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資打假專項治理方案
時間:2022-05-26 02: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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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黨的*屆五中、六中全會和中央一號文件精神,全面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和全國農業工作會議要求,圍繞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發展現代農業,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目標和任務,根據國務院關于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總體部署和國家六部委《關于印發20*年全國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要點的通知》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和目標
(一)工作思路。堅持“標本兼治、著力治本、打防結合、綜合治理”和屬地管理原則,大力貫徹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以源頭治理、大要案查處和基層農資監管能力建設為重點,積極推進放心農資下鄉進村,加強定點農資市場創建單位的規范管理,推進農資信用體系建設,完善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的長效機制,促進農資市場秩序進一步好轉。
(二)工作目標。通過各級各部門的共同努力,使農資生產經營行為進一步規范,區域性制售假劣農資的行為得到有效遏制;基層農資監管執法能力不斷增強,案件查結率有新的提高,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不斷健全;各級網絡直報制度基本形成,農資監管信息化水平不斷提高;放心農資下鄉進村活動不斷深入,農民識假辨假能力和維權意識進一步增強,放心農資覆蓋面進一步擴大,農資產品質量和農民群眾滿意程度不斷提高。
二、工作重點
(一)進一步清理整頓農資生產經營主體。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行政許可監督檢查,對轄區內農資生產經營主體進行全面清查。對已經發放的生產經營許可證、產品登記證、品種審定證書、推廣鑒定證書等進行核查,加強對臨時證照的清理,對情況發生變化不再符合法定條件的或國家已明令禁止生產的產品證照,要依法注銷或撤銷;對無證生產經營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嚴厲查處。對近年來群眾舉報投訴多、違法生產經營農資情節嚴重以及造成重大農業生產責任事故的,要重點檢查。對未按規定建立產品質量和經銷檔案的,要督促建立,對拒不建立或抵制建立的,要依法查處。要建立規范的農資日常監管工作檔案,做到有查必有錄。
要按照政企分開、政事分開的要求,加大農業系統企業脫鉤的工作力度,認真清理亂掛鉤、亂掛靠的行為,加強監督管理。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種子管理體制改革加強市場監管的意見》文件要求,對未脫鉤的種子生產經營企業,自20*年7月1日起,農業行政主管部門不得再向其核發生產經營許可證。
(二)突出重點農資產品的監管。以種子(種苗)、農藥、肥料、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農機及零配件、水產苗種為重點,強化市場監管,堅決查處違法行為。
種子監管重點:以水稻、玉米、小麥、棉花、油菜及本地主要經濟作物種子為重點,堅決查處生產經營假劣種子、經營推廣應當審定而未經審定通過的種子、超范圍經營、無證生產經營、未按規定建立經營檔案、包裝標簽品種介紹與審定公告表述不符等違法行為;采取有力措施,制止制種基地發生搶購套購行為;嚴格品種審定,解決品種多、亂、雜的問題。
