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金融的有效性和適應性論文
時間:2022-11-16 06: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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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長期以來,農村金融存在著有效性和適應性這兩個深層次問題。適應性是有效性的基礎和前提,有效性則是適應性的動力和目標。提高農村金融的有效性和適應性,是一個復雜的金融系統工程,關鍵在于構建合理的金融結構,同時要妥善處理一系列有關問題,如在金融業拓展對外開放的同時搞好對內開放、建立農村金融的競爭與合作機制等。
關鍵詞:農村金融有效性;農村金融適應性;農村金融結構
有效性低,適應性弱,是長期以來農村金融存在的兩個相互聯系的深層次問題。提高農村金融適應性和有效性,關鍵在于構建與金融需求相適應的農村金融結構,同時要處理好金融競爭與合作、進入與退出、對外開放與對內開放、農戶融資模式創新等問題,為之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一
農村金融的有效性,是指農村金融機構通過向農村金融需求主體有效提供金融產品和服務,滿足后者的金融需求,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在此過程中提高自身的金融效率。
農村金融有效性,包括兩個方面的含義:其一,農村金融產品供給的有效性。農村金融機構必須提供有效金融產品,才能使其運行得以繼續和深化,如果供給無效,則金融有效性便無從談起。其二,農村金融機構提供產品后價值實現的有效性。如果金融需求主體通過使用金融產品和服務,能有效地發展經濟,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則農村金融機構便擁有相應的優質資產,能獲取預期的效益,其金融有效性便得到提高;反之,金融需求主體在使用金融產品和服務后,卻因種種原因產生經營失效,甚至出現了虧損,本息逾期難以歸還,則金融機構由此多了一份不良資產,其金融有效性便降低。至于金融需求主體逃廢債務,則會使金融機構血本無歸。
農村金融與農村經濟內在聯系、相互依存,因而不能封閉地考察農村金融,也不能孤立地談論其有效性。農村金融有效性,是同農村經濟有效性內在聯系的。農村金融為農村經濟發展提供金融支持,促進農村進步、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而農村經濟的持續發展,反過來又為農村金融提供良好的基礎和平臺。相反,如果農村經濟的金融支持力日趨弱小,農村經濟便會因資金制約而難以發展,其結果便會造成農村金融的基礎日漸薄弱,農村金融的有效性不斷弱化。
當前,農村金融的一個基本特點是低效性,其主要表現為:農村金融機構推出的某些產品難以為客戶和中小企業所接受;而農戶和中小企業期盼和歡迎的產品,農村金融機構又不推出來。許多農村經濟主體對信貸資金的使用缺乏效益,還本付息存在問題,使農村金融機構的不良資產增加。農村金融機構的信息成本和交易成本較高,農村金融效益遠低于城市金融效益。農村金融低效性的原因很多,歸納起來,一是農村金融機構自身的原因,主要包括農村金融結構不合理,金融機構管理水平不高,創新能力不強,經營機制不活等。二是農村經濟較為落后,農業經濟存在較高風險,農民收入總體較少,農村經濟實體的規模化經營水平較低,農村制度尤其是土地制度對農村金融產生抑制作用,農村社會信用體系很不完善等。
