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民間借貸分析論文
時間:2022-01-11 11: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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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農村民間借貸呈快速發展之勢,且較之以往出現了新變化。農村民間借貸不再局限于本鄉本土的親朋好友,只要可靠,即可發生借貸關系。借款用途多由過去的婚喪嫁娶、購買生產資料,發展到現在的彌補經營資金不足,受貸主體逐步向私營企業、個體經濟、種養殖專業戶集中。借貸期限有長有短,利率主要參考農村信用社貸款利率水平,根據農業生產周期、資金供求狀況等來確定的。與銀行貸款相比,民間借貸具有“不交稅、成本低、手續簡、包袱輕”等先天優勢。
當前農村民間借貸呈現出以下四個特點:一是地域差異性。民間借貸受經濟發展水平和社會誠信程度影響較大,因地區不同而不同。經濟發展較慢的鄉村,民間借貸金額小、利率高。經濟發展較快且誠信程度較高的鄉村,則金額大、利率低。二是期限趨長性。隨著借貸用途的變化,民間借貸的期限也發生了變化,由過去的兩三個月的臨時借用,發展到現在的一、兩年,長者三、五年的項目投資。三是金額趨大性。隨著經濟規模的擴大和借貸項目的變化,民間借貸金額也成倍擴大,少則三、五千元,多則五萬、十萬元。如某縣一農藥經銷商,在行情好、銷路廣、銀行貸款卻不能滿足的情況下,通過民間借貸,籌集資金30多萬元,其中單筆最大金額達5萬元。四是利率走低性。現行法律規定:民間借貸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要真實,借貸行為要合法,利率不能超過同期銀行貸款的4倍。據對許昌農村調查,民間借貸利率并沒有人們傳言的那么高,一年期借貸利率由1999年前的4分之高,一路走低,直至目前的1分左右。個別鄉村只有5厘,低于農村信用社同期貸款利率。
二、農村民間借貸快速發展的原因分析
根據借貸雙方當事人積極程度,民間借貸可以分為主動型與被動型兩種。傳統意義上的民間借貸屬于被動型,一般為生活所困,貸款無門;主動型民間借貸一般出于投資目的,獲取較高利息收入。在當今農村,由于多種因素,被動型民間借貸仍有一定市場,但主動型民間借貸更呈高速增長趨勢,主要原因是:
(一)農村缺乏有效的投資渠道。沒有證券營業機構,國債下不到鄉鎮,加之受思想觀念、思維習慣、信息渠道等因素影響,銀行存款仍是目前農村居民最主要的投資方式。而存款利率則一降再降,加之開征利息稅,使存款收益大大降低,成為廣大農民較關注的焦點之一。以整存整取、定期一年存款為例,扣除利息稅后,實際利率為1.584%,是連續8次降息前的1/7。由于銀行存款收益過低,部分存款就尋找其他出路,為民間借貸提供了充足的資金來源,這是主動型民間借貸快速發展的主要原因。
(二)國有商業銀行機構改革導致涉農機構銳減。國有商業銀行在從原國家專業銀行“商業化”轉化過程中,更加注重集約化經營,縣域內的國有商業銀行機構大量撤并,紛紛撤出農村市場,另外由于鄉鎮實施撤并,設在這些鄉鎮的信用社及農業銀行營業所也發生同方向變動。廣大的農村金融市場尚靠體制不健全,目標定位不明確,功能不完全的農村信用社支撐。有限的金融機構難以滿足農村多元化、分散性的金融需求。這無疑會短期地、局部地助長民間借貸的發展。
(三)農村信用社管理方式滯后。近年來,農村信用社得到了較快發展,成為支農主力軍,但由于內部機構設置,管理體制、方式落后,不能適應當今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如許昌一基層信用社,現有職工19人,5個專職信貸員。該社所在鄉鎮轄27個行政村,6萬余人,萬人農民擁有不足1名信貸員。各村雖然都有代辦員,但代辦員不能發放貸款。信貸力量不足,信貸員與農民溝通不暢,甚至與部分農戶素不相識。在普遍實行“第一責任人追究制”的情況下,這部分農戶就很難得到信用社的貸款支持,因而被迫向民間借貸轉移。與此同時,隨著國有商業銀行在農村地區的逐步淡出,農村信用社在農村信貸資金供給方面基本上形成一支獨大的局面,造成了信用社貸款營銷觀念不強,缺乏危機感,坐等上門。為尋求較高收益,一些社會閑散資金,憑借其先天競爭優勢,迅速與信譽高、還款有保證的原信用社的優質客戶相結合,促成了民間借貸的快速發展。
