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加強行政效能建設工作的意見
時間:2022-06-04 09: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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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改進機關作風、改善服務質量、提高工作效能,應對當前挑戰,落實區委**精神,確保全區各項工作任務有序推進,區政府決定今年在全區各級行政機關中開展加強行政效能建設工作,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強素質轉作風,提質提效促發展”為主題,以建設“為民、務實、清廉、高效”機關為目標,堅持依法行政、從嚴治政,建立健全運轉協調、行為規范、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行政管理體系,確保區委、區政府各項重大決策和部署的落實,為寶山經濟繼續實現又好又快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標
一是機關管理制度進一步完善。崗位責任制、服務承諾制、首問負責制、限時辦結制、效能考評制和責任追究制等制度得到有效落實。二是機關服務水平進一步提升。干部作風求真務實,機關工作更貼近群眾、貼近企業,做到主動服務、跨前服務。三是機關工作效率進一步提高。政府職能加快轉變,政務運行協調規范,各項政令暢通落實,審批、辦事效率得到提高。
三、主要任務
(一)充分發動,營造氛圍。召開全區推進行政機關效能建設工作大會,具體部署今年推進機關行政效能建設工作。利用“懇談會”形式,召開區重大工程項目承建單位代表、行政審批對象代表以及市民代表座談會,聽取意見和建議。利用“百姓連線”節目平臺,加強與群眾溝通,傾聽群眾呼聲。通過網站、電視臺、寶山報等媒體,加強宣傳,及時將工作推進情況向社會進行公開。
各級機關結合工作實際做好宣傳和動員,廣泛開展以“強素質轉作風,提質提效促發展”為主題的加強行政效能建設活動,形成“與我有關,人人參與”的良好局面。同時,各單位將一些好的做法或在工作推進中遇到的典型性問題形成信息,及時上報,區監察局適時編發“效能建設專刊”進行宣傳。
(二)完善制度,強化管理。各級機關全面梳理崗位責任制、首問負責制、服務承諾制、限時辦結制、效能考評制和責任追究制等管理制度,做到查漏補缺、力爭完善。切實做到以實行崗位責任制、首問負責制強化工作職責,以實現服務承諾制、限時辦結制提升服務水平,以落實效能考評制和責任追究制加強隊伍建設,推進以制度管人、依制度辦事、用制度約束的行政效能制度體系建設。
(三)加強服務,提高效率。各級機關在醒目位置公開工作職責、管理權限、辦事依據、辦事程序、服務標準、辦事時限、工作紀律、投訴渠道及服務承諾等內容。進一步加強審批服務,縮短審批時間,提高現場辦結率,并積極推進網上審批、并聯審批和聯審會辦,探索完善重大項目審批服務“綠色通道”,努力提高機關為企事業服務的水平。同時,要建立和完善各項便民、利民服務措施,擴大服務范圍,推進一線服務、限時服務和預約服務等做法,通過走訪企業、建立機關作風效能聯系監測點等途徑,了解企業所需、所想,切實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困難,做到主動服務、跨前服務。
(四)拓寬渠道,強化監督。充分利用區行政效能投訴中心和由區政府各職能部門、鎮、街道成立的分中心二級行政效能投訴網絡開展效能投訴受理和辦理工作。區行政效能投訴中心運用《監察通知書》、《監察建議書》、《監察決定書》等手段,加強行政效能監察,定期通報行政效能投訴辦理的情況。各分中心負責本地區及所轄職責范圍內投訴的督辦工作。同時,通過區政府門戶網站、寶山報和廣播電視臺等平臺,向社會公布效能投訴電話、在區政府門戶網站開通網上投訴受理、開展機關效能建設公開承諾等形式,進一步暢通民意渠道,擴大社會監督,推進各項工作的落實。
(五)嚴格考核,突出實效。區政府有關部門將研究制定效能建設績效考評辦法,強化對被考評單位效能建設的動態管理。考核辦法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結合、上級考核和群眾評議相結合、定期考核和隨機考查相結合,建立完善、實用的績效評估體系。
各級機關也要積極探索科學的績效考評辦法,結合行政效能建設的目標任務和工作重點,將行政效能建設成效作為機關工作人員實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制定行政效能建設績效考評實施方案,與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相結合,與工作人員年度考核、職務晉升、評優獎勵等相結合,形成行之有效的行政效能建設評定、評價機制,促進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優質、高效地完成各項年度工作目標。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確保組織落實。各級機關要充分認識加強機關效能建設的重要性,把效能建設工作真正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統籌兼顧、精心組織。要堅持“黨委統一領導,行政組織實施,部門各負其責,全員積極參與”的原則,把責任落實到每個科室、每個人員,形成業務科室為主、全體人員參與的工作機制,為機關效能建設取得實效提供組織保障。
(二)明確要求,確保目標落實。各級機關要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行政效能建設實施方案,要分解工作目標、細化工作內容、落實責任部門、確定完成時限、明確工作成效。要著力查找在行政效能建設方面存在的辦事效率、行為規范、工作作風、勤政廉政等方面的突出問題和妨礙、制約經濟發展的各種因素,力爭化解一些群眾反映大的熱點問題,解決一些管理上的瓶頸問題,突破一些機制上的難點問題,使機關工作效能達到“四個明顯”,即辦事效率明顯提高,工作作風明顯轉變,履職能力明顯增強,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明顯改進。
(三)加強督查,確保任務落實。區有關部門要不定期對一些重點單位開展專項監督檢查,督促工作遲緩的部門、單位加大工作力度,確保工作落到實處。要對重大工程、重點項目、民生工程開展聯合督查和跟蹤督查,對督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糾正,對問題嚴重的要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要加大行政效能責任追究的力度,對查實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影響行政秩序和行政效率、貽誤行政管理工作或損害當事人合法權益的人和事,視情追究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確保區委、區政府各項工作任務的順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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