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基地認定及管理辦法

時間:2022-03-08 11: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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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基地認定及管理辦法

為充分利用社會資源和社會辦學力量,大力加強職業培訓工作,增強培訓的針對性、有效性和實用性,真正發揮培訓對就業的促進作用,現制定培訓基地認定管理辦法

一、認定的對象范圍

轄區各類公辦、民辦職業技術院校、培訓中心以及各種類企業。

二、認定條件

申報就業培訓基地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職業教育、技能培訓資質;有明確的職業培訓規劃、教學大綱、教學計劃,有高的教學質量和就業率。

(二)企業應具備與培訓專業相適應的培訓場所、教學設施、實訓基地和師資力量。

(三)申請單位應有完整的教學管理規章制度。

(四)有相對穩定的就業渠道,有較大規模的職業介紹和與大型企業聯系的能力,具備開展培訓的經驗和良好信譽。

(五)熟悉職業教育的特點,具有較好的職業教育業績和基礎。

(六)愿意積極承擔安排的培訓任務。

三、認定程序

(一)就業局向社會公布認定、認定的條件、對象范圍、報送材料等。

(二)自愿申報培訓基地的單位,按照要求,可向街道勞動和社會保障所或者就業局提出申請,并報送相關材料。

申請認證需提供以下材料:

1、屬于社會力量辦學的要提供社會力量辦學許可證副本以及復印件;企業實體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和復印件。

2、機構簡介。

3、上年度的培訓工作開展情況。

4、近期職業培訓的開展情況。

(三)就業局接受培訓單位的申請后,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現場考核評估,合格者頒發“就業培訓基地”證書和牌匾。

四、基地的管理

就業局對被認定的基地實施有關管理,提供有關服務。

基地的權利和義務:

1、基地在職業培訓方面要接受就業局的指導和要求,培訓對象以就業局推薦安排的培訓人員為主,基地自己招收的培訓學員需與就業局銜接協調。

2、基地應注意加強與用工企業的聯系,建立良好的合作伙伴關系,最大程度提高學員的就業率。

3、基地每年配合就業局開展1-2次大型的就業服務公益性活動。

4、基地每年向就業局報送一份培訓與就業的調研報告。

5、基地培訓時間根據工種不同一般為1-3個月,符合條件的學員考核合格后,根據就業情況,基地可享受培訓補貼。

6、基地要及時向就業局報送培訓計劃、課時安排等負責培訓學員的日常管理和教學工作內容。

7、基地有權根據需要調整培訓專業和選擇合作伙伴。

8、對培訓后就業率長期(半年)低于60%,并且不接受就業局有關指導和要求的,注銷其《培訓基地》的證書,摘除牌匾。

9、就業局每年對基地進行一次考核,考核為優秀的給予表彰,考核不合格的注銷培訓基地證書,摘除牌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