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的規定通知

時間:2022-09-13 11:26:00

導語:管理的規定通知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管理的規定通知

為適應改革開放、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新形勢,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工作,根據中組部組通字[1998]2號文件的精神,結合深圳的實際,現就我市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問題作如下規定:

一、黨費收繳

l、凡有工資收入的黨員,每月以國家規定的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為計算基數,按規定比例交納黨費。

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或套改的黨員交納黨費的工資收入計算基數為:全國標準工資十特區津貼。其中,全國標準工資部分是指:機關工作人員(工勤人員除外)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基礎工資、工齡工資;機關單位中技術工人的崗位工資、技術等級工資、獎金(指全國標準工資部分中的獎金,下同),普通工人的崗位工資、獎金;事業單位中專業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術職務工資、津貼(指全國標準工資部分中的津貼,下同),管理人員的職員職務工資、津貼,技術工人的技術等級工資、津貼,普通工人的等級工資、津貼。

未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或套改的黨員交納黨費的工資收入計算基數包括:機關工作人員(不含工人)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基礎工資、工齡工資、津貼;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的職務工資、等級工資、津貼(不包括政府特殊津貼)、獎金(指作為工資部分的獎金,不包括一次性重獎和年終一次性獎金);機關、事業單位工人的崗位工資、等級工資、津貼、獎金。

企業黨員交納黨費的工資收入計算基數包括:工資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資)和活的部分(津貼、獎金)。

2、交納黨費的比例為:每月工資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納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納1.5%;800元以上(稅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納2%;1500元以上(稅后)者,交納3%。

3、在鄉鎮機關和鄉鎮企業工作或外出務工的農民黨員,村干部和民辦教師(代課教師)中的黨員,凡有固定收入的(工資或補貼),按照每月固定收入,參照上述規定的比例交納黨費。其他農民黨員每月交納黨費2元。

4、實行年薪制人員中的黨員,以上年月平均收入為計算基數,參照上述規定比例交納黨費。

5、從事個體經營的黨員,每月按上年度個人所得稅納稅收入的月平均數,參照上述規定比例交納黨費;上年度收入為負數的,當年度每月交納黨費l元;

6、離退休人員中的黨員,以國家規定的離退休費為計算基數,領取養老保險金的黨員,以養老保險金為計算基數,參照上述規定比例交納黨費。如離退休后受聘,除按離退休費為計算基數交納黨費外,受聘工資部分也應參照上述規定比例交納黨費。

7、下崗待業的黨員,依靠撫恤和救濟為生的黨員,領取當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黨員,每月交納黨費1元。

8、沒有經濟收入或交納黨費有困難的黨員;由本人提出申請,經黨支部委員會同意,可少交或免交黨費。

9、黨員增加工資收入后,從按新工資標準領取工資的當月起,以新的工資收入為基數,按照規定比例交納黨費。

10、黨員自愿一次交納1000元以上的黨費,全部上繳中央。具體辦法是:由所在基層黨委代收,并提供該黨員的簡要情況。通過省委組織部轉交中央組織部。中央組織部給本人出具收據。

1l、黨組織除按規定收繳黨費外,不得要求黨員交納規定以外的各種名目的“特殊黨費”。

12、黨員應從支部大會通過其為預備黨員之月起,按月向所在黨支部(或黨小組)交納黨費。

13、黨員應向其正式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交納黨費。持《流動黨員活動證》外出的黨員,外出期間持證向外出所在地黨組織交納黨費。

l4、黨費應由黨員本人自覺向所在黨組織交納。如遇特殊情況,經黨支部委員會同意,黨員可以委托其他黨員或親屬代為交納或補交黨費,但補交黨費的時間不得超過3個月。

15、對不按規定交納黨費的黨員,其所在黨組織應及時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對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交納黨費的,按自行脫黨處理。

16、黨組織應逐級按時上繳黨費。黨支部或黨總支收繳黨費后,于當月10日前上繳基層黨委,黨委要出具收款收據。

17、基層黨委應于每季度第三個月的15日前,通過銀行將黨費上繳上一級黨委(工委)。

18、各區委、工委、市教育局黨委,各資產經營公司黨委,深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黨委,應于每季度第三個月的25日前通過銀行將黨費上繳市委組織部。

19、黨組織逐級上繳黨費時,應同時上報“上繳黨費報告單”。

20、各級黨組織應按規定比例上繳黨費、基層黨支部和基層黨委屬下的黨總支不留成黨費。基層黨委和獨立黨總支按黨員實交黨費總數的80%上繳上一級黨委(工委)。各工委、市教育局黨委、資產經營公司黨委、深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黨委上繳市委黨費的比例為60%。各區委上繳市委黨費的比例為30%。

二、黨費使用

1、黨費的使用范圍。黨費必須用于黨的活動,主要作為黨員教育經費的補充,其具體使用范圍是:培訓黨員、訂閱或購買用于開展黨員教育的報刊、資料和設備;表彰先進基層黨組織、優秀共產員和優秀黨務工作;補助生活困難的黨員。

2、市、區委有關部門根據黨費使用范圍,按各自承擔的黨員教育任務,需從黨費中列支的項日和費用,于每年年初提出申請,由同級黨委組織部綜合平衡,辦理報批手續后撥給,年終向組織部結算。

