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工作發展改革困境及路徑
時間:2022-04-28 03: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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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公證工作是在公證制度框架內進行,這些年這項制度改革一直在推進,出現較大變化,對公證行業影響比較大。以前公證工作在政府職能范圍內,制度變革中工作形態發生轉變,逐漸轉為由第三部門負責,也就是公證機構。公證機構職責多,除了證明和監督職能外,還兼具服務職能,在社會管理中發揮重要作用。本文立足于新形勢,對公證工作發展改革進行思考,指出存在的問題,在此基礎上提供進一步促進公證工作發揮作用的路徑,僅供參考。
關鍵詞:新形勢;公證工作;發展改革;路徑
過去公證是由政府負責的,隨著公證制度改革,依法建立了公證機構,由其負責公證相關事務。新形勢下公證工作發展改革,應當明確自身職能,主要有證明、服務、監督等,利用在這些方面的優勢,促進社會管理水平提升,并為公民構建一個良好的公證服務環境。這樣不僅有利于維護誠信,建立和諧社會,還能促進我國社會更好發展。下面針對新形勢下公證工作應該怎么去開展,如何推動這項工作發展以及優化改革,提供一些建議,希望對公證工作有借鑒價值。
一、公證工作發展改革面臨的問題和困境
(一)工作人員素質不一
公證機構在社會管理與監督,維護誠信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新形勢下公證機構發展改革,以及最大程度發揮自身功能和作用,依賴于工作人員推動。可是現實情況是,公證機構中工作人員業務能力,以及素質高低不一。這種情況下,公證工作質量難以保障,容易出現問題,同時也會影響公證機構形象,使其公信力大打折扣。公證機構工作人員危機意識不夠強,缺乏學習動力,業務能力低,責任心缺失等,將會給公證機構發展產生較大的負面影響,不利于發展改革。
(二)服務意識不夠強
就目前我國公證工作來看,存在一個主要問題是開展工作中,服務意識缺失情況嚴重。公證機構人員工作主動性不夠強,日常工作集中在職能范圍內,以證明、監督等為主,忽視公證服務,沒有意識到這個對機構發展改革所具有的促進性。這一方面是因為公證機構管理和引導不到位,未能在平時做好服務宣傳;另一方面是對工作人員監督不到位,從而使其工作局限在日常職能范圍內,主動服務少之又少,不僅會影響公證機構職能的發揮,還會阻礙自身的發展。
二、公證工作發展改革路徑
新形勢下公證工作要跟上時展腳步,合理擴大自身職能范圍,當然這個并非盲目拓展,而是在遵從相關法律和制度情況下,同時提高服務與創新意識,這樣才能促進公證工作整體水平提升,以確保公證行業和公證機構可以更好發展。
(一)在公共管理中發揮作用
公證機構不以營利為目的,在法律的支持和授權下開展各項工作。公證工作一個主要職能是公證,也就是證明。除了這個之外,公證機構還有一些其他責任,比如社會服務、溝通協調、監督等。只有做好這些工作,才能減少公證工作中產生矛盾與糾紛。從這個角度看,公證機構在社會中扮演著重要角色,具有公共管理職能,尤其是在民商活動中。近年來,民事糾紛和商業糾紛越來越多,而且呈現出多元化的趨勢,公證工作要在公共管理中發揮作用,就要根據實際需要,不斷完善制度,既要在法律授權范圍內,又要拓展自身職能,從而促進公共管理水平的提升。就目前糾紛看,家庭糾紛、物權糾紛等比較多,也是主要類型,所以公證工作發展改革,應當從這個方面入手,制度完善與工作開展要結合實體法[1]。這個可以依據民法典,公證工作要囊括招投標、財產約定、不動產繼承等。這些需要成為法定公證制度和事項,只有讓這些變得清晰明了,公證工作才能順利開展,并在公共管理中真正發揮作用,且這也是公證行業發展的根本。明確法定公證制度以后,應當結合制定完善證明工作,為其設定標準,盡可能細化,針對這個方面做好體系建設,以確保達到較好的公共管理效果。
(二)公證范圍要明確化
