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處委托書范文

時間:2023-04-04 04:04:55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公證處委托書,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公證處委托書

篇1

____省_____市_____公證處

茲授權委托__________(公民身份號碼: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全權代表我單位來你處申辦_______________公證,并代表我單位處理該項公證中的一切事宜。

授權單位(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

受托人(簽名):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證處委托書模板二

委托人:,男,年月日出生,現住。公民身份號碼:。

受托人:,男,年月日出生,現住。公民身份號碼:。

委托人與受托人系兄弟(或夫妻、朋友等)關系。委托人欲在深圳購買房產一套(或委托人按(96)京宣證字第3691號繼承公證書有關繼承父親遺產的內容,委托人與、、、、、、共同繼承屬的房產)?,F委托人因故不能前往深圳親自辦理購房的相關手續(或工作原因不能親自前往北京辦理有關其應得的繼承份額房產的過戶手續),故委托弟弟代為辦理。委托期限為此手續辦理完結,為辦理上述手續所簽署的文件我均予以認可。受托人無(或有)轉委托權。

委托人:(簽名)

年月日

公證處委托書模板三

委托人: XXX,男,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號碼:XXXXXXXXXXXXXXXXXX。

受托人: XXX,女,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號碼:XXXXXXXXXXXXXXXXXX。

我本人(委托人:XXX)名下擁有一套坐落在北京市XX區XX小區X號樓X單元XXX室的房產(房產證編號:京房權證X私字第XXXXXXX號),該房產是我的個人財產?,F在我準備出售該房產,因我本人工作繁忙,特委托XXX作為我的合法人,并全權代表我辦理如下事項:

1、代為辦理提前還款手續,領取銀行出具的解除抵押證明材料,辦理解除抵押登記及與之有關的一切手續,領取還款證明、房產證和土地證等手續;

2、到房管部門查閱與該房產相關的一切檔案資料;

3、代辦房屋的立契過戶、權屬登記等相關一切手續;

4、代辦上市申請、稅務登記等一切手續;

5、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等文件;

6、轉讓房產過程中,有權代為接受詢問并簽署文件;

7、協助購房人辦理其購買上述房產的貸款手續;

8、代收售房款、帶繳納相關稅費,并簽署相關文件;

9、代為辦理房產交易資金監管手續并簽署資金監管協議及相關文件;

10、代為辦理房產交易涉及的監管資金解凍手續;

11、代為辦理房產交易資金從解凍賬戶中的轉出并簽署相關文件;

12、辦理上述房產的產權過戶登記手續;

13、辦理物業(水、電、天然氣、有線電視、供暖設備等)的過戶手續;

14、代為辦理交易過程中的其他有關事項并簽署與轉讓上述房產的相關文件。 受托人在上述委托權限內所簽署的一切相關文件,委托人均予以承認,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受托人有轉委托權。

篇2

委托公證

委托,是指委托人授權受托人并以委托人的名義,為委托人的利益而與第三人進行民事活動的行為。委托行為分為單方法律行為,即委托人單方簽署委托書;雙方法律行為,即委托人與受托人簽訂委托合同。

委托公證,是指公證機構根據委托人或委托人與受托人的申請,依法證明委托人的委托行為或委托人與受托人簽訂委托合同的行為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

由于委托行為必須是委托人本人的真實意思表示,為保證委托行為的真實性,委托公證必須由委托人親自到公證處申辦。

委托公證,由委托人的戶籍所在地或委托行為發生地或委托合同簽訂地的公證處受理。

當事人申辦委托公證,應向公證處提交如下材料:

⑴委托人本人的身份證明及受托人的身份證明(如戶口簿、身份證等),法人委托還應提交法人的營業執照。

⑵草擬的委托書或委托合同。

不論是委托書還是委托合同,均應寫明以下事項:

⑴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住址、身份證號。 ⑵委托的原因。

⑶委托事項、權限和期限。

⑷受托人可否轉委托。

篇3

XXX公證處:

我單位因_______________,特委托_______________(男/女,證件名稱(___________);居民身份證(___________)工作證(___________)護照(___________),證件編號:___________)前往你處辦理如下公證事項,望接洽。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公證

2、授權委托書

3、用于境外/國內投標;

4、設立分支機構;

5、簽訂合同;

其他:

上述文件中第項上我公司的印鑒及法定代表________的簽名均屬實,該文件的譯文為我單位翻譯,校對,保證譯文內容與中文原文內容一致。

我單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________的簽名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在你處備案,請予以核實公證。

備案登記號:

日期:

