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園區建設意見
時間:2022-02-01 02:25:00
導語:科技園區建設意見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一、加強對建設世界一流科技園區工作的組織領導
加強*市建設世界一流科技園區協調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的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孫清云、陳寶根同志為組長,董軍同志為常務副組長,韓森、岳華峰同志為副組長。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人事局、市編辦、市教育局、市建委、市規劃局、市國土局、市外經局、市公安局、市金融辦、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執法局、市環保局、市市容園林局、雁塔區、長安區、戶縣、高新區管委會負責人為成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高新區管委會,岳華峰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牽頭負責日常工作,負責做好與省政府支持*高新區建設聯席會議及其辦公室的工作對接和聯絡。協調領導小組每半年召開一次會議,專題研究影響和制約高新區發展的重大問題和有關重大事項,出臺相關政策措施。
二、加快拓展高新區的發展空間
按照*第四次城市總體規劃,加強高新區80平方公里的規劃控制,確保高新區在規劃范圍實施統一管理與開發。
加快推進高新區規劃建設4平方公里的軟件與服務外包產業基地、7平方公里的長安通訊產業園和20平方公里的草堂科技產業基地。
將長安通訊產業園、戶縣草堂科技產業基地的建設列入*市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重點建設規劃,將這兩個園區(基地)前三年稅收市級分成部分留給園區,用于支持其開發建設和發展。
三、加大培育、吸引高層次人才扶持力度
市財政每年從支持高新區發展專項資金中安排2000萬元,與省政府、高新區共同設立每年5000萬元的人才引進專項資金,到2012年,在關鍵領域引進和培養50名國際一流的高新技術產業領軍人才和500名掌握國際前沿技術的高層次留學人員。
2009年起5年內,對高新區引進的通訊、軟件與服務外包、光伏、LED、集成電路、電子元器件、生物醫藥等產業及大型企業總部高層次人才個人所得稅高新區留成部分獎勵給個人。
建立高新區人才引進綠色通道,對引進的外籍高層次人才及家屬,協助辦理2—5年的《陜西居住證》和多次往返簽證。
對高新區產業發展急需的應屆本科學歷以上非*戶籍的畢業生,按用工合同即可落戶。
四、支持高新區主導產業發展
2009—2011年,市財政每年設立1億元專項資金,用于支持高新區建設世界一流科技園區,重點聚集和發展通訊、軟件與服務外包、光伏、LED、集成電路、電子元器件、生物醫藥等產業及總部經濟。
按照產業規劃,將全市新引進的通訊、軟件與服務外包、光伏、LED、集成電路、電子元器件、生物醫藥等產業及大型科技企業總部項目優先安排在高新區。
對在高新區投資5億元以上的內資高技術項目、5000萬美元以上的外資高技術項目,實行“一企一策”的特殊政策。
對高新區新引進的大型總部類企業,可享受“一企一策”的特殊政策,并在2年內將稅收高新區留成部分的50%補貼給企業。
建立有效程序,使高新技術企業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新技術、新產品按規定進入政府采購目錄。政府部門、公用事業和國有企業優先采購高新區企業的產品和服務。
五、支持高新區科技創新
引導全市科技創新資源向高新區聚集,支持高新區內企業參與國家重大專項的實施,承擔各類科技計劃項目和重大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將搬遷的和新引進的各類重點工程中心、重點實驗室、重點科技類項目、高新技術企業等優先安排在高新區。
積極搭建高校、科研院所與企業間的合作平臺,市政府每年組織開展一次高校、科研院所和高新區企業的成果與項目對接活動。
將重大科技專項、中小企業專項資金、技術創新專項資金和科技經費等,優先在高新區安排和實施。
積極爭取國家代辦股份轉讓系統在高新區試點,做好高新區企業在創業板上市工作,促進高科技企業產權交易。
六、充分落實各項管理權限
高新區范圍內的房屋權屬登記工作交由國土高新分局統一負責和辦理。
高新區工業建設用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在報市政府批準后,由國土高新分局自行組織實施。
高新區內建設項目的市級環評權限交由環保高新分局行使,市環保局做業務指導。
市城管執法局將高新區范圍內的全部權限授予高新區城管執法部門行使。
七、優先保證高新區項目用地
*市對高新區建設用地指標單列,在市國土局備案。
優先確保高新區的土地供應,努力滿足高新區建設用地計劃,國土高新分局對高新區規劃范圍內的土地按“直通車”制度直接上報省國土資源廳。
八、大力支持高新區統籌城鄉發展
支持高新區進行城鄉一體化改革。在對規劃區域內社會治安統一管理的基礎上,穩步推進高新區對規劃區域內城鄉土地、規劃、建設、房產、行政執法、交通、教育等城鄉經濟社會和服務事務實行統一管理。
- 上一篇:軟件和服務外包產業發展意見
- 下一篇:工業保增長工作實施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