農藥監管重點:以殺蟲劑、殺菌劑和種子包衣劑為重點,堅決查處生產經營假劣農藥、無登記證生產、添加未登記成份、擴大使用范圍、一證多用、套證或冒證、標簽不符合規定以及肥料產品標有農藥功能等違法行為。堅決查處非法生產、銷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種高毒有機磷農藥的違法行為,以及摻雜高毒劇毒農藥的行為。
肥料監管重點:以復混肥、有機肥料、微生物肥料及床土調酸劑為重點,嚴查有效成分不足、包裝標識不規范、夸大使用效果等違法行為。加強對配方肥定點生產企業產品質量的監測,建立完善配方肥質量追溯管理制度。加強對肥料登記產品的后續管理,依法查處一證多用、假冒偽造登記證的違法行為。
獸藥監管重點:嚴查生產經營假劣獸藥、無證生產經營、有效成份含量不足、標簽說明書不規范、非法生產獸用生物制品等違法行為;加大禽流感疫苗等重大動物疫病疫苗的質量監管;嚴厲打擊生產經營使用違禁藥物和其他有毒有害化合物的違法活動,采取有力措施,取締國家禁用的獸藥。
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監管重點:嚴厲打擊生產經營假劣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無證生產、包裝標簽不符合規定等違法行為;嚴查在飼料加工和養殖環節添加“瘦肉精”、蘇丹紅、萊克多巴胺等違禁品和其他禁用獸藥的行為;組織開展全國飼料產品安全監測工作,重點監測飼料衛生指標、飼料中違禁藥物、反芻動物飼料中牛羊源性成分。
農機監管重點:以財政資金補貼購置的農機具為重點,開展質量監督工作。組織實施《農業機械質量調查辦法》,積極開展農機產品的質量調查、投訴和打假工作,確保補貼機具的產品質量和售后服務質量。完善農機質量投訴監督體系,及時處理重大、突發質量事故和集中投訴事件,堅決打擊制售假冒偽劣補貼機具的行為。加強農機試驗鑒定工作,做好國家支持推廣的農機產品目錄年度調整工作。
水產苗種監管重點:加大水產苗種生產許可制度的實施力度,嚴肅查處苗種生產環節使用呋喃唑酮、氯霉素和孔雀石綠等禁用藥物和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行為,提高水產苗種質量。督促苗種生產企業建立生產記錄、用藥記錄及銷售記錄,建立可追溯制度。嚴厲打擊以次充好、以劣充優和銷售帶病水產苗種的行為。
熱作種苗監管重點:以天然橡膠種苗監管為重點,在天然橡膠定植高峰期,加大對天然橡膠良種補貼定點生產基地出圃種苗質量的抽檢力度,并對天然橡膠良種補貼定點生產企業進行全面檢查,建立質量追溯制度,對其他天然橡膠苗木生產企業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同時,加大對市場上銷售的其他熱作種苗質量抽查力度。
(三)加大案件查處力度。要完善信訪舉報制度,鼓勵社會各方面積極舉報各類制售假劣農資行為,拓寬案件發現渠道,做到“聞報必動,有訴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嚴格按照“五不放過”原則,徹查大要案源頭。對違法生產經營額或給農業生產造成損失達到2萬元以上的,以及涉及群體性上訪的假劣農資案件及其他大要案件,都要按照我部《農業生產資料監督管理工作暫行規定》,及時向上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和當地黨委、政府報告。制假售假問題突出的地區或發生重大案件時,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加強與公安、檢察、工商、質檢等部門的合作,加大聯合整治力度。不斷完善農業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機制,杜絕“有案不送、以罰代刑”現象。上級農業部門要加強對下級農業部門的督辦指導,要把案件查處工作作為評選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重要依據。