辦理公證處的介紹信范文二

________公證處:

我單位因__________________,特委托__________________(男/女,證件名稱:居民身份證工作證護照軍官證,證件編號:__________________)前往你處辦理如下公證事項,望接洽:

xx

20xx年x月x日

辦理公證處的介紹信范文三

xx-x公證處:

我單位因_______________,特委托_______________(男/女,證件名稱(___________);居民身份證(___________)工作證(___________)護照(___________)

篇4

留學一般需要用到的是《無犯罪紀錄公證書》(中英文),這個是要到你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的。 而公證處可能需要你提供派出所公安局開具的“無犯罪證明”才給你做上述的公證書。 事實上很多公證處也有調查無犯罪紀錄的服務,只需多給一點錢(100-200元)就不用自己跑派出所開無犯罪證明了,供參考。

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其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請出具公民有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

(1)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公民執業必須以“無違法犯罪記錄”為前提的;

(2)公民因出入境辦理簽證等需要依法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有無犯罪記錄證明公證事項的。

公民執業需要申請出具證明的,憑申請人居民身份證、申請執業相關的文書(表格),填寫《公民要求出具有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申請書》,向其戶籍地派出所申請出具證明(或簽署證明意見)。

因出入境辦理簽證等需要依法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有無犯罪記錄證明公證事項的,憑申請人居民身份證、已經公證部門簽署“公證業務需要,請予配合”意見(加蓋有公證處印章)的公證申請文書副本,填寫《公民要求出具有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申請書》,向其戶籍地派出所申請出具證明。

公民因特殊情形不能親自遞交申請的,可以委托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配偶或直系親屬代為辦理,但須提交委托書、委托人和受托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派出所依據本通知規定出具公民有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的,需由經辦民-警填寫《出具有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審批表》報所領導審核批準。

派出所在受理出具證明申請后,應當在五個工作日內予以辦理,遇有復雜情形需調查核實的可以延長五個工作日。

所以,學校保衛處開的無犯罪記錄不可以,一定要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請。

只須在您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就可以辦理相關證明.

篇5

房產公證書有效期是多久 公證書中未規定的,有效期由公證書的使用部門單方規定,公證處一般不作規定。一般民事類公證如出生公證、結婚公證、親屬關系公證、學歷學位公證、駕駛證公證等就屬于這一類。申請人應該注意向公證書的使用部門咨詢公證書的有效期。

公證書的有效期一般分為3類情況:

一、公證書中未規定的,有效期由公證書的使用部門單方規定,公證處一般不作規定。一般民事類公證如出生公證、結婚公證、親屬關系公證、學歷學位公證、駕駛證公證等就屬于這一類。申請人應該注意向公證書的使用部門咨詢公證書的有效期;

篇6

上班時間是周一—周五。上午9點—12點;下午14點—17點。

按照《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第七條規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統一的工作時間,星期六和星期日為周休息日?!钡囊幎ㄖ贫ㄗ飨r間。

按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公證工作改革的方案》的有關規定改制的公證處應成為執行國家公證職能、自主開展業務、獨立承擔責任、按市場規律和自律機制運行的公益性、非營利性的事業法人。

類型:

涉外民事類公證:學歷、學位、成績、未受刑事處分、婚姻狀況、出生等。

國內民事類公證:委托、遺囑、繼承權、聲明書、保證書等。

涉外經濟類公證:公司章程、法人委托書、完稅證明等。

篇7

為進一步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外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子女實施辦法》及國務院關于研究涉外收養工作有關問題的會議精神,加強和規范外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子女的公證(以下簡稱外國人收養公證)工作,保證公證的真實性、合法性,現就外國人收養公證中的有關問題規定如下:

一、辦理外國人收養公證的公證處應具備的條件

(一)具備辦理涉外公證資格,能嚴格遵守和執行國家的法律政策,辦證質量穩定,內部管理制度完善,兩年內無錯、假證記錄,無違法行為和嚴重違紀情況;

(二)具有一定的翻譯能力,能獨立完成外文資料的審核工作和與外國當事人接觸洽談工作;有經過專業培訓、經驗豐富、職業道德良好的涉外公證員;

(三)具備良好的辦公條件和場所,接待當事人的場所要與公證員辦公室分開,要有舉行頒發公證書儀式的場所;有符合辦證需要的計算機、復印機、傳真機、直撥電話、攝像機等辦公設備。

二、外國人收養公證的指定管轄(略)

三、公證處受理的條件

對符合下列條件的申請,公證處應予受理:

(一)(略)

