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旅游文化政治論文
時間:2022-08-24 09: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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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代以來,在很多場合下,民俗文化不再被權力政治一味地貶損為“落后”、“迷信”、“原始”、“蒙昧”,而是被發明為宏揚民族傳統文化、向外來旅游者展示本土形象的旅游資源。一時間,中國大地上大大小小的民俗村、民俗城、民俗園數不勝數,位于邊疆地帶的少數民族地區打破了昔日的寧靜古樸,一批批來自國內外的游客穿梭往來,許多已經消失的民俗事項被知識分子挖掘發明出來,策劃、包裝成為動態性、參與性展示古代民俗生活的旅游產品。
據旅游研究者的說法,民俗旅游是一種高層次的文化旅游,由于它滿足了游客“求新、求異、求樂、求知”的心理需求,已經成為旅游行為和旅游開發的重要內容之一。國內一次抽樣調查表明,來華美國游客中主要目標是欣賞名勝古跡的占26%,而對中國人的生活方式、風土人情最感興趣的卻達56.7%。如此看來,民俗風情旅游不僅僅成為政府部門發展經濟、吸引外資的重要文化資源,而且也已經成為滿足西方人想像、“了解”中國人生活方式的一種途徑。但是,當我們懷抱全球化的語境聯想,以此審視中國當下文化情境中的民俗旅游的時候,當我們考慮到民俗作為一種生活文化所具有的生態性原則的時候,我們有理由憂慮的是,民俗風情的旅游越來越拋離其原生的文化生存語境,已經徹底儀式化了。當民俗生活失去其生存土壤,被拋置于戲劇化、儀式化的場景之中,成為觀賞和被觀賞的對象,不是一種自然的、原生態的生活狀態的時候,我們需要追問的是,民俗文化曾經被現代性話語斥之為“落后”、“迷信”的被改造的對象,曾經代表著現代化的過去,是古老天真、混沌蒙昧的代名詞——盡管在當下中國的文化情境中,民俗文化在很多情況下依然被想像成為天真蒙昧的代名詞——但是,在人們的潛意識中被如此界定的民俗文化是如何納入到民族國家的現代化話語之中?在全球化的語境下,民俗文化又是如何被編織為民族文化的主要象征?民俗文化旅游事業的興旺,其背后所支配的是一種什么樣的意識形態與權力?我們不得不承認,民俗文化旅游由于權力政治與資本的原因而注入了意識形態與商業經濟的因素,作為一種具有獨特文化意蘊與價值的符號體系,越來越成為空留下承載原有意義的形式外殼。不僅如此,在全球化背景下,民俗旅游已經成為全球化的一種表征,越來越成為人們娛樂休閑、擺脫生活壓抑的一種方式,民俗風情旅游已經成為發達地區人們尋異獵奇的對象,是滿足西方人對中國社會的想像之途徑,隨著民族國家內部地區間經濟文化的差距日益凸顯,也已經成為地區間文化想像的文化符號。
實際上,民俗文化旅游體現了后現代時期文化的諸多特點,真實的實在轉化為各種影象,時間碎化為一系列永恒的當下片斷,用一種典型化的或者縮微的方式展示某一族群或者社區具有深厚歷史意蘊的民俗文化,真實的生活物化為一堆了無生氣的建筑、戲劇化地想像為一套千篇一律的儀式,這本身就已經將一個族群或者社區的歷史與文化凝聚于當下的時空當中,歷史與文化平面化、瞬間化了。旅游部門一再強調,民俗文化旅游的意義與價值在于體驗異文化情調,而且是活生生的、真實的生活展現,旅游者將看到原汁原味的民俗文化,體驗一次充滿異域情調的旅游探險,種種煽情的語言激起旅游者的無限遐想。但是,民俗文化旅游從策劃、設計規劃、投資建設、推向市場等等一系列步驟都表明,旅游部門向大眾推出的是一種可供消費的文化產品。在這一文化的再生產過程中,無論是采用主題公園、博物館的形式,抑或原生自然式的民俗生態旅游,都首先著眼于文化再生產與市場的邏輯,民俗文化在當下市場境遇中所具有的交換價值主宰著旅游者對民俗文化的接受。因此,無論民俗文化村展示的各族群的民俗文化如何逼真,甚至讓你感受一種所謂的真實體驗,從其作為一種文化工業的再生產過程而言,它與許多地方為了獲得文化的交換價值蜂擁而上拙劣地展示的地方民俗文化之間沒有多大區別,都是在當下文化情境中的文化復制。