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職稱評定中的論文要求論文
時間:2022-10-13 0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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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分析了我省高校職稱評審中論文要求的相關規(guī)定,指出評審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相應的對策與工作思路建立科學的學術論文評價體系;(2)細分不同學科、不同系列教師評審條件;(3)建立以人為本的學術論文激勵機制。
[關鍵詞]高校;職稱評審;論文
高等學校實施的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即職稱評審)是對教師教學、科研等綜合素質能力進行評價的方式之一。評審需要以高校教師已獲得的各方面成果為依據,充分考慮教師的德、能、勤、績等因素,對教師能否晉升高一級職務任職資格做出判定。而學術論文無疑是評價教師已獲成果優(yōu)劣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建立一個公平、合理、人性化的學術論文的評定體系就顯得尤為重要。
一、資格評審中論文要求的現狀
目前,在我省高校職稱評審工作中對學術論文一般劃分為以下3個級別:(1)權威期刊。在國家部委、全國學會(不含下屬研究院、所和分會)、科學院所屬研究所主辦的學術刊物或相當上述級別的國外學術刊物上發(fā)表的科學論文;(2)學報級期刊。在部委及所屬研究院(所)、全國專業(yè)學會及分會(不含省級學會)主辦的學術刊物、大學學報上發(fā)表或在國際學術會議上宣讀并收入論文集的科學論文普通期刊。學術刊物(須有國家或省有關部門批準的刊號或準印證)或在全國學術會議上宣讀并收入論文集的科學論文。期刊級別由高到低依次為:權威期刊、學報級期刊、普通期刊。
我省在高校各個系列職稱評審中對論文的級別、數量都有較為明確的規(guī)定。在晉升高一級職務任職資格時論文的級別和數量是否達到要求是教師能否晉升的必要條件,教師為了能夠晉升高一級職務也必定會為此努力發(fā)表相應級別的學術論文這在很大范圍內對教師起到激勵的作用,激發(fā)了教師投身研究的熱情,提高了教師發(fā)表學術論文的積極性。因此,以學術論文作為教師晉升職稱的量化條件之一是教師資格評審中十分必要的一環(huán)。
二、評審中論文規(guī)定存在的問題
學術論文雖然能夠較好體現教師的綜合素質但以學術論文作為衡量教師能否晉升職稱的一項標準卻仍存在一些問題。
(一)學術論文評價體系不夠完善
以刊物級別衡量論文學術水平高低的評價體系還有待完善。(1)刊物級別劃分過于籠統(tǒng)。如不管是國際上公認的影響力極高的刊物或是國內影響力不高但主辦單位級別較高的期刊都算權威刊物,在職稱評審的論文規(guī)定中幾乎沒有加以區(qū)分。
僅以主辦單位來認定期刊級別的方法不夠科學。盡管一般認為期刊的主辦單位等級越高其主辦的刊物中論文的學術水平也越高,但是隨著辦刊方式越來越市場化,往往存在期刊掛靠主辦單位、一個主辦單位辦多種期刊等現象。目前,我省一般認定全國性學會主辦的權威期刊只能有一種,而現在這種掛靠和一單位多刊的現象就造成了刊物級別認定的困難,究竟認定哪一種期刊為權威期刊往往是由省教育主管部門指定,其公開性、科學性有待商榷。(3)對期刊單位主辦的增刊、專刊、專輯等與其正刊在論文級別認定中沒有完全區(qū)分。(4)刊物級別高低與論文學術水平不能完全劃等號:級別高的刊物所收錄的文章不一定就好,級別低的刊物所收錄的文章不一定就差,僅以期刊級別認定論文學術水平高低的方法存在很大的不合理性。