(二)民政部門辦理了收養登記;

(三)當事人親自到公證處提出申請并填寫公證申請表;

(四)當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齊全;

(五)當事人對申請事項及有關事實無爭議;

(六)(略)

四、有關的證明材料

(一)、(二)(略)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當事人還應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夫妻共同收養,如一方因故不能來華辦理收養手續,來華一方必須提交在國外經公證和認證的授權委托書。

2.社會福利機構作送養人的,應提交其法人資格證明及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件;法定代表人不能親自申辦公證的,應提供委托人的職業、身份證明和授權委托書。

3.-7.(略)

8.需同時辦理被收養人出生、健康公證的,送養人應當提供被收養人的戶籍證明、近期免冠照片、體檢表等。

9.(略)

五、辦理外國人收養公證中的審查

承辦公證處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暫行條例》、《公證程序規則(試行)》等的規定進行審查,并有權就有關事項進行調查。

公證處應重點審查:

(一)當事人是否符合法定條件,是否已經履行法定的登記程序;當事人的年齡按周歲計算;無子女指無生子女和養子女;社會福利機構指民政部門創辦的福利院;

(二)收、送養雙方達成收養協議是否真實、平等、自愿,內容是否合法;年滿十周歲的被收養人同意被收養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自愿;

(三)-(六)(略)

六、出具公證書

公證處應嚴格遵循真實、合法的原則辦理外國人收養公證。

收養公證書、出生公證書、兒童來源公證書應加貼被收養人照片。

七、拒絕公證

公證處發現有以下情況之一的,應拒絕公證:

1.(略)

2.當事人不符合收養法規定的條件。

3.(略)

4.當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實、不合法,或沒有意思表示。

5.當事人未履行公證前的法定程序。

6.當事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實或不合法。

7.-10.(略)

八、頒發公證書(略)

九、收養關系的解除(略)

十、外國人收養公證的登記、備案(略)

十一、其他

(一)公證處辦理外國人收養公證應嚴格遵守和執行國家制定的收費標準,不得任意超標收費或亂收費。

(二)(略)

(三)公證處或司法行政機關發現外國人收養公證有錯誤的,應當依照《公證程序規則(試行)》第十一章的規定辦理,撤銷或更正收養公證書的,應當報司法部公證司備案。

篇8

狄嵐1 張愉2

1 天津市河西公證處;2 天津市北方公證處

摘要:公證告知義務是我國《公證法》和《公證程序規則》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公證機構及其公證員的法律義務,是公證程序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環節。

充分履行好告知義務,既可以充分保障當事人及利害關系人的合法權益,也可以有效的規避公證員在公證活動中的責任風險。本文將從公證告知的意義及

必要性、民事公證中應告知的重點內容和注意事項入手,結合辦證實踐,試述公證機構和公證員的告知義務。

關鍵詞:告知;公證員告知;意義;告知內容

告知是指“把事情向人陳述,解說使其知曉”。公證員告知是指“公證

機構受理公證申請后,公證員應當告知當事人申請公證事項的法律意義和

可能產生的法律后果,告知其在辦理公證過程中享有的權利,承擔的義務”。

本文僅就民事公證中公證員告知義務的重要性,重點告知內容及在履行告

知義務時,應注意的一些問題簡述如下:

一、公證員告知的意義及必要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二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公證機構受理公

證申請后,應當告知當事人申請公證事項的法律意義和可能產生的法律后

果,并將告知內容記錄存檔”①;《公證程序規則》第二十四條第一款規定:

“公證人員詢問當事人和有關證人時,應告知其權利、義務,法律責任和

注意事項,并制作談話筆錄”。②由此可以看出,在辦理公證過程中,公證

員對當事人進行告知是公證機構和公證員的法定義務。不僅如此,公證實

踐也告訴我們嚴格履行好公證員告知義務,也是公證員在公證活動中避免

責任風險的重要措施。

(一)履行公證員告知義務對當事人的意義及必要性

由《公證法》和《公證程序規則》不難看出,設立公證告知義務的宗

旨就是使當事人、公證事項的利害關系人了解在公證活動中享有的實體上、

程序上的權利,以維護其合法權益。公證機構通過公證活動幫助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組織,依法作出民事法律行為,平衡當事人之間的關系,消除