(四)開展農資質量抽查。各地要制定并組織實施農資質量年度抽查計劃,實行例行監測和監督抽查相結合。加大對農資流通和使用環節的質量例行監測,重點監測群眾反映較多、問題突出的區域和企業。依托農業部定點農資市場創建單位,建立農資質量動態監測點。監督抽查結果要及時,依法處理不合格產品和違規企業。要及時整理監測結果,預警公告,提醒廣大農民不要購買質量不合格產品。對質量不合格、源頭不明確的農資產品,要及時報請上級農業部門,必要時商請公安機關,徹查假劣農*頭。要在農產品出口基地、無公害農產品基地和大中型生產企業開展禁用投入品質量安全的例行監測,為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產業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五)開展農業部定點農資市場創建活動。各級農業部門要嚴格按照《農業部定點農資市場管理辦法(試行)》的要求,堅持“自愿申報、積極創建、考核授牌、動態管理”的原則,指導和幫助定點農資市場創建單位建立健全市場準入、質量糾紛處理等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規范其經營行為,強化服務能力,推動本地區農資市場秩序不斷好轉。
(六)大力推進放心農資下鄉進村。在總結2005年、2006年試點經驗的基礎上,繼續做好20*年放心農資下鄉進村試點的各項工作。要大力推行農資連鎖經營、農資直供等多種模式,充分發揮行業協會、龍頭企業以及農民專業合作社的作用,探索新形勢下放心農資下鄉進村的有效途徑和模式,壓縮假劣農資市場空間,提高放心優質農資產品的覆蓋面和市場占有率。
(七)加強基層監管能力建設。各地要把基層執法能力建設作為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的基礎性工作常抓不懈,繼續鼓勵和推進有條件的地區實施農業綜合執法,建立健全農業綜合執法機構與專業管理機構明確分工、相互配合的規章制度,建立穩定的執法隊伍。要積極爭取當地政府的支持,將農資打假工作列入財政預算,配備必要的執法裝備,改進執法手段。加強業務培訓,提高基層執法人員的素質與能力。積極推行農資義務監督員制度,延伸監管網絡,切實解決基層監管力量不足的問題。
(八)加快推進農資信用體系建設。各地要加快探索和推進農資信用體系建設,加強與工商、質檢等有關部門的協作配合,研究制定農資企業信用管理辦法、科學評價體系和相應標準,逐步加快推行信用等級分類管理。將農資生產經營企業資格、商業信用、合同履約率、守法程度、消費者投訴、公眾評價等相關信息以及質量監督抽檢結果,統一納入信息數據庫,依托網絡信息平臺,建立農資生產經營企業信用檔案數據庫和“黑名單”數據庫,曝光違規企業和產品,推薦信譽可靠的企業和產品。對信譽好的企業給予扶持和鼓勵;對失信和具有不良記錄的企業要予以警示或限期整改,列入重點監測檢查對象;對多次違法違規、信用差的企業要向社會公布并進行重點監控,直至依法取消其資格。各地可選擇有條件的地區先行試點,探索經驗,逐步推廣。
(九)加強對農民和農資企業的服務指導。把對農民的服務與對企業的指導結合起來,組織誠信企業和農資行業協會公開質量承諾,通過推介、展示等多種方式引導農民群眾到信譽好、技術服務能力強、售后服務優的經營網點選購農資產品,幫助農民樹立正確的農資消費觀念,提高優質農資產品的占有率。在農村基層廣泛培育工作熱心、業務精通的農民骨干,使之成為農資打假的義務監督員、宣傳員和識假辨假的技術員。發揮農業部門的專業優勢,成立農業生產事故技術鑒定機構,切實解決農民反映強烈的農資質量糾紛問題。要積極創造條件,加快開通“12316”全國農業系統公益服務統一專用號碼,確保年底前全面開通,方便農民投訴舉報和信息服務。
(十)進一步開展毒鼠強整治工作。各地農業部門要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繼續采取換購、排查等措施,加大毒鼠強等劇毒鼠藥的清查收繳力度。繼續牽頭做好殺鼠劑核準經營續展登記工作,進一步暢通殺鼠劑市場流通渠道,嚴厲查處未取得經營資格經營殺鼠劑和經營沒有防偽標志殺鼠劑的違法行為;加強統一滅鼠工作,宣傳推廣先進滅鼠器械、藥劑和技術,提高鼠害綜合防治水平。配合公安部門做好跟蹤、排查和搗毀制毒窩點等工作,協調環保部門做好已收繳和廢棄毒鼠強的處置工作。
各地農業部門要積極爭取財政支持,依照有關規定做好收繳的假劣農藥、獸藥等農資產品的處置工作。
三、重點活動
(一)組織召開全國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電視電話會議。2月,召開全國電視電話會議,部署20*年農資打假與監管工作。
