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局職工醫保處理工作意見
時間:2022-02-16 09: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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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失業保險參保單位:
為貫徹落實《社會保險法》,切實做好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失業人員(以下簡稱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醫保)工作,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77號)和渝人社發〔〕222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參保范圍
年7月1日以后,我縣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失業人員。
二、繳費標準。
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參加職工醫保,以上年度我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按照參保地用人單位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大額醫療費互助保險的繳費標準繳費。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參加職工醫保應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大額醫療保險費(包括單位和個人繳費部分)均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不繳費。
三、待遇享受
(一)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參保繳費后,從領取失業保險金當月起按規定享受參保地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大額醫療費互助保險的相關待遇,其享受待遇期限與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一致。
(二)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失業前已辦理參保統籌區社會保障卡或醫保卡的,參加職工醫保后,由縣醫保局接續其卡內信息和資金;失業前未辦理參保統籌區社會保障卡或醫保卡的,由參保單位或個人按規定向就業局提供資料后,統一到縣醫療保險局按規定制發。
(三)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參加職工醫保的繳費年限與其失業前參加職工醫保的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四)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參加職工醫保后,不再享受原由失業保險基金支付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待遇。
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女性人員計劃內生育的,仍按《市失業保險條例》第二十六條和《市失業保險條例實施辦法》(渝府發〔〕29號)有關規定報銷醫療補助金。
四、轉移接續
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失業保險關系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轉移的,其職工醫保關系隨同轉移,執行轉入地職工醫保政策。
失業保險關系從我市轉出的,區縣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按當地職工醫保繳費標準及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剩余時限,核定應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總額,一次性劃入轉入地失業保險基金。
失業保險關系轉入我市的,由轉入地區縣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按本通知規定負責辦理職工醫保轉移接續手續,并做好失業保險關系轉出地按當地職工醫保繳費標準及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剩余時限劃轉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接收工作。劃轉的基本醫療保險費不足部分,由轉入地失業保險基金予以補足,超出部分并入轉入地失業保險基金。
五、注意事項
1、本通知自年7月1日起執行。7月1日后接轉繼續領取失業保險金的人員,按本文件規定一并納入參保范圍。
2、符合參加職工醫保條件的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由縣就業局統一為其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參保繳費手續。
3、符合參保條件的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未辦理職工醫保的,請于年10月18日前帶3張1寸近期藍底或紅底彩色照片,2張身份證復印件(其中一張按照社會保障卡制作格式要求遞交)提交我局統一辦理職工醫保卡,過期不再辦理,造成損失由自己負責。
4、已辦理職工醫保的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持職工醫保卡于年10月18日前到縣就業局完善登記手續。
5、未盡事宜,按有關文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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