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營運專項整治行動方案
時間:2022-01-19 10: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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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疏堵結合、依法監管的原則,按照構建“和諧*、平安交通”的工作要求,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吉林省道路運輸條例》等法律法規為依據,嚴厲打擊無證營運“黑車”等非法營運行為,有力維護道路運輸市場秩序,促進道路運輸市場健康發展,確保社會穩定。
二、工作目標
通過集中整治行動,建立健全打擊無證客運“黑車”等非法營運活動的長效管理機制,實現非法營運“黑車”明顯減少、出租汽車營運環境和客運市場秩序明顯改觀、人民群眾對道路運輸的滿意度明顯提高的目標。
三、工作任務
(一)打擊非法營運的轎車、面包車、客貨兩用車及其他機動車輛;
(二)打擊駐點營運的違規異地出租汽車、旅游包車;
(三)打擊非法從事營運的機動三輪車、殘疾人專用車;
(四)打擊有組織的“黑車”等非法營運團伙;
(五)打擊合法經營車輛的違法違規運輸和停靠行為。
四、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對打擊“黑車”等非法營運專項整治行動的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由市分管領導任組長的打擊“黑車”等非法營運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由市交通局、公安局、建設局、監察局、工商局、信訪局、廣電局等部門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市公路客運總站。
領導小組要切實加強組織協調和督查指導,明確工作職責分工,確保各項整治措施落實到位。交通部門負責牽頭組織開展打擊“黑車”等非法營運專項整治行動,依法嚴厲查處各類無證營運行為,維護道路運輸市場秩序;公安部門負責協助打擊無證營運“黑車”等非法營運活動,依法查處假牌、套牌機動車、無證駕駛機動車等各類交通違法行為,打擊道路運輸市場黑惡勢力,及時依法偵辦、查處阻礙執行公務、暴力妨礙執行公務的抗法行為,保證執法工作和執法人員的安全;建設部門協助打擊無證營運“黑車”等非法營運活動,負責疏導、清理所管區域機動車亂停放問題,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并劃定專門的出租汽車待客區域;廣電部門負責專項行動的報道,并對依法查處的“黑車”在市電視臺進行曝光;監察部門負責對打擊“黑車”等非法營運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其他各相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積極參與整治行動,與交通部門緊密配合,共同做好各項工作。
五、工作安排和要求
專項整治行動從2009年2月20日開始至5月20日結束,分為三個階段:
(一)宣傳發動階段(2009年2月20日至2月25日)
要加強宣傳,正面引導,充分利用報紙、電視臺、網絡等宣傳媒體,大力宣傳開展打擊“黑車”專項整治行動的重要意義,使廣大人民群眾認清“黑車”的危害性,引導他們自覺抵制“黑車”;同時,公布對“黑車”處罰的各項法律依據、設立舉報箱、舉報電話等內容,發動全社會積極舉報“黑車”,從源頭上遏制“黑車”。
(二)組織實施階段(2009年2月26日至5月5日)
一要精心策劃,講究方法。打擊“黑車”非法營運等違法違規行為要充分考慮各種細節和因素,做到精心策劃,認真準備,分步實施,講究方法,積極疏導和化解矛盾。對內容詳實、證據充分的舉報,可給與獎勵。投訴舉報通過市長公開電話、整治行動專設舉報電話受理。對查處的車輛,要查處一輛,曝光一輛,達到警示一批,教育一批的目的。
二要加強協調,形成合力。各職能部門和單位應組建由一把手掛帥的專門工作班子,確保有足夠的執法人員、工作人員參與專項整治行動,配備必要的設施、設備,按照職責分工,依法做好專項整治工作。整治行動期間,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暢通信息,互相配合,要把工作進展情況、存在問題、整改措施及時向市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要建立監督檢查情況通報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責任追究,確保專項整治行動扎實有效。
三要依法行政,嚴肅紀律。一方面,這次集中整治行動要加大執法力度,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行政處罰裁量要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另一方面,打擊“黑車”等非法營運行為,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堅持依法行政,文明執法,堅決杜絕亂罰款、亂扣車等行為的發生。要杜絕一切人情風,嚴格依法開展整治工作。
(三)總結鞏固階段(2009年5月6日至5月20日)
要通過開展打擊“黑車”等非法營運整治行動,逐步建立起政府統一領導、部門聯合執法、廣大人民群眾積極參與的防范和打擊“黑車”等非法營運行為的長效工作機制,防止“黑車”等非法營運活動出現反彈,達到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的目的,構建安全、和諧的道路交通運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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