3、請求下撥黨費的請示,應當向上一級組織提出,不得越級申請。

4、從市管黨費中開支30萬元以上(含30萬元)的,由市委組織部組織處提出意見,部長辦公會議討論,報市委主管領導審批;開支5萬元以上(含5萬元)30萬元以下的,由市委組織部部長辦公會議討論決定;開支2萬元以上(含2萬元)5萬元以下的,由市委組織部主管副部長審核后,報部長審批;開支5000元以上(含5000元)2萬元以下的,由市委組織部主管副部長審批;開支5000元以下的,由市委組織部組織處黨費管理人員提出意見,報處長審批。

5、區委開支黨費10萬元以上(含10萬元)的,要經區委組織部辦公會議討論,報區委主管領導審批;開支黨費2萬元以上(含2萬元)10萬元以下的,經區委組織辦公會議討論決定;開支黨費5000元以上(含5000元)2萬元以下的,經區委組織部分管副部長審核后,由部長審批;開支黨費5000元以下的,由區委組織部組織科提出意見,報分管副部長審批。

6、工委、市教育局黨委、資產經營公司黨委、深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黨委開支黨費5萬元以上(含5萬元)的,由工委、黨委組織部(辦公室)提出意見,分別報工委書記辦公會議、黨委會審批;開支黨費1萬元以上(含1萬元)5萬元以下的,由工委、黨委分管副書記審核后,報書記審批;開支黨費2000元以上(含2000元)1萬元以下的,報工委、黨委分管副書記審批;開支黨費2000元以下的,由黨費管理人員提出意見,報工委、黨委組織部長(辦公室主任)審批。

7、有黨費留成的基層黨組織,黨費開支由該基層黨組織統一掌握。開支黨費5000元以上(含5000元)的,需經黨委(總支)集體討論決定;開支黨費5000元以下的,由黨組織負責同志審批。

8、黨費使用應堅持統籌安排、量人為出、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做到有計劃使用。使用黨費時,需將開支項目逐一登記,附開支票據,并有經手人、批準人的簽字,做到帳目清楚,帳據相符。

9、下撥的黨費應按如下要求使用管理:要按照批準的項目和預算,做到??顚S茫坏门c行政或其他經費混合管理、使用。開支的票據上應注明開支用途,并有經手人、證明人、主管領導簽字,按財務要求記帳,并使用“黨費收支項目封面”統一裝訂,專項經費使用完畢,票據須經撥款單位審核,方可入帳。撥款單位對不符合黨費開支的單據應予以剔除,票據不得入帳。被剔除部分費用由使用單位在其他經費中列支。

10、企業黨組織活動經費按中央組織部、財政部組通字[1989)2號文規定(深組通[1939]014號文轉發),先在留用的黨費中開支,不足部分從企業管理費中解決(需年初編制年度預算,列入企業財務計劃)。

11、市總商會民營企業黨委、個體勞動者協會黨組織、外商獨資企業黨組織、流動黨員黨組織的活動經費,除將上繳黨費全數返還外,不足部分可由市委、區委、工委、市教育局黨委、資產經營公司黨委、深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黨委分別從所管黨費中酌情給予補貼。每年初上級黨委(工委)將市總商會民營企業黨委、個體勞動者協會黨組織、外商獨資企業黨組織、流動黨員黨組織上年繳納的黨費一次性返還該黨組織,返還數額列入上級黨委黨費支出項目。

三、黨費管理

1、黨費由黨委組織部門代黨委統一管理。黨費的具體管理工作由各級黨委組織部門負責黨員教育管理的內設機構承辦,建立專賬,專人負責。黨費帳簿歸檔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建立健全嚴格的財務制度,實行會計、出納分設。黨費必須單立帳戶存人銀行,嚴禁個人長期保管大量現金。黨費管理人員要定期與銀行和基層單位核對黨費帳目。

2、黨費應當存人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交通銀行,不得存人其它銀行或者非銀行金融機構。黨費利息是黨費收入的一部分,與黨費同一使用范圍,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將黨費用于購買國庫券以外的投資。

3、黨費管理人員應做到黨費帳月清季結、帳據相符、帳款想符、帳帳相符。未經領導同意不得擅自動用、支出、轉存黨費。對違費收繳、管理和使用規定的,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試行)》以及有關規定嚴肅查處,觸犯刑律的依法處理。

4、組織部門要加強對黨費管理人員的培訓。黨費管理人員必須先培訓,后上崗。黨費管理人員變動時,要嚴格按照黨費管理的有關規定和財務制度辦好交接手續。

5、各區委、工委,市教育局黨委,各資產經營公司黨委,深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黨委和基層黨組織要根據本系統本單位實際,建立健全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制度,并報上一級黨組織備案。

6、各級黨組織要定期核對黨費帳目及收繳情況,定期公布。支部每月與黨員核對一次黨費收繳情況,每年核對一次黨員交納黨費的計算基數。區委、工委,市教育局黨委,資產經營公司黨委,深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黨委與所屬基層黨組織每半年核對一次黨費。各區委、工委,市教育局黨委,各資產經營公司黨委,深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黨委每年與市委組織部核對一次黨費,并書面報告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情況報告內容包括:上年度黨費收繳、使用和結存的數額;黨費開支的主要項目;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工作中的經驗、存在問題及改進的意見和建議等。市委組織部每年年終向省委組織部書面報告一次全市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情況。

7、各級黨委組織部門每年至少檢查一次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情況,總結經驗,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8、各級黨組織應當在黨員大會或黨的代表大會上向大會報告(或書面報告)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情況,接受黨員或者黨的代表大會代表的審議和監督?;鶎狱h支部應當每年向黨員公布一次黨費收繳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