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兒童康復項目工作方案
時間:2022-09-11 11: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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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救助對象
全市(本市戶籍)城鄉低保或困難家庭殘疾兒童。
二、目標任務與補助標準
2012年,為全市69名貧困殘疾兒童提供醫療康復訓練救助,并適配輔助器具。其中:
(一)聽力語言殘疾兒童:為3名中低收入家庭聾兒重建聽力,植入人工耳蝸并提供一學年的康復訓練經費[包括配發人工耳蝸產品1套,12000元術前檢查、手術及術后5次調機費,術后一學年(10個月)14000元康復訓練經費];為4名貧困聾兒配發助聽器[包括為每名受助人提供2臺全數字助聽器,免費驗配和一年內的調試;提供一學年(10個月)12000元康復訓練經費];為11名已佩戴助聽器或植入人工耳蝸的聾兒每人提供一學年(10個月)12000元康復訓練經費。(經費為中央、省財政)
(二)肢體殘疾兒童:為3名肢體殘疾兒童實施矯治手術并提供康復訓練經費、裝配矯形器,每例手術補貼手術費10000元、術后康復訓練費6000元、矯形器裝配費1200元。(經費為中央、省財政)
(三)腦癱兒童:為4名腦癱兒童提供康復訓練經費、裝配矯形器,給予每人13200元的康復訓練和矯形器裝配補貼(其中訓練費12000元,矯形器1200元)。
(四)孤獨癥、智障兒童:為2名孤獨癥兒童和5名智障兒童每人提供12000元康復訓練經費。(經費為中央、省財政)
(五)輔助器具:為5名殘疾兒童裝配假肢矯形器,每人補貼5000元;其中零部件及材料費占60%,制作費(診斷評估、制作和適應性訓練)占40%。為32名殘疾兒童適配輔助器具,每人補貼1500元;其中產品購置費占90%,評估適配費(殘疾現狀評估、輔助器具適配、家長培訓、適配教材等)占10%。(經費為中央、省財政)
三、項目和資金管理
(一)市殘聯根據各縣區戶籍人口基數比例將貧困殘疾兒童搶救性康復任務數分配下達,并依據各縣區任務數及經費標準及時下達到醫療康復訓練機構,如有轉介服務,則按照程序及時拔付到相應康復訓練機構;人工耳蝸、助聽器、假肢、矯形器、輔助器具等,由中央和省級統一采購下發后,及時下發到受益殘疾兒童。
(二)各縣區殘聯根據各類貧困殘疾兒童搶救性康復項目實施辦法(參照中國殘聯、財政部《殘疾兒童康復救助“七彩夢行動計劃”實施方案》及各單項實施辦法,全文另發),將應救助的貧困殘疾兒童安排至殘疾兒童定點康復機構(《全省貧困殘疾兒童搶救性康復項目定點機構名單》另行文下發),按規范進行康復訓練。
沒有定點康復機構或本市康復機構不能滿足殘疾兒童康復訓練的人員,市殘聯將殘疾兒童轉介輸送至外市的康復機構進行康復;如各縣區目前正在外市定點康復機構進行康復訓練的或者家長(監護人)自行申請聯系到外市定點康復機構進行康復訓練的,同樣認定為銅陵市完成了本市戶籍殘疾兒童的康復任務。
殘疾兒童進入定點康復機構進行康復訓練的,均應填寫《貧困殘疾兒童搶救性康復項目安置(轉送)考核表》(附后),殘疾兒童在完成規定時間的康復訓練并經專家組考核評估合格后,持《貧困殘疾兒童搶救性康復項目安置(轉送)考核表》返回戶籍所在市殘聯申領康復訓練經費。
(三)康復救助資金實行專款專用,市財政部門對救助資金實行專項管理、專項核算。各級定點醫療康復訓練機構必須嚴格按照實施辦法規定的救助對象和救助標準使用救助資金,不得收取救助對象的任何康復訓練費用;在定點醫療康復機構進行康復的,醫療和康復訓練費用符合當地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報銷項目的應由醫療保險報銷,以補充康復訓練經費不足部分。各縣區殘聯及財政部門要及時將專項資金補助情況登記造冊,并將補助對象名單、家庭詳細住址、聯系方式、補助標準等基本情況登記造冊,并及時進行公布,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四)殘疾兒童康復訓練技術規范和質量評估標準,統一按照中國殘聯和財政部《殘疾兒童康復救助“七彩夢行動計劃”實施方案》執行,省、市殘聯將以此為依據對全市的定點康復機構服務質量和殘疾兒童康復效果進行評估和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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