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局監督工作總結及工作計劃
時間:2022-03-13 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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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省、市財政部門關于2010年財政監督工作的部署,我局僅僅圍繞全縣經濟社會發展和財政工作的重點、難點、熱點問題進行認真研究,突出重點、精心組織、周密安排,認真查糾財政資金管理使用中的問題,不斷完善財政資金監管長效機制,確保財政資金使用的有效性、規范性和安全性,順利地完成了各階段的工作任務。
一、加強財政監督知識培訓,強化財政監督法規意識
2010年,我縣財政監督工作得到縣委、縣政府的高度重視和支持,加強財政資金監管,規范會計基礎工作和強化會計人員的培訓、任免列入縣委、縣政府常務會議題。按照縣領導的批示,我局于2010年3月,5月、9月、11月,先后兩次對68個預算單位負責人、會計人員進行了財政、財務會計知識和財政監督知識培訓,請分管財政的縣領導到會講話指導,請縣紀委領導到會講財經紀律,請省財政廳監督檢查局領導到會講財政監督知識,同時組織兩次預算單位財務聯查會審業務培訓。此外,7月份開展的強農惠農專項資金檢查和2010年行政事業單位“小金庫”回頭看清理及社會團體和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小金庫”專項治理檢查均召開了全縣性的動員大會,對單位負責人、會計人員和檢查人員進行了政策法規宣傳培訓培訓,重點檢查前,還要對檢查人員進行集中檢查培訓,對強化單位財政監督意識,提高監督檢查水平起到了積極地促進作用。
二、加強會計基礎工作,發揮會計監督作用
我局財政監督工作,得到局領導的高度重視和支持。自2010年1月起,局黨組研究決定由財政監督股負責對全縣68個預算單位的會計報表實行按月催收和審查制度,并對存在的問題通過培訓,現場指導和檢查進行規范,向縣委、縣政府匯報,將會計人員的任免、考核納入財政監管,并開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考核和財務聯查會審活動,要求單位必須配備合格會計人員并保持穩定,及時做賬、及時報送財務報表,通過這些措施,會計基礎工作得到進一步規范,會計監督作用明顯加強。
三、加強內部協調配合、完善財政資金撥付監管制度
我縣由于財政監督機構人員較少,實行財政監督機構和各股室監督相結合的財政大監督的模式進行各項財政監督和檢查工作。各股均制定了嚴格的財政資金使用管理和撥付程序制度,并實行重點資金調度、撥付集體審批、印鑒分別保管、不得由一個人辦理資金撥付全過程的內部牽制制度、縣級報賬制的項目,實行由相關部門聯簽并報分管縣領導審批的制度。在已有的《羅江縣災后重建項目資金管理規范》、《羅江縣財政資金管理辦法》、《羅江縣財政綜合預算管理辦法(試行)》等17項財政資金管理制度的基礎上,3月份,又草擬了《關于進一步加強財政資金管理的通知》、以縣委辦、縣政府辦的名義下發縣級各部門單位貫徹執行,重點強調加強非稅收入和政府投資項目管理、強化預算約束、嚴格履行項目招投標程序、全面執行政府采購制度、嚴肅紀律、規范操作、加強審計監管。此外,財政監督股還要定期對各股室內部控制執行情況、會計核算情況等進行內部審計的制度,對外檢查,由相關股室牽頭,有關股室配合進行,確保監督的規范性和有效性。
四、認真開展各項監督檢查工作
根據省、市財政工作會議精神,結合縣委、縣政府對財政監督檢查工作的要求,2010年我局重點開展了以下財政監督檢查工作。
(一)部門聯動,開展災后恢復重建、擴大內需專項資金檢查。2010年是災后恢復重建收宮之年,為確保災后重建資金嚴格按規定使用,防止截留、挪用,縣委、縣政府組成聯合檢查組,用1個月時間對全縣所有災后重建項目進行了監督檢查,我局財監、預算、農業、投資等股室積極參與檢查,針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督促項目實施單位整改落實。