糾紛隱患及不合法的因素,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二十七條第二款規定

2、《公證程序規則》第二十四條第一款規定

防止違法行為,促進法律義務的正確履行。在辦理公證過程中,公證

告知實際上就是公證員向當事人解釋法律的過程,使當事人由對自己行為

的法律意義和可能產生的風險,從不知道,到有比較明確的認識,從而可

以選擇對自己有利的方式進行。這實際上也是維護當事人知情權的過程,

從而使當事人清楚、明白何種事情可為、當為,何種事情不可為、不當為。

(二)履行公證告知義務對公證機構及公證員的意義及必要性

《公證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規定:“公證機構及其公證員因過錯給當

事人、公證事項的利害關系人造成損失的,由公證機構承擔相應的賠償責

任;公證機構賠償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公證員追償”。③這就

是表明公證機構及公證員在辦理具體公證業務的過程中面臨巨大的職業風

險?,F實辦案中,許多公證申請人或當事人對法律規定,公證的知識了解

甚少,正是基于這一點,法律才規定了公證的告知義務。公證機構及其公

證員只有正確、充分、切實履行告知義務,才能使得公證法律關系得以順

利地存在、發展和延續,產生當事人預期的法律后果。但是,也有極少數

一部分人,為了達到其不可告人的非法目的,通過采取冒名頂替、提供虛

假證明材料,編造虛假法律關系等手段,企圖蒙騙公證機構及其公證員而

騙取公證書。陰謀一旦得逞,受害者通常不去找詐騙人尋求救濟,而是轉

向公證處尋求賠償。在這種情況下,公證卷宗就成為了減免公證機構及其

公證員法律責任的最終憑證。不論是訴訟還是非訴訟活動,通常是通過公

證卷宗中的資料特別是談話筆錄,來判斷公證機構及其公證員是否盡到了

自己的義務,履行了必要的審查和充分的告知義務,若能得到肯定的答案,

就能證明盡到了公證告知義務,這樣可以有效減輕或避免公證機構及公證

員的法律責任。

二、國內民事公證中重點告知內容

在處理日常國內民事公證過程中,涉及公證告知的事項如:委托書公

證、聲明書公證、贈與合同公證、法定繼承公證、遺囑公證、遺囑繼承公

證、放棄繼承權聲明公證、遺產分割協議公證、遺贈扶養協議公證、婚前

財產約定協議公證、夫妻財產約定協議公證、公有住房過戶協議書公證、

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公證......其中委托書公證、聲明書公證和遺囑公證在

我們辦證過程中最為普遍,運用最多。下面筆者就委托書、聲明書、遺囑

三大類公證來和大家探討一下相關的重點告知內容:

3、《公證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規定

1、委托公證的告知內容

實踐中我們辦理的委托公證大多都是關于二手房買賣的,很多賣方(委

托人)認為到了公證處,辦理了委托公證,房款拿到了,事情就算辦完了。

不管受托人將房屋過戶給誰和自己都沒有任何關系了。有些賣方是被中介

帶過來的,對委托的法律意義和法律后果只是略知一二。而買方認為自己

拿上委托公證書就可以高枕無憂了。尤其是一些自認為有經驗的中介,拿

上委托公證書后房本遲遲不予過戶,殊不知委托公證無論是對賣方還是買

方都是有風險的。這就需要我們全面告知,嚴格把關。辦證時除了一些基

本的事項之外,公證員應當了解當事人的真實意愿,澄清事實,向當事人

說明公證事項所涉及的法律,在筆錄中清楚準確地記錄當事人的意思表示。

不使無經驗老實的當事人受到損害,對事實是否符合法律或當事人的真實

意愿有懷疑時,公證員應當與當事人交換意見。公證員若懷疑事實,而當

事人堅決要求公證時,則公證員應當在筆錄中加以注明當事人對此所做的

陳述。

2、聲明書告知內容

實踐中,可以辦理聲明書的情形很多,有些聲明的內容是純粹單方行

為,只是涉及聲明人本人,而與其他人無關。這類型的公證除了告知聲明

人公證的法律意義和法律后果外,還要告知聲明人如果規避法律的行為需

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同時公證員還要告知當事人公證只證明其聲明行為

的真實性,不對聲明的具體內容確認,聲明內容的真實性由聲明人自己負

責。有些聲明書如放棄房屋繼承權的聲明,為了保證棄權人的權利萬無一

失,公證員必須告知當事人放棄繼承權的法律意義和法律后果。

3、遺囑公證的告知內容

我們平時辦理遺囑公證基本上是涉及處分財產的,除了一些基本的事

項外,辦證中公證員首先要告知當事人立遺囑的行為應當是自愿的,立遺

囑的意思表示要真實。如果不自愿,不真實可能導致遺囑無效。其次要告

知當事人遺囑有5 種形式:口頭遺囑、錄音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

公證遺囑。其中公證遺囑效力最高,非經公證不得變更或撤銷公證遺囑。

最后告知當事人立遺囑時應當考慮到沒有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

人的利益,否則會造成遺囑無效或部分無效。如立遺囑人在遺囑中將其財

產指定給法定繼承人之外的其他人時,應當告知立遺囑人,《繼承法》第二

十五條第三款“受遺贈人應當在受遺贈后2 個月內做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

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的規定。④

三、涉外民事公證中重點告知內容

在涉外民事公證中,涉及到有針對性的告知情況并不多見,但隨著社

會的發展進步,涉外公證的種類也在不斷地增加。這其中就有一些涉及到

人身關系、財產關系的重大事項。例如:父母委托他人帶其未成年子女出

國旅游、參加各類活動、比賽等等的委托書或聲明書公證;又比如為證明

在國外子女或親屬資金來源而申辦的贈與合同公證或單方贈與書公證等

等。對此筆者認為也應該本著對當事人負責,對公證機構負責,對公證員

自己負責的精神。根據《公證法》和《公證程序規則》的規定,加上告知

的環節并同時制作筆錄。

1、涉外委托、聲明類重點告知內容

委托或聲明一旦涉及到國外使用事情就非常重大了,而且在公證實踐

中也出現過爭議糾紛,因此對涉外使用的此類公證在做好一般性告知的基

礎上還應該特別注意以下幾點:①委托人對受托人是否充分了解和信任;

②委托或聲明內容中不要涉及監護權的轉移,因為監護權的轉移必須經嚴

格的法律程序,而非委托或聲明能做到的;③在委托和聲明書中建議當事

人采用“照顧未成年子女的衣食住行”的表述方式表述相關內容。

2、涉外贈與合同或單方贈與書類重點告知內容:

上述公證告知主要是按國內使用的贈與合同或單方贈與書告知內容告知

當事人,例如告知當事人經公證的贈與合同,未經受贈人同意,贈與人不可

以單方撤銷贈與;如果受贈人已婚,要告知當事人在贈與合同中明確寫明贈

與的財產是贈與給受贈人一人所有,還是贈與給受贈人夫妻共有。同時還應

提醒當事人要了解所在國的相關法律規定,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綜上所述,公證告知是公證中非常重要的一項內容,對完善公證程序,

保證公證質量均具有重大意義。公證員在履行告知義務時,必須充分考慮

篇9

所謂股權質押,是指出質人以其所擁有的股權作為質押標的物而設立的質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數國家有關擔保的法律制度的規定,質押以其標的物為標準,可分為動產質押和權利質押。股權質押就屬于權利質押的―種。

一、股權質押標的物的分析

股權質押的標的物,就是股權。股權是股東因出資而取得的,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規定的規則和程序參與公司事務并在公司中享受財產利益的具有轉讓性的權利。一種權利成為質押的標的物,必須滿足兩個最基本的要件:一是具有財產性,二是具有可轉讓性。股權兼具該兩種屬性,因而,在質押關系中,是一種適格的質。

(一)作為質押標的物的股權的內涵及股權的表現形式

關于股權的內容,傳統公司理論一般將股權區分為公益權和自益權。自益權均為財產性權利,如分紅權、新股優先認購權、剩余財產分配權、股份(出資)轉讓權;共益權不外乎公司事務參與權,如表決權,召開臨時股東會的請求權、對公司文件的查閱權等。根據現代公司制度發展的需求,股權的性質應如所有權一樣,具有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特性。也就是說,股權的公益權和自益權是內在的、統一的權利,兩者不能分割。因此,股權作為質權的標的,是以其全部權能作為債權的擔保。

如前所述,股權是股東以其向公司出資而對價取得的權利。在有限責任公司中,股東擁有股權是以其對公司的出資為表現,出資比例的多少決定并且反映股權范圍的大小。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東擁有股權是以其擁有的股份為表現,股份額的多少決定并且反映股權范圍的大小。在有限責任公司中,股東的出資證明書是其擁有股權和股權大小的證明,但出資證明與股票不同,它不是流通證券。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權的證明是股票,股東持有的股票所載明的份額證明股東擁有的股權的大小。所以,對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又常常用出資轉讓或出資份額轉讓的稱謂來代替,而對股份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則多以股份轉讓或股票轉讓的稱謂來代替。因此,股權質押,對有限責任公司,又常被稱為出資質押或出資份額質押,對股份有限責任公司則稱為股份質押或股票質押。

