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基層基礎實施意見

時間:2022-07-05 11: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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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基層基礎實施意見

為進一步推進街道司法所規范化建設,充分發揮街道司法所在維護社會穩定中的第一道防線作用,根據市司法局《關于加強司法所規范化建設的意見》,結合我區司法所建設實際,經局長辦公會研究決定,在全區開展街道司法所基層基礎建設年活動,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大及十六屆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堅持實事求是,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原則,積極推進司法所組織建設、隊伍建設、業務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全面提升司法所整體工作效能,為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做出積極貢獻。

二、目標要求

以開展基層基礎建設活動為契機,實現司法所組織機構進一步健全,隊伍素質、管理水平進一步提高,工作的針對性、有效性進一步增強,辦公條件進一步改善,年內60%的司法所達到市局規范化建設標準。

三、活動內容

基層基礎建設年活動,要緊緊圍繞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以強化隊伍、規范管理、開拓創新、提高規范化建設水平為原則,不斷推進街道司法所組織機構建設、隊伍建設、業務制度建設、基礎設施建設。

(一)組織機構建設

根據青編字[2012]8號文件要求,配齊配強司法所工作人員,確保職責的履行,進一步理順司法所管理體制,在目前司法所實行區司法局和街道辦事處雙重管理體制下,司法所長的任免、調動,街道應事先征求區司法局的意見,并按干部管理權限辦理。

(二)隊伍建設

司法所設所長一人,實行所長負責制,司法所工作人員不少于2人。司法所長應具有相應的領導能力和管理水平,達到法律大專以上學歷。司法所工作人員具有相應的法律專業知識和基層工作經驗。建立健全對司法所工作人員的長效管理機制,完善對司法所工作人員崗前和在職培訓,日常工作監督考核制度。年內對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員普遍系統輪訓一遍,通過系統培訓,使司法所工作人員掌握足夠的法律和政策知識,以適應形勢的發展。

(三)業務制度建設

司法所要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強化內部管理,實行政務公開。做到“三個公開”:司法所工作職能公開,司法所長、司法所工作人員職責公開,司法所工作人員照片、職務、聯系方式公開;建立“九項制度”:請示匯報制度、政治業務學習制度、統計報告制度、調查研究制度、檔案管理制度、人民調解工作制度、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制度、社區矯正工作制度;設立“八個登記冊”:民間糾紛調處情況登記冊、民間糾紛專項排查治理登記冊、法制宣傳教育情況登記冊、參與綜合治理情況登記冊、法律咨詢來信來訪登記冊、法律援助情況登記冊、司法所會議記錄冊、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情況登記冊。

(四)基礎設施建設

各街道應為司法所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提供必要的物質保障,逐步改善司法所辦公條件。司法所應有獨立的辦公場所和調解室,總面積應在50m2以上,配備辦公桌椅、微機、檔案柜等辦公設施,以滿足司法所履行各項職能的要求。

四、組織領導和措施

(一)精心組織。為保障基層基礎建設年活動的有效開展,區司法局成立“基層建設年活動領導小組”,定期深入街道調研,協調解決基層基礎建設年活動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指導活動的開展。

(二)加強督導檢查。活動開展期間,定期召開協調會議,及時掌握、推廣各街道在開展基層基礎建設年活動中的經驗做法。

(三)建立考核機制。對各街道開展活動及規范化建設的情況進行考核,實行月考核、季度考核、半年和年終工作考核,評比、通報,實施獎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