)及《市安全發展示范城市創建實施方案》要求,積極推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規范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條件。各單位要配合有關部門完成衛生系統2014年底前參加標準化評審企業情況的摸底調查,完成“數字安監”用戶注冊,完善單位基礎信息。掌握自查自報工作方法、程序、步驟,學會操作自查自報系統。
(四)強化安全宣傳工作。圍繞“強化紅線意識,促進安全發展”主題,精心籌劃“安全生產月”集中宣傳,落實機構人員,制定活動方案,采取大家喜聞樂見、易于接受、樂于參加的形式,開展主題鮮明、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激發全體干部職工和群眾的參與熱情。
(五)做好安全教育培訓。發揮工會監督作用,開展強制性安全培訓和教育,特別是新近員工的安全教育和崗位培訓,各單位特種作業人員必須100%持證上崗。要深入學習新修訂的《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廣泛凝聚以人為本、堅守紅線、敢于擔當、善抓落實的安全發展理念。要組織開展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一線員工的安全生產“三級教育”應急救援演練,全面檢查修訂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增強生產安全事故第一時間的現場處置及自救互救能力。
第三篇:衛生局清剿火患戰役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衛生系統安全隱患排查體系建設,有效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根據《市衛生局關于印發全市衛生系統繼續打好清剿火患戰役實施方案的通知》有關要求,決定即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在區衛生系統繼續開展“清剿火患”戰役。具體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以創建良好消防安全環境為目標,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醫療衛生單位具體負責、醫護人員積極參與的工作原則,全面落實消防安全責任。通過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滅火救援演練,推動衛生系統各單位提升防控火災能力,減少火災隱患和火險危害,切實杜絕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的發生,保障就醫患者和醫護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確保衛生系統火災形勢持續穩定。
二、工作重點
(一)消防安全“回頭看”檢查
各單位要繼續深入開展“回頭看”排查整治,尤其是前期排查不到位或整治不徹底的區域、場所,要進行新一輪排查,徹底消除火災隱患的死角和盲區;對重點部位要進行地毯式排查,做到不漏一個單位和部門、不漏一個區域和科室,不漏一個樓層和場所。
(二)重點部位隱患排查
1.嚴格排查全區醫療衛生單位的門(急)診、病房等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隱患;
2.嚴格排查供電供熱設施,承壓鍋爐,壓力容器,高壓氧艙,電梯,放射源科室等特種設備安全隱患;
3.嚴格排查在建工地,未經消防審核、驗收及備案的建筑,投入使用、營業前未經消防安全檢查的建筑,未經報批的裝修項目,裝飾裝修材料阻燃制品等建設工程安全隱患;
4.嚴格排查違章用火用電用氣用油,違規設置人員宿舍,未對員工住宿進行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術規范,堵塞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設施損壞、關停,自動消防設施操作人員未經培訓無證上崗,病區(房)逃生自救設備配置不符合規定等違反《消防法》有關規定隱患。
(三)重大火災隱患整改
要將存在重大火災隱患、消防違法行為和“四個能力”建設不落實的單位納入整治范疇,切實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方案“五落實”。要建立健全重大火災隱患逐級掛牌督辦制度,定期跟蹤落實并通報整改進展情況。對消防安全責任不落實、火災隱患不整改、整改不徹底等消防違法行為,要依法依規從嚴查處。
三、工作措施
(一)屬地管理,逐級落實責任制度。衛生行政部門和醫療衛生單位要按照區政府和公安消防部門“清剿火患”專項行動的有關部署,建立領導分片、分部門包干制度,逐級落實責任。對排查出來的火災隱患,必須明確整改責任人,整改時限和整改要求,限期督促整改完畢。在隱患整治上要有力度,要做到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消防安全檢查不合格不放過,確保火災隱患整改到位。
(二)完善網格,建立健全排查檔案。要以單位、部門、科室、區域或樓層為基本單元,劃分火災隱患排查整治網格。每一個網格要明確落實檢查人員、任務及工作責任對排查出的火災隱患和違法行為,要分清類別,作好記錄,建立臺賬,做到不漏一個單位、不留一個死角、不放過一個隱患。
(三)強化宣傳,發動全員參與排查。各單位要廣泛開展“清剿火患”專項行動宣傳,動員廣大干部職工參與到“清剿火患”專項行動中來,一起查找身邊的火災隱患。要采取適當方式,不定期公布或通報“清剿火患”專項行動情況,形成人人關注、人人參與的良好局面。
(四)加強演練,提升自救逃生能力。各單位要按照《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61號),加強消防應急處置工作,認真制定、修訂滅火及應急疏散預案。要創新火災逃生演練形式和方法,有針對性的開展一次實地、實戰、實裝消防安全演練。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強化領導。區衛生局專門成立“清剿火患”戰役領導小組,由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局機關各相關處室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事項的組織協調、信息統計和檢查考評等工作。各單位要高度重視,認真研究實施方案,成立“清剿火患”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清剿火患”專項行動。
(二)落實責任,強化督導。各單位要抓好本部門、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認真動員組織重大節日前“清剿火患”專項行動,組織各項消防安全檢查和消防宣傳教育工作,清剿火災隱患,普及消防安全常識。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制度,制定切實可行的消防應急預案,明確工作責任、任務和處置程序。在排查整治火災隱患過程中,各單位領導要親自帶隊進行督導,并主動與當地公安消防部門協作,爭取公安消防部門的支持和指導。區衛生局也將組織人員進行督導檢查。
(三)嚴格獎懲激勵。各單位要將“清剿火患”專項行動開展情況與本單位考評結合起來,認真總結經驗,樹立先進典型,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示范帶動作用。對工作成效突出的,要及時給予表彰獎勵;對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實、成效不明顯的,要通報批評;對排查整治走過場,發生較大以上火災的,要實行責任道岔,嚴肅追究責任。