論文規(guī)定中僅以第一作者或獨立完成的文章作為職稱晉升條件,對第二作者以后屬名發(fā)表的文章缺乏評價機制。在當前的科學研究中,有許多的研究工作是在2個甚至多個合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完成的,如果將論文排名第二及以后作者的貢獻排除,則有失公平。另外,通訊作者署名的文章在職稱評審中沒有得到充分的重視,這與國際上衡量作者對論文貢獻的原則不相符。在當前高校中,教師在攻讀高一級學位時完成的科學研究論文通常在文章發(fā)表時會將指導老師作為通訊作者加以署名指導老師也往往對文章起到重要的指導作用,那么通訊作者對文章的貢獻就不應被忽視;相對的,作為被指導者的教師雖然其文章發(fā)表署名為第一作者,但是其對文章的實際貢獻力則應相應有所減弱。只有考慮每一位作者對文章的貢獻情況,才能將論文的學術水平充分反映為教師的實際能力。
(二)高校教師各系列職稱學術論文規(guī)定單一化
目前,我省高校教師、科研、實驗3個系列在職稱評審中均依據閩教職改[1997]010號文件執(zhí)行對科研和實驗系列教師的論文要求也是參照教師系列同級別的論文要求,沒有考慮這3個系列在職責要求、工作內容等方面的區(qū)別,混淆了高校教師不同系列職務之間的要求,不利于高校按需設崗和激發(fā)不同系列教師從事本職工作的積極性。
論文規(guī)定沒有考慮文科、理科、工科等不同門類學科間的區(qū)別。對于高校的體育、藝術、美術等學科教師在職稱評審中與其他學科教師采取無差別的論文評審規(guī)定不符合這些學科通常的評價標準。體育、藝術、美術類教師更應以其實踐能力、技術水平、成果效益作為職稱評審的條件,采取“一刀切”的職稱評審方式抹殺了不同學科門類之間的區(qū)別,不利于高校各個學科的發(fā)展。
(三)時間要求的規(guī)定不夠合理
在每年度的職稱評審中均對論文的發(fā)表時間有所要求,即時間需在任現職后至申報當年的12月31號之間。但時間與拿到期刊的時間往往并不相同,這樣盡管論文確定發(fā)表時間是申報的當年,申報教師取得期刊原件卻有可能在次年職稱評審會議開始之后。而在目前的規(guī)定中,若評審會議開始時無法提供期刊原件的論文不得作為當年的評審條件。這看似符合程序,卻缺少以人為本的人文關懷,最終造成部分符合申報條件的教師因為期刊無法及時取得而錯過了當年的職稱評審。
當前的資格評審一般耗時較長,從資格申報到評審結束往往要花費半年甚至更長時間。而若申報者在這一段時間發(fā)表了高水平的學術論文,則該論文既不能用于本次申報,也不能在申報者本次晉升職稱后用于下一次職稱晉升申報。這種對時間上的規(guī)定不利于激勵高校專業(yè)技術人員發(fā)表學術論文的積極性、主動性。
三、改革論文評審要求的思考與對策
任職資格評審條件的量化是當前職稱評審改革的重要內容,而教師所發(fā)表的學術論文作為評審的硬件之一普遍被認為是最為容易量化的標準之一。但從目前資格評審中論文規(guī)定所存在的問題來看,任職資格量化評審在建立合理的論文量化前提下還須進一步加強資格評審的相關體制建設。
(一)建立科學的學術論文評價體系
徹底改變僅以期刊級別判定論文質量的現行標準,建立科學、合理、可操作的學術論文質量認定評價體系。學術論文評價體系必須能夠真實、準確反映論文的學術水平。對期刊級別的認定必須將期刊的主辦單位、刊物在國內外的影響力、刊物是否被較權威的檢索、索引所收錄一并加以考慮。判斷文章作者對論文的貢獻力還必須充分考慮論文作者人數以及是否有通訊作者等情況。對論文學術水平的判斷還可以參照論文的被引用率、論文是否被權威檢索數據庫收錄、論文獲獎情況等方面。
