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集中支付工作意見

時間:2022-03-24 07: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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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集中支付工作意見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加快公共基本財政框架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的建立,強化財政監督,推進黨風廉正建設。根據區委、區政府和財政局關于加強財政管理制度改革的精神,結合鎮黨委政府對實施財務集中管理和財政集中支付的要求,我鎮將自年上半年起在全鎮機關及事業單位中推行會計集中管理、集中支付(以下簡稱“兩個集中”)的財政收付中心制度改革,成立鎮財政所機關事業單位收付結算中心,現就該項工作提出具體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從資金源頭上杜絕設立各種形式的“小金庫”和“帳外帳”。加強財政管理與監督,規范財務收支行為,減少資金流轉環節,防止財政資金的截留和挪用。構筑公共財政框架,執行財政集中支付制度。結合本鎮實際,注重借鑒與創新,強化服務與管理。財務實行集中管理,統一開戶、分戶核算。支出遵循合理安排、有效調劑,提高使用效益。工作堅持積極穩妥、循序漸進、先易后難、分批實施、逐步到位。

二、實施范圍和模式

“兩個集中”的實施范圍是所有鎮機關、事業單位的各項收支,包括預算內、預算外上級撥入、下級上繳、政府性基金、專項資金及事業單位的其他經營收支。實施時采取“財政收付中心”模式,成立財政所領導下的“財政收付中心”,有計劃地將所有鎮機關、事業單位逐步納入會計核算中心,統一核算和監督管理。

三、財政收付中心的職權和管理、運作方式

鎮財政收付中心承擔全鎮機關、事業單位進行統一會計核算的任務,在各單位資金使用權、財務自主權不變的前提下,集中管理、支付和監督各單位資金的運作。

㈠、收付中心的職責和權限

1、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法律、法規和制度,依法監督各單位的財務收支活動,維護財政紀律。

2、實行集中支付制度,實施財政直接支付和財政授權支付,統一辦理納入中心管理單位的資金結算等經濟業務事項,并按照各單位的年度預算,對各單位實施會計監督。

3、認真執行統一的財務會計制度,全面實施會計電算化,以信息化帶動會計核算工作規范化。

4、協助預算單位編制和執行單位部門預算及財務收支計劃;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及時向有關部門和單位提供預算執行情況等財務、會計信息。

5、做好各單位財務管理情況及財產物資的監督管理,定期組織對各單位的財務管理及財產物資進行檢查、盤點。

6、向財政部門報告有關單位的重大財務事項和違法違紀事項。

7、集中管理納入財政收付中心管理單位的會計檔案。

㈡、收付中心的管理方式

1、預算外資金專戶管理:鎮級機關、事業單位的預算外資金全部納入“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解繳財政專戶,資金支出采取“財政直接支付”或“財政授權支付”的方式。

2、財政直接支付:鎮機關、事業單位的人員工資、津貼、獎金、補貼、添置設備、購買大件辦公用品,公務車輛保險費、養路費、修理費,購買禮品、公務香煙費、業務招待費,基本建設工程款及預算專項資金等由財政收付中心直接撥付。

3、財政授權支付:考慮到財政收付中心是“集中而不是集權”,對預算單位的零星支出,經財政部門授權,由預算單位自行支付。

4、崗位責任制:財政收付中心本著規范運作,高效辦事,優質服務原則,充分發揮計算機網絡管理的優勢,科學、合理設置工作崗位,并建立相應的崗位責任制度。

㈢、收付中心的業務運作方式

1、單一帳戶體系。由收付中心統一開設銀行帳戶,包括“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工資直接支付零余額帳戶”、“專項支出直接支付零余額帳戶”,以及為各預算單位開設的“小額帳戶”(只支不收)和預算外收入帳戶(只收不支)。銀行開戶由財政所統一辦理,同時清理并撤消各單位以往開設的各種資金帳戶。

2、實行收支兩條線。鎮機關、事業單位的預算外資金收入全部解繳“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解繳方式分為直接解繳和主管單位匯總解繳兩種。資金支出采取財政集中支付和財政授權支付兩種方式。

3、集中財務、會計管理。財政收付中心成立后,預算單位只留1名報帳員,資金收付、會計核算和其他各項會計事務均由財政收付中心集中管理。

4、采用先進的信息系統。財政所、收付中心及收付中心各個崗位與銀行之間相互聯系、相互制約、相互監督,共同完成會計事務的集中核算工作和財務集中收付工作,并通過計算機網絡管理實施全面監控。

5、財政收付中心本著規范運作、高效辦事、優質服務的原則,充分發揮計算機網絡管理優勢,科學、合理、改善工作崗位,并建立相應的規章制度、崗位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

四、人員安排及分工

㈠鎮財政所機關事業單位收付結算中心的負責人

主任:朱培林(兼)

副主任:沈怡、趙永發

㈡鎮財政所機關事業單位收付結算中心的財務人員

1、侯慶玲:民政和社會救助帳戶、科協帳戶、法律所帳戶、司法所帳戶、社區辦帳戶

2、花偉興:外口辦帳戶、綜治辦帳戶、計生辦帳戶、文化站帳戶、廣播管理站帳戶

3、沈瓊:鎮機關經費戶、機關后勤戶、機關食堂帳戶、公積金帳戶、工資直撥戶

4、楊民權:社保所帳戶、農村合作醫療帳戶、養老金專戶

5、俞翠玲:農副公司帳戶、林業站帳戶、勞動保障所帳戶、就業援助服務社帳戶、勞動服務有限公司帳戶

6、陳全龍:城管所帳戶、城市管理監察大隊帳戶、市容環境服務社帳戶、安全辦帳戶、環衛所帳戶

7、沈怡:村建辦帳戶、預算外資金收支總帳

8、總出納:夏葉青、沈慧

實施財政收付中心制度改革是有效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推進財政資金管理信息化、規范化的一項重大的制度創新,是對財政資金的帳戶設置和收支繳撥方式的根本性變革,工作面廣、量大,時間緊、任務重,各個單位必須切實提高認識,統一思想,加強領導,積極配合財政部門做好各項制度的銜接工作。各個相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強聯系,密切配合,確保這項改革取得圓滿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