(二)開展強農惠農專項資金自查自糾和重點檢查。2010年6月至9月,按照省、市黨委、政府的統一部署,我縣由財政、審計等部門牽頭,成立領導小組和檢查組,對全縣涉農專項資金以來的使用、管理、撥付及賬務處理情況開展了自查自糾和重點檢查,對自查發現縣水務局、病險水庫整治省???26.6萬元未使用問題,責令請示上級主管部門按批復意見整改;對自查發現縣教育局少量未及時發放或因故無法發放的貧困寄宿生補助資金,責令及時發放或收繳財政,對不符合要求申報的國家助學金292.135萬元,已退回縣財政;對自查發現縣扶貧辦因17個扶貧村扶貧項目未啟動導致225萬元資金滯留問題,政府已協調有關部門督促啟動項目;對自查發現縣農業局項目賬務處理不規范,御營、金山、白馬關三個鎮有20戶農戶農作物良種補貼和糧食綜合直補0.2萬元未兌付問題,已督促整改落實。對重點檢查發現4戶農戶的農村貧困戶、特困戶建房補助資金1.2萬元未發放到農戶問題,以及縣郵政局07、退耕還來補助資金4560.5元未發放到農戶手里的問題,已責成相關單位發放到農戶。
(三)開展家電下鄉、石油價格改革財政補貼資金專項檢查。按照省財政廳通知精神,我局組成檢查組,于2010年4月和7月,分別開展了家電下鄉和石油價格改革財政補貼資金專項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進行了整改落實。
(四)開展財政專項基金、資金自查自糾和重點檢查。根據省市財政部門的通知精神,我局于2010年8月至9月底開展了財政專項基金、資金的自查自糾和重點檢查,對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資金97.4萬元核算不規范、農業生產救災資金58萬元撥付不及時,4萬元改變用途以及自然災害生活救助7萬元發放未公示,未建立臺賬等問題責令相關單位進行了整改落實。
(五)開展會計信息質量檢查。根據省財政廳的通知要求,我局于2010年10月份對羅江縣人民醫院開展了會計信息質量檢查,對檢查發現的會計資料不規范,會計賬務處理不規范問題,責令進行了整改落實。
(六)開展非說收入執收情況和獎金津貼發放情況專項檢查。根據縣委、縣政府的安排。我局財政監督股與國庫、綜合股于2010年7月份,對非說收入較集中地交通、建設、人口、國土及部分鎮的非稅收入執收情況進行了檢查,8月5日,與縣監察、審計、人事勞動等部門組成聯合檢查組,對4個鎮,4個部門進行了獎金、津貼發放情況專項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責成相關單位整改落實。
(七)扎實開展了“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根據中央、省、市關于在社會團體和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意見和有關要求,加強組織領導,組建工作機構,制定實施方案,積極開展工作。這次專項治理,采取自查自糾和重點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從6月中旬起至年底期間,分動員部署、自查自糾、重點檢查、集中處理整改建制4個階段進行。在全縣53個社團和18戶國有企業組織自查自糾的基礎上,由縣財政、監察、審計、民政牽頭,從成員單位抽調20名業務骨干,分成四個檢查小組,對8個社團和8戶國有企業集中突擊檢查,此外,還配合市檢查組檢查了兩個社團和1戶國有企業,使重點檢查面達到納入治理范圍總數的18%以上。對自查自糾發現的兩戶國有企業3.77萬元“小金庫”問題,責令整改完畢,對重點檢查發現的社團34.74萬元“小金庫”及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報縣委、縣政府進行嚴肅處理,對“小金庫”治理中發現的帶有普遍性、傾向性的問題,責成相關單位整改落實,并通過建立健全財務監督管理制度,研究“小金庫”發生的主客觀原因,加強政策法規宣傳和業務指導等措施,探索建立預防產生“小金庫”的長效機制,進一步提高行社團和國有企業收支監管水平,努力實現標本兼治的目標。
(八)完成了省市財政部門布置的各項調研任務,及時上報各種檢查總結報告、信息等,為上級完善政策措施提供詳實的依據資料。
五、主要經驗及成效
我縣的財政監督工作,主要采取依靠縣委、縣政府的重視支持,與縣紀委監察、審計等部門密切配合,全局各股室都參與的大監督的模式開展各項監督檢查工作。主要體現在:一是組織領導有力、各部門配合密切、監督質量提高。我縣的各項檢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均由縣紀委書記,常務副縣長兼任,大額資金撥付也需縣領導審批,大型監督檢查均有縣紀委監察、審計和財政有關股室業務骨干參與,促使被查單位引起高度重視,積極配合檢查,檢查進展順利,問題得到充分暴露,檢查效果顯著。同時檢查人員相互學習,取長補短,培養了監督檢查人員業務技能,從今年專項資金檢查和“小金庫”專項治理檢查發現的問題看,檢查人員認真履行職責,體現了較高的檢查水準。二是局領導重視,宣傳培訓到位,單位法制意識增強。2010年我局將加強會計基礎工作,強化會計核算與監督,深入開展“小金庫”治理檢查和各種財政專項資金檢查作為財務中心工作之一,局長要求做到精細化,常態化監管。為此先后舉辦了8期各種會計培訓,重點是針對實際工作存在的問題培訓,解決實際操作問題,培訓的對象包括了分管財務會計的負責人,促進了單位財經法制意識的增強。三是逗硬考核。我局每年對縣級各部門,各鎮執行財政方針政策和遵守財經法律法規制度情況進行打分考核,作為報送縣政府考核依據之一,同時評選年度財政決算工作先進單位的依據。
