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資打假專項整治活動方案
時間:2022-08-28 10:5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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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思路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按照“抓生產保供給、抓統籌促協調、抓改革增活力”的總體要求,堅持“標本兼治、著力治本、打防結合、綜合治理”和屬地管理原則,以規范農資市場秩序和企業生產經營行為為主線,以源頭治理、大要案查處和基層農資監管能力建設為重點,打擊假劣促生產,嚴查違禁保安全,監督抽查提質量,案件查處懲違法,信用體系建長效,推動農資市場秩序持續好轉,保障農業生產安全和農產品質量安全。
二、工作目標
通過我市各級農業部門的共同努力和齊抓共管,使農資生產經營行為進一步規范,制售假劣農資的行為得到有效遏制,努力確保不發生因假劣農資和禁限用農業投入品引發的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和農業生產事故,農資生產企業現場檢查覆蓋率達到100%,重大案件查處率達到100%,投訴舉報案件查處率和反饋率達到100%,上級督辦案件查處率達到100%,農民識假辨假能力和維權意識進一步增強,放心農資覆蓋面進一步擴大,農民群眾滿意程度進一步提高,農資市場秩序進一步好轉,確保地產農產品質量安全。
三、工作重點
以打擊假劣種子、農藥、肥料、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農資和禁限用農業投入品為重點,以市場整頓、日常監管、質量抽檢和案件查處為手段,狠抓關鍵,整體提高。
(一)狠抓重點農資產品監管。種子監管重點:以水稻、玉米、小麥、棉花、油菜種子為重點,堅決查處生產經營假劣種子、套牌侵權、經營推廣應當審定而未經審定通過的種子、超范圍經營、無證生產經營、未按規定建立經營檔案、包裝標簽品種介紹與審定公告表述不符等違法行為,重點打擊轉基因生物生產、加工過程中的違法行為。農藥監管重點:以殺蟲劑、殺菌劑和種子包衣劑為重點,堅決查處生產經營假劣農藥、無登記證生產、添加未登記成份、擴大使用范圍、一證多用、套證或冒證、標簽不符合規定等違法行為。堅決查處非法生產、銷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種高毒有機磷農藥的違法行為,以及摻雜高毒劇毒農藥的行為。肥料監管重點:以復混肥、有機肥料、水溶肥料、生物肥料等為重點,嚴查有效成分不足、包裝標識不規范、夸大使用效果、一證多用以及肥料產品標有農藥功能等違法行為。獸藥監管重點:嚴查生產經營假劣獸藥、無證生產經營、特別是擅自改變組方、違規添加禁用獸藥或人用藥行為,重點整治有效成份含量不足、標簽說明書不規范、獸藥標簽和說明書擴大適應癥、使用范圍、超范圍經營疫苗、使用違禁藥物等違法行為。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監管重點:嚴厲打擊在飼料中添加禁用物質和其他不在《飼料原料目錄》、《飼料添加劑品種目錄》、《藥物飼料添加劑品種目錄》中的物質以及違反限制性規定使用飼料添加劑等違法行為;嚴查在飼料加工和養殖環節添加瘦肉精、蛋白精、萊克多巴胺、孔雀石綠、硝基呋喃等違藥物和非法添加物。
(二)狠抓農資質量監督抽檢。根據季節特點,重點抽檢群眾反映較多、問題突出的區域、市場、產品和企業。對質量不合格、源頭不明確的農資產品,要及時報請上級農業部門,按照“五不放過”的原則,必要時商請公安機關,徹查假劣農資源頭。今年,全市全年計劃抽檢種子樣品5批次,農藥樣品70批次,肥料樣品75批次,獸藥樣品30批次,飼料和飼料添加劑樣品30批次。
(三)狠抓大要案查處。要完善信訪舉報制度,拓寬案件發現渠道,做到“聞報必動,有訴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加強農業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涉嫌犯罪的案件,要認真做好移送工作。
四、主要任務
(一)嚴格農業許可。各級農業部門要嚴格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加強對農資生產經營主體的資質審查,嚴把農資市場主體準入關口。組織全面清查轄區內農資生產經營單位的主體資格,聯合有關部門依法清理不具備資質條件的生產經營主體、依法取締無證無照生產經營單位。對需要審定、登記、審批的農資產品,要嚴格執行有關條件、程序和標準,嚴禁降低標準和越權審批。要強化信息制度,及時公告審批、撤銷、注銷、吊銷等有關信息。
(二)強化生產監管。各級農業部門要突出源頭治理,加強對農資生產企業的監管,強化生產企業主體責任意識。建立健全日常巡查、監督檢查、農資檢查等制度,重點檢查生產企業的生產資質、生產許可、原輔料使用、生產記錄和銷售臺賬等內容,依法嚴肅查處在生產過程中違法添加使用違禁物品、生產假冒偽劣產品、無證生產或擅自受托生產等違法行為。要督促生產企業嚴格執行產品質量管理制度,建立規范的生產經營檔案,不斷完善產品質量控制體系。
(三)深化市場整頓。各級農業部門要緊密結合地方實際,強化對薄弱環節的管理,加強對農資經營門店的日常巡查,重點整頓規范農資批發市場、專業市場、集散地、運銷大戶和鄉村流動商販。加強對電視、網絡、交易展銷會等方式經營農資的行為的監管,及時會同有關部門依法查處不具備農資經營資格的物流企業變相經營農資的行為。加大禁用農業投入品清繳力度,大力推進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和實名購買制度。抓好毒鼠強防范和清繳工作,克服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緒,防止毒鼠強危害反彈。
