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局執法和效能監察部署意見

時間:2022-03-30 09: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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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局執法和效能監察部署意見

年是保康跨越式發展、實現“三年翻番”目標的決勝之年,是加快構建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深入推進反腐倡廉工作的關鍵之年。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監察廳關于年執法和效能監察工作的安排意見》(政辦發〔〕19號)和縣紀委十二屆八次全會的部署要求,現對全縣年執法和效能監察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見:

一、圍繞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加強對中央、省、市、縣重大決策部署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1、積極協助縣委、縣政府加大對“十二五”規劃、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決策部署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對政策落實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加強督促整改。突出對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規范和節約用地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縣發改局、縣經信局、縣環保局、縣國土資源局牽頭,縣監察局、縣財政局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配合)

2、加強對保障性住房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中央、省、市下達的保障性住房建設目標任務按時完成、公正分配,緩解城鄉居民住房困難,遏制房價過快上漲勢頭。(縣住建局、縣財政局、縣發改局負責,縣國土資源局、縣監察局等配合)

3、選定一批政府投資重大項目,實行全程跟蹤監督。在新建政府投資項目中全面創建“廉政陽光工程”。加強對政府投資重點項目建設情況的監督檢查。縣紀委監察局領導班子成員繼續督查一個政府投資重點項目。(縣監察局牽頭,縣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負責)

4、繼續加強對擴大內需政策措施執行情況的督查,確保重點在建、續建項目順利完成,確保中央新增投資、地方政府債券運用安全并發揮效益。(縣擴檢辦負責)

5、加強對中央水利改革發展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督促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水利改革發展的決定》(中發〔〕1號)精神,對水利建設工程開展聯合監督檢查,健全監督檢查機制,嚴肅查處違紀違法案件。(縣水務局、縣監察局負責,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縣國土資源局、縣公安局、縣審計局、縣行政服務中心等配合)

二、圍繞優化經濟發展環境,加強行政效能監察

1、以“改革創新年”為主題,認真貫徹落實《市行政效能監察辦法(暫行)》和《市行政效能投訴辦法》,加強行政機關內部制度建設,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規范行政機關行政行為,推進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優化投資發展環境,為我縣改革、發展和穩定營造良好政務環境。(縣監察局牽頭,縣直部門各負其責)

2、會同相關單位積極構建效能建設、效能測評、效能投訴、效能監察“四合一”的效能建設長效機制。督促相關部門建立健全首問負責制、崗位責任制、限時辦結制、超時默認制等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的效能制度體系。(縣監察局牽頭,縣直部門各負其責)

3、加大監督檢查力度,會同相關單位重點對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在管理、服務和執法過程中有無不作為、亂作為、拖拉推諉、效率低下、損害群眾利益和政府形象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治理懶、散、庸、玩的“機關病”。以治庸提能力、以治懶增效率,以治散正風氣。(縣監察局牽頭,縣直部門各負其責)

4、加強行政效能投訴受理工作。加大明察暗訪力度,嚴肅查處典型案件。(縣監察局負責,縣直有關部門配合)

5、嚴格執行行政問責制。認真執行中央《關于實行黨政領導干部問責的暫行規定》及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實行黨政領導干部問責的暫行規定的意見》(辦發〔2009〕58號)。對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決策部署貫徹執行不力,決策嚴重失誤、工作失職、政府職能部門監管不力造成不良后果,以及行政亂作為、不作為,嚴重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加大對領導干部的問責力度。(縣監察局牽頭,縣直部門各負其責)

三、圍繞規范建設市場行為和行政行為,深入推進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

一是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發展改革委監察部等部門關于解決當前政府投資工程建設中帶有普遍性問題意見的通知》(國辦發[]41號)精神。結合本地實際,研究制定我縣相關實施意見等配套制度,并嚴格執行。(縣發改局、縣行政服務中心、縣住建局、縣財政局、縣安監局、縣環保局、縣國土資源局等負責,縣治理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配合。)

二是繼續突出抓好問題整改和查案工作。

1、對新開工項目進行排查,加強在建項目的動態監管。對排查發現的問題,嚴格實行臺帳式管理、銷號式整改、跟蹤式督辦,確保整改到位。(縣治理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負責)