(二)對股權質押標的物的限制

我國《擔保法》第75條第2項規定:“依法可以轉讓的股份、股票”方可以設立質押??梢?,可轉讓性是對股權可否作為質押標的物的唯一限制。股東向作為債權人的同一公司中的其他股東以股權設質,不受限制;股東向同一公司股東以外的債權人以股權設質,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而且該同意必須以書面形式即股東會議決議的形式作成, 外商投資企業的投資者以其擁有的股權設立質押,必須經其他各方投資者同意。若有一個股東不同意,便不能出質。不同意的股東即使不購買,也不能視為同意出質。

二、股權質押的設立

股權質押以當事人合意并簽汀質押合同而設立。

股權質押合同是要式合同。

我國《擔保法》第64條規定:“出質人和質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質押合同。”第78條第1款規定,“以依法可以轉讓的股票出質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可見,在我國,股權質押只能以書面合同。

三、股權質押公證

股權質押公證是指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公證辦證程序的要求,對出質人和質權人之間訂立的質押合同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證明的活動。股權質押公證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暫行條例》和司法部頒布的《公證程序規則》的要求進行辦理,其辦理程序是:

(一)申請與受理

股權質押公證的申請,是由出質人與質權人共同向公證機關提出書面請求,雙方自愿辦理公證的行為。出質人和質權人在申請辦理公證的行為。出質人和質權人在申請辦理公證時,均應親自向公證機關申請,如不能親自向公證機關申請的,應提交有效的授權委托書。

申請時還應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證明書。人申請的,委托人須提交授權委托書,其他人須提交有資格的證明。

2.營業執照。

3.公司章程。

4.股東會決議或董事會決議。

5.股權權屬證明,如股東出資證明、股票等。

6.股權質押合同若干份。

7.公證機關認為應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公證機關對符合下列條件的申請,應予受理:

1.申請人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有利害關系。

2.申請公證事項的當事人、利害關系人之間對申請公證的事項無爭議。

3.申請公證的事項屬于公證處的業務范圍。

4.申請公證的事項屬于本公證處管轄。

在辦理股權質押公證時,應嚴格按照上述辦證條件進行受理。

(二)審查

公證機關在受理股權質押公證當事人申請后,應對股權質押合同及證明材料進行調查、核實。公證機關審查的內容有:

1.當事人的人數、身份、資格和民事行為能力。

2.當事人的意思表示和相應的權利。

3.股權質押合同內容是否真實、合法。

4.股權質押合同是否完善,文字是否準確,簽名、印鑒是否齊全。

5.當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是否真實、充分。

其中審查的重點是第3、4、5項。對這幾項的審查應嚴格對照“股權質押登記”、“股權質押標的物的限制”、“股權質押的效力”的要求進行審查。

(三)審批、出證

股權質押合同公證的審批,是指公證處主任、副主任或其指定的公證員對公證員承辦的股權質押合同進行審查、核發公證書的活動。

出具的公證書是公證機關活動的最終結果,也是受理、審查等公證程序工作的歸宿,是公證程序中的一個最重要的環節。

股權質押合同公證的出證,是指公證機關根據審查的結果,對符合條件的公證事項,依法制作、出具公訴書的活動,是公證機關進行公證證明的一道工序。股權質押公證書可根據合同的具體內容出具,對于股權質押合同屬無疑義的債權文書的還可以出具直接賦予強制執行效力公證書。

(四)送達

篇10

律師參加訴訟活動,有權按規定查閱案情材料,有權向有關單位、個人進行調查取證。律師擔任刑事辯護人時,可以同在押被告人會見和通信。這些都是一般公眾不可能做到的,對于處理人可能面臨的難題,維護合法權益,往往具有決定意義。

二、如何聘請律師:

1.當事人應首選通過一定的方式確認律師機構的合法性及真實性。

2.了解該機構的業務側重,以權衡是否與自己所委托的案件相適應。

3.與律師業務交往時,最好分階段進行。

4.如當事人決定聘請某律師做人,雙方需簽訂“律師委托書”。“委托書”應包括:事由、制空權范圍、人工作內容、有效期限、費用及給付方式、當事人義務、雙方溝通等基本內容,以明確相互權利和義務。如發現人沒有履行“委托書”所約定的條款,甚至發生嚴重違反律師工作準則與職業道德的情形,當事人應及時予以指正,乃至向有關部門投訴。

5.請律師做人,最好不要摻雜朋友情分,因為當事人與人的關系是一種契約關系,而不是友情關系。

三、公證的功能和業務范圍

公證的主要功能是預防糾紛,減少訴訟,保障國家、集體的利益和公民的合

法權益,促進改革開放和對外交流。公證的主要業務有:

1.證明法律行為、法律事實和有法律意義的文書,如經濟方面的公證,證明各類經濟合同;民事方面的公證,證明繼承、遺囑、贈與委托;涉外方面的公證,證明出生、學歷、經歷等。

2.辦理其他法律事務,如辦理財產清點、證件保全、提存、現場監督、解答法律咨詢、起草法律文書等等。如申請人購房,公證處可代為審查賣主的資格,使購買的房產有合法的保障;如債務人不履行義務,債權人可以依據公證的債權文書,不經訴訟直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另外,證據保全、提存等公證法律服能及時提供可靠的法律幫助,避免發生有理無據的爭執。

四、如何辦理公證:

1.申請人應親自到公證處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同時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工作證、戶口簿等),法人資格證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人的身份證明(人申請明);需要公證的文書原件(合同、協議、遺囑、畢業證等);與公證事項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贈與產權證明、房屋產權等);與公證有關的其他材料。

2.公證處根據收到的材料決定是否辦理。

3.審查,即公證處在公證期限內,對申請公證的事項及提供證明材料的合法性和真實性進行審查。

4.公證處根據審查的結果,對符合公證條件的公證事項,按照法定程序審批、制作、出具、送達公證書。如在公證過程中因出現法定事由使公證無法繼續辦理或繼續辦理已無意義,公證處可終止公證。如公證處在公證過程中發現證明對象不真實、不合法或有其他違反法律的事實,公證處將拒絕公證。

五、涉外公證須知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涉外公證事項也不斷增多。在公證的當事人、證明對象或公證文書使用地等諸因素中至少有一個以上涉外因素的公證事項即為涉外公證。其公證文書主要是發往境外使用,具有特殊的境外法律效力。與國內公證相比,具有以下特點:

1.公證的當事人不同。多數是外籍人士或準備出國留學、工作、安居、探親的我國公民以及與外國企業、社團組織或司法行政機構等有公務往來的法人單位。

2.辦理公證的程序不同??紤]到涉外公證的重要性及認證的方便,大多數省、市都指定專門的公證處辦理涉外公證業務。為使公證文書能在境外發生法律效力,要根據使用國要求辦理必要的認證手續;公證書一般附外文譯本;在法律允許的情況下,當事人可在境外提出書面申請。

3.公證書的境外法律效力僅限于發往國,而不是世界通用。

4.涉外公證在適用法律時,既要符合我國法律,又要受使用國法律的約束。

采編:中國質量信譽咨詢系統管理中心

學校是對未成年人進行思想道德建設的主渠道、主課堂、主陣地。以法制教育為重點,以平安教育為主線,利用活動增強學生的民主法制觀念是全面落實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重要任務。蘇霍姆林斯基說過,最大的教育是學生的自我教育,讓學生在親自體驗中感悟人生,從而逐漸完成從他律到自律的社會化過程。我校在“樂學尚美求真拓新”校訓的指引下積極探索了新時期的學校法制安全教育,讓學生在參與中主動發展,在活動中創設育人環境,實現了法制安全教育的創新。

活動初期,我校提出了“我自護、我平安”的口號,分籌備、實施、總結三個階段,由“成都市錦江區少年兒童平安行動啟動儀式”、“搜尋預防校園侵害自護金點子”、“平安校園征文活動”、“平安校園知識競賽”、“平安校園訓練營”、“平安校園論壇”、“少年兒童平安行動總結表彰”等七大系列活動組成。和轄區交警“共建警民平安學?!保狗ㄖ瓢踩逃M入課堂;以“校園小衛士”和“校園110”為載體,不斷實施宣傳、訓練和實踐,逐步增強少年兒童自我保護的意識和能力,提高全社會預防少年兒童意外傷害的責任意識,繼續營造全社會維護少年兒童合法權益、為少年兒童健康成長服務的良好氛圍。

一、開展爭創“平安校園”五個一的活動

1、搜尋一個自護金點子,號召每個少年兒童尋找一個自護自救的金點子,倡導“平安校園”文化,開展豐富多彩的校內外安全文化建設活動。

2、參加一次“平安校園”征文活動。開展“我心中的平安校園”的征文活動。通過開展“火眼金睛”搜索、“安全曝光”等活動,用文字的方式記錄校園內及周邊所存在的安全隱患,提出合理化建議,暢想心中對理想的“平安校園”的憧憬,規劃“平安校園”的藍圖。