農村金融低效性,給農村經濟金融發展帶來了諸多問題。低效性使得金融機構的生存和發展能力衰弱,導致許多農村信用社陷于資不抵債的困境,而追求利潤最大化的商業銀行紛紛撤離農村金融市場,轉而進入城市金融市場,即使是定位于服務農村的商業銀行和信用社,也減少了不少支農業務。農村資金供給原本就存在巨大缺口,但低效性使得農村資金大量外流,這對于農村經濟無疑是雪上加霜。農村亟待形成多種所有制和多種經營形式的金融體系,然而低效性卻增加了非公資本進入農村金融業的憂慮。低效性給農村經濟實體造成許多困難,農戶和中小企業向正規金融機構融資困難重重,這迫使他們轉向高利率的民間借貸,從而增加了他們的生產成本。農村金融低效性加重了農村經濟低效性,而農村經濟低效性又使農村金融難以擺脫低效性的困境。
提高農村金融有效性,不僅是農村金融發展的重大課題,而且是解決“三農”問題的迫切需要。農村金融改革和創新的目標,在很大程度上便是提高農村金融效率,增強農村經濟發展的金融支持力,實現兩者的良性互動和協調發展。
二
農村金融適應性,是指農村金融供給與農村金融需求相互適應。農村金融適應性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總量的適應性,即農村金融供給總量,與農村金融需求總量相互適應;二是結構的適應性,即農村金融供給結構,與農村金融需求結構相互適應。
農村金融有效性與農村金融適應性是相互促進、相互制約的。農村金融有效性,既是對適應性的檢驗,又是提高適應性的動力,它反映農村金融適應與否及適應程度,推動適應性的提高。適應性是有效性的基礎和前提。農村金融與農村經濟相互適應,農村金融供給與金融需求相互適應,才能提高農村金融有效性。農村金融曾出現過一些奇怪而有趣的現象:國家為提高農村金融有效性,設立了政策性金融、商業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構成的農村金融體系,但是,這三類金融機構并未解決農村金融需求的缺口問題,而農村民間借貸在滿足農村金融需求方面卻表現出了較強的有效性,農戶融入資金的70%是通過民間借貸而實現的;大型商業銀行出于支農考慮推出了小額農貸產品,但是這一產品卻難以做大做強,小額農貸甚至貸不出去,而另一方面農戶和中小企業融資心切,農村資金需求缺口呈擴大之勢;大型商業銀行出于有效性考慮,紛紛撤出農村縣以下機構,而民間借貸同樣由于有效性原因,反而規模越做越大,形式越來越多。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大型商業銀行的金融供給不適應農戶和中小企業金融需求的特點;小額信貸雖有創新之名,但其限制太多,要求過嚴,手續甚繁,因而與農戶金融需求特點相背離;民間借貸雖不具備合法地位,但由于其適應農戶和中小企業金融需求,因而效率較高,發展較快。由此可見,農村金融適應性是有效性的決定性因素。
長期以來,農村金融存在許多弊端,然而根本性問題,在于農村金融供給與金融需求不相適應,由此派生出許多具體的矛盾和問題。農村金融體制幾經改革,但由于未將適應農村金融需求作為基本依據,而是在自上而下的行政推動下對原有的適應性頗弱的金融供給框架予以小修小補,因而問題未能根治,甚至不相適應的程度有增無減。例如,農村信用社的改革,陷于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相互博弈中,囿于雙方對農村信用社修補成本的分攤,而農村金融需求主體即農戶和中小企業未被納入其中,適應性原則未被置于應有的位置,致使農村金融的適應性難以提高,有效性自然也就難以增強。
當前,農村金融需求出現了新變化。農村金融需求總量大為增加,據測算,到2020年新農村建設新增資金需求總量約為15萬億元,其中大部分由金融機構提供。農戶資金需求規模不斷擴大,借貸發生率和戶均借貸次數也在增加。隨著農業經濟結構的調整和優化,諸如無公害、綠色、有機作物和優質果品生產,規模化和標準化種養業正加快發展,對資金需求將大大增加。溫飽性農戶在創業中存在金融需求,而小康型和富裕型農戶在擴大經營規模中對資金需求量更大。在經濟較為發達農村地區,農戶需要更多資金用于發展特色農業和外向型農業。而在經濟較為貧困農村地區,農戶依靠開發脫貧、項目致富的愿望日益增強,因而生產性借貸的比重在逐步擴大。縣域工業園區和農村企業的快速發展,促進各類經濟實體征用土地、構建廠房、添置設備、擴大營銷,使農村企業的資金需求隨之加大,以往那種較為普遍和分散的小額借貸,正向集中的大額借貸發生轉變。農村社會化服務的各類經濟組織對資金的需求快速增加,而現代農村物流業發展的資金需求規模在快速擴大。在農村產業發展的同時,農村公共基礎設施,尤其是供水、供電、公路和小城鎮建設將加快發展,這方面資金需求在農村資金需求總量中的占比將提高。
