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文化設施建設與管理論文

時間:2022-08-04 03: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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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文化設施建設與管理論文

摘要:農村文化設施建設不僅是農村經濟與社會正常運轉和發展的保障,也是統籌農村經濟發展、建設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物質生活水平提高使農民對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改善原有的農村文化設施已成為迫切的現實需要。本文將從農村文化設施建設作用和意義、建設現狀、管理機制等方面對已有的相關知識做一些梳理,以期給有關部門提供改善農村文化建設供給的可能思路,同時也指出下一步畢業論文的寫作的方向。

關鍵詞:農村文化;文化設施;管理

經濟是文化積累的結果,文化是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表現形式,而農村文化設施在中國農村文化發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它既是經濟發展的可持續基礎,也是農村社會穩定的保障。因此,農村文化設施發展的走向和走勢,對構建農村和諧社會的意義十分巨大。認識農村文化設施發展的現狀,了解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從而提出建立和諧社會的文化發展政策,推動農村文化健康、穩定發展,是新農村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

一、文化設施的界定

隨著人民物質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對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日益提高,也對文化設施提出了更的要求。怎樣對文化設施的概念進行界定?不同的時期專家和學者提出了不同的觀點。

郭麗春在2001年的《百家論壇》期刊中的《淺談文化設施建設》對文化設施進行了闡述,文章認為:文化設施是文化傳播的物質載體,是文化事業的一大要素,文化活動的主要場所,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陣地,一個地域文明程度的象征。

國家林產工業規劃設計院副院長(高級工程師)李鵬在2002年的《關于文化設施建設的探討》一文中,為了使文化設施有效地運作并發揮其功能進一步分類:文化設施劃分為管理型和經營型的。而我國文化部文化設施建設管理中心主任,張二虎在2004年09期《行業縱橫》中的《試論文化設施的建設管理和行業管理》一文里對文化設施的定義進一步的補充;文化設施的廣義概念:具有特定文化功能和文化附加值的建筑或建筑群。文化設施的狹義概念分兩類:一是公益文化設施,二是效益文化設施;總體來講,專家學者們對文化設施的界定爭議不大,不同方向的專家學者都從自己的領域對文化設施進行了定義。比如圖書館、文化館等滿足廣大人民群眾基本文化需求的文化設施是屬于管理公益型的;電影院、舞廳等是屬于經營效益型的;而美術館則屬于半經營半管理型的。

綜上述各專家的觀點,對文化設施做了簡單的界定;廣義概念:具有特定文化功能和文化附加值的物質載體。狹義概念分兩類:軟文化設施和硬文化設施;軟文化設施是指文化人才:文化藝人、藝術家、文化活動的策劃管理者;硬文化設施:一是公益文化設施,具有特定文化功能的項目;二是效益文化設施,即市場化經營能夠產生效益、并能使投資保值增值的文化設施。

二、農村文化設施的作用和意義

農村文化設施建設關系到國家“三農”問題,關系到國計民生,關系到黨和國家的長治久安。必須深刻認識到農村文化設施在農村極其關鍵重要的地位,認識到這一點,農村的建設才能更進一步順暢地進行下去。

(一)文化設施是文化傳播的物質載體

郭麗春在2001年的《百家論壇》期刊中的《淺談文化設施建設》一文對文化設施作用闡述:文化設施是文化傳播的物質載體,是文化事業賴以生存的基礎,是文化活動的主要場所,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陣地,一個地域文明程度的象征,是發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一個重要內容。所謂文化設施就是文化事業的發展,而且影響文化功能的作用,這個提法的改變,標志著我們認識升華到一個高度;所謂文化設施是繁榮文化事業的一大因素,是國為沒有文化設施或者文化設施奇缺、破舊和老化,就談不上社會主義藝術事業的繁榮。而且文化設施是一個地域文明程度的象征,是因為一個地區、一個城市、一個鄉鎮的博物館、圖書館、歌舞廳、游藝廳、青少年宮、文化館(站)、藝術館、展覽館、游樂場等文化設施,既展現著昨天的歷史文明、又展現著今天的現在文明。

