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培訓民生工程計劃
時間:2022-03-16 09: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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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實施新型農民培訓民生工程,根據《20*年新型農民培訓實施辦法》(民生辦〔20*〕1號),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思路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提高農民科技文化素質,增強農民就業、創業能力,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為目標,按照“政府推動、部門實施、機構培訓、農民受益”的思路,實行務工培訓與務農培訓相結合,就業培訓與創業培訓相結合,就近就地轉移培訓與異地轉移培訓相結合、引導培訓與技能培訓相結合,認真組織實施新型農民培訓民生工程,培育一大批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新型農民,為推進新農村建設和統籌城鄉發展提供人才支撐,推動我省農業農村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二、目標任務
20*年全省培訓新型農民56萬人,包括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即陽光工程)30萬人、新型農民科技培訓6萬人、農業專業技術培訓15萬人、農民創業培訓5萬人。其中,重點培訓種養大戶、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負責人、農民專業合作社管理人員、基層農技推廣人員、村級動物防疫員共計5萬人。
三、工作要求
(一)分項目按規定全面開展培訓
1、陽光工程培訓:培訓年滿16周歲以上有外出務工意向的農民,包括異地轉移、就近就地轉移的務工農民,農民專業合作社管理人員、信息員和社員以及返鄉農民工。主要培訓務工職業技能、法律法規、安全常識及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經營管理、專業技能等知識。培訓按照陽光工程項目管理“四個辦法”、“五項制度”實施。
2、農業專業技術培訓(含新型農民科技培訓):培訓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專業農民,農民專業合作社信息員、村級動物防疫員、植保員、農機手、沼氣工等農村社會化服務人員,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用工人員,基層農技推廣人員等。主要培訓農業生產經營關鍵技術及相關知識,包括農作物合理密植、科學播種、輕簡栽培、測土配方施肥、農業機械化生產、病蟲害綜合防治,畜禽標準化規模養殖、水產生態健康養殖、動物疫病防治,大棚蔬菜高效栽培、無公害農產品生產、農產品加工、信息服務等技術,以及良種良法配套和農機農藝結合等。培訓按照《新型農民科技培訓工程項目管理辦法》(農科教發〔2006〕2號)、《*省新型農民科技培訓財政補助資金管理實施細則(試行)》(財農〔20*〕252號)實施。
3、農民創業培訓:培訓有創業愿望或有一定創業基礎的外出務工返鄉人員、種養大戶、農機大戶、科技帶頭人、農村經紀人、農民專業合作組織領辦人、農業企業經營創辦人和有志于農村創業的大、中專畢業生。主要培訓市場準入政策、創業理念、創業技巧、市場營銷、企業管理、品牌戰略、循環經濟、企業信息化等知識。培訓按照《*省農民創業培訓項目管理辦法》實施。
(二)分類別分層級培訓重點學員
1、種植大戶。全省培訓2000人,其中:省級培訓種植規模1000畝以上大戶100人;市級培訓種植規模500畝以上大戶500人,由各市按創業培訓任務數的1%予以安排;縣級培訓種植規模50畝以上大戶1400人,由各項目縣按農業專業技術培訓任務數的1%予以安排。
2、養殖大戶。全省培訓15000人,其中:省級培訓畜禽養殖大戶200人,水產養殖大戶100人;市級培訓畜禽、水產養殖大戶4700人,由各市按創業培訓任務數的10%予以安排;縣級培訓畜禽、水產養殖大戶10000人,由各項目縣按農業專業技術培訓任務數的8%予以安排。
3、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負責人。全省培訓5000人,其中:省級培訓省級以上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負責人200人;市級培訓4800人,由各市按創業培訓任務數的10%予以安排。
4、農民專業合作社管理人員(負責人、監事、財務人員和信息員)。全省培訓10000人,其中省級培訓1000人;市級培訓4000人,由各市按創業培訓任務數的8%予以安排;縣級培訓5000人,由各項目縣按陽光工程培訓任務數的2%予以安排。
5、基層農技推廣人員。全省培訓鄉(鎮)農技推廣人員15000人,由各項目縣從農業專業技術培訓項目中予以安排。
