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民營企業融資論文
時間:2022-04-07 11: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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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小民營企業在國民經濟中占有重要地位,為推動國民經濟發展、增加就業、推動科技進步等做出重要貢獻,這一切決定了我們必須對中小民營企業給予足夠的重視。近幾年來,國家為改善中小企業融資環境先后采取了許多措施,但從實踐上看,這一問題仍然沒有得到有效解決,成為制約中小民營企業發展的“瓶頸”。筆者從中小民營企業融資現狀、融資障礙、融資渠道等方面進行探討,以對中小民營企業融資決策起到一定的作用。
[關鍵詞]中小民營企業融資障礙融資渠道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中小民營企業從無到有,逐漸發展壯大。在一些經濟發達地區,其產值占經濟總量已是四分天下有其三,甚至更高,成為當地經濟發展的排頭兵和財政收人的頂梁柱。綜觀全國,凡是經濟發展快的地方,民營經濟發展的也比較快;凡是民營經濟發展比較緩慢的地方,經濟發展也較遲緩。民營經濟已經成為近些年中國增長最快的經濟成份,但由于諸多阻滯因素特別是融資障礙的影響,民營經濟的實際增長速度并不等于它的潛在增長速度。因此,找出造成融資困難的真正原因,并采取切實可行的對策是大家關心的話題,對進一步促進民營經濟的發展也有著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中小民營企業融資障礙的分析
民營企業的發展還處于一個非常初級的階段,如規模較小,家族式管理,財務不透明,缺乏信譽,沒有信用記錄等原因,致使銀行等金融機構對中小民營企業提供的資金扶持十分有限。目前中國的銀行貸款大多給了大型企業或者是基礎建設,或者總是投向確保毫無風險的地方,風險投資也鑒于市場環境在投資趨向上非常保守,使得處于發展初始階段的中小民營企業要獲得銀行貸款十分困難,而多數知識分子在創業初期兩手空空,資金十分缺乏,沒有合理的融資渠道成為很大的障礙。盡管中央銀行的信貸政策鼓勵商業銀行增加對中小企業的貸款,但出于安全考慮,各銀行往往集中力量抓大客戶,而不愿向中小企業放貸。另外,在當前融資體系中,對民營企業的貸款期限通常在1年以內。由于投資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尚未到位,而且銀行擔心長期貸款帶來的風險,目前,沒有幾家銀行為中小民營企業真正開放基建和投放貸款科目,因而中小民營企業的長期貸款基本上沒有多大可能。造成了企業不得不采取短期貸款多次的辦法,從而增加了企業的融資成本。更重要的是,現有的融資渠道根本無法滿足中小企業的二次創業和進行技術改造。
1.從企業自身而言,可以歸結為以下幾方面因素
(1)中小民營企業由于資產和生產經營規模都比較小,盈利能力也比較差,從而抗風險能力差,進而償還貸款的能力容易受到削弱。
(2)中小民營企業的經營場所和人員具有較強的流動性,法人代表變動頻繁,這些特點導致中小民營企業不償還貸款的“敗德成本”較低。
(3)除近年來發展起來的少數高科技型企業外,大部分中小民營企業的管理人員素質較差,缺乏精通相關專業知識,不僅不能有效地管理企業,而且信用觀念也比較淡薄,使得企業逃債、廢債現象非常普遍,甚至通過“兩本帳”的手段來欺騙銀行,造成信貸資產流失。
(4)中小民營企業組織關系簡單,缺乏可以提供擔保的上級主管部門和行業組織,且自身資產規模不大,固定資產大多陳舊落后、變現能力較低,導致申請新貸款時抵押物嚴重不足,擔保責任難以落實。
2.從金融和資本市場而言,可以歸結為以下幾方面因素
(1)貸款擔保制度效率低下。根據筆者對上海市中小民營企業信用擔保資金運用情況的調查,1998年~2004年,上海市為中小民營企業提供的信用擔保,占全市中小民營企業法人單位總戶數的6%;以擔保貸款額與擔保本金而言,其增長緩慢,而且還存在部分信用擔保項目管理不到位等問題。
(2)股票、債券發行的政策性歧視。長期以來,資本市場是作為國有企業融資及產權轉換的一個具有特定功能的制度,盡管現在正在改變這一狀態,但民營企業,特別是中小民營企業要想獲取公開發行股票、債券的資格仍然相當困難。只有為數極少的特大型效益很好的民營業企業才有可能爭取到上市的指標,眾多中小型民營企業幾乎沒有任何機會。
二、中小民營企業融資渠道的構想
弄清了我國中小民營企業的融資障礙,我們就可以尋找緩解的融資渠道了。迄今為止,各方面已經提出(其中一些已經在實施中)的中小民營企業扶持建議主要有如下幾方面:
1.規范發展中國的資本市場,盡快推出股市創業板市場,讓民營企業特別是中小民營高科技企業能在資本市場上直接融資。我國企業要走向世界,參與國際競爭,政府就應該扶持民族資本,包括中小民營企業做大做強,而上市融資不僅可以籌集到企業發展所需資金,而且可以改變公司股本構成,規范公司的治理結構。
2.鼓勵創辦風險投資公司或風險投資基金。首先要鼓勵境內外風險投資公司落戶中國,有關部門要盡量為它們創造良好的運營環境;其次各級政府通過投資公司等投資機構帶頭投資設立風險投資基金,由政府出面建立創業輔導體系、創新委托投資制度,由政府出資或提供其他優惠,支持委托擔保,鼓勵租賃、保險、非正式股權和非正式借貸的發展。
3.政府部門要盡快完善中小民營企業信用擔保制度,設立多層次中小民營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為中小民營企業間接融資掃清障礙。擔保機構資金來源應多元化,既有政府財政資金和民間資金,又有企業會員基金和互助基金,通過建立中小民營企業資信檔案,對有市場、有信譽、有產品、缺資金的企業積極提供貸款擔保服務,使其能順利獲得銀行貸款。
4.進一步深化金融體制改革,引入競爭機制。積極發展非國有和中小金融機構,打破國有商業銀行的壟斷地位,允許民間銀行進入銀行業,從而擴大中小民營企業的融資渠道。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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