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局支農資金管理工作意見

時間:2022-04-26 08: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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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局支農資金管理工作意見

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三農”工作高度重視,將其作為當前及今后一段時期黨和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出臺了一系列強農惠農政策。各農口有關部門認真貫徹落實農業和農村發展的各項方針政策,不斷從體制上、機制上探索加強財政支農資金監管的新思路和新舉措,通過加強制度建設、規范部門預算管理、探索財政支農資金整合、開展強農惠農資金專項清查等方式,有效地提高了財政支農資金使用效益。為進一步落實好各項強農惠農政策,管好用好財政支農資金,推進財政支農工作科學精細化管理,加快支農資金支出進度,提高支農資金使用效益,根據省財政廳有關文件精神,現就我縣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加強財政支農資金管理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建立健全財政支農資金管理長效機制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當前,我縣財政支農資金使用和管理上仍然存在一些問題,如涉農補貼政策的落實還需進一步規范;財務管理不夠規范,基層財務管理還比較薄弱;項目實施進度緩慢,項目進度撥款滯后造成項目資金滯留;項目資金核算不夠規范;一些擠占、挪用及騙取財政支農資金的現象仍然存在等,嚴重影響了財政支農資金的安全運行和高效使用。農口各有關部門要站在依法行政、依法理財的高度,切實增強責任感,充分認識進一步加強財政支農資金管理的重要性和緊迫感,建立健全財政支農資金管理長效機制,不斷強化財政支農資金規范管理,用制度和機制保障財政支農資金運行安全和合理有效使用。同時,要根據財政支農工作和支農資金管理面臨的新形勢和新要求,切實把強化財政支農資金監管與加大財政支農資金投入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改變重資金分配、輕資金監管,以及項目資金落實到位嚴重滯后的狀況。

二、加大規范預算執行的力度

(一)規范預算執行

各農口有關部門要按照基本支出均衡撥付、工程性項目支出按進度按比例撥付,扶持性補助支出按政策早啟動、早到位的形式撥付財政資金(小型農田水利建設項目須憑招標合同、發票、驗收等資料安排補助資金);據實結算的支出項目,要努力做到均衡分季下達,年底結算。要按照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有關規定,認真研究,積極推行支農項目補助資金納入國庫集中支付的方式;要按照政府采購的有關規定,嚴格執行政府采購制度;要按照招投標制度的有關規定,嚴格執行招投標制度;按規定落實財政支農資金縣級報賬制度,避免資金被截留、轉移和挪用。任何單位不得違規將財政資金通過主管部門或所屬單位轉給非項目單位使用,更不得將財政資金通過地方主管部門或有關企業轉回本單位使用,嚴禁以任何形式用財政資金設置賬外賬和私存私放。

(二)加快支出進度

各農口有關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各項強農惠農政策,切實加快支農資金撥付進度,杜絕滯留資金現象,確保強農惠農專項資金按時足額到位。各農口主管部門要積極會同財政部門,提前布置項目申報工作和加快項目立項程序,對常規性的工程項目要盡早啟動前期申報工作,并盡量簡化項目立項程序,加快項目立項進程。對扶持性補助項目要限定申報期限,及時公示確定財政補助對象,對部分扶持政策明確、前期工作準備充分的項目,可以采取提前撥付或預撥的形式下達資金,以進一步加快支農資金支出進度。從2012年起,支農資金支出進度原則上分季進行,確定補助項目的資金量每年10月底前必須達到預算的90%以上,資金撥付進度至每年11月底前必須完成預算的90%以上,如未能完成財政將調整收回當年的部門支農專項資金,并將此作為該部門下年度財政安排支農資金規模的重要因素。同時,要正確處理好加快支出進度與規范管理的關系,要防止出現集中支出和突擊用錢、違規用錢行為。要堅持將加快支農支出進度與確保財政支農資金使用的安全性、規范性和有效性并重。

三、規范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要積極推行財政支農資金國庫集中支付(或財政直接支付)制度,按規定實行支農資金縣級報賬制度,進一步減少中間環節,堵塞漏洞,確保項目資金的安全運行。從2012年起,各農口部門在安排補助資金時要使用財政統一軟件格式進行發文,并在調查核實項目的同時要將項目實施單位的銀行帳戶開設情況同時上報以利于資金的直接撥付。對應實行財政報賬制的支農資金,農口主管部門要協助財政部門把關,嚴格報賬手續,規范報賬程序。對項目實施進度緩慢、未按規定要求和內容實施的,要采取停止撥款、追回支農資金等措施。從2012年起,當年安排的支農項目如未啟動實施的原則上不再安排資金給鄉鎮掌握使用的做法。

四、規范立項程序,加強項目管理

(一)實施財政支農項目庫管理制度

為更好地解決專項資金管理中存在的項目重復、多頭申報等問題,提高項目管理的科學化、精細化水平,建立項目監管的長效機制。從2012年開始,我們將充分利用省財政廳、市財政局的財政支農項目庫管理系統和平臺,加強項目基礎資料管理,逐步建立項目建設前后相關數據、影像資料的搜集、整理的管理制度。

(二)加強項目立項管理

一是要規范項目申報程序。農口各部門要對需要申報的支農項目,要及時制定、立項指南,明確資金的用途、補助標準、管理措施及工作要求等,提高項目申報工作的透明度,并對申報項目的真實性和合規性負責,杜絕無序申報、重復申報和隨意爭取財政支農資金的行為。從2012年起,財政部門對農口各部門報送的項目補助對象進行嚴格審核,對多頭、重復、連續安排補助的項目進行剔除,對農口主管部門安排立項特別是向省、市財政部門申報的補助項目要進行同步調查并出具審核意見。二是繼續實行項目標準文本管理制度、專家評審制度和公示公告制度,探索開展財政支農項目公開競選制度,規范項目立項行為,進一步提高立項環節的公平性、公正性。

(三)加強項目實施管理

一是強化項目約束機制,實行工程招投標制、政府集中采購制,條件具備的實行資金報賬制。二是完善項目監管機制,實行項目法人制、工程監理制。三是建立健全項目問效機制,對完工的項目要實行驗收總結和績效評價制度,在選擇社會影響較大、財政資金補助較大的支農項目實行績效評價試點的基礎上,按照不同項目、不同資金類別,逐步建立完善財政支農項目的績效評價指標體系,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

五、加強政策宣傳,完善公示公告制度

各農口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強財政支農政策的宣傳工作,通過電視、報紙等媒體大力宣傳國家強農惠農政策,形成全社會關注“三農”發展的良好氛圍。同時,要按照政務公開和預算信息公開的要求,完善財政支農政策、支農項目立項程序及支農資金分配等信息的公示公告制度,進一步提高財政支農工作的公平性和透明度。此外,根據新形勢下加強支農資金管理的要求,特別是近年來涉農補貼資金管理方面暴露出的一些問題,進一步加強涉農補貼資金的管理,完善公示公告制度,規范程序,加強監督,避免補貼資金被擠占、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