(二)農村文化設施建設是當前我國社會穩定的必要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編制本《綱要》,確定未來五年文化發展的指導思想、方針原則和目標任務。明確指出:中國正處于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轉軌和建立市場經濟體制的時期。轉軌產生的經濟和社會的各種摩擦,有可能使較小的經濟和社會問題放大成為突出的社會矛盾,并加大矛盾雙方的沖突。農村是轉型時期矛盾沖突的焦點,因而這一時期農村文化發展受到的影響尤為明顯。先進的農村文化發展可以有利于農村社會的穩定和經濟的發展;落后的農村文化也可以給農村穩定帶來消極作用。

農村文化設施的作用不言而喻,周至雄的《社會轉型期的農村文化建設》中指出:農村文化設施是農村文化活動的物質載體,是農村文化事業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基礎,是農村普及科學文化衛生知識、傳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開展健康文體娛樂活動的重要陣地。

(三)農村文化設施建設是傳播和弘揚先進文化的有效保障

馮雨峰、黃揚飛在2006年7月的《省域城鄉文化設施建設的調查與分析》中提及:文化設施建設是城鄉文化發展的基礎,也是城鄉建設的重要內容。隨著人民物質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對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日益提高。圖書館、文化館、文化站等各級公共文化設施是政府為城鄉群眾提供公共文化服務的主要場所,是群眾開展文化活動、活躍文化生活的重要陣地。通過統籌規劃,合理布局,這些文化設施還可以充分發揮文化輻射功能,逐步成為區域性的文化中心,從而對城鄉社會發展產生重要影響。因此,加大文化設施建設力度,既是維護人民群眾的文化權益,滿足城鄉人民精神文明需求的重要手段,也是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重要基礎,是傳播和弘揚先進文化的有效保障。

三、農村文化設施現狀分析

中國農村文化設施雖然在不斷改進中,社會的發展帶動了文化及具體設施的發展,不過我國農村文化設施現狀仍然存在諸多問題。以下是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學者的觀點。

(一)農村文化設施建設滯后

朱保安在《農村文化建設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發展對策》中認為“中國農村文化設施建設滯后”,孫金榮等《2003年山東省農村文化建設調查、比較與理論研究》中提到“鄉村文化設施建設的基礎薄弱,總體上看,不少鄉村文化建設普遍停滯不前,文化基礎設施和基本條件缺乏”,張軍在《農村文化發展與新農村建設》說“農村文化設施建設投入不能滿足新農村建設需求在改革和發展中,由于一些地方政府沒有將文化作為公共事業看待,而是通過市場機制來解決文化發展所需的資金問題,導致了農村文化設施建設投入嚴重不足”,而他認為造成這種結果的原因有:“1、縣鄉政府對農村文化建設的投入能力較低;2、企業和個人向農村文化建設投資的積極性沒有充分調動起來;3、農村文化人才匱乏,已嚴重影響到農村文化設施的建設和發展”。

(二)農村文化設施滯后原因

齊峰和林尚然在《農村文化建設的困境及其路徑選擇》表達了他們認為的原因“1、農村文化建設的經費投入嚴重不足。不少地方文化事業經費占財政支出的比例多年徘徊在1%以下,許多地方農村文化單位業務經費難以得到充分保證,只能保證基本工資。2、農村文化陣地喪失、文化設施陳舊落后。市縣鄉各級財政財力有限,農村文化設施的建設投入得不到根本保證,同時農村文化設施建設仍然存在不少空白點。三是現有的農村文化設施嚴重不足,設備過于老化,難以開展正常的文化活動”。

馮雨峰和黃揚飛的《省域城鄉文化設施建設的調查與分析——以浙江省為例》提到一些具體的數據:在農村,由于文化設施和陣地建設明顯落后,供給顯得十分不足。比如嘉興市僅40%左右的村建有文化活動室,總建筑面積約5萬m2;擁有籃球場114個,文化廣場(農民公園)59個,健身路徑27條,這些數量占行政村總數的比例分別是為11%、5.7%、2.6%。許多村一般只有1個活動室,實質上是老年活動室,而且主要以男性老年人喝茶、搓麻將、玩紙牌為主。還有通過創建東海明珠工程和先進文化縣(市、區),嘉興市雖有39個鄉鎮建起了文化中心,但由于沒有建立有效的管理機制,日常管理經費難以落實,設施利用率低,有的功能異化,失去文化內涵,致使這類達標工程流于形式,成為空殼。由此,筆者建議文化設施建設要因地制宜,體現地區差異。標準設置除了要考慮行政級別外,還應參考經濟、人口規模、地方特色等指針。