(四)農民生活模式發生轉變。從民間借貸的形成來看,多元化經濟發展形成的資金供求不平衡,如個人興辦的一些工廠、商貿企業、各種經營專業戶等,在正常情況下無法從銀行取得貸款,又急需發展資金,不得已向民間進行借貸。在農村,一些農戶一時急需資金又籌措無著是民間借貸迅速發展的客觀條件。隨著農村經濟的迅猛發展,農民的思想觀念也發生了巨大變化,過去的那種傳統而單一生活模式已徹底改變,大多數農民已不再僅僅依靠土地為生,而是在從事第二、三產業的生產經營,這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民間借貸的發展。
三、民間借貸的政策取向
2005年末,央行允許個別地區試點,有意把民間借貸變成“只貸銀行”,這使多年的地下民間借貸浮出了水面。從歷史的觀點來看,說明民間借貸還是有它存在的理由的,從當前民間借貸日益龐大的市場,可以看出它正以客觀的、難以阻擋之勢向前發展,幾乎沒有禁止的理由。從“農業的經營規模超小型化和農戶經營的兼業化”這個民間借貸普遍發生的更深層的原因來看,已經被大量研究證明是“人地關系高度緊張”這個基本國情矛盾制約下的長期問題,那么政府針對民間借貸問題所能夠采取的措施就只能是積極的“揚棄”,而不能是消極的“禁止”。
(一)從政策扶持、法律保護等方面,把民間借貸扶上馬,送一程。一方面民間借貸渴望政策扶持,通過政策對其加以引導和監控,既要讓這部分資金能夠得到合理、有效利用,又要防止產生相關風險,保持社會經濟、金融的穩定。另一方面通過法律手段加以保護與規范,從法律的角度給民間借貸正確定位,給其一個合理的生存空間,讓其在盡可能的領域內繼續發揮積極作用。
(二)成立相關的自律組織,發展社區合作,促其健康發展。在傳統農區,農村經濟和農業的投資主體已經從政府和銀行轉化為農戶和村級集體經濟組織,這就客觀上要求農業走出一條相對獨立積累、自我發展的路子。以“市場內部化”的辦法改造已經普遍化的民間金融,使之規范成為社區合作金融。對此,政府一方面可以通過法律形式強調這種經過規范改造的合作金融是社區合作組織內部的、不以盈利為唯一目的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另一方面可以引導社區合作金融組織承接政府支農資金,也可以作為農業開發銀行政策資金在鄉村基層的承接載體或二次轉貸單位。這樣既能夠保證國家農業資金至少能夠直接投入到基層村社,又能夠加快對民間金融向社區合作金融的改制。
(三)增強利率市場化適應能力。我國利率市場化的步伐正在加快,民間借貸利率一路走低再次證明了這一點。按央行規定,農村信用社貸款利率上限放開,但信用社不分客戶優劣、金額大小,一律一浮到頂?!耙坏肚小钡淖龇ㄊ剐庞蒙缡チ艘慌鷥炠|客戶,人為地把他們趕到民間借貸領域,對這些被迫進入民間借貸的“黃金客戶”,民間借貸要充分發揮利率市場化的靈活調劑作用,給予其優惠待遇,增強民間借貸的融資能力,提高融資成功率,充分體現民間借貸的優勢。
(四)適當調整土地政策,形成合理的土地流轉機制。建議鼓勵農民在自愿的基礎上,由一個家庭或若干個家庭組合擔當主體;將市場機制引入土地承包制,推行社會化競爭承包制,加速農業規?;M程,提高土地利用率;探索以土地作為資本入股,取得其應有的股權和紅利收入。
論文關鍵詞:農村民間借貸投資渠道農村信用社
論文摘要:近年來,農村民間借貸發展迅速,規模不斷擴大,在當前農村金融服務功能弱化的情況下,對農村經濟發展具有積極作用。規范和引導民間金融的發展,培育新的農村金融市場應是當前的政策取向。
在農村,民間借貸是一種直接的、靈活的融資形式,它為農村經濟發展做出了貢獻,有必要重新認識當前農村地區的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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