3、參加一次“平安校園”知識競賽。開展以“交通安全”為主題的知識競賽活動,評選“平安小使者”讓少年兒童通過知識競賽,學習更多的自我保護知識。

4、參加一次“平安校園”訓練營。利用校外社區實踐體驗基地,聘請少年兒童安全教育專家、公安干警等為學生進行認真的講解、嚴格的訓練,教會學生相關自護自救的實際操作本領。如隊列訓練中要求隊員站姿挺拔、行進整齊,精神面貌好;手勢操訓練中教給隊員們交通指揮手勢,如轉彎、停止、直行等動作,要求反應靈活,動作準確。選拔出優秀的學員在每日清晨、中午和下午上學、放學時,手持安全警示語橫幅,用標準的軍姿,迎送同學,用微笑和行動時時提醒著全校師生及過往車輛、路人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樹立交通安全意識,讓少年兒童親身參與在體驗中提高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

5、舉辦一次“平安校園”論壇。校內開展“平安校園”的論壇活動,引導少年兒童圍繞熱點安全事件、話題展開討論,讓少年兒童自由參與討論,提高認識能力,提高全面素質。

二、警民共建平安學校

學校和交警、社區聯合成立警民共建的平安學校,聘請法制副校長、校外法制輔導員,充分發揮他們作用,利用班隊會、朝會,配合學校對師生普及法律常識,開展了法制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教育講座。邀請110巡邏總隊的警官們,與全校師生一起開展“110在身邊”的活動;小白鴿廣播站開通“交通安全你我他”欄目;開展以交通安全教育為內容的板報小報評比;在全校師生、家長中開展“中國少年兒童平安行動知識競賽”“交通安全知識競賽”“禁毒知識競賽”,讓師生和家長共同參與,增長法律安全常識,增強依法自我保護意識。成立“校園110”,建立了《校園110制度》,明確責任范圍,由小交警們通過“執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帶動其他孩子自覺遵守《小學生守則》及《小學生行為規范》。維護校園秩序,讓家長放心孩子在校的學習、生活。學校“校園110”極大的促進了學生學法、守法的自覺性、積極性,為進一步普及法律知識,杜絕校園大欺小現象,提高學生自主管理能力、自律意識提供了有效途徑。課外,我校組織學生積極參加社會實踐活動,軍營訓練,使學生牢固遵紀守法的信念;參觀成都市交通事故展,可怕的事故使孩子們意識到違反交通規則的嚴重性;參加公益活動,從實踐中感知守法的重要性。節假日期間,在成都市交警一分局和青石橋社區的支持下,我校雛鷹小隊定期上街值勤,糾正違章,宣傳環保、交通安全知識;結合“暢通工程”,要求每一名學生隨身攜帶“交通安全聯系卡”,不僅自覺遵守交通規則,而且爭做交通安全知識宣傳員;與成年人一道參與“告別不文明交通行為”活動等。同時學校專門針對家長開展了《少年與法法制課堂系列講座》,聘請律師結合現實案例宣傳《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為家長配合學校對孩子進行法制教育提供了指導。利用警民共建的平安學校切實開展平安教育活動,我校學生法制意識增強,自覺遵守交通規則蔚然成風,校園秩序井然;通過各種教育途徑,提高了學生的自我管理能力,促進了學生健康人格的形成。警民學校堅持以素質促發展、以創新促特色,使法制教育活動系列化、常規化、多樣化,不僅優化了育人環境,而且培養了學生的社會責任感,促進了學生德智體美勞綜合素質的全面發展。

三、開設心理健康課,成立心語小屋

學校開設心理健康課,成立心語小屋,及時了解學生的心理變化,及時幫助學生解決心理方面的問題,和家長搭建溝通的橋梁。有專人負責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有開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動的年度計劃,有受過專業培訓的心理健康輔導教師,有專門的心理健康教育場所,有開展工作所需的充足書籍報刊資料,有向學生傳播心理健康知識的開課情況資料,有心理輔導課的課程設置,有學生心理檔案;能及時發現學生問題行為背后的心理問題,能及時化解學生心理發展中的矛盾與沖突,促進學生身心全面和諧發展。學校德育處和心理輔導教師還根據學生普遍的具有共性的問題舉辦心理講座,使學生始終保持健康、樂觀的學習、生活心態。針對學生的思想道德和心理現狀,學校積極開展德育研究——小學生安全系列講座:單親家庭孩子管理教育;小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人格障礙與預防犯罪;班集體建設;后進生轉化等,開展了多維廣角的課題研究與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