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資金安全檢查工作自查報告

時間:2022-12-12 02: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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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資金安全檢查工作自查報告

按照財政部“全面自查,嚴肅整改”的要求,根據玉財農[2009]85號《××市財××市扶貧辦關于全面開展扶貧項目資金安全檢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政局關于全面開展支農資金安檢查工作的通知》和玉扶辦發[2009]57號《為了進一步加強支農扶貧資金監管,確保支農扶貧安全有效使用,貫徹落實好省市財政將今年作為財政支農資金“安全和效益年”的實際,全面開展我縣2005年至2009年支農扶貧項目資金安全大檢查,實現財政支農資金管理的科學化、精細化、規范化、制度化。現對進行自查的情況報告如下:

一、安全檢查自查支農扶貧項目資金范圍和內容

我們認真組織自查的是2005年至2009年省、地、縣等財政支農扶貧資金的安排、到位、使用、管理的安全情況,重點檢查的內容是:1、易地搬遷扶貧項目資金,2、整村推進扶貧項目資金,3、其它項目扶貧項目資金,4、小額信貸扶貧項目資金。具體檢查的主要內容是:1、支農扶貧資金管理制度建設情況,2、支農扶貧資金管理制度辦法執行情況,3、審計扶貧項目資金反映出的問題整改情況,4、支農扶貧資金監管責任制落實情況,5、支農扶貧資金管理的機構及人員建設落實情況。

三、自查2005年至2009年支農扶貧項目資金的規劃和落實情況

我辦在縣委、政府的領導下,按照國家、省市扶貧部門的要求,在2005年制定了《江川縣十一五整村推進重點村扶貧開發規劃》和《江川縣十一五易地搬遷扶貧開發規劃》。我縣整村推進扶貧2005年至2010年計劃爭取扶持項目36個村民小組,爭取扶持投入資金606.9萬元,其中:國家省級投入財政扶持資金465萬元,市縣投入資金26萬元,群眾自籌和投工投勞資金115.9萬元。我縣2005年到2009年實際爭取扶持項目54個村民小組,還有一年時間我們已經超額完成18個項目,超出50%。已經爭取扶持扶貧資金1417.2萬元,其中:省級資金420.81萬元,市級資金351萬元,縣配扶貧款37萬元,縣級部門扶持配套資金312.9萬元,集體群眾自籌和貸款295.49萬元。超額完成總投資810.3萬元,超出134%,超出一倍多的投資。我縣易地搬遷扶貧2005年至2010年計劃爭取扶持5個村民小組128戶499人。易地搬遷項目計劃總投資1044.89萬元,其中:國家省級投資230.54萬元,市縣級投資77.06萬元,群眾自籌737.29萬元。到現在實際完成4個村民小組111戶385人搬遷任務,完成計劃總人數的77%。實際完成總投資807,6萬元,其中:國家省級投資162.5萬元,市縣級投資55.6萬元,整合投資138.9萬元,自籌資金450.6萬元,完成計劃投資的77%,爭取明年完成規劃任務。小額信貸扶貧計劃每年扶持發放200萬元,總發放1000萬元,到2009年實際完成發放1760萬元,其中:扶持種養業的1685.5萬元,其他項目的74.5萬元。

四、支農扶貧專項資金的分配、撥付、管理情況

我縣扶貧項目和資金都是嚴格按照申報、審批、施工、驗收、審計的程序進行,有項目有資金,資金跟著項目走,專款專用。具體的支農扶貧項目由困難村組根據自己的困難實際,認真計劃項目內容,寫出項目建設申請,鄉鎮審核同意,縣扶貧辦、財政等部門實地調查、核實,再由縣級主管領導申批,上報市扶貧辦。項目立項后,由市扶貧辦、市財政局聯合下文到縣,資金到位后,我們會同財政、監察、審計、城建等部門對整村推進扶貧項目進行公開招投標,嚴格按照招投標形式進行,這樣有效地保證了項目資金使用的公開、公正和公平。對中標單位項目的投資、實施地點、實施單位、建設內容、實施要求等進行全面公示;整村推進項目各建設單位都與中標單位簽訂建設合同和廉政合同,合同生效后,嚴格按照合同條款對項目的實施內容、質量、進度等進行監督和管理,嚴格按照計劃內容和文件下達的項目進行實施,不準隨意調整項目,從而保證了整村推進項目的順利進行。我辦十分注重扶貧開發工作項目的管理,為形成縣、鄉、村層層有人管,事事有人抓的一盤棋運作格局,以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為主,每個村選派干部和村民代表,成立了項目實施監督小組,工程建設中經常到現場檢查督促工程的質量,工程進度和資金的開支使用情況。扶貧專款資金的管理收支由縣財政農財科設立專門帳戶運行,并按工程的進度和質量分期分批撥款,具體的撥款辦法為:開工撥款40%,中期撥款30%,驗收審計合格撥款20%,留下10%左右的資金作風險抵押金,待一定的時間工程沒有問題,才撥完工程款,只要項目按質按量圓滿完成,我們沒有拖欠過一分錢的補助款,資金下撥是及時有效;從2001年開始實行專項資金報帳制,采取財政管資金,扶貧辦管項目的辦法,工程資金報銷是實施單位向縣級報帳,縣級再向市級報帳的方法,工程完工后,組織縣、鄉、村、組進行驗收審計,驗收工程數量和質量是否按合同保質保量完工,對建設點從組織領導、規劃設計、項目管理、資金管理、項目效益的20個小項現場進行考評打分;認真審計資金的開支是否專款專用,寫出驗收審計報告,做到工程項目當年施工,當年受益。還有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地與縣監察局、審計局、人大、政協等部門對扶貧資金管理使用情況,以及工作紀律情況進行執法監查,通過檢查審計,我縣扶貧開發工作在扶貧項目審批和資金的管理使用上認真負責,做到項目管理制度化、規范化,扶貧資金實行專戶、專帳、專人管理的“三專”制度,資金使用上嚴格把關,從未出現挪用,擠占和改變用途的情況,專款專用,并且帳目清楚、單據齊全,手續完備。我縣的扶貧資金,與其他縣相比,投資小、效益好,很受山區人民的稱贊,發揮了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五、審計反映出的問題整改情況和扶貧資金管理機構及人員落實情況。

