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體育健身設施實施方案
時間:2022-10-11 09: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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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全民健身條例》,完成《縣全民健身實施計劃(2011-2015年)》目標任務,進一步改善基層公共體育設施條件,加快農村全民健身事業的發展,根據省、市體育局相關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緊緊圍繞落實《全民健身條例》、《國務院關于支持等原中央蘇區振興發展的若干意見》、《縣全民健身實施計劃(2011-2015年)》,堅持“強基層、打基礎、保基本”的工作方向和“面向基層、服務農民,因地制宜、分類指導,量力而行、注重實效,引導扶持、地方為主”的原則,加快基層公共體育設施建設步伐,促進城鄉公共體育設施服務均等化,增強基層政府公共體育服務能力,做到親民、便民、利民,真正使廣大群眾受益。
二、建設任務
2013年全縣建設鄉鎮農民體育健身工程1個,行政村農民體育健身工程22個。各鄉(鎮)具體建設任務見《2013年縣農民體育健身工程建設任務分配表》(附件1)。鼓勵各鄉(鎮)超額完成建設任務,超額部分計入下一年度已完成任務數,享受同樣的扶持政策。
三、建設內容和標準
(一)建設內容
1、鄉鎮農民體育健身工程:1塊帶看臺的水磨石(或丙烯酸,或硅PU)燈光籃球場,1塊放置4張乒乓球臺的活動場地,1塊放置15件健身器材的活動場地,1塊門球場或羽毛球場或網球場,以及必備的燈光、籃球架、乒乓球臺、路徑器材等器材設施。
2、行政村農民體育健身工程:
A類:1塊混凝土籃球場并配備1副室外標準籃球架、2張室外乒乓球臺。籃球場四周,要求各向外開辟不少于5米的平整空地,便于群眾觀看比賽和開展健身操(舞)等其他體育活動。
B類:為項目行政村配備6件室外健身器材(需有不低于80㎡硬化的休閑健身小廣場)。各鄉鎮只能申請一個B類項目。
(二)建設標準
具體建設標準參照《2013年省農民體育健身工程建設指導手冊》。
四、選址原則和要求
(一)選址原則
1、鄉鎮農民體育健身工程優先選擇鄉鎮領導重視體育工作,群眾有參加體育健身活動的傳統和熱情,體育工作基礎好,建設積極性高,有較強的經濟配套能力,無標準場地設施的鄉鎮。具體項目點應安排在鄉鎮所在地(原則上建在鄉鎮政府所在地1㎞以內),符合當地鄉鎮總體規劃要求,優先考慮與鄉鎮綜合文化站相結合,有不少于1800㎡并經有關部門批準的空置建設用地,周邊群眾居住相對集中,交通便利,保證開放,便于群眾使用。
2、行政村農民體育健身工程要選擇人口較多,居住較為集中,群眾體育需求旺盛,建設積極性較高,有體育組織和體育骨干,體育活動開展普遍,建設用地條件有保證,無標準場地設施,堅持公益性用途,體育設施管理、維護能力強的行政村。工程建設要與新農村建設示范點、老年活動場所等公益事業設施統籌規劃,充分利用現有設施配套建設,要把政府支持、各方參與與農民自覺自愿結合起來,以發揮更大效益。在保證無條件向農民開放,并免費使用的前提下,籃球場可以與附近學校體育場地實施建設(教學區與活動區分開的)相結合,做到一場多用、共建共享;健身器材出于適用人群、使用效率及安全等因素考慮,不宜放在學校內。
3、合理選址、不占耕地、不強拆民房、不攤派,依法征地、劃清場地界址,明晰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4、所選的項目必須具備開工條件,能保證工程在2013年10月底前建成使用。
5、已建農民體育健身工程項目的鄉鎮和行政村不得重復安排。
(二)選址要求
1、體育場地設施應布局合理,功能分區明確,交通順暢,管理維修方便,并滿足當地規劃部門的相關規定和指標。
2、場地建設應根據所選運動項目特點,合理安排,滿足各運動項目的朝向、光線、風向、風速、安全、防護等要求。
3、注重環境設計,充分保護和利用自然地形和天然資源(如水面、林木等),考慮地形和地質情況,減少建設投資。
4、場地選址應避開地質環境復雜的地區(如巖溶發育地區、填涂層較厚地區、膨脹土地區以及地下水含氟實行地區等)。
5、要與污染源、高壓線路和易燃易爆物品場所之間的距離達到有關防護規定。
五、資金安排
(一)投資原則
