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室實施基本藥物制度辦法

時間:2022-03-31 09: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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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室實施基本藥物制度辦法

為進一步提高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可行性,做好我縣村衛生室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實行“零差率”銷售工作,有效緩解群眾看病難、看病貴問題,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北省鄉村醫生隊伍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政辦發〔2012〕84號)和省衛生廳、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物價局《關于印發湖北省村衛生室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意見的通知》(衛發〔2012〕46號)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健全縣、鄉、村三級醫療衛生保健網絡,穩定鄉村醫生隊伍,以滿足群眾基本醫療用藥需求,促進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為目標,積極探索,穩妥推進,完善政策,創新機制,提高公共衛生服務和基本醫療服務能力,不斷提高人民群眾健康水平。

二、基本原則

(一)保障基本,穩步全面實施。真正為群眾提供防治必須,負擔得起,使用放心的基本藥物,保障群眾基本醫療需求,穩步全面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二)突出重點,抓好關鍵環節。實施基本藥物招標采購,配備使用和醫保報銷等環節的配套銜接,確保制度有效,可持續運行。

(三)統籌兼顧,激發發展活力。落實各項保障措施,保障全縣村衛生室正常運轉,調動村衛生室醫務人員的積極性,促進農村醫療衛生事業健康發展。

(四)綜合配套,改革創新機制。有序推進村衛生室管理,運行方面的體制機制改革,鼓勵發揮積極性和創造性,探索實施新機制的有效方式。

三、工作目標

2012年10月31日上午8時起,全縣所有非營利性村衛生室全面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統一采購、配備和使用基本藥物,按全省統一招標價格,實行零差率銷售。

四、實施范圍

經縣衛生行政部門登記注冊,依法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非營利性村衛生室全部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五、工作任務

(一)明確村衛生室職能定位

村衛生室及鄉村醫生在鄉鎮衛生院指導下為所在行政村(居委會)居民提供規范的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基本醫療服務,協助專業機構落實重大公共衛生項目。

村衛生室及鄉村醫生承擔的公共衛生服務任務主要包括:在衛生院和專業公共衛生服務機構的指導下,完成國家規定的基本公共服務即城鄉居民健康檔案管理、健康教育、0—6歲兒童健康管理、孕產婦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壓健康管理、Ⅱ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健康管理、65歲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傳染病報告和處理;協助做好預防接種及專業公共衛生服務機構落實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按規定及時報告傳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處置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等;使用適宜藥物、適宜技術和中醫藥方法為農村居民提供常見病、多發病的一般診治,將超出診治能力的患者及時轉診到鄉鎮衛生院及縣級醫療機構;受衛生行政部門委托填寫統計報表,保管有關資料,開展宣傳教育和協助新農合籌資等工作。

(二)規范基本藥物的配備使用

全縣所有村衛生室必須全部配備、使用《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配備使用部分)》(版)規定的307種基本藥物和省增補的177種非目錄藥品。不得擅自配備和使用非基本藥物。對超出服務范圍和能力的患者要做好轉診及后續服務工作。

(三)實行藥品零差率銷售

全縣所有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村衛生室全部藥品一律實行零差率銷售;不得加價銷售,不得接受藥品折扣,非基本藥物全部退出村衛生室,對原庫存非基本藥物給予兩個月的過渡期(2012年1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止)。過渡期內村衛生室對盤存的藥品按實際進價實行藥品零差率銷售。從2012年1月1日起,非基本藥物目錄藥品不得銷售,各村衛生室要嚴格執行基本藥物制度。

(四)執行基本藥物報銷政策

將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并符合條件的村衛生室納入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管理,村衛生室收取的一般診療費和使用基本藥物全部納入新農合支付范圍。

(五)規范基本藥物招標采購和統一配送

村衛生室配備使用的基本藥物,由鄉鎮衛生院負責轄區內村衛生室基本藥物網上采購計劃申報審核,統一采購、配送,貨款的統一結算工作。不得收取任何服務費用。村衛生室每月5日前向鄉鎮衛生院上報下個月的基本藥物采購計劃,做好藥品驗收、保管工作和銷售記錄,并在每月5日前將上月所采購的藥品貨款上繳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不得通過其他渠道采購藥品,村衛生室基本藥物的采購周期應與鄉鎮衛生院采購周期相同。

(六)做好鄉村醫生培訓

縣衛生行政部門要以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各項政策,《國家基本藥物臨床應用指南》、《國家基本藥物處方集》、《處方管理辦法》、《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等為教材,積極開展鄉村醫生培訓工作,指導正確使用基本藥物,提高鄉村醫生管理使用基本藥物水平。