(二)組織開展第三屆“放心農資下鄉進村宣傳周”活動。3月,在全國組織開展第三屆“放心農資下鄉進村宣傳周”活動。要求各地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開展現場咨詢和案件回訪活動,推動放心農資下鄉進村。農業部定點農資市場創建單位、放心農資下鄉進村試點單位、大型農資連鎖企業也要積極配合,做好宣傳活動。
(三)組織開展“農資打假保春耕鄉村行”活動。3月春耕備耕期間,組織新聞媒體對部分地方農資打假保春耕活動,包括農資市場檢查、放心農資下鄉進村、農民識假辨假維權知識現場咨詢培訓、“12316”公益電話服務情況等進行采訪報道,形成打假護農保春耕的輿論氛圍。
(四)公布一批農資打假大要案件。“3.15”期間,公布一批全國農業系統農資打假大案要案。
(五)啟動第三批放心農資下鄉進村試點及開展經驗交流。2月,啟動第三批放心農資下鄉進村試點,進一步探索放心農資下鄉進村的模式,全面提高放心農資產品市場占有率和覆蓋面。結合省部共建社會主義新農村示范行動,在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立1000個放心農資店,扎實開展試點工作。9月,組織召開放心農資下鄉進村試點經驗交流會,總結交流各地放心農資下鄉進村試點的做法和經驗。
(六)組織開展農資質量抽查活動。在春季或秋季等重要農時,由農業部統一組織對農資生產和銷售量較大地區的種子、農藥、肥料、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農資產品開展質量抽查,重點在流通環節開展,并及時公布抽查結果。依法沒收并召回可能影響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禁限用農業投入品,杜絕假劣農資產品流入社會。
(七)組織開展農資打假專項治理春秋季督查。4月,由農業部有關單位組成聯合督查組,采取明察暗訪方式,開展農資打假春季督查。9月,由全國農資打假專項斗爭部際協調小組成員單位組成聯合督查組,開展農資打假秋季督查。
(八)組織開展《農業生產資料監督管理工作暫行規定》自查檢查活動。上半年,部署開展農業部《農業生產資料監督管理工作暫行規定》自查檢查活動,適當時候進行檢查和抽查。
(九)組織開展農資打假專項治理秋季行動。9-11月份,在全國統一組織開展農資打假專項治理秋季行動。
(十)組織開展定點農資市場檢查驗收活動。10月,組織有關專家對定點農資市場創建單位進行檢查驗收,并召開定點市場與重點聯系企業座談會。
四、保障措施
(一)明確職責分工,加強組織領導。建立主管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相關部門共同參與的工作體系,充分發揮農業部門在農資打假工作中的牽頭協調作用,加強與公安、工商、質檢等部門的協同配合。要嚴格落實打假責任制,加大監督和責任追究力度,提倡逐級簽訂農資打假責任狀,形成上下聯動、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二)落實規章制度,完善工作機制。各地要大力貫徹落實農業部《農業生產資料監督管理工作暫行規定》,結合本地實際,進一步建立和完善農資監管工作檔案、信息報送、責任追究、績效考核等制度。要依托《全國農資監管信息網》,逐步建立部、省、市、縣四級網絡直報制度。日常工作和季度總結報告要通過網絡逐級報告上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農業部各成員單位每半年向部整規辦報送一次工作進展情況。
(三)加大宣傳力度,營造打假氛圍。要充分發揮輿論監督和宣傳導向作用,利用電視、廣播、網絡、報刊、明白紙、宣傳單等多種手段,宣傳農資打假工作經驗和成效,宣傳農資法律法規,加大假劣農資案件曝光力度,震懾違法犯罪分子;普及農資識假辨假和科學使用知識,提高農民維權意識和能力,依法推介優質放心農資產品。
(四)完善法律法規。
加快農藥、肥料、農機管理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制修定工作,為進一步深入開展農資打假與監管工作提供法律依據。適應基層工作需要,積極推動相關司法解釋出臺,進一步完善法律法規。各地也要結合實際,加強地方立法和配套規章建設工作,為整頓和規范農資市場秩序提供強有力的法律武器和良好的法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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