6、村級動物防疫員。全省培訓3000人,由各項目縣按農業專業技術培訓任務數的2%予以安排。
四、實施步驟
全省新型農民培訓項目實施分以下幾個階段:
(一)全面動員部署(20*年1—2月)。省農委、省財政廳研究制定新型農民培訓實施辦法,印發《關于做好20*年民生工程·新型農民培訓工作的通知》(*農科〔20*〕31號),召開全省農業系統實施民生工程視頻會議,全面部署全省新型農民培訓工作。
(二)落實培訓任務(20*年3月)。各級農委認真貫徹落實省政府*政〔20*〕1號、省民生工程協調小組辦公室民生辦〔20*〕1號、省農委*農科〔20*〕31號等文件和全省農業系統實施民生工程視頻會議精神,按照有關培訓項目管理辦法要求組織實施項目,落實培訓任務。一是公開招標認定培訓機構,將培訓任務計劃分解到培訓機構。二是圍繞當地農業農村經濟發展需要,確定培訓產業和專業,適應農民需求,選定培訓學員。三是嚴格項目申報工作,各地根據省下達的培訓任務計劃,認真制定本地實施方案,編制項目申報書;省根據各地申報情況,對培訓機構年度培訓任務進行批復。
(三)開展項目督查(20*年6—11月)。按照有關培訓項目管理辦法和財政資金管理實施細則等要求,規范項目實施和管理。強化過程監管,采取隨機抽樣、暗訪等多種方式不定期進行督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省農委民生工程領導小組組織對各地培訓情況進行督查,省民生工程協調小組將組織綜合督查,督查結果作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據。
(四)驗收總結考核(20*年12月)。各地在完成培訓任務后,認真進行檢查驗收,并上報培訓工作總結。省農委、省財政廳按照《*省20*年新型農民培訓民生工程實施情況考核辦法》,組織開展考核工作,考核通過抽查,并結合平時督查和各地報送總結宣傳材料等情況,進行綜合評定。對成效突出的給予通報表彰,對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并取消其下一年度承擔培訓任務的資格。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職責明確、分工負責的新型農民培訓管理機制,逐級落實責任制。為切實抓好抓實新型農民培訓民生工程工作,省農委成立民生工程領導小組,各市、縣(市、區)農委要成立由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有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新型農民培訓領導小組,加強對培訓工作的領導。各市、縣(市、區)都要配備專職人員,負責日常管理工作,適當安排工作經費,切實保障培訓工作順利開展。
(二)加強制度建設。一是項目法人責任制。各級政府逐級簽訂目標責任書,項目管理單位與承擔培訓任務的培訓機構簽訂培訓合同。二是培訓基地招標制度。項目市、縣面向社會公開、公平、公正招標確定培訓機構。三是臺賬制度。培訓機構建立培訓臺賬(見附件1),記錄有關培訓情況。培訓臺帳一式三份,分別存市或縣項目辦和培訓機構各1份,一份由培訓機構作為報賬依據。四是公示制度。省農委在*農業信息網建立新型農民培訓公示和宣傳平臺,公布全省項目縣培訓任務、培訓機構,宣傳典型經驗;項目縣對培訓機構、培訓任務、資金補助及使用情況進行公示;培訓機構對選聘教師、培訓計劃進行公示。五是管培分離制度。農業行政部門負責培訓項目的申報、組織實施、監督和管理,培訓機構負責組織開展培訓工作。六是資金使用管理制度。培訓補助資金實行報賬制管理,項目市、縣嚴格規范使用和撥付培訓補助資金,專款專用,確保項目資金安全高效使用。七是月度報告制度。新型農民培訓工程實行培訓進展月報告制度(見附件2),培訓機構必須每月度向縣項目辦公室報告培訓進展,縣項目辦公室匯總后逐級上報,各市于每月5日前將上月培訓進展情況匯總報省農委。八是檢查驗收制度。項目培訓結束后,由培訓機構提出驗收申請,市、縣項目辦對每個培訓機構的培訓情況進行驗收,并向達到培訓要求的培訓機構出具合格證明,檢查驗收情況形成報告上報省農委、省財政廳。省農委、省財政廳組織對項目市、縣進行抽查和績效考核。
(三)創新工作機制。鼓勵各地在實踐中積極探索培訓券、培訓卡或與培訓產業結合的物化補貼等培訓補助方式;將新型農民培訓與糧食高產創建、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和農業產業化發展等農業農村工作重點有機結合,提高項目實施效益;積極探索提高農民培訓質量的新途徑,在培訓方式方法和培訓教材方面注重針對性、實用性和科學性,尋求新突破,推動新型農民培訓工作不斷完善和發展。
(四)做好總結宣傳。及時發現、總結工作中的經驗,分析存在問題,研究解決問題辦法,按時報送項目實施工作總結。加強宣傳工作,大力宣傳新型農民培訓在發展現代農業、推進新農村建設方面的積極成效,宣傳報道先進典型和經驗,充分發揮示范和帶動作用。各項目市、縣(市、區)每兩周向省農委科教處報送1篇典型材料,省農委審核后通過*農業信息網等媒體予以刊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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