當然,我省高校教師職稱評審還可以引入論文的量化賦分方法,即將論文劃分若干個級別后分別賦以論文基準分,論文實際得分=(論文基準分+論文影響因子得分)×作者排名系數。這種論文量化賦分的方法可以作為資格評審中論文評價的一個模式,不過量化賦分應以科學的期刊級別劃分方法為基礎,分值計算還必須考慮論文引用率及通訊作者的貢獻情況。只有這樣,才能制定有利于激勵專業(yè)技術人員的論文量化賦分評價體系。
(二)細分不同學科、不同系列教師評審條件
對教師(包括教學型教師與科研型教師)、科研、實驗等不同系列資格評審的論文規(guī)定應有所區(qū)別。評審教學型教師職稱應相對弱化對科學研究型論文的數量要求,轉而可以對教學、教改方面的論文提出一定數量和級別的要求,同時在資格評審中對教學效果及其他教學實踐環(huán)節(jié)側重評價,如可以對獲得教學貢獻獎勵的教師在評審教學型教師時給予適當加分。對評審研究型和自然科研系列教師職稱的論文要求可以適當提高,以突出顯示研究人員從事本專業(yè)領域的研究水平,同時應對其承擔各級別的科研項目立項及完成情況加以綜合考慮,對承擔重大科研項目條件突出者相應降低學術論文要求。對實驗系列也應相對弱化論文要求,轉而側重對實驗技能、實驗方法、創(chuàng)新水平的評價。
另外,對于不同學科的教師應區(qū)分各自學科的特點,制定不同的論文規(guī)定細則。對于體育、美術、藝術等專業(yè)技術要求很強的學科應弱化職稱評審的論文要求,轉而側重考察申報者專業(yè)技術掌握情況。
(三)建立以人為本的學術論文激勵機制
職稱晉升是當前高校專業(yè)技術人員激勵的重要手段,而作為職稱評審重要內容的學術論文評價也同樣要以鼓勵高校專業(yè)技術人員投身本學科研究、多發(fā)高質量論文為目的。
在晉升高一級職稱的評審中,若申報者當前職稱為確定而非評審晉升獲得,則將時間要求定義為任現職以來是合理的。但若申報者當前職稱為評審晉升獲得,那么則會造成申報者在半年評審過程中發(fā)表的論文不能用于當前及更高一級職稱評審的現象,在這種情況下,應將任現職當年的1月1日作為符合評審條件論文的起算時間。
只有將二者加以區(qū)別才能夠較好銜接“申材料截止月31日”這一規(guī)定,才有利于全面評價申報者晉升高一級職稱的論文條件,有利于調動高校專業(yè)技術人員發(fā)表高質量論文的積極性。
建立論文評價的事后補救機制。針對符合評審條件的申報者因部分期刊的印刷或出版問題致使刊物不能及時取得的情況,應同意該申報者參加當年的職稱評審,并在評審會議中由學校人事部門對該申報者的論文情況向評委會做出說明。在評審會議結束之后,由學校人事部門負責審核該申報者期刊原件取得的情況。對于在日后確能提供期刊原件的申報者應對當年的評審結果給予確認,對無法提供期刊原件的申報者應取消其本次職稱晉升資格并給予相應的處罰。
職稱論文評價機制的改革歸根到底僅僅是職稱制度改革的一個組成部分。高校崗位設置的完成必定要求改變當前評聘結合的職稱評審模式。
職稱的評聘作為高校一種自身的社會行為,不應受政府行為過多的干預。因此,改革我省職稱評審制度必須注意做到以下幾個方面:(1)對具備自主評審條件的高校完全下放職稱評審權。(2)對不具備自主評審條件的新辦本科和大專層次院校加強評審指導。(3)對研究型、研究專業(yè)型、專業(yè)技能型種類型職稱,采用不同的評審模式:以評為主、以考代評、以辯代評、辯評結合等。(4)高校要盡快出臺自主評審以及崗位聘任的相關規(guī)定。(5)完善崗位管理與考核程序,制定職稱評審晉升及崗位競聘的約束機制。公務員之家
無論是高校自主評審或是政府、社會組織評審,高校教師職稱評審中論文規(guī)定的合理性、科學性和可操作性都是關系職稱評審順利進行的重要內容。職稱評審中的論文要求一定要以激勵高校教師投身研究、提高學術水平為導向,按照分類管理、細化評價要素、量化評價指標的原則,最終建立一個公平、合理、人性化的學術論文評價體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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