民俗文化實際上已經淪為一種儀式的展演,失去了民俗生活所具有的歷史感與當下性,貌似展示了無限豐富的地方民俗文化生活,民俗文化旅游的市場化實質卻分明戳穿了民俗文化旅游的個性化、地方化的謊言。作為一種文化工業,它威脅著文化的豐富個性與創造性,其實是一種同質化的大眾文化。民俗文化的主題公園試圖以奢華浮靡的宏大排場來展示、匯集不同族群民俗文化的典型場景,這種民俗博物館的形式只不過就是對世界的仿真物,人們在參觀游覽的時候,并不探求一個可靠的、仿真之前的實在,而只需要投入當下的情感去體驗現實的游戲。民俗文化主題公園實際上是一個消費、娛樂、休閑的場所,在中國當下的社會文化情境中,它是社會性與工具性的產物,主題公園遵循的是消費主義的市場邏輯,它是大眾欲望、權力政治與大眾媒介等等諸多社會關系的產物,消費主義的邏輯滲透到主題公園設計的每一個環節。以深圳民俗文化村為例,在中國56個民族中,只選取了其中的21個民族作為展示的對象,入選的標準完全是圍繞市場化的運作邏輯。以所謂文明發達的眼光作比照,如果一個族群的文化和風俗習慣比較奇異,能夠使異文化的外來者產生一種文化震撼,而且具有很高的表演性和觀賞性,能夠滿足海外游客對于中國少數民族文化的想像,則符合民俗文化村的入選標準,摩梭人的入選,是因為至今仍然保持著母系社會的生活方式,其民居建筑也比較獨特,具有較高的觀賞性。流風所致,各地旅游部門開發的民俗文化旅游項目無一不是截取本地區民俗文化的片斷,以所謂歷史的邏輯將不同時期的民俗文化連綴起來,形成一個民俗文化旅游的開發帶,其實所遵循的邏輯就是文化資本的市場價值。經過市場邏輯篩選的民俗文化旅游事項,作為一種消費文化,無論其如何運用厚重的歷史文化來粉飾、包裝,它都是一種無深度的后現代文化現象,一些地方性的司空見慣的民俗生活具有了審美意義,納入全球化進程的大中城市的民俗文化主題公園,連同城市購物中心、城市廣場的夢境般的幻覺、壯觀的場面、混亂的符號一樣,旅游者穿梭流連于這些空間之中,這些與背景分離、變化的景象,刺激著人們的好奇與記憶,讓人產生一種莫名其妙的神秘聯想,人們投身于一系列泛化的感官體驗與情感體驗。
與此同時,旅游部門的項目策劃或者有意識地將地方性的文化納入到民族國家現代化話語之中,或者迎合了旅游者關于異文化的時空想像,或者僅僅是出于經濟資本的投資目的。一旦民俗文化因為上述原因而推入旅游市場,那么,作為文化消費者的旅游者的消費行為則不僅僅是單純的滿足個人需求的被動消費,而是被納入到一種關于權力政治、市場以及全球化的時空想像之中,也就是說,旅游者在民俗文化旅游過程所體驗的異文化震撼不僅僅是個人性的體驗,而且被整合到全球化時代地方性的權力政治與市場體系之中,正是在這一意義上,旅游者的所體驗的民俗文化旅游具有了政治意義,成為一種政治力量。
民俗文化旅游被權力政治資本發明為能夠產生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文化資本,意欲通過民俗文化的異文化震撼產生社會效益,帶動飲食、住宿、購物、交通、就業、招商引資等第三產業的發展,促進地區經濟融入全球化市場體系。在中國當下的經濟發展過程中,文化資本也開始介入到許多地方的現代化建設運動之中。文化資本的某些特殊形式,如地方性的民俗文化、富有歷史韻味的傳統文化等等,從原先的民族國家現代化話語的邊緣開始上升為一種能夠轉化為經濟資本的文化資本,并且日益商品化,正是在這一商品化的過程中,民俗文化以及其他傳統文化才有可能在現代性話語中獲取合法地位,進而獲得廣泛的社會聲譽,提高民俗文化在社會符號等級體系中的位置。原有的符號等級在現代性和諸如普遍歷史、進步、權力政治和審美理想等支配觀念之外,拓展了一種相對主義的空間。從低俗的、遭人鄙棄的“封建”、“迷信”傳統,到權力政治與經濟資本趨之若騖的文化商品,可以說,這也是民俗文化從一種迷失狀態進入了另一種迷失狀態的過程。因為,民俗文化在具有促進地方經濟發展、塑造地方形象等方面作用的同時,也因為權力政治與經濟資本剝離其生存狀態而越來越變形走樣。