堅持地方投入為主、國家和省級體彩公益金扶持為輔、社會籌資為補充的資金投入原則。鄉鎮農民體育健身工程每個投入20萬元,行政村農民體育健身工程中A類每個投入3萬元,B類每個投入1萬元,國家和省級體彩公益金給予一定扶持,鼓勵社會資助。提倡經濟條件較好,人口較多的鄉(鎮)、村在尊重居民意愿的前提下,增加面積、器材及設備,提升建設檔次,形成多功能體育文化廣場和體育公園。
(二)扶持辦法
1、鄉鎮農民體育健身工程每個項目由國家和省級共扶持11萬元,其中6萬元器材(包括15件健身器材、4張室外乒乓球臺、1副移動鋼化玻璃籃球架、4套室外燈光),5萬元補助場地建設。
2、行政村農民體育健身工程:
A類每個項目由國家和省級共扶持1.7萬元,其中1萬元器材(包括1副室外獨臂地埋式籃球架和2張室外乒乓球臺),0.7萬元補助場地建設。
B類每個項目由國家和省級扶持價值1萬元的器材。
3、器材由省體育局統一采購后提前配發,場地補助待工程竣工驗收后下撥到項目點。
六、實施步驟
(一)2013年4月20日制定并印發《2013年縣農民體育健身工程實施方案》;
(二)2013年4月28日前各鄉鎮完成選址、申報;
(三)2013年5月6日完成向市申報;
(四)2013年5月20日前確定項目鄉鎮和行政村,開工建設;
(五)2013年7月30日前完成器材配送;
(六)2013年10月30日全部竣工并投入使用;
(七)2013年11月6日前完成縣級自查驗收。
(八)2013年11月25日前做好迎接市、省兩級的抽查驗收;
七、申報辦法
(一)各鄉(鎮)按本實施方案要求,填寫《2013年省鄉鎮農民體育健身工程申報總表》。
(二)擬建鄉鎮填寫《2013年省鄉鎮農民體育健身工程項目申請表》(附件4),行政村填寫《2013年省行政村農民體育健身工程項目申請表》(附件5),并加蓋有關部門公章。
(三)請各鄉(鎮)于2013年4月28日前將本鄉(鎮)申報總表、項目申報表報、社會體育指導員培訓名單送縣體育局辦公室。
八、具體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實施農民體育健身工程是貫徹落實《全民健身條例》,完成《縣全民健身實施計劃(2011-2015年)》切實舉措,也是體育部門唯一一項列入了市委、市政府民生工程的任務,也是今年縣政府工作報告中布置的重要工作任務,更是履行政府公共服務職能,促進城鄉體育資源和公共體育服務均衡配置的重要舉措。各鄉鎮要從戰略和全局的高度出發,重視和支持農民體育健身工程的實施工作,將農民體育健身工程納入當地惠民、實事工程,同時將健身工程設施情況列入相關評價體系,進一步整合資源,統籌安排。
(二)廣泛宣傳,嚴格申報。農民體育健身工程從2006年設施以來,極大改變了我縣農村體育設施缺乏的狀況,得到了群眾的歡迎和支持,在群眾中產生了很大的影響。但有少數鄉鎮宣傳發動還不夠深入,影響了群眾對農民體育健身工程的認識程度和申報的積極性。要充分利用各種宣傳載體,宣傳農民體育健身工程的意義、作用。要建立健全農民體育健身工程申報機制,通過建設點自主申報、鄉鎮民主推薦、縣體育局嚴格考察,將申報工作變被動為主動,充分調動建設點申報的積極性。
(三)加強組織,細化措施。各鄉鎮要有計劃、有步驟地做好各項工作,確保工程質量和工期。將農民體育健身工程與“三送”活動、土坯房改造等工作有機結合起來。統籌結合鄉鎮綜合文化站、健身休閑廣場、文化大院、村民活動中心、宗族祠堂修繕等公益事業設施建設,科學規劃、借勢借力、齊抓共建,實現資源共享,提高綜合利用率。在布點時優先在2013年度全省新農村建設8000個省級村點和市縣自建村點,以及設施和諧秀美鄉村建設工程中心鎮、中心村中選擇安排。
(四)健全培訓,發揮作用。要通過工程建設,積極推進鄉鎮和行政村各類體育組織和體育活動站(點)的建設。每個項目鄉鎮至少培養2名、每個項目村至少培養1名三級社會體育指導員,并充分發揮其對開展農村體育活動的組織、帶動和指導作用,積極組織開展豐富多樣的體育健身和競賽活動,切實發揮農民體育健身工程的陣地作用。培訓名單隨項目申請表一同上報。(附3表)
(五)明確職責,加強監督。建立工程建設“分級負責、逐級監督”的工作機制。根據省、市體育局制定的實施方案,縣體育局負責制定本轄區實施方案,提請本級政府把工程納入當地發展規劃,審核選址、申報,督促工程進度,調度器材安裝,組織檢查驗收。
(六)從嚴驗收,嚴格獎懲。工程建設完工后,縣體育局將組織專門人員對農民體育健身工程從嚴驗收,把好第一關,并在自查驗收結束后以正式文件形式上報合格工程名單及驗收表至市體育局。省、市體育局將組織質量、安全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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