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籌資工作方案
時間:2022-12-24 02: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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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標
(一)各村2010年參合人數不低于2009年度參合人數。全鄉參合人數在2009年基礎上增加653人(各村需完成參合人數見附件1)。
(二)2009年12月20日前全面完成2010年度新農合籌資工作。
二、參合籌資對象
(一)農村居民(含外出打工、經商、上學、人戶分離的農村居民),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在戶籍所在地參加新農合。
(二)失地農民、農墾系統、林場、各類開發區的農村居民,可以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參加戶籍所在地的新農合。禁止超范圍參加新農合,避免與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重復參保。
三、籌資原則與標準
(一)籌資原則
堅持“政府引導、群眾自愿、多方籌資、??顚S谩钡脑瓌t,以戶為單位參加新農合。
(二)籌資標準
2010年籌資標準為140元/人,其中:個人籌資20元,各級財政補助120元。
四、參合籌資方式
(一)農村居民個人繳費。
(二)集體經濟組織、社會團體和個人資助農村居民參合。
(三)經民政部門核準后的農村低保對象、五保供養對象、優撫對象的農村居民的參合個人繳費,由民政部門按籌資標準代繳。
(四)經人口計生部門核準后的獨生子女父母、不滿18周歲的獨生子女、只生育兩個女孩且采取絕育措施的夫妻參合個人繳費,在具體補助標準未出臺前按照“先收后退”原則,先向個人收取參合費,具體補助政策出臺后退還個人參合費,以保證籌資工作的順利開展。
已符合民政部門資助對象的,并得到金額資助的計生資助對象以民政資助為準,不再重復享受。民政辦和計生站要進行資助對象相互核準確認,并將確認資助對象花名冊于2009年10月30日前報鄉衛生院,做到不重不漏。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
各村委會要加強對新農合籌資工作的領導,將2010年度新農合籌資工作作為年內一項重要工作任務予以落實,主要領導要親自抓,確保新農合籌資工作的各項目標任務按時、按質、按量完成。
(二)深入宣傳,廣泛動員
各村委會要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廣播、標語等宣傳渠道,大力宣傳新農合政策及相關知識,引導農民群眾自覺自愿地參加新農合。對在外務工及散居等農村居民,要通過多種方式與其取得聯系,做到合作醫療政策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三)堅持農民自愿參合原則
在籌資過程中,各村委會要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文件精神,充分尊重農民的意愿,堅決貫徹“農民自愿加”的原則,嚴禁采用行政強制措施,強制讓任何單位和個人為農民墊資或代繳參合資金,嚴禁虛報參合人數。各村委會要認真統計轄區內農業人口數,應參合人數、實際參合人數,民政、計生部門資助人數,做到數據準確,真實可信。
(四)規范繳費工作
嚴格加強對收費機構及工作人員的管理,提前向農村居民公告,讓農村居民明白繳費時間、地點和收費機構、工作人員。收取農村居民參合費用時,要以戶為單位,及時開具《云南省社會保險繳費款收據》,不得使用其他收費標據。
(五)確保資金入庫
加強資金管理,及時將參合費用匯入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資金專用賬戶,鄉鎮和村級資金停留時間不得超過7天,嚴禁滯留挪用。對已經繳納參合費用的農戶,要以戶為單位,及時核發《合作醫療證》,確保農村居民及時享受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
(六)加強信息收集工作,確保信息準確
在籌資工作啟動后,要嚴格按照《新農合參合人員基本信息登記表項目規范》(普衛辦〔2009〕160號)的要求,全力做好參合人員個人信息的收集工作,同時做好信息錄入工作,確保與省新農合信息系統對接和信息網絡平臺建設。
(七)嚴格執行籌資工作旬報制,確保工作落實
為準確掌握全縣2010年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合及籌資情況,確保新農合籌資工作的順利完成。各村從2009年10月開始直到籌資結束,于每月10日、20日、30日填報《××自治縣2010年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合進度統計表》。
(八)科學合制定補償方案
2010年新農合籌資標準提高后,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在綜合分析歷年補償方案運行和基金使用等情況的基礎上,結合籌資標準的提高,科學合理的制定補償方案,適當擴大受益面和提高保障水平。一是2010年新農合住院補償最高限額30000元;二是2010年參合農民住院費用實際報銷比例不低于50%;三是統籌補償方案要重點提高在縣、鄉、村級醫療機構醫藥費用的補償比例;四是適當提高鄉村兩級醫療機構門診補償比例和封頂線,要與住院補償付線和補償比例有效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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