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新媒體的傳受關系特點

時間:2022-05-08 03: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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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析新媒體的傳受關系特點

在這樣結構復雜的網絡傳播中,每一個人都同時扮演著不同的角色,可能前一分鐘還在作為受者閱讀信息,而后一分鐘就可能在信息。網絡中的匿名性特征滿足了人們發言的欲望,受眾的選擇性行為更加突出,受眾本位意識的崛起,主體意識不斷增強。受眾在接受海量信息同時,逐漸學會了思考,作為一個理性個體來判斷每條信息的真偽和價值的大小,從而確定自己的意見并之,而不再像傳統大眾傳播中的受眾那樣,做孤立無緣的、聽之任之的“靶子”。

1.傳受本位的新變遷當人類進入信息時代之后,新的傳播媒介,改變的不僅是新聞傳播媒介的傳統格局和新聞的采制方式、刊播方式和收受使用方式,更重要的是它正在改變著傳統的新聞傳播觀念,其集中體現就是傳播主體與接受主體關系的變化。人們期望打破傳播主體主導的傳播模式,沖決單向的新聞傳播模式,人們期望接受主體能與傳播主體共同駕馭作為社會公器的新聞傳播媒介。當新聞傳播媒介越來越依賴廣大收受者的選擇而求得生存和發展的時候,以傳播者為本位的觀念與實踐方式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嚴峻挑戰,傳受本位關系出現了新的變化。這種新變化最突出的表現就是由“傳播者本位”為主導的傳播模式向“收受者本位”為主導的傳播模式變遷和轉化。

2.傳受互動的新追求互動的本質是人與人的互動、人與社會的互動。對于新聞傳播來說,傳播主體與收受主體的互動,互動的具體表現就是新聞傳播由單向的發送式向雙向的、多向的交流式轉變,“交互性是指傳播者和收受者之間的雙向互動傳播”。互動最突出的結果是強化了新聞收受者作為新聞活動主體的地位,使其與傳播主體有更多的機會展開交流和對話。但更為重要的是,互動使收受主體從相對被動的角色轉變成為相對主動的、與傳播主體相似的觀察者、分析者和發言者。在傳統的大眾傳播中,受眾總是被動地接受新聞媒體所傳播的信息,只能在大眾傳媒為其“設置”的有限“議程”中作出選擇,而無法同大眾傳媒進行平等交流。受眾只有接受信息的權利而沒有或較少利用大眾傳媒傳播信息的權利。在網絡傳播時代,由于網絡傳播的雙向性和交互性,傳受關系隨時變化,傳者與受眾的角色隨時轉換。傳統媒體的傳播方式是點對面的傳播,是一種直線性單向傳播模式。而網絡傳播卻是點對點的傳播,受眾可不受時空限制,與處于網絡另一端的人或媒體進行互動交流。信息接受者又是信息傳播者,這是一種高度循環性模式。受眾要求傳播權利的普及和平等參與。他們不但要共享傳播的資訊,而且要共享傳播資訊的權利。受眾不但要主動地選擇信息,與媒體交流對話,必要時還要直接參與信息的生產和傳播過程,成為真正的傳者。

3.傳受平等的新理想互動就是平等的交往。新的劃時代的傳播手段帶來了劃時代的交往方式,也就帶來了劃時代的交往主體之間的關系。美國學者尼葛洛龐帝毫不夸張地說:“在網絡上,每個人都可以是一個沒有營業執照的電視臺。”日本一位學者指出:“當我們聽到新聞記者這個詞時,我們通常會想象出某個特殊的職業。但是在因特網時代,沒有信息傳送者和信息接收者之分。每個人都能夠參與新聞工作……每個人都有向他人傳播信息和知識的潛在能力。”在人們理想的新聞傳播關系中,傳播主體與收受主體是共同的新聞主體,他們之間的關系是互相尊重、互為目的的平等主體間的關系。他們面對的共同客體是新聞時事、新聞傳播內容,而不是各自的對方。他們共同駕馭和運用新聞傳播工具,在主體間的和諧關系中,以統一新聞主體的方式共同完成新聞傳播,共同享有關于新聞事實的信息,以達到共同的完善和發展。新媒體傳播環境下的新聞傳播活動逐漸由“傳者中心”走向“受眾中心”,受眾地位強勢化趨勢日益明顯,盡管存在的負面影響不可被忽略,但我們更應肯定受眾在新聞傳播活動中的正面作用。憑借著傳受平等新理念的產生,以及傳播平臺多元化的有利條件,傳受互動的新時代對傳媒業的發展貢獻不可小視。

本文作者:張蕊工作單位:衡水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