我辦協同縣審計局于2009年2月13日至4月14日,對支農扶貧項目和資金的投入、撥付、管理和使用情況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進行了就地審計。××市審計局下發了玉審決[2009]10號《審計決定書》所提出的“江川縣扶貧辦未經批準,于2007年8月至2009年2月期間向扶貧項目實施的村組收取項目規劃費、工程項目監理費及考核押金163000元,已經開支使用和退還了114935元,還有48065元,根據中央的文件規定,責成我辦將余下資金48065元退還原項目實施單位用于項目支出,并立即停止此項收費行為。”的審計決定,我們根據提出的決定,作出的回復意見和整改措施是:江川縣的整村推進扶貧開發項目建設工作,在各級的支持幫助下,為改善困難群眾的生產生活條件,改變落后面貌,提高文明衛生程度,發展經濟,增加收入,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項目的建設管理出現了不同程度的問題,為加強扶貧項目的管理,保證項目按時、按量、保質順利完成,使扶貧項目和資金發揮更好的經濟、社會、生態效益,真正使扶貧項目建設規范化,正常化,合理化;我們認真和扶貧項目的領導深入討論和研究,并報分管的縣級領導同意,以文件的形式制定整村推進項目建設考核考評辦法:從而才向項目的小組收取費用的,所收取的費用沒有結余,實際已經用于開支整村推進的項目規劃設計、部分監理費和考核獎勵,還有一部分是未付的項目監理費,根據我們的實際,請求在審計部門的監督下,由我辦支付應付的規劃設計及監理費;并且我們已經及時的同項目實施村組、監理單位聯系,就項目的費用進行支付和退還。其二是從2009年起,我們不在收取費用,嚴格按有關的政策執行,保證專款專用,使扶貧資金發揮應有的效益。

江川縣扶貧辦是獨立的副科級單位,但我們只有編制3人,所以很多事無法自己完成,只能依靠縣發改委進行工作,從而我們機構不健全,人員太少,我們根本沒有一個財務人員,就連駕駛員也要作為財務的出納使用,職責難以明確,會計工作未能達到規范化要求,我們有時下去查賬檢查,是沒有依法辦事,對扶貧資金的管理使用是有一定的困難問題。

六、支農扶貧資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困難問題

我縣的扶貧開發工作,在扶貧資金的管理使用上,雖然發揮了很大的效益,為山區人民服務致富奔小康作出了貢獻,但還存在一定的困難和問題:

1、扶貧工作點多面廣,難度大,任務艱巨,但扶貧投入的資金不足,財政資金越來越少,特別是縣配資金更是扣了又扣,減了又減,有的項目規劃做好,但因縣配資金不到位造成難于向貧困群眾解釋說明,群眾意見大,需要各級財政的大力扶持,才能改變貧困面貌。

2、扶貧投入轉向,只保重點和民心工程,扶持投入相對集中一部分人,對改變全縣上萬人的貧困面貌任務難于完成,還有工程項目建設中,所扶持的資金與工程的造價相差很多,工程出現負債太大,增加了群眾的負擔,影響工程的進度和質量。

3、因資金的來源和管理轉變,造成工作上不利。我縣從2000年開始已由市縣扶持資金轉為省市縣扶持資金,并且資金管理采用專帳專戶,報帳制,手續過多,資金不能及時到工程項目,造成工程進度難于保證。

4、易地搬遷扶貧和整村推進扶貧工作,資金投入相對集中,做的事很多、牽聯的面太廣,整合項目資金難度大,從而造成工作難做,管理不嚴,進度緩慢。

5、扶貧的對象和重點有所轉變,因我縣上報的人均收入數據偏高,全縣沒有一個省定的重點扶貧村,有人就認為江川沒有對象可扶,扶貧辦沒有太多的事可以做,從而從人員、經費等方面都沒有重點考慮,扶貧辦是掛靠縣發改委工作,縣安排的工作經費實在是太少,我們的人員編制真的不夠,沒有專業人員,工作中難免會出現一些小問題,需要增加一定的專業和財務人員,這樣才能規范合法的做好扶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