農村金融需求結構進一步復雜化。當前,廣大農戶要求農村銀行業創新金融產品,渴望無抵押的貸款方式,希望信貸品種和期限能與農業生產特點和周期相適應,貸款手續簡便靈活,能快速、就近地獲得借款。許多富裕起來的農戶手握閑置資金,他們購買國債、企業債券和投資股市的要求日益迫切。在許多種養殖地區,農戶對農業保險的需求日益強烈,但這方面的需求難以得到滿足。在中小企業的金融需求結構中,短期借款占絕大部分,但近幾年來長期借款的需求越來越大。由于受到信用資源短缺等因素的制約,其長期借款難以得到滿足。許多中小企業不得不將短期借款轉化為長期借款來使用,他們在短期借款到期后只付息而不還本,使本金轉為下一期短期借款而循環使用。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不僅希望農村銀行業創新更多產品來滿足其間接融資的需求,并且希望通過兼并重組而進一步擴大其經營規模,通過發行股票和企業債券來更多地實現直接融資。
總之,隨著農村經濟發展和新農村建設推進,不僅農村金融需求總量快速擴大,而且農村金融需求結構日益豐富;不僅現實的金融需求更為強烈,而且潛在的金融需求被不斷激活,并加快向現實的金融需求轉化。多元化、多層次的農村金融需求,客觀上要求多元化、多層次的農村金融供給與之相適應。
然而,當前農村金融恰恰存在兩種不適應性,即總量的不適應性和結構的不適應性。我們只有提高這兩個方面的適應性,才能從根本上提高農村金融的有效性,增強農村經濟發展的金融支持力。
三
提高農村金融的有效性和適應性,關鍵在于構建合理的農村金融結構。
在農村金融研究中,人們較為關注的是農村金融總量增長,尤其是農村信貸總量增長。但是,農村金融結構問題決不能被忽視。農村金融結構,是指農村金融體系中各個組成部分和各種構成要素的數量比例、空間分布、相互作用、相互配合的狀態。農村金融發展包括兩個方面的問題:一是農村金融總量的增長;二是農村金融結構的優化。一般而言,總量指標反映農村金融的總體規模,只具有直觀的表征意義。結構指標則能反映總量指標所不能反映的問題,能透視出農村金融深層次的矛盾和弊端,從而幫助人們推進農村金融的改革和創新。農村金融總量受制于農村金融結構。在農村金融結構不合理的情況下,單一的金融總量擴張,必然因其不能解決適應性問題而陷于低效性,這種粗放型的增長勢必不具持續性。因此,提高農村金融有效性和適應性,不僅要重視擴大農村信貸總量,而且要大力推進農村金融結構的調整和優化,唯有如此,才能實現農村金融同農村經濟的良性互動,促進農村金融真正實現總量擴張和層面提升。
當前,農村金融供給結構與需求結構存在許多矛盾。農村金融的結構性缺陷主要表現為:隨著農村經濟發展,農村金融產品需求越來越呈現多樣化趨勢,潛在的金融需求被加快激活,而當前農村金融產品供給卻十分單一,幾十年一貫制的“存貸匯”產品結構,同日趨復雜的金融產品需求不相適應。農村金融行業單一,主要是銀行業、非銀行金融業缺乏,其供給遠不能適應農村金融需求。農村銀行業存放類資產占比過高,貸款類資產占比較低,長期貸款類資產比例尤低,證券和保險類資產的比重甚微,投資類資產不斷萎縮。農村融資屬于銀行業占絕對主導的模式,基本上是一種間接融資,不能滿足農村企業尤其是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直接融資的需要。農村公有金融壟斷著農村金融市場,大型商業銀行的金融供給難以適應農戶和中小企業金融需求的特點,而能適應這種需求特點的非公金融,卻“只聽樓梯響,不見人下來”。
