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局集體經濟組織核算工作意見
時間:2022-06-04 04:57:00
導語:財政局集體經濟組織核算工作意見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按照區委《關于統籌城鄉發展推進社會主義新郊區新農村建設的決定》的要求,結合我區村級集體經濟組織會計管理工作的實際,就建立村級集體經濟組織會計核算中心(以下簡稱“村級會計中心”)提出如下試行意見。
一、指導思想
強化農村集體財務管理,規范會計行為,保障會計人員依法行使職權,充分發揮會計核算和監督職能,維護集體資產所有者的合法權益,減輕農民負擔,加強以村級財務公開為重點的村務公開制度和干部隊伍的勤政廉政建設,推進農村民主化、法制化建設進程,促進農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二、實施范圍
納入“村級會計中心”核算的村級集體經濟組織應包括村民委員會、村級實業公司(包括與村民委員會實行“一套班子、兩塊牌子”和行使集體資產經營管理工作的村級經濟組織)和村屬生產隊。
三、基本原則
(一)堅持“三個不變”的原則。即集體資產所有權不變、財務獨立運行體制不變、資金管理權和債權債務關系不變。
(二)堅持集中核算和規范管理的原則。即集中管理會計從業人員(包括會計和出納)、集中處理帳務和集中村級財務公開;規范銀行帳戶開設和使用,統一委派出納人員。
(三)堅持會計責任主體不變的原則。按村民委員會、村級實業公司和村屬生產隊分別記賬,各自作為會計責任主體的性質不變,分別對其提供的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四、基本模式
通過委托“村級會計中心”代管,實現村級財務集中核算管理。
(一)運作模式
按照“委托代管、集中記帳;規范帳戶、分戶核算;集中會計、委派出納;日常監管、季度公布”的要求運行。
“委托代管、集中記帳”是指村級集體經濟組織通過與“村級會計中心”簽訂委托書,將本組織財務收支業務委托“村級會計中心”進行會計核算;“規范賬戶、分戶核算”是指對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的銀行帳戶進行規范管理。“村級會計中心”應按不同性質的賬戶分別設置賬簿,進行會計賬務處理;“集中會計、委派出納”,是指負責村級集體經濟組織會計核算業務的會計由“村級會計中心”負責組織集中辦公,并對各村派出出納人員,實行就地辦公;“日常監管、季度公布”是指“村級會計中心”負責對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收支,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財務審批規定實施日常監督,并按季度公開各村(隊)財務收支情況。
(二)監管模式
各鎮集體資產管理委員會負責對本鎮“村級會計中心”實施歸口管理。區財政局會同區農村合作經濟經營管理指導站對其相關業務進行指導監督。
五、工作措施
(一)建立“村級會計中心”
“村級會計中心”由各鎮負責建立,隸屬于鎮集體資產管理委員會。其主要職責:對中心的會計人員(包括會計、出納)實行集中管理,負責對村派出納人員;協助各村(隊)編制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協助擬定村(隊)財務審批權限;審核各類財務收支;集中處理會計核算業務;編制財務報告,執行村級財務公開。
(二)清理銀行帳戶與資產債務
各村負責對本村的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的銀行帳戶進行清理,原則上保留(開設)三個銀行帳戶,分別提供村民委員會、村級實業公司和村屬生產隊使用,其他賬戶予以撤銷。對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的資產和債務進行盤點、清理、核實,并編制清冊。
(三)審定重大經濟事項財務審批權限
“村級會計中心”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協助村(隊)依法擬定村級重大經濟事項財務審批權限,報鎮集體資產管理委員會;鎮集體資產管理委員會協助各村民委員會審定村級財務重大事項審批權限。
(四)編制年度財務收支計劃
各村級集體經濟組織應及時編制本組織年度財務收支計劃,“村級會計中心”應予以協助。年度財務收支計劃經村民代表大會通過后,送“村級會計中心”備案。
(五)簽署委托核算協議書
各村級集體經濟組織應會同“村級會計中心”擬定和簽署委托核算協議書,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六、實施步驟
(一)各鎮應建立村級集體資產清理領導小組,指導納入“村級會計中心”的村級集體經濟組織進行銀行賬戶和資產債務清理工作,做到賬賬、賬表、賬款、賬據、賬實相符,并編制相應的資產債務清查清單,由村民委員會確認。清理后的債權債務主體性質不變。
(二)各村級集體經濟組織應及時做好委托核算和相關配套工作,及時制定本組織日常財務事項審批制度及相關內部管理制度,并報送“村級會計中心”備案。
(三)主持簽署委托核算協議書。由鎮集體資產管理委員主持各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分別與“村級會計中心”簽訂委托協議書。協議書一式三份,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交鎮集體資產管理委員會備案。
(四)“村級會計中心”與各村級集體經濟組織根據委托協議書的要求,就本組織有關財務賬簿、報表及其他相關資料,按照《會計法》的有關要求,做好交接工作。
七、本意見自之日起試行,由區財政局負責解釋。具體實施細則由各鎮按本意見的要求制定。
- 上一篇:財政局稅源的調研報告
- 下一篇:電子技術照明電路應用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