第四篇:衛生局安全生產整治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市、區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為指導,按照“檢查領域全覆蓋,生產過程全包括,突出問題全排查”的要求,通過安全生產大檢查,推動衛生系統各單位健全責任體系、落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不斷提升安全事故防控水平,維護好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目標任務
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是當前的主要任務,各單位要以安全生產大檢查為契機,進一步落實各醫療衛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衛生行政部門安全監管責任,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標準工作流程,扎實推進安全生產大檢查,有效杜絕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尤其是較大以上事故的發生。
三、檢點
醫療衛生系統安全生產大檢查的重點主要包含以下10個方面: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各單位主要領導第一責任人制度及安全管理人員、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及落實情況;醫療衛生單位主要領導專題研究安全生產工作并解決安全生產實際問題的情況,并有記錄;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情況。
(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標準規程執行情況。各單位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和一線職工的教育培訓情況;對存在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以及重點環節和部位重大危險源普查建檔、風險識別、監控預警制度的建設及應急措施落實情況。
(三)車輛管理和道路交通安全情況。各單位公務車輛、應急車輛、院內接送班車等交通工具管理制度和車輛安全運行情況。
(四)藥房、供氧、影像、電工、壓力容器、實驗室、司機、保安、值班等重點崗位安全情況。各單位醫療及后勤設備防雷、防臺、防汛、防雨、防盜、防輻射等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作業規程建立、執行情況;電梯、鍋爐、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運行和使用及用電設施日常管理維護、保養制度落實情況。
(五)毒麻藥品、危險化學品、易燃易爆品管理情況。各單位毒麻藥品、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血液及生物制品的管理情況;臨床氧氣及儲備場所,高壓氧艙、液氧罐等易燃易爆品安全使用運行情況。
(六)醫療安全、醫療廢棄物、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情況。各單位及有關實驗室醫療廢棄物處置流程環節的安全管理情況;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和危險物品的存儲容器、運輸工具的完好狀況及檢測檢疫情況。
(七)醫療救援、應急管理和物資儲備情況。各單位制定各類應急預案,配備應急物資和開展應急演練情況;應對各類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災難的危險點排查、防范和治理情況;應對醫患矛盾、重性精神病人等社會不穩定因素的排查、防范、調處措施。
(八)餐飲衛生、飲用水衛生、職業衛生安全監管情況。各單位對夏秋季流通消費環節食品安全、餐飲衛生、飲用水衛生監管情況;職業衛生安全專項檢查工作有計劃、有檢查記錄、有整改措施、有驗收資料、有工作總結等材料。
(九)建設項目安全管理情況。以各單位在建項目或裝修期間的工地安全管理和防墜落、防垮塌措施落實為重點的工程安全隱患治理情況。
(十)消防安全措施落實情況。各單位消防行政許可及備案和建立健全消防檔案情況;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明確消防安全責任;制定消防設施和器材、消防安全疏散設施、消防控制室(值班室)、消防標識設置維護和日常管理制度;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開展消防安全培訓演練,提升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情況。
四、檢查安排
(一)動員自查階段(6月中旬-7月中旬)
各醫療衛生單位要結合自身特點及檢點,全方位、多層次動員部署,逐項開展自查自糾,排點崗位、重點部位、重點環節的安全措施落實情況,切實找出存在的安全漏洞和隱患。通過自查,在徹底摸清各種事故隱患和薄弱環節的基礎上,認真落實整改,完善安全管理措施,健全規章制度,堵塞安全漏洞。
(二)檢查督查階段(7月中旬-9月20日)
區衛生局在各單位自查自糾的基礎上,將組織一次全面檢查,同時接受上級部門的督查。專項檢查各單位安全生產工作進展情況,重點查找新問題、解決新情況。對發現的問題限時整改到位,確保安全生產大檢查取得成效。
(三)鞏固提升階段(9月下旬)
各單位要認真組織“回頭看”工作,通過全面總結這次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的開展情況,評估活動實效,以總結促提升,完善管理制度,健全長效機制,鞏固安全大檢查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安全責任
各醫療衛生單位要把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制度,定期組織分析安全工作情況,認真解決工作中存在的重點、難點問題,及時整改各類安全事故隱患;要嚴格實行安全生產行政首長負責制、“一崗雙責”制和責任追究制;要健全安全生產組織機構,明確各級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和安全監管專門人員,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要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目標考核機制,嚴格執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要健全安全生產激勵約束機制,力促安全生產工作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二)邊查邊改,消除安全隱患
各醫療衛生單位要牢固樹立“守土有責”意識,認真排查各類安全隱患。對發現的各類安全隱患,嚴格落實隱患排查治理及時報告、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第一時間報告制度,要積極落實掛牌督辦整改、分級管理責任制,做到責任、人員、措施、資金、時間“五落實”,實現安全生產工作關口前移,變事故查處為事故預防,大力整治事故隱患,達到以檢查找隱患,抓整改除隱患,除隱患保平安的目的。
(三)積極宣傳,增強安全意識
各醫療衛生單位要采取多種形式,圍繞安全生產中心工作和各項重大部署,堅持典型引路,強化宣傳培訓教育,使廣大干部職工進一步加深對安全生產工作重要地位的認識,自覺從我作起,從本職崗位做起,從源頭上消除人為的安全隱患,營造出“重視安全、關愛生命”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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