(三)關于農村文化設施建設現狀的總結

各家觀點對農村文化設施建設都有一定的科學性和代表性,筆者認為李秀芳的《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進程中的鄉村文化建設》在諸多論文著作中最具現實意義。其在文中認為:

1.農村文化建設中存在問題

(1)鄉村文化發展不平衡;

(2)鄉村文化建設的基礎薄弱;

(3)鄉村文化市場發展不規范;

(4)鄉村居民還存在大量不適應全面小康社會的思想觀念;

(5)農民的科技文化素質普遍較低;

2.存在問題直接原因

(1)各級領導對鄉村文化建設的認識不足;

(2)各級政府對鄉村文化建設投入不足;

(3)鄉村文化建設缺乏必要的制度保障;

(4)鄉村文化建設缺乏必要的人才;

(5)鄉村居民收入偏低致使鄉村文化建設動力不足;

(6)歷史發展導致了鄉村文化建設的落后。

四、文化設施對策建議

面對現實中的復雜的問題,我們并非束手無策,大量學者發表了他們認為的可行性措施。

(一)投資與經費的關鍵作用

朱保安在《農村文化建設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發展對策》認為要“轉變觀念,多渠道籌集經費,加強農村文化陣地建設經費問題是農村文化建設中面臨的最困難的問題,而解決的辦法只有多渠道、多方面籌集。其主要管道有三:一是國家撥款,二是社會籌集,三是自身積累。”周至雄的《社會轉型期的農村文化建設》提出“加大投資力度,多軌齊下,拓寬籌資管道,強化農村文化設施建設”,投資在農村文化設施的地位十分關鍵。

(二)國家的宏觀調控作用

邱小玲在《農村文化建設與構建農村和諧社會》中說“在農村現有的經濟條件下,文化建設應該遵循兩個原則:一是充分利用農村現有的文化資源,適度加大文化建設的資金與人才投入,堅持兩條腿走路的方針,以政府為主導,國辦、民辦并舉。二是結合農村富裕地區與貧困地區的不同情況,做到“兩個不同”,即文化建設的內容與形式有所不同”。

李英的《淺談文化產業的發展趨勢與基本對策》對農村文化設施的建設措施總結為“完善配套設施、保證文化產業發展后勁。文化產業既是社會效益第一的產業,又是方興未艾的產業,因而需要重點扶持與培育,這就要求進一步落實和完善文化設施,為文化體制改革和文化發展提供有力的政策保證。”其中明確提到文化設施的重要性及措施方案。公務員之家:

(三)地方具體的農村文化設施建設措施

李秀芳的《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進程中的鄉村文化建設》提出:“(一)提高各級領導對鄉村文化建設的認識,(二)增加對鄉村文化的投入,(三)建立鄉村文化建設的制度保障,(四)培養鄉村文化建設人才,(五)加快鄉村文化產業化的發展,(六)動員全社會的力量參與鄉村文化建設”。

張秦在《陜西省農村文化設施建設現狀及對策》里就農村的文化設施建設提出了一些具體的措施:“1、將縣級圖書館建設作為農村文化設施建設的龍;2、將鄉鎮文化站、圖書室建設作為農村文化設施建設的紐帶;3、將農村文化活動中心建設作為農村文化設施建設的基礎;4、進一步加強政府對農村文化設施的建設力度;5、鼓勵和支持“民辦文化”進入村文化設施建設體系”。

總而言之,農村文化設施非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也不是一個地方政府,一個法律條文,一聲口號就可以一蹴而就的,必須得從宏觀上認真規劃,從細節上小心處理,從態度上嚴格把關,從實施上苛刻執行。各位學者都只是從理論上對農村文化設施進行指導探究,在具體的實行過程中還需地方因地制宜,發揮地方特色,有效率、有創新地開展文化建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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