糧食庫存檢查工作通知

時間:2022-03-19 08: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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糧食庫存檢查工作通知

各縣(市)、區糧食局,各地方儲備糧承儲企業:

為切實加強全市糧食庫存管理,確保我市糧食庫存帳實相符,儲存安全,市局決定九月份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全市糧食庫存檢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范圍

檢查范圍為國有和國有控股糧食經營企業以及仍承擔政策性糧食業務的其他所有制企業儲存的地方儲備糧和商品糧。

二、檢查內容

(一)糧食庫存實物檢查。主要檢查庫存糧食的數量、品種、性質情況;地方儲備糧(市、縣級)實際承儲庫點分布和承儲數量情況。

(二)糧食庫存賬務檢查。一是企業糧食庫存賬實相符、賬賬相符情況;二是企業糧食庫存賬務處理情況;三是不同性質和品種的糧食按規定進行分賬管理和分倉儲存情況;四是儲備糧輪換情況,重點檢查20*年度地方儲備糧輪換情況。

(三)庫存糧食質量狀況和衛生安全狀況的檢查。一是糧食質量管理制度執行情況,重點檢查索證及執行出入庫檢驗制度、建立質量檔案等情況;二是質量安全情況,根據轄區內糧食可能受到有毒有害物質污染、真菌毒素感染情況,安排相關衛生指標的檢驗;三是質量狀況,重點檢查水分、雜質等質量指標和儲存品質指標;四是重點檢查企業庫存糧食中有無儲糧安全隱患;檢查各項管理工作是否規范。

(四)最低收購價糧食檢查。檢查最低收購價糧食的銷售出庫情況;

(五)涉及糧食庫存管理的其他情況。一是檢查消防設施是否配套齊全,性能是否完好,存放是否合理;二是糧倉機械存放是否合理有序,保養是否及時;三是中心藥庫、分庫是否安全;四是電源線路是否老化,是否暢通。

三、檢查時間

糧食庫存檢查以20*年8月末的糧食庫存統計月報結報日為檢查時點。檢查工作分自查和復查2個階段。9月20日之前,各縣(市)區糧食局和市屬企業負責組織自查,9月底之前,在自查的基礎上,市糧食局成立聯合檢查組進行復查。

四、檢查結果的匯總與報送

9月20日之前,各縣(市)區糧食局及市局有關直屬各企業要將加蓋單位公章的檢查報告報送市糧食局調控監督處,報送的材料包括正式的文字報告和相應的電子文本。

五、工作要求。

(一)此次糧食庫存檢查按照范圍要求有倉必到,有糧必查,特別對上次糧食庫存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必須徹底糾正。有關檢查的內容、方法、組織形式、數據匯總等方面的具體方法和要求,請嚴格按照《糧食庫存檢查暫行辦法》。

(二)糧食庫存檢查的自查統計范圍應嚴格與8月末國有糧食企業糧食庫存統計月報口徑保持一致,各縣(市)區糧食局在復查和數據匯總過程中要層層把關,落實責任,認真核對檢查結果,如發現有數據報送單位不一致、檢查匯總的統計賬面數與以前報送的同期統計月報數量不符等問題,應認真查明原因,并進行書面說明。縣(市)區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對檢查結果和上報數據要負責任。

(三)復查階段,對地方儲備糧質量檢查的覆蓋面不低于庫存總量和承儲庫點數量的25%;同時,對執行糧食質量管理制度的情況和20*年4月檢查發現質量和原糧衛生問題的整改情況也要一并檢查。

(四)糧食庫存檢查是糧食行政管理部門的一項綜合性工作內容,是確保國家糧食宏觀調控物質基礎真實可靠的重要手段,各縣(市)區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及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密切配合,切實履行職責,認真做好組織協調和貫徹落實工作,確保糧食庫存檢查工作順利進行,取得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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