2、深入治理違規變更規劃、調整容積率問題。對年元月以來房地產項目排查出的違規調整容積率等問題逐一處理到位。(縣住建局負責,縣監察局、縣國土資源局等配合)

3、進一步加大工程建設領域案件查辦力度。切實把查辦違紀違法案件擺在重要位置,集中力量,嚴肅查處違規審批項目、調整規劃,以及規避招標、虛假招標、圍標串標和轉包、違法分包等案件;嚴肅查辦在土地礦產資源審批、項目實施、工程質量、資金管理使用、政府采購及行政執法監管中的案件;嚴肅查辦領導干部違規插手和干預工程建設活動以權謀私等案件。(縣監察局、縣檢察院、縣公安局、縣審計局負責,縣有關行政主管部門配合)

三是深化國土資源領域腐敗問題專項治理。

1、切實加大“兩整治一改革”工作力度。切實規范土地整理項目立項、招投標、實施、驗收審計等行為。(縣國土資源局負責,縣財政局、縣住建局、縣監察局配合)

2、開展閑置土地問題專項清理,嚴厲查處囤地、炒地和土地閑置等違法違規行為。(縣國土資源局負責,縣監察局、縣財政局、縣住建局配合)

3、加強土地出讓收支管理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規拖欠土地出讓收入、越權減免緩繳或變相減免、低價出讓土地、未將土地出讓收入納入基金預算管理、已收繳的土地出讓收入未按規定及時繳入地方國庫等行為。(縣財政局負責,縣國土資源局、縣監察局、縣審計局配合)

4、嚴肅查處國土資源領域腐敗案件。認真落實國土資源領域廉政風險防控“1+3”制度,盡快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縣國土資源局負責,縣監察局、縣檢察院、縣公安局、縣審計局、縣行政服務中心配合)

四是全面實施工程建設項目信息公開和誠信體系建設。

研究制定工程建設領域項目信息公開和誠信體系建設工作實施意見。依托縣政府網站設立工程建設項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開共享專欄,集中公開項目信息、信用信息。完善并執行不良行為記錄和公示制度,建立公平競爭、守信激勵、失信懲戒機制。年底前,初步實現縣內工程建設項目信息、信用信息的互聯互通和互認共享。(縣經信局牽頭,縣治理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負其責,縣治理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配合)

四、堅決貫徹以人為本、執政為民要求,著力解決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

一是加強對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1、加強對《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貫徹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從嚴查處暴力拆遷、強制拆遷、侵占征收補償費用等案件,切實規范房屋征收與補償活動,維護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縣住建局、縣國土資源局、縣公安局負責,縣監察局、縣審計局等配合)

2、加強對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糾正和查處截留、擠占、挪用社保基金、住房公積金、城鄉低保金、扶貧救災資金,以及其他政府專項資金的行為,確保專項資金安全、高效、合理使用。(縣民政局、縣住建局、縣人社局、縣財政局等負責,縣監察局、縣審計局等配合)

3、重點組織開展年以來保障性住房、農田水利建設資金籌集管理使用情況專項督查。(縣財政局、縣住建局、縣水務局、縣發改局負責,縣監察局、縣國土資源局、縣審計局等配合)

二是加強對大中型水庫扶持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著力解決損害移民群眾利益行為,促進庫(壩)區、移民安置區發展穩定。(縣監察局牽頭,縣移民局、縣水務局負責)

三是加強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執行情況及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強化監管措施,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消除安全隱患。加大事故調查處理力度。加強責任追究,嚴肅查處責任事故涉及的失職瀆職行為,及事故背后的腐敗問題。(縣安監局、縣監察局牽頭,縣有關部門配合)

五、突出重點領域,深入抓好治理商業賄賂工作

進一步健全與檢察、工商、衛生等部門的協調配合機制,嚴肅查處重點領域、重點行業的商業賄賂案件,加大對行賄行為的懲治力度。進一步健全完善機制制度,加強行業監管和行業自律,推進市場誠信體系建設。(縣治理商業賄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縣治理商業賄賂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負責)

年執法監察、效能監察工作任務艱巨而繁重。各鄉鎮各部門要加強對執法監察、效能監察工作的領導,強化重點工作的部署和督辦,及時解決執法和效能監察工作中的實際問題,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監察機關要進一步增強工作的主動性,統籌兼顧,突出重點,創造性地開展工作,為服務、保障和推動保康跨越式發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