農村金融結構,包括許多具體的子結構。根據農村金融需求當前情況和進一步發展的客觀要求,我們應通過構建以下合理的子結構,達到農村金融整體結構的合理狀態。一是完善農村金融產品結構,不僅要在資產抵押貸款、關系融資等方面創新產品,而且要在資本市場投資、農業保險等方面推出非銀行業金融產品。二是構建合理的農村金融資產結構,農村存款類金融機構應降低存放類資產比重,增加貸款類資產比重,擴大中間業務和投資業務,適當提高投資類資產的占比。三是逐步改善農村融資結構,在繼續擴大間接融資量的同時,大力提高農村經濟規模化、市場化、股份化和證券化程度,大力培育農村資本市場,通過股票上市、發行企業債券等形式,擴大直接融資的比重。四是構建合理的農村金融行業結構,在農村銀行業方面,廣泛發展新型的農村社區銀行;在非銀行金融業方面,積極發展農業保險業、農村信用擔保業,創造條件逐步建立農村投資銀行業,相應發展農副產品期貨業、農業資產評估業、產權交易業、信托投資業、租賃業、典當業等。五是構建合理的農村金融所有制結構,在公有金融為主的前提下,積極穩妥地發展非公金融業,支持非公資本進入農村金融領域,形成投資主體多元化格局。
構建合理的農村金融結構,必須堅持明確的目標,這就是提高農村金融效率,為農村經濟提供強有力的金融支持,實現農村金融同農村經濟相互促進和持續發展。實施這一工程,必須堅持適應性這一基本原則,始終將適應農村金融需求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在總量增長的前提下,以增量調整為重點,同時協調存量調整。增量進入能較快確立自己的市場定位,有力改善原有的金融結構。存量的調整一方面要做到強化優勢、轉化劣勢、開拓市場、提高效率。農村金融結構的構建,要以市場力量為主,依靠市場內生力量;另一方面,市場力量和作用也不能代替政府力量和作用。農村經濟金融比較落后,市場力量相對弱小,完全依靠市場力量來優化農村金融結構并不現實,會產生一定的盲目行為,同時要歷經很長時間。因此,市場力量和政府推動要相互結合,政策推出則應遵循農村金融與經濟自身的發展規律。
四
提高農村金融的有效性和適應性,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不僅要依靠農村金融自身的改革和創新,而且有賴于農村的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為了有效推進這一工程,需要系統思考、統籌兼顧,處理好一系列問題。下面僅擇其犖犖大端,談點意見。
1.在金融業拓展對外開放的同時搞好對內開放。在對國外開放的條件下,農村金融結構在越來越大的程度上會受到國外農村金融結構的影響。外資金融機構進入農村金融市場是遲早之事,目前初見端睨。隨著外資金融產品、金融業務、金融技術進入農村,農村金融結構的調整和優化必然加快步伐。但是,農村金融業在對國外開放的同時,決不能忽視對內開放。對內開放既包括對農村地區的開放,也包括對城市的開放。金融業對內開放和對外開放,是相輔相成的兩個方面。農村金融業必須通過對內開放進一步夯實對外開放的基礎,以做到有能力充分利用對外開放帶來的機遇,有實力應對對外開放中出現的挑戰。進入新世紀以來,農村金融業在對內開放方面進展甚微,金融壟斷的思維方式依然存在,農村金融的行政化色彩依然濃重,這無疑給提高農村金融的適應性和有效性造成了障礙。農村金融業對內開放,主要包括金融體制和金融業務的對內開放,這兩個方面對內開放,所要達到的目標在于提高農村金融的適應性和有效性。我們必須按照市場經濟的要求,進一步推進農村金融業對內開放,在增強適應性和有效性方面,放寬某些條件,簡化審批手續,放松某些行政管制,出臺配套支持政策。
2.建立農村金融的競爭與合作機制。引入競爭機制,是提高農村金融適應性和有效性的必由之路。金融競爭與合作具有共生性。不同的金融行業、同一金融行業中不同的金融企業,各有其不同的特點和作用。競爭能促進各類金融機構之間功能交叉和揚長避短,從而推動他們彼此合作、互為補充。金融合作則促進競爭在更高層面上展開,達到互補多贏的效果。
