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人員年度休假的制度
時間:2022-06-23 08:43:00
導語:機關人員年度休假的制度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根據《中共*市委辦公室、*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執行年休假政策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我辦工作人員年休假制度:
一、年休假對象
享受年休假對象為參加工作連續工齡滿5年(含5年)以上的本辦正式工作人員。
二、年休假期
(一)連續工齡滿5年不滿10年,每年休假7天;
(二)連續工齡滿10年不滿20年,每年休假10天;
(三)連續工齡滿20年及其以上,每年休假14天;
(四)連續工齡滿規定年限后,從次年起享受相應的年休假期。年休假期當年享受,不跨年度使用。年休假期不包括法定節假日、公休日。
三、以下人員不得享受年休假待遇
(一)上年度考核不稱職;
(二)上年度或當年事假累計超過20天;
(三)上年度或當年病假累計超過30天;
(四)上年度或當年病假、事假累計超過40天;
(五)在各類學校脫產學習培訓、進修一年以上的工作人員,學習期間不享受休假待遇;
(六)工作人員受開除留用察看處分期間,不享受休假待遇。
四、其他事項
(一)機關工作人員休假要服從單位的統一安排和工作需要,各科室要統籌安排,做好協調。
(二)工作人員休假應提前一周寫好請假條,經分管領導簽字后,報綜合科,綜合科報分管人事的領導批準后方可休假。
(三)休假人員要做好休假前后工作的交接,休假結束后應按時銷假,確保各項工作正常有序運轉。
(四)符合年休假條件的工作人員在休假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五)綜合科建立機關工作人員年休假檔案,負責登記本辦人員年休假情況,并及時報市委辦、市政府辦和市人事局備案。
(六)副局級以上干部休假,按干部管理權限和程序辦理。
- 上一篇:固定電話網增值業務分析論文
- 下一篇:駕駛員管理的規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