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期間噪聲污染和環境整治方案
時間:2022-03-16 03: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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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全國中、高考日漸臨近,根據市高招委《關于進一步加強普通高考考務工作管理的意見》精神,為給廣大考生創造一個寧靜和諧的備考和考試環境,經市城管委研究決定,自5月27日至6月20日,對中高考期間市區內的環境噪聲污染和考點周邊市容環境進行專項整治。為此,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用科學發展觀統領全局,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以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為主線,營造寧靜的備考復習和考試環境為目標,全面落實上級關于做好中、高考工作指示精神,加大工作力度,認真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噪聲污染擾民問題,為中、高考順利進行提供環境保障。
二、組織領導
三、整治時間和范圍
自5月27日至6月20日,每天24小時不間斷進行監控和整治,重點整治建筑工地施工、室內外裝修、鋼門鋼窗制作、露天卡拉OK、各種高音廣播喇叭、室外產生噪音污染的娛樂活動和其它可能產生噪聲污染的場所以及各考點周邊所有影響市容環境的違法違章行為。
四、職責分工
(一)直屬三(環保)大隊依據噪聲污染及環境保護等相關法律、法規,重點加強對娛樂場所、加工業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監控和執法工作。
(二)直屬四個執法大隊在中、高考期間要加強對建筑工地運輸渣(余)土的監控和執法工作。
(三)各分局大隊重點加強責任轄區及轄區內各考點周邊所產生的噪聲污染進行監控和占道攤點出店經營等違章行為的執法工作。
(四)數字城管受理中、高考期間群眾投訴的有關問題,及時通知相關責任部門進行查處,各相關責任部門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要認真落實并做好相關信息反饋工作。
五、方法和步驟
整治和監控工作采取集中整治,分段監控,責任到人,重點蹲守的方法進行。按照“誰管轄,誰負責”的原則,各分局(大隊)主要負責人為本轄區內的環境噪聲污染整治和監控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責任領導,整體工作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宣傳教育階段(5月27日—5月31日)。開展法律、法規宣傳,印發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宣傳材料,對重要地段進行重點宣傳,宣傳材料要逐家逐戶發到位,做到家喻戶曉。同時,通過新聞媒體宣傳報道中、高考有關規定,并向社會公布投訴熱線電話,擴大宣傳氛圍。
第二階段:集中整治階段(5月31日—6月6日)。整治市民和考生集中反映的難點和熱點問題。對產生噪聲污染的行為及時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或《停止違法行為責任書》,對逾期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聯合相關部門和有關大隊集中整治。并將整治情況抄報(告)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加強管理。通過整治處罰一批違規者,報有關部門關停一批違規場點,凈化高考環境。
第三階段:嚴管階段(6月7日—中、高考結束)。
(一)各分局(大隊)要加大執法力度,增加路面巡視巡查次數,及時查處和制止各種噪聲污染。加強對建筑工地的監控,從6月7日起,中午12:00—14:00時、晚間20:00時至次日8:00時為建筑工地禁止作業時間。考試時間內對考場可能產生影響的工地,要全天候禁止建筑施工,停止全市渣土等建筑垃圾的運輸的審批,停止道路開挖審批。
(二)拓寬投訴渠道,及時受理投訴。對中、高考期間的投訴要特事特辦,作為緊急投訴處理。數字城管值班人員要保證投訴渠道暢通,認真受理,服務熱情,不推諉扯皮,接到考生投訴后第一時間內處理完畢。
(三)明確工作責任,實行承包制。對重點部位要定點設防,嚴防死守。考試期間組織小分隊對考場周邊的環境進行實時監控,及時制止噪聲污染行為,保證考生不受噪聲污染影響。
六、工作要求
(一)全體執法人員要充分認識做好中、高考期間環境噪聲污染執法工作的重要性。中、高考倍受社會各界高度關注,我們的工作做的如何,關系到社會的穩定和政府形象。因此,中、高考期間的執法工作,各單位思想上要高度重視,行動上要十分有力,效果上要十分明顯。
(二)樹立全局一盤棋的思想,各單位在工作中要密切配合,主動出擊,互相支援,爭取整治工作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三)正確處理好嚴格執法與文明執法的關系。執法中要講究方式方法,防止簡單、粗暴和過激行為。
(四)為做好中、高考的服務工作,樹立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新形象,各分局(大隊)要在轄區內各考點安排執法人員進行現場監控,及時查處各種違法(章)行為,同時還可根據實際情況,設立城管行政執法服務臺,盡可能地為廣大考生及家長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務。
(五)各分局(大隊)要從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中、高考期間噪聲污染和考點周邊市容環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在整治期間,一把手必須對整治工作親自過問,親自抓,并層層落實責任,把護考工作做好、做細、做實,為廣大考生創造一個優美的考試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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