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解三農問題途徑

時間:2022-08-27 03: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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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解三農問題途徑

農民要有自己的組織。農民作為弱勢群體不但要有政府來保護,最后。有法律來保護,而且要由自己來保護。現在農民在交易中的信息不對稱和利益流失,除了政府和法律之外,還必須自己組織起來。農民組織的發展不能太急,也不能依靠行政命令,主張首先應該鼓勵農民成立一些行業組織、專業協會,比如農產品銷售合作社、農業技術協會等,這方面政府可以通過財政或稅收政策予以扶持。

目前社會上不應該用過激的言論,解決或緩解“三農”問題的出路在什么地方?首先要強調一點。也不能用過激的辦法來解決“三農”問題,因為三農問題是由歷史造成的并在歷次體制變動中不斷累計起來。面對這些問題,企圖想讓一屆或兩屆政府來徹底解決這些問題是完全不可能的不能操之過急,只能重點突破,如果社會上一些人總用一些偏激的言論、并提出一些異想天開的解決辦法,對解決三農問題毫無益處。最近有人講,解決三農問題關鍵是要使政權退出農村,認為這是一種極為幼稚的想法。因為在市場經濟情況下,農民是弱勢群體,如果我政權退出農村,這些弱勢的群體誰來保護,農村的公共品由誰來提供,農村貧困問題由誰來解決。從世界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經驗看,保護農民的生存權和發展權,幫助陷入困境的農民,并向農村提供公共品,都是政府在農村的責任。很顯然,如果讓政府退出農村,這些能產生很大外部效益的公共事業會立即出現供給缺位。另外,還有人講解決“三農”問題主要在三農之外”覺得這有一定的道理,但是不全面。因為他把三農的長遠問題和近期的問題混淆在一起了不能把寄托于長遠的戰略手段放到現在來解決三農問題。所以最后我結論是解決三農問題既要在三農之外,也要在三農之內,既要在近期也要在長期。

有以下幾個問題需要解決:認為在三農之外”解決“三農”問題。

將來我解決三農問題的目標是要把城市和農村、政治和社會納入一體化的進程。為了這個目標,首先“三農之外”改革和政策目標是什么?覺得核心是要實行向城鄉一體化的制度過渡。無論是長期還是近期關鍵是要解決農村勞動力的轉移問題,圍繞這個問題進行人口政策、就業政策、社會保障制度和財稅政策(包括農村稅費制度)改革。這里,有兩點需要強調:第一點是農村稅費,目前的農村稅費改革不是最終目標,一種過渡方案,最終應該實行“城鄉一體化的稅收制度”目標,所以盡管目前農村的稅費改革有進步,但是稅制結構設計還是不合理的仍然是一種歧視性的政策,這種歧視性政策從長遠看是要消除的

一級市場由國家控制,第二是土地市場開放問題。現在土地基本上沒有市場而言。二級市場農民不許進入,農民在土地交易中始終處在被剝奪的地位。改革開放以后,國為什么會發展這么快,發展成本也這么低,關鍵就在于農民有一塊地。土地是農民生存的最后一道防線,也是國社會經濟發展的一個穩定器,大量農村剩余勞動力之所以在就業不充分的條件下,還能穩定在農村,就是因為農民還有一小塊土地。今后,如果說土地市場還不開放,還是由國家用低價強制購買土地,農民得不到應有的補償,最終會造反的這會直接干擾我國社會經濟的進一步發展。

為什么?一是現有的城市發展是關起門來搞城市化”把農民關在城外,第三是城市化”道路選擇問題。目前我城市化道路走了一條不符合中國的道路。自己在城內搞現代化,這是為城市“錦上添花”而不是搞農村“人口城市化”二是城市化道路上搞“天女散花”強調大力發展小城鎮,因為“小城鎮,大戰略”能解決農村剩余勞動力的大問題。這是一種錯誤的戰略選擇和過時觀念,實際上這是一種“離土不離鄉”傳統觀念的延續,實質上就是不愿意讓農民進大中城市,不許他分享大中城市積累的文明成果。從國情來看,中國若要遍地都去搞小城鎮,總有一天我國會沒有土地可耕,國的城市化不能仿效美國模式,因為美國的土地資源要比我國豐富得多,而日本的城市化模式值得我學習,土地稀缺、人口密集,國應該與日本一樣,走“資源密集型”城市化道路,這樣可以節約土地和水資源,并能集中使用城市公共設施。