(七)加強監測和信息服務

村衛生室要積極參加基本藥物制度監測工作,按時上報監測數據,同時采取多種形式,公示藥品品名、數量、單位、采購價和零售價,使廣大患者明明白白就醫。

六、積極推進綜合配套改革

(一)推進鄉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

在縣衛生行政部門統一規劃和組織實施下,以鄉鎮為單位,在不改變鄉村醫生身份和村衛生室法人、財產關系的前提下,實施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六統一兩獨立”的一體化管理。即:統一規劃和建設;統一人員準入;統一業務管理;統一藥械購銷;統一財務管理;統一績效考核,財務獨立核算,責任獨立承擔。由縣衛生行政部門委托鄉鎮衛生院對鄉村醫生和村衛生室進行業務技術指導,通過以鄉帶村,促進村衛生室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整體發展。

(二)完善多渠道補償機制

健全以鄉村醫生提供服務的數量和質量為補償基礎的多渠道補償機制。

1、對鄉村醫生提供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主要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進行合理補助。縣衛生行政部門根據鄉村醫生的職責、服務能力及服務人口數量,安排40%左右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任務量由村衛生室承擔,年終按實際完成工作量實行績效考核后劃撥兌現。

2、對鄉村醫生提供的基本醫療服務,可收取一般診療費補助。一般診療費標準(不含藥品費)暫定為5元/人次,其中,患者就醫時個人支付1元,新農合基金統一支付4元。鄉村醫生收取一般診療費后,對一般診療費已包括的基本醫療服務項目,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收費或變相收費。鄉村醫生應不斷提高醫療質量和改善服務態度,擴大服務人群,增加業務收入。

3、政府實行定額專項補助,年補助總額180萬元,由衛生局制定補助辦法,考核發放到位。

村衛生室每年1200元村醫補助經費按原渠道執行。

(三)積極解決鄉村醫生的養老問題

積極引導符合條件的鄉村醫生按政策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一是對于符合條件未參加集體企業退休人員“五七工”、“家屬工”辦法參保的對象,可給予辦理集體企業退休人員“五七工”、“家屬工”養老保險;二是自愿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三是對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又未參加以上保險的的村醫,可對照條件符合政策規定的可享受城鄉居民基礎養老保險和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四)規范績效考核制度

積極推進村衛生室實施績效考核制度??冃Э己酥笜藨Y合村衛生室承擔的服務總量、質量、效率和群眾滿意度等內容科學確定,績效考核結果應與鄉村醫生的獎懲及補助掛鉤。政府購買公共衛生服務和定額補助經費,由縣衛生行政部門組織鄉鎮衛生院對村衛生室考核,并經縣衛生行政部門和財政部門審定后,70%按月考核劃撥,剩余30%,年終考核后一次性撥付。

七、實施步驟

全縣村衛生室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準備階段:10月8日至10月15日。在調查摸底的基礎上,結合本地實際,制定配套政策,召開動員培訓會,宣傳國家基本藥物零差價銷售的相關政策,統一思想,形成工作合力。

(二)盤點清查庫存藥品階段:10月24日至28日,各鄉鎮(場、區)衛生院組織專班對村衛生室的庫存藥品進行全面盤存清查,登記造冊、測算基本藥物相關數據,并報縣衛生局備案鎖定。

(三)啟動實施階段:從10月31日開始,在全縣所有村衛生室全面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并實行零差率銷售,其他非基本藥物全部退出村衛生室。

(四)總結評估階段:11月1日至30日,縣醫改辦牽頭對村衛生室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藥品零差率銷售,一體化管理進行總結評估,完善有關制度,建立長效補償機制。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在村衛生室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工作是建立健全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重要環節,直接關系到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也是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的重要措施。各鄉鎮(場、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和醫改成員單位要充分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將村衛生室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作為醫改的重要工作,納入議事日程,落實相關配套政策,完善工作機制,強化工作措施,確保順利實施。

(二)明確工作責任

縣醫改領導小組負責統一領導全縣的村衛生室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工作;縣醫改辦負責牽頭實施國家基本藥物有關具體工作;縣衛生局負責制定村衛生室管理辦法,將村衛生室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納入管理范圍,加強監管;縣財政局負責落實村衛生室建設、設備添置、定額補助經費;縣人社局負責將村衛生室村醫納入公益性崗位管理,研究解決村醫社會保障問題;鄉鎮(場、區)衛生院要按縣衛生局委托要求,強化對村衛生室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監管,做好對村衛生室工作的績效考核,并明確至少2名具體工作人員負責村衛生室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工作的監管,檢查、考核和日常事務。

(三)強化宣傳引導

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充分發揮各類媒體作用,創新宣傳方式,普及基本藥物知識,正確引導群眾合理用藥、科學用藥、安全用藥,提高群眾對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認知度和信賴度,取得公眾的理解和支持。

(四)加大監督檢查

加強包保責任制執行力度,包保的鄉鎮和對口包保的醫改成員單位要深入基層,每月對推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落實情況和工作進展情況進行一次督導檢查,建立有效的監督檢查機制,重點檢查基本藥物制度執行情況,藥品采購配備使用情況,補償資金落實情況。要創新考核評價方式,建立多方參與,協調高效、公開透明、公平公正的考評體系,對制度執行不到位,工作落實不力的,要嚴格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