以金融競爭推動金融合作,以金融合作促進金融競爭,實現兩者作用的相互轉化,必須建立相應的競合機制:第一,完善農村金融準入機制,充分發揮這一機制促進競爭與合作的功能。準入時應考慮農村金融機構的合理分工,小型金融機構以零售業務為主,以避免同大中型銀行的無序競爭。準入時還應考慮在空間布局上的問題,農村新增金融機構應在發達地區、一般地區和貧困地區形成合理的空間結構,以避免一齊擠進發達農村地區而引起惡性競爭。第二,形成產品結構優化機制。如果產品結構雷同,農村金融企業之間的排斥力就會加大,吸引力便會減弱。反之,金融企業的產品各有特色,分別與不同層次、不同主體的金融需求相互適應,他們之間的吸引力就會增強,排斥力就會減弱。因此,應建立農村金融產品優化機制,促進金融機構根據所在區域的不同情況,積極創新和推出適應不同需求的金融產品,以促進金融競爭和合作的健康發展。第三,完善農村資金的價格機制,在農村逐步推進利率市場化。在利率未完全放開前,可繼續擴大利率浮動范圍。這樣既可以促進金融競爭,又不致于造成競爭過度。第四,建立競爭合作協調機制。在農村金融企業之間建立對話機制,以及時溝通他們之間的觀點,化解利益矛盾和沖突,協調彼此立場,避免惡性競爭發生。建立信息共享機制,以幫助金融企業提高經營決策能力、風險管理水平和合作自覺性。建立農村金融行業協會,作為行業自律組織,一方面他能較好地協調金融企業經濟利益關系,維護他們之間的公平競爭,引導他們妥善處理競爭中出現的矛盾;另一方面,又能為他們創造合作機會,提高合作效果。
3.建立退出機制。提高農村金融的適應性和有效性,必須妥善處理金融機構進入與退出的關系,做到有進有退,能進能退。在農村金融競爭中,優存劣汰、優進劣退現象必然產生。競爭促進金融業務不斷向優質金融機構集中,他們將不斷擴大資本實力和經營規模,獲取更大的生存和發展空間。相反,劣質金融機構的業務將不斷流失,其生存和發展空間將日益萎縮,如果他們不能扭轉落后局面,且達到了退出標準,就只能選擇退出。有進有退,才能在合理的流動中增強農村金融的適應性和有效性;無進無退,則會造成農村金融的固化和劣化,增加改革成本,浪費金融資源,甚至引發農村系統金融風險。建立退出機制,應配套建立風險預警機制、風險救助機制和存款保險機制。
4.創新“農戶+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村金融機構”的融資模式,通過龍頭企業的作用,將農戶、專業戶的融資需求與農村金融供給較緊密地聯系起來。農業產業化是建設現代農業的必由之路,也是提高金融適應性和有效性的重要基礎。龍頭企業作為農業產業化利益共同體中的核心和骨干,既是農業產業化經營的重要組織者,又是夯實農村金融發展基礎的推動者。既有將萬千農戶與市場溝通起來的功能,又有將廣大農戶與金融機構聯系起來的作用。龍頭企業熟悉農戶的金融需求和經濟信息,又與金融機構有著較為緊密的業務關系,他們有可能在對自身經濟利益關心的基礎上,通過信用擔保和信用評價等多種方式,提高廣大農戶金融需求的滿足程度。因此,提高農村金融的適應性和有效性,需要大力發展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健全龍頭企業與農戶的利益聯系機制,創新以龍頭企業為中間環節的農戶與金融機構的融資聯系機制,充分發揮龍頭企業的融資促進功能。
5.繁榮農村經濟,發展現代農業,促進農民增收,建立和完善農村信用體系。農村金融的低效性,從根本上來說是由于農村的弱位性、農業的弱質性、農民的弱勢性。諸如農業經濟的高風險、農村微觀經濟主體的規模不經濟、農戶和中小企業資金使用效益低下、農民收入較低等,都是導致農村金融低效性的因素。同時,農村社會信用體系的不完善、農村對經濟主體在金融活動中的理性程度不高、農村信用的法律供給不足、失信懲戒機制運用的權威性不夠等,也對農村金融的有效性產生了不良影響。在農村金融的經濟基礎較為薄弱的情況下,金融的低效性往往又加劇了金融的不適應性。因此,促進農村經濟科學發展,加快完善農村信用體系,從政策、市場、信息、人才等方面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才能從根本上提高農村金融的適應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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