農業內部也要進行改革。世界任何國家,外部進行改革的同時。最終農民群體不可能變成零,工業化后仍會有一部分農民留在農村,政府要關注這部分人口的生存權和發展權。怎么關注?近期有幾個問題需要研究解決:

對農民的收入要采取直接的支持政策。現在政策對農民的支持不是產量的支持,第一。而是對農民的收入進行支持。有人說對農民支持要間接支持,有人說要直接支持,認為目前間接支持和直接支持都要搞,但是要有重點的搞。有人講不能對農民進行直補,覺得這個有兩個誤區需要注意:一是以現行的體制,總搞間直接補貼能不能堅持下去?因為我過去對糧食采取的就是一種間接補貼,最后導致的結果就是越改補貼越多,去年七百億,今年預算補貼又是七百億,連續幾年來我對糧食的補貼超過三千億,這種間接補貼會造成低效益,引起腐敗,農民損失大,支付成本高。二是中國現在實際上需要進行直接補貼的不是多數人而是少數人。國目前用于農、林、牧、漁四大業的勞動力是31991萬人,看上去很多,但是實際算一下,真正用于種植業的勞動力目前不到兩個億,這兩個億如果剝離了一些東部沿海地區,僅剩一些農業主產區,實際需要補貼的就是一個億。12.85億人中,國補貼政策的目標鎖定1億人。因此“國是以少數人補貼多數人”個錯誤的概念,真正要補的實際是少數人,而不是多數人,如果進行直接補貼我還是有能力的

糧食流通體制改革。近期的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必須堅持市場化的方向,第二。加快改革步伐。總體改革思路應該是糧食主產區的購銷要放開,國家的儲備糧數量要減到合理安全界線,國有糧食企業要走市場化的改革之路,對糧農的保護和補貼要與國有糧食企業劃斷,并采取直接的補貼辦法。

農村金融改革。目前,第三。國推行的農村金融體制改革力度不夠,范圍太小,效果也沒有農村稅費改革那么大。今后,改革的思路就是要在進一步對外開放的條件下,沿著金融市場化方向,設計農村金融體制改革方案,從金融市場主體和資金規模上都增加對“三農”供給,用一種平等觀念對待農民,讓他能和城里人一樣有權利獲得自身發展所需要的資金。認為想靠現有的金融體系來解決農民貸款難問題根本沒有可能,必須通過改革發育新的金融組織。

土地產權制度改革。土地制度和土地市場是聯系在一起的覺得下一步在土地方面應該優先實行土地市場化,第四。要把土地作為真正的商品進行交易,讓土地變成商品,讓土地的所有權真正歸還于集體所有,不要再讓一些城市人和一些中介商來非法剝奪農民。目前有人講土地要私有化,覺得目前提土地私有化不合適宜,不符合當前中國的國情。當前土地產權制度最重要的問題是農民應該有物權,農民用土地可以進行抵押,進行投資,要把農民現在使用權變成一種準商品,這是一個核心問題。現在強調對土地所有權進行徹底改革的條件還不成熟,什么時候能成熟?覺得城市化水平達到60%以后,再來考慮土地的產權制度改革才算合適,1993年的中央11號文件強調三十年不變,這里面有深刻的理論含義和制度背景,充分考慮了中國經濟體制改革和結構轉換所需要的時間區段。現在不宜過早的搞土地產權制度改革,應該在立法上、土地是商品等方面多考慮些改革辦法。

農村公共品供給。目前,第五。政府為農村提供公共品不是一種恩賜”行為,而是一種責任。農民跟市民一樣有發展權,有生存權,政府應該承擔起最起碼的公共品的供給,而不應該形成現在公共”財政只對城市人而不對農民提供公共品,或者只對農民提供少量公共品的局面。公共財政要把公共品真正的公平的分攤于城市和農村,現在應該用中央財政大幅度增加對農村公共品投入的時候了今年中央政府調整國債使用結構,以數百億元的規模增加了對三農的資金投入,這是非常英明正確的可以想見,這樣堅持投下去城鄉發展差距會越來越小,總有一天還會將這種差距消除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