究其根本,旅游部門策劃、展示的旅游項目,可以說是全球化背景下權力政治、經濟資本與地方性文化資本共謀的結果,從某種意義上而言,也是一種全球性的后現代文化現象。在全球化時代,人們對于文化的認識趨于多元,人們也認同各具差異的文化。不僅如此,地方政府的企業化行為,將地方文化的形象視為一種品牌進行打造,自然而然地,具有差異性特點的民俗風情文化則頗受各種權力政治與經濟資本的青睞。在中國當下的情境中,全球化過程提供了新的文化形式以及更為廣泛的符號體驗,金融資本、權力政治、大眾傳媒、地方性文化的共謀,作為文化資本形式的民俗文化的商品化,便使異文化旅游者獲得了一種全新的符號體驗。
盡管旅游開發者試圖讓旅游者在旅游過程中獲得一種真實的異文化感受,但是,民俗文化旅游實際上是多種權力與資本共同作用下生產出來的一種文化符號,它試圖達到的目的并不是真正地再現一種文化,而是表達了消費時代權力政治與資本的文化想像。旅游開發者主張,在民俗文化旅游項目的開發過程中,必須對內容進行精選。精選的原則是什么?是旅游吸引力。吸引力又主要決定于當地與游客產生地之間的文化差異,當地民俗文化越有特色,差異越大,越有吸引力,所以,在內容選擇時應精選其具有特色的部分。這種特色與差異的效果,按照人類學的說法,當兩種不同的文化互相碰撞時將會產生的文化震撼,文化之間的差異越大,文化震撼越強烈,而這種文化震撼的強度大小正是旅游部門策劃民俗旅游項目的文化心理依據。不可否認的是,盡管當下的民俗文化旅游項目的開發似乎對少數族群的文化予以充分的尊重,盡管政府對于保護少數民族文化所作出的成績也是有目共睹,但是近百年來的現代化過程關于進步的信仰以及進化論的社會發展模式,在少數的、邊緣的、民間的文化與“落后的”、“原始的”、“封建的”“非理性的”之間劃起了等號,這種分類與界定,蘊涵著啟蒙運動的理性霸權,理性的政治力量所挾持的求真精神,標榜將為人類社會帶來歷史和人的解放,其實這一現代性信條以“求同求全”的虛妄來壓抑多元與差異,只不過是異于前現代的另一種傳統制度而已。這種歷史進步的觀念以及關于文化分類的知識,被現代民族國家編織進了關于現代化建設訴求的話語之中,成為一種知識的規范,甚至體現于政治措施的實施過程。這種現代性知識于是演變成了一種規訓、塑造、構成主體的權力,并不僅僅壓迫著主體關于歷史進步以及知識分類的思考,更重要的是,它是一種生產性的力量,滲透到整個社會生活領域之中,把每一個主體塑造成為符合民族國家現代性訴求的個體,使其服從并整合到民族國家規范的社會秩序之中,我們看到,產生于規訓實踐的知識在成為一種權力的同時,又強化了規訓的實踐。被近百年來民族國家現代化過程所規范的主體,教育制度、學科分類、傳播媒介、圖書館、展覽、歷次政治運動等規訓體系從制度層面強化了人們對于文化分類的認識,這種知識自覺與不自覺地規范著主體的社會實踐,與民族國家的現代性訴求形成認同。現代民族國家現代性訴求的霸權性質,控制了人們對于邊緣的、民間的、非主流的文化的知識想像,在高度現代性的境況下,人們關于社會生活對象的知識與想像,日益依賴于專家、媒體的教育、宣傳與鼓噪。由此形成的效果不僅僅在于生產了一種關于文化分類的知識與霸權,更重要的是,這種知識與霸權業已內化成為人們自我認同的機制,并且反過來不斷地塑造著現代社會制度關于文化分類的知識。自我認同機制的形成,意味著自己的趣味、欲望、意見和渴求與他者的趣味、欲望、意見和渴求等形成對照,進而在自我與他者之間形成相應的關于自我與他者的形象。長期以來,現代性話語對民間的、邊緣的、非主流文化的排斥,使之賦予了一系列迷信、落后、愚昧的形象,民間的、邊緣的、非主流文化的持有者也已經將這一系列迷信、落后、愚昧的形象內化成為自我認同的一個方面,成為現代性話語對他者進行壓迫最為成功的手段之一。
因此,面對日益發達的民俗文化旅游,我們并不能就此認為,以民俗文化為代表的一系列被現代性話語命名為迷信、落后的文化現象,在中國當下的文化情境中,權利政治與資本已經平等地承認這些邊緣話語,我們毋寧認為,權利政治、資本與地方性文化的互動所產生的民俗文化旅游的興盛,既是“本土化的現代性”(inigenizedmodernity)的一個表現,也是文化政治之暴力的一種表述。我們在承認現代性服務于本土文化的重振過程的同時,也應該意識到,這種重振過程實際上也在繼續著現代性話語對于民間、邊緣文化的霸權性質。