公證工作開展中,最為主要職責是公證,想要提高這方面工作質量,就必須要讓公證范圍明確化,這是發展改革的重中之重。針對抵押,不僅要按照要求簽訂合同,還必須要進行公證。也就是說,抵押公證要具有強制性特點,而不是任由人們選擇,這是經濟發展以及金融業發展的要求。銀行業務中牽扯到借貸,為了杜絕不良借貸出現,提高資產安全系數,在借貸業務的推進中必須要有附加條件,就是借貸人應向銀行提供擔保。現在這個已經比較普遍,也就是經常所提到的抵押擔保,公證機構要參與到這些業務中去,對抵押合同進行公證,而且要是強制性,提高其執行力[2]。這不僅僅是公證與否的問題,也是當前基于經濟發展要做的。抵押合同強制公證要以法律作為保障,所以要制定和完善這方面法律,以增強其公信力和法律效應,公證機構在開展工作中也就有法可依,事務也就能順利推進。以日本為例,在這個方面比我國更早行動,無論是抵押還是銀行借貸,在過程中進行公證已經常態化,而且屬于強制執行的內容。基于此,我國也要明確公證范圍,并要結合國情,以及發展的需要,加快強制執行公證發展速度,并做好制度建設。當前,我國債權服務還沒有落實,公證制度建設與完善過程中,需要提高這方面效率,爭取早日落實債權服務。
(三)提升服務意識
新形勢下公證工作要提高服務意識,既要參與到社會管理中去,又要發揮自身功能和優勢,促進社會管理水平提升,履行為社會和人民服務的職責。社會發展中存在各種各樣矛盾,公證機構要充當調節的角色,化解社會矛盾,促進和諧社會建設。公證工作一定要確保公正廉潔,不能有任何觸犯法律,或者是違反公證制度的行為。以上提到三個部分,屬于公證工作主要內容,新形勢下要進一步完善,通過公證手段,確保社會管理成果提升,落實為政府和社會服務職能,為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公證工作要做好惠民服務,除了完成日常工作外,還要具有主動服務意識,關注社會熱點,提供必要的服務,通過公證工作介入將社會矛盾盡早消除,有助于和諧社會建設。公證工作不能只是開展,應當建立回訪制度,根據公眾反饋,不斷改進公證工作,提升公證工作服務質量和水平[3]。有些事情與人民利益密切相關,公證機構應介入,主動提供服務,增強自身的公信力,發揮自身作用,幫助政府和人民解決問題。
(四)做好公證質量管理
公證行業發展改革,需要提高公證工作質量,而這個依賴于優秀的公證人才以及高素質公證隊伍的支撐。公證機構既要引進優秀的法律人才,又要加強對內部公證人員培訓,建立業務水平高且服務意識強的公證工作隊伍,全面提升公證工作質量和效率。人才素質參差不齊,已經成為制約公證工作發展的主要因素。基于這個,公證機構一方面要保證所有人員持證上崗,必須具有公證工作所需要的相關證書,另外一方面要加強對公證工作人員管理。明確公證工作職責,圍繞公證工作目標與要求,制定考核指標,對所有公證人員工作進行考核,將這個與公證工作人員切身利益相關內容掛鉤,激發公證人員工作積極性,并能使其更加愛崗敬業,這是提高公證工作質量的關鍵。公證人員培訓就要提高其業務能力,確保公證過程的規范化和公證有效性,同時還要加強思想教育,提高公證人員的職業操守、法律意識、政治觀念等,使其在公證工作中做到清正廉潔。綜上所述,新形勢下公證工作發展改革,應法律授權下,擴大職能范圍,既要做好最為主要的證明工作,又要在社會中發揮公共管理作用,同時還要增強服務意識。這些既需要建立高素質公證隊伍,又要通過明確公證范圍實現。
參考文獻:
[1]陳亞梅.新形勢下公證工作發展改革思考研究[J].法制與社會,2019(25):153-154.
[2]牟佳琦.新時期下公證工作發展改革思考探析[J].法制與社會,2015(29):205-206.
[3]王楠.市場經濟下公證工作改革的思考[J].赤子,2018(025):197.
作者:武小麗 單位: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佳信公證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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