(四)強化質量監管。各級農業部門要根據農業生產實際,進一步完善農資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制度,突出重點來源、重點產品和重點企業,以水稻和小麥種子的真實性、農藥有效成分含量和是否添加其他成分、肥料養分等為重點,擴大抽檢范圍,提高抽檢覆蓋面,增強針對性和實效性。要健全監督抽查結果的通報、反饋和共享機制,及時農資消費警示信息,提高農資質量預警能力。要實現質量抽檢與依法查處的有效銜接,對抽檢不合格的產品及其生產經營單位要及時立案查處,追溯制假售假源頭;對已流入市場的,要查清銷售渠道和銷售去向,依法采取責令停止銷售和產品召回等措施,嚴防假劣農資流入農業生產領域。同時,要重視經政府采購農藥產品的質量監管,要進一步落實重點監控制度,對近兩年抽檢不合格、群眾投訴舉報多、市場檢查中問題突出的企業和產品,要重點跟蹤監管。
(五)加強案件查處。要做好案件線索的排查梳理工作,完善社會監督網絡,深度拓展案源渠道,落實保障激勵措施。要集中力量,主動出擊,按照“五不放過”原則,嚴厲打擊制售假劣、侵權、非法添加等違法行為。要切實做好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對于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堅決杜絕“有案不移、有案難移、以罰代刑”等行為。要繼續加大制售假劣農資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起到查處一起、震懾一片、教育一方的良好效果。
(六)推進誠信建設。要強化農資生產經營企業責任意識,督促企業建立健全產品質量保證、進銷貨臺帳、索證索票、優質服務承諾等制度,規范農資生產經營行為。鼓勵引導農資生產經營主體成立行業協會,健全組織體系和治理機構,充分發揮行業自律功能。開展農資企業誠信評價,建立農資生產經營主體誠信檔案,實行分類監管。健全重點監管名單制度,對信用缺失的市場經營主體,采取重點檢查、媒體曝光和社會公示等措施,提高其失信成本。對誠信守法的農資生產經營主體,加強扶持和宣傳力度,增強影響力和示范作用,建立守信激勵機制。
(七)開展放心農資下鄉進村。各級農業部門要圍繞2013年全省農資連鎖經營市場占有率達到48%以上的目標任務,進一步加強指導服務,推動農資連鎖經營健康快速發展,構建現代農資經營服務網絡,暢通放心農資下鄉進村渠道,提高放心優質農資產品的覆蓋面。要因地制宜,完善標準,分類指導,有序推進“放心農資店”建設工作,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示范帶動作用。
(八)加強指導服務。各級農業部門要充分利用技術優勢,推介主導品種和主推技術,加強對農民購買和使用農資的服務和指導,引導農民群眾理性購買和科學使用農資產品。要在農資購買使用高峰期,組織力量深入到農村基層,組織開展大規模的宣傳活動,普及農資法律法規,傳授識假辨假知識。通過在生產基地設置禁限用農藥和禁止添加的藥物公示牌、在養殖場(小區)張貼規范使用獸藥告知書等方式,進一步提高農資安全科學使用水平。要充分發揮“12316”三農服務熱線的作用,提高回應社會關切、滿足群眾訴求、傳播先進技術的能力。健全農資突發事件和假劣農資引發農業生產事故的應急機制,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及時有效控制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要積極推進信息互通、工作聯動、矛盾聯調,及時化解假劣農資引發的各類矛盾糾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領導,落實責任。要切實加強對農資監管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主管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要堅持屬地管理原則,嚴格落實監管工作分級負責,把農資打假工作細化到具體環節、落實到具體人。
(二)強化建設,提升能力。要切實加大投入,落實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經費,配備與當農資市場監管需求相適應的交通、執法取證設備,保證農資市場日常監管、監督抽檢、大案要案查辦工作落到實處。繼續加大執法教育培訓力度,提升執法人員的法律素質和辦案能力,努力提高執法規范化、精細化、標準化水平。
(三)強化協作,形成合力。各級農業部門要進一步完善農資打假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健全部門協調機制、合作打假機制、聯合推動機制,加強農業部門的橫向聯動,提高整體整治效果。
(四)強化服務,廣泛宣傳。要充分發揮農業部門技術優勢,做好農資信息的收集、、技術咨詢等各項服務工作,滿足農民對農資信息的多樣化需求。要曝光典型假劣農資案件,傳授農資識假辨假和科學使用知識,引導農民群眾科學、理性購買農資產品,提高農民群眾質量安全意識和科學安全生產的水平。
六、重點工作安排
2月,參加全國、全省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電視電話會議。
3月,制定并下發《2013年市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方案》,開展春季農資打假工作,開展全市“放心農資下鄉進村”宣傳周活動。
3-12月,開展食用菌專項整治,每月組織一次檢查,并抽檢20個樣品,開展對地產蔬菜的抽檢工作,并做好跟蹤抽檢。
4月,開展飼料和飼料添加劑專項執法檢查(以畜禽飼料為主),并對部分產品進行執法抽檢。
5月,開展農藥和肥料專項執法檢查。
6月,舉辦執法人員培訓。
7月,開展農資打假“夏季百日行動”。開展農藥和肥料、獸(漁)藥專項執法檢查,并對部分產品進行執法抽檢,開展養殖場專項執法檢查(以水產、豬、奶牛養殖場為主)。
8月,組織開展全市農業行政執法案卷評查,開展飼料和飼料添加劑專項執法檢查(以水產飼料為主),并對部分產品執法抽檢。
9-11月,開展農資打假秋冬季行動。開展種子專項執法檢查,對部分產品進行執法抽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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