通過上述措施,取得了明顯的監督成效。例如以前做賬、報賬不及時的,現在大多能夠及時做賬和報表,不能按時報表的主動說明原因。檢查發現賬務處理不規范的,積極整改落實,不懂的積極向財政部門請教。財務管理制度不健全的單位主動向財政部門咨詢,建立完善內部財務監督管理制度,原始憑證不規范的,印制了規范的領款單,報銷單等。資金撥付管理不規范的,健全了規范的撥付管理程序制度。未按規定任用會計人員的單位,也聘請了具備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擔任會計工作,財務會計工作面貌得到有效改善,財經工作秩序進一步規范。
六、問題與建議
(一)問題
一是財政監督檢查力量不足。我局人員較少,無法設置專職監督檢查機構,每個股室都要對應省市財政部門三個以上科處室,日常工作均比較多,下單位監督檢查和指導時間、精力有限,難以保證監督完全到位。
二是一些單位領導財經法律意識不強,不夠重視支持財務會計工作,任用會計人員不規范,財務收支審批不規范。由于存在一些單位領導不懂得財務會計工作的重要性,忽視個人廉政修養,因而在任用會計人員和財務收支審批上我行我素,權力腐敗在一定范圍內還存在,亟待加強對領導干部的財經法紀教育。
三是會計隊伍素質不高,人員不穩定。由于地稅收編和最近幾年我縣提拔和選調到縣級部門工作的人員中,有不少是各鎮,各部門及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會計業務骨干,退休的會計人員也比較多,再加上縣級部門和鎮編制緊,經費缺,難以新增會計人員,因而造成無證人員兼任會計工作,會計隊伍青黃不接現象較突出。
四是農村基層會計機構不夠健全,會計核算不規范,財務管理不規范。隨著農村機構改革和中央財政向農村傾斜,農村村級財務人員力量薄弱,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任務沉重,財政面臨加強農村財務會計人員業務培訓和指導的重任。
五是財政監督干部經驗交流和業務培訓不夠。我縣納入擴權強縣后,尚未參加過省財政監督部門舉辦的業務培訓,也缺少與先進地區的經驗交流,財政監督水平有待提高。
(二)建議
加強信息交流,切實提高縣級財政監督工作水平,建議省、市財政部門每年舉辦一至二期財政監督干部業務培訓,搞一些交叉檢查,或抽調到省廳協助檢查。
七、2011年工作計劃
2011年是十二五規劃的開局之年,按照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全國財政工作會議精神要求,全縣財政監督工作的總體思路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將財政監督工作貫穿于財政工作大局之中,貫穿于財政管理體制、機制建設和改革總體設計之中,貫穿于財政管理工作運行全過程之中;建立健全事前、事中和事后監督相結合的財政監督機制;加強對重大財稅政策執行和民生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加強會計行業、企業和財政內部監督,促進提高財政部門內控水平;更新監督理念,改進監督方式,拓展監管事項,優化監管結構,堅持科學監督、依法監督,促進建立財政預算、執行和監督相互制衡、相互協調的財政運行機制。
按照這一思路,財政監督工作要重點把握好“五適應、五促進”:要適應加強財政調控和支持縣域經濟的形勢,促進全縣經濟又好又快發展;要適應推進縣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目標,促進深化完善縣鄉財政體制改革;要適應加強和改善民生的需要,促進實現社會公平正義;要適應深化預算制度改革的方向,促進建立透明財政和源頭治腐的懲防體系;要適應科學化、精細化管理的要求,促進建立高效有序的縣級公共財政運行機制。
重點抓好以下六項工作:
