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非典型肺炎工作通知

時間:2022-03-23 09: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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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非典型肺炎工作通知

各零售藥店:

“非典型肺炎”是本世紀的一種新的疾病,在預防“非典型肺炎”的特殊時期,零售藥店是除了醫療機構以外較易出現患者和疑似患者的場所,為了加強防范與控制工作,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強化對藥店的場所管理,有效地防止“非”病在藥店的傳播,確保藥店職工安全與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特提出如下防范預案。

一、預防性措施

(一)通風換氣,確保空氣新鮮。

藥店在正式營業后應盡量避免關閉窗門使用空調,在溫濕度允許的條件下,店堂及生活區、辦公區每天至少2—3次開窗通風,每次至少30分鐘。

(二)空氣、地面和柜臺表面消毒

每天停止營業后用過氧乙酸熏蒸、戊二醛噴霧或紫外線燈進行空氣消毒;店堂及生活區、辦公區的地面可用0.1%的過氧乙酸或1000MG/L—2000MG/L的含氯消毒劑噴灑或濕拖,桌椅、柜臺、電腦及其他設施設備等也可用上述消毒液擦拭,每日不少于2次,并做好消毒記錄。

(三)確保營業員個人衛生和健康監控

營業員在飲水、用餐前一定要用流水洗手,不用臟手揉眼睛、清潔鼻孔,直接在柜臺前銷售西藥和中藥飲片的營業員應當佩帶口罩和手套,藥店要建立營業員每日健康檢查制度,店長要對每天上班的營業員進行健康及相關內容的檢查,及時掌握員工和其家屬的外出史和其親屬的來滬探親情況,發現可疑病癥及早采取措施,杜絕帶病上崗。

(四)加強“非典”預防知識宣傳

在營業員中普及對該病的預防知識,提高職工個人衛生和疾病防護意識,有針對性地開展對營業人員和購藥者防病、消毒知識的宣傳,尤其要指導和勸告發燒病人去醫院進行正規就診。

二、應急性措施

(一)對員工與購藥者

發現員工或購藥者有發燒、咳嗽、肌肉酸痛等癥狀或自述接觸了疑似或確診病人及從疫區來滬的親友,應立即進行登記,詳細記錄住址和聯系電話,并勸其到醫院就診。癥狀嚴重的,藥店可以直接電告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54959799),由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上門接收病人。

(二)對店堂、設施設備及藥品、直接接觸與間接接觸者

本藥店員工或購藥者被診斷為疑似或確診病人,店堂、設施設備及藥品應按照區疾病控制中心有關預案處置。藥店應積極配合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流行病現場調查人員,追查其他密切接觸者的名單,調查其外出史以及與其他人員的接觸史,必要時進行追蹤、隨訪或按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要求采取醫學觀察,解除隔離觀察的時間要服從有關部門的規定。

(三)對社區居民

對周圍的群眾作好正面的宣傳和解釋工作,避免產生不必要的恐慌。在停業期間,藥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顧客銷售店內商品(含藥品)。

(四)其他有效控制傳播擴散的手段和急救手段

各零售藥店,我們的國家正面臨著防治非典型肺炎的嚴峻時期,各行各業都從不同的角度接受著管理水平和人員素質的考驗,希望各藥店在抗擊“非典”的前線,嚴格執行黨和各級政府的管理規定,與全國人民齊心協力,眾志成城,奪取抗擊非典戰役的最后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