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對口幫扶活動方案
時間:2022-01-22 09:5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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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推進縣域內教育均衡發展,逐步縮小學校之間基礎教育辦學水平差距,提高薄弱學校整體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學質量,實現教育資源共享,縣教育局決定啟動為期三年一輪的校對校“對口幫扶”活動。為確保活動的順利開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學校之間對口支援為基本形式,以鄉鎮學校為支援對象,以提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隊伍整體素質為中心,以發揮示范學校和骨干教師作用為主線,以相對薄弱學校為重點,以推進薄弱學校素質教育、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為目的,堅持從實際出發、注重實效、雙向交流、共同提高的原則,促使城鄉教育協調均衡發展。
二、幫扶目標
按照“整體幫扶、軟硬兼施、長短結合”的幫扶總體思路,在學校管理、隊伍建設、教育教學、文化建設、學生互動等方面構建幫扶機制。通過實施校對校“對口幫扶”工作,發揮城鎮學校優質教育資源的示范輻射作用,使所有優質學校建立對口支援關系,提高學校的整體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學質量。
三、幫扶時限
幫扶活動從2013年10月開始,至2016年8月止,為期三年。所有優質學校要對口幫扶一所薄弱學校,制定相應的幫扶工作方案,組織落實好對口支援計劃。
四、幫扶任務
校對校“對口幫扶”活動,重點做好以下幾方面幫扶工作。
(一)學校管理水平幫扶
1、支援學校要幫助受援學校樹立正確的辦學思想和先進的辦學理念,健全和完善各項管理制度,規范學校日常工作管理,幫助受援學校提高管理水平。
2、幫助受援學校制定中長期發展目標和發展規劃。
3、支援學校和受援學校每學期互派至少1名經驗豐富的管理人員到對口學校掛職,參與學校的決策與管理。支教領導每學期支教累計不少于一個月,每次連續開展指導工作不少于一周。
4、支援學校和受援學校每年要開展校風、教風、學風建設等方面工作的交流與學習。
5、幫助受援學校規劃校園布局,做好校園文化、綠化、美化、凈化等工作。
(二)教育教學工作幫扶
1、幫助受援學校抓好教學常規管理,規范教學各個環節。指導和幫助受援學校開齊開足國家規定的課程,引導受援學校教師積極投身課程改革,更新教育觀念,改革教學方法,不斷提高教育質量。
2、幫助和指導受援學校切實加強學生思想品德教育,加強日常行為習慣養成教育、校園文化建設、班級管理等方面的交流,提高德育工作的實效性。
3、幫助和指導受援學校利用現代教育教學手段改革教育教學,提高效率和水平。幫助受援學校用好各級基礎教育網的教育資源。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強與受援學校教研活動的交流,實現教學資源的共享。
4、幫助受援學校加強部室的建設、配備,并對實驗教學和實驗操作進行指導。
5、共同開展課外活動。學校舉辦各類藝術節、科技節和運動會等大型活動和相關節慶活動時,雙方學校互派師生參與,促進師生相互交流,相互學習,共同進步。
6、共同開展團隊活動。通過組織共青團、少先隊手拉手等活動,促進支援學校和受援學校的學生進行多方面交流。
(三)教師業務素質幫扶
1、幫助受援學校制定教師隊伍建設發展規劃、培訓計劃和工作措施。對受援學校教師每年全員培訓一次以上,3年內支援學校要幫助受援學校培養一定數量的縣級學科骨干教師。受援學校科任教師人數在20人以下,至少培養1名,受援學校科任教師在20-50人,至少培養2名,受援學校科任教師在50人以上,至少培養3名。
2、幫助受援學校開展師德師風建設,提高教師隊伍職業道德素養。
3、幫助受援學校教師提高業務能力和教學水平。每學期開展同類學科教研組或年級組教學研討活動,進行教學指導。包括制定教學計劃、集體備課、隨班聽課、上示范課、教學觀摩、說課、評課、優秀教師教育教學報告等交流活動。
4、支援學校和受援學校每學年要互派教師不少于2名到對口學校任教,尤其是短缺學科,確保受援學校開齊開足課程。支援學校教師每學期支教時間累積不得少于一個月,每次連續開展支教時間不得少于一周。
(四)經濟物質方面幫扶
支援學校要根據本校實際狀況給予受援學校經濟物質幫扶,也可提供自身閑置的教學儀器、教具和圖書等。
(五)其它方面幫扶
提倡開展多種形式富有實效的其它幫扶,并能創新性的開展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開展校對校“對口幫扶”活動是促進城鄉教育均衡發展的重要舉措,是促進薄弱學校改造,提高學校管理水平,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的有效途徑;也是進一步挖掘優質學校辦學潛力,促進支援學校自我提高的有效途徑。各學校要統一思想,充分認識實施“對口幫扶”活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實增強使命感和責任感。要把對口幫扶工作列入議事日程,納入年度工作計劃,明確責任,安排專人負責。要認真規劃,精心組織,狠抓落實,確保成效。
(二)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校對校“對口幫扶”活動是一項全方位合作、多方面協調的系統工程,必須加強組織領導。各學校要成立校對校“對口幫扶”活動領導小組并下設辦公室,教育局每學期進行定期和不定期對幫扶工作考核和評估。各學校要建立健全各項幫扶工作制度,制定工作方案,層層落實目標責任,要通過建立互訪制度和聯席會議等制度,加強校對校溝通,及時掌握幫扶工作進展情況,共同研究和協商解決存在的困難和問題,不定期做好工作小結,進一步探索有效的幫扶辦法。
(三)簽定幫扶協議,規范雙方行為
對口學校要進一步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要簽定幫扶責任書,進一步明晰3年內支援學校和受援學校應實現的預期目標和分年度的具體目標任務。支援學校要加強與受援學校溝通和交流,逐項落實自身擔負的責任目標。各受援學校要積極主動、認真學習幫扶學校的先進理念、先進經驗以及好思想、好作風,要克服依賴思想和各種困難,發揚艱苦奮斗優良傳統,全面加強自身建設,努力開創工作的新局面。
(四)落實優惠政策,創設幫扶條件
各學校要將“對口幫扶”所需的經費列入預算,給予保證。教師在支教幫扶或掛職培訓期間,原學校待遇不變,年度考核由對方學校負責,年度考核的情況作為教師職稱晉升和評優樹模的重要依據,并優先考慮。表現突出的,應給予表彰獎勵。對口學校應給予支教人員在工作、生活等方面提供必備的條件和積極的支持與關心,為他們創造良好寬松的工作環境和便利的生活條件,支援學校三年一輪對口幫扶工作將作為校長評聘重要業績進行考核。
(五)加強檢查指導,提升幫扶效益
各學校要切實抓好年度幫扶計劃的落實,要經常組織交流、指導工作,要建立幫扶工作考核和評估制度,在實施質量檢測和年度督導評估考核工作中,實行“捆綁式”評價模式,要將受援學校的考核評價結果納入到支援學校的考核評價范圍,及時通報對口幫扶工作的典型經驗和存在的問題,確保幫扶工作落到實處。縣教育局將對校對校“對口幫扶”活動實施情況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檢查和通報,并將考評結果作為年度教育目標管理責任制的依據。同時,鼓勵各學校創造性地開展幫扶工作,建立城鄉一體化的教育發展機制。三年幫扶結束后,縣教育局將對全縣校對校“對口幫扶”工作進行總結和表彰,作為新一輪校長聘任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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