(一)抓好財政法規的貫徹執行,逐步實現財政監督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和高效化。采取多種形式,宣傳貫徹《預算法》《會計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財政法規,切實履行法律法規賦予的財政監督職責,加大財政執法力度,切實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糾,推進依法行政、依法理財。積極探索和建立科學的財政監督機制,充分發揮財政監督在嚴格預算管理、加強增收節支、保障政策執行、維護財經秩序、提供決策參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強財政法規的學習教育,制定切合實際的財政監督檢查實施辦法,規范監督檢查執法行為。認真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建立健全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提高財政監督質量和財政執法水平。
(二)抓好日常財政監管,努力提高財政資金分配使用的安全性、規范性和有效性。保證財政資金分配使用的安全、規范和有效是財政監督機構的一項重要職責。要圍繞財政管理工作重點,對稅收征管質量、政府非稅收入征繳、政府采購行為、財政專項資金的分配及財政票據的領報繳銷等情況實施日常監督。對財政預算的執行實行跟蹤反饋制度,落實財監機構對有關財政撥款和財政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的年度審核制度。加強對近年來縣財政出臺的各項改革措施和管理制度落實情況的監督,促進財政管理整體水平的進一步提高。
(三)抓好財政專項檢查,著力解決財經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抓住財政管理中的薄弱環節,主要安排對一些重大財稅政策執行情況、重點行業稅收征管質量、重要非稅收入繳納情況的專項監督檢查。以強化災后恢復重建項目資金監督檢查為重點,實現對救災資金的全程監管,確保??顚S?。組織對“三農”、社保、教育、衛生、災后重建、擴大內需、節能減排和生態保護等關系民生的重大支出情況的專項監督檢查。繼續清理整頓行政事業單位銀行賬戶,建立健全“小金庫”專項治理長效機制。深入貫徹《會計法》,開展會計信息質量抽查,嚴厲打擊會計造假行為。加強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重點查糾國有資產基礎管理薄弱、隨意處置國有資產、賬外資產以及資產流失的問題。開展專項資金使用情況檢查,嚴肅查處截流、坐支、挪用財政專項資金等違反財經法紀的行為。適時開展重大項目資金跟蹤問效和財政績效監督檢查,進一步強化財政監督檢查職能,嚴肅財經紀律。
(四)抓好財政內部監督,正確履行財政源頭治理和反腐敗工作職責。貫徹落實《財政部門內部監督檢查辦法》,建立健全財政資金分配過程中的權力制衡和監督機制。完善對鎮財政考核督察和國庫集中收付業務稽核制度,加強財政系統內部紀檢監察工作,提高自身管理水平。推行政務公開,落實首問責任制,建立健全財政部門教育、制度和監督并重的預防和懲治腐敗實施辦法,保持財政干部廉潔從政、依法理財。積極完成縣委、政府分配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任務,正確履行財政源頭治理工作職責,深入推進財政制度改革,大力促進黨風廉政建設。
(五)抓好財政督查和調研,為財政改革和發展做好參謀和服務。主動參與部門預算編制審查、國庫集中支付、收支兩條線管理和推行政府采購制度,監督各項財政改革政策和措施的全面落實。圍繞財稅管理和財政經濟運行中的重點和熱點問題,加強監督檢查過程中的的宣傳和調研,及時反映財政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整改建議,為規范財政管理提供參考。督促有關部門和鄉鎮落實好地震災后恢復重建各項管理配套措施,保證全縣恢復重建工作整體向縱深推進。
(六)抓好舉報案件的核查,維護財經法紀的嚴肅性。本著“事事有交待,件件有落實”的原則,認真核查群眾舉報案件,做好人民群眾來信來訪工作。建立財政違法行為舉報激勵機制,對有價值舉報行為給予獎勵,使社會各界關注財政監督檢查工作。對重大財政違法違紀案例依法公告,提高財政監督的社會影響力。注重財經監督檢查信息交流,與紀檢、監察、稅務、審計等部門保持密切聯系,配合有關部門查處違反財經法紀的行為,形成聯合執法機制,維護財經法紀的嚴肅性。努力做好縣委、政府和市財監部門安排的各項監督檢查工作,促進全縣財政經濟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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