具體而言,這種霸權性質至少有兩個方面的表征。一種是對民間、邊緣文化的功利利用,完全服務于權利政治與資本的利益。民俗文化旅游的開發,無論采取何種形式,都存在著真實性開發與扭曲性開發之間的矛盾。博物館形式的開發實際上抽離了民俗文化原有的生存空間,成為一種置換了生存場域的文化商品符號,抽象地、機械地而非生態地展示民俗文化的真實面貌,作為消費時代的文化符號,承載了太多的權力政治與資本的利益訴求,因而失去了民俗文化的生活真實。權力政治與資本將民間、邊緣的文化建構成為只有歷史參考價值的文化工藝品,抹殺了民間、邊緣文化持有者仍然生活在地方性的文化狀態之中,他們的儀式、服飾以及飲食等不同于其他族群或階層的習慣正是他們的日常生活的基本內容,不僅具有歷史的意義,更具有當下的意義。如此,民間的、邊緣的文化則被現代性話語想像為與歷史、過去相聯系的“民族文化遺產”的一部分,他們的文化也被凝固為一種想像的過去式,與當下無關。而所謂原生自然式的開發方式,則使原住地居民承受巨大的文化震撼所產生的文化沖擊,干擾、破壞了原有的社區生活秩序與民俗文化的自然狀態,原住地居民對外來文化的盲目仿效與追隨勢必淡化原有的民俗文化的特點與韻味,在某種意義上,原生自然式的民俗文化旅游開發模式是一種自殺式的開發方式。旅游開發者也已經認識到,這種現象目前有不少少數民族地區業已出現,一些民俗旅游村落除了歌舞表演外,日常生活已面目全非,與外界趨同,旅游者求異求知的心理需求得不到滿足,旅游點的市場吸引力日趨下降。從可持續性角度出發,我們應該首先從清除民間、邊緣文化持有者的一種破壞性的自我認同開始,這就是現代性話語所強加的、已經內化為這些文化持有者的自我認同的形象,民間、邊緣文化持有者的自我貶損是現代性話語對于邊緣、民間話語進行壓迫的最有效手段。應該使這些文化的持有者認識到,文化并沒有優劣高下之分,都應該在世界文化中占有一席之地。
另外一種情況是,民間、邊緣文化的客體化過程。作為旅游產品開發項目的民俗文化旅游,權力政治與資本將其定位于一種消費性的文化符號,被納入到旅游項目中的民俗文化始終都是以被觀看、被消費的客體的形象出現,這種自我客體化的形象卻懷抱著宏大的空間想像,它以全球化時代的空間邏輯為想像依據,將中國大陸以外的“洋”游客以及內地經濟發達地區的游客作為自己的消費對象,也就是他們成為自己的儀式表演、奇風異俗的消費和觀看主體。一旦確定了如此的主客體關系,我們便不得不承認,民俗文化的旅游形式暗含著一種19世紀以來人類學意義的文化政治意味。為現代性話語所塑造的人們認為,各種奇風異俗與他們熟悉的生活之間存在著巨大的文明落差,他們總是難免以一種高位文明享有者的姿態看待“奇風異俗”。正因為這一緣故,路易莎·沙因(LuoisaSchein)認為,1980年代以來中國旅游文化中少數民族少女的歌舞表演,與國內外對少數民族文化無休止的消費欲望有關,她將這種趨勢稱之為“內部東方主義”的興起。她采用“內部東方主義”的說法來描述中國內部民族之間造就形象和文化/政治統治之間的關系,在這個過程中,主導表述的“東方主義”人變成了從事國內他者化的中國上層人士。她發現,后中國少數民族的他者形象,大多由女性代表,將女性表現為帶有落后鄉村特色卻又青春盎然的融合體,并加以非漢族文化色彩的做法,成為屢見不鮮體現民族他者特點的一部分。1980年代以來的少數民族婦女的形象似乎是城市精英文化的對照,兩者之間的差別既表明對現代性的渴望又體現了這種“進步”常常引起的懷舊情緒。
這種霸權是否意味著邊緣的、民間的文化失去了其解碼功能?在理解民俗文化的他者化過程中,必須認識到,文化霸權的實施,被支配者的解碼與編碼功能——主體性——并不因為霸權的存在而消弭,相反,文化霸權的真正實現必須通過將對立方的利益納入到霸權體系中來。所以,在民俗文化作為旅游資源的展示過程中,民俗文化持有者自身充滿了矛盾,他們既被他者化,又與外來旅游者存在一種合作與共謀關系,他們在展示自己的文化的同時,獲得了“發展”這一現代性的訴求;民俗文化的持有者既與外來旅游者形成現代/傳統、發展/落后的對比關系,進而在旅游者與民俗文化持有者之間形成了一種尋求差異與震撼的旅游心理學,而正